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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一

王若望打官司

 沈涯夫



  「一朝被蛇咬,三年怕草绳」这句话对王若望是不适用的。

  古今中外著名文学家,有不少人都为伸张正义打过官司。鲁迅先生担任教育部佥事(相当于现在的司长)时,曾经因为被无理免职一事,和顶头上司、教育部长章士钊打过官司。法国的福楼拜,为了他写的小说《包法利夫人》被教会指控,也上过法庭,等等、等等。

  「王若望打官司」,却不是为了与他本人有关的事儿。是的,他本人也确实曾吃过官司:一次是抗日战争前。王若望才十五、六岁,当时政府以[思想左倾]、危害民国的罪名,判了他十年徒刑,直到抗日战争开始,才提前开释。这一次,他只尝了四年铁窗风味。另一次,就是「十年浩劫」时期,他又以「攻击林彪,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的「反革命」罪,在上海的看守所蹲了四年。

  人们常说:「一朝被蛇咬,三年怕草绳」。按说,吃过多次「官司」的王若望,对「官司」两字,会形成「条件反射」,该望而却步了吧?可是,王若望却与众不同,人家避之唯恐不及的事,他却偏要以「平民」身份,「私行察访」,发现人间不平,便要豁上老命,挺身而出,搞个水落石出。这种「嫉恶如仇」的「拼命三郎」的精神,王若望保持了半个世纪。

  一个全国著名的作家,本可以闭门谢客,著书立说,留传后代。但王若望却反其道而行之,在一个时期里,几乎把全部精力都花费在为别人「打官司」上。这在某些人看来,实在有点「不务正业」。

  作家夫妇骑自行车旅游,体验生活,「私行察访」。

  去年春天,王若望已是六十七岁了,但他并不服老。这个老作家坎坷一生,戴过两次「帽」,坐过两次牢,肉体和精神受尽了折磨,但他仍然精神焕发,思想活跃,记忆力极强。王若望原来的老伴叫李明,是延安时期的劳动英雄,「文革」前是中共上海市委中唯一的一名女委员。王若望在一九五七年被划为「右派」,她受到株连。在「文革」中,她不幸去世。王若望现在的夫人羊子,是一位女工程师,比王小廿岁。

  一九八三年四月初的某一天,王若望感到春意盎然,就向羊子提议:「旅游季节到了,别人都乘火车,坐飞机到外地旅游去了。咱们何不骑上自行车,到福建走走,也试试我们的体力如何?」

  羊子自恃年轻,当然不甘示弱,便一口答应。但是,她认为福建多山,第一次长途骑车就翻山越岭,未免有点冒险,因此改为到江、浙两省。于是,夫妻两人收拾了简单的行装,骑着两辆自行车上路。他们的目标是宜兴善卷洞,途径杭州、胡州。第一天,在细雨蒙蒙中到了枫泾。第二天继续赶路,到了浙江嘉兴的一个小镇上。

  王若望这次骑车旅游,有两个目的:一是利用春游,锻炼身体,测验一下自己的体力,而且离开人烟稠密的都市,可以呼吸一下农村的新鲜空气;二是想通过旅游,深入农村,直接和农民打交道,去获得第一手材料。

  几年前,王若望在一家晚报上发表的一篇「谈微服私访」的文章中,写过下面这两段话:

  「我看,即使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微服私访」还大有用处,大有好处。环顾左右,我们的领导班子里真能做到遇事向群众请教,跟群众平起平坐,既无官架子,又无官气,人民看到他像自己人那样,可以毫无顾忌地掏出心里话来的领导,究竟有多少呢?

  「我认为,对「微服私访」,只要不死枢字眼,真正领会其精神实质,它对我们当前治疗官僚主义,治疗脱离群众,不关心群众疾苦,高高在上,满足于做官当老爷等毛病,「微服私访」不失为对症下药的一帖良药。」

  由此可见「王若望打官司」,并非心血来潮,这次旅游也不是做一般性的旅游,而是在认真地进行「私行察访」。

  老作家睡在「鸡鸣早看天」的小客栈的统铺上,听说了一件让他大动肝火的冤案。

  王若望毕竟年近「古稀」了,平时又缺乏锻炼,现在猛一下骑了两天车,身子骨未免有点酸痛。夫妻俩一商量,就在离开嘉兴廿里的一个小镇上住下了。这个江南小镇,是个四通八达的集市,随着农村经济变革,家家户户五谷丰登,六畜兴旺,到处呈现出一股热气扑面的新鲜空气。赶集的日子,格外热闹,四邻八乡的农民,商贩,成群结队,大有车水马龙、万人空巷的景象。因此,小小镇上,也有三,四家鸡鸣早看天的小客栈。王若望夫妇一打听,夫妻俩开了单间,要五元钱一夜;睡统铺,男的是一元,女的是一元五角。两人一合计,王若望主张睡统铺,便于接近群众,实现「私行察访」的宿愿。

  王若望睡的「统铺」 ,是在一间不到廿平方米的屋子里,从东到西摆了一长列木板,就像北方的大土炕一样,十个,八个人都可以挤在统铺上。睡在统铺上的旅客,虽非同枕共被,但大家挤在一张床上,亲密无间,可以天南地北,海阔天空地随意谈论。

  这一天夜里,和王若望同铺的七八个人中,有一个社队工厂的采购员谈起一件事:

  「我昨天在新塍镇听到了一件新闻;两条香烟砸烂了一个高精尖工厂。真是可惜啊,可惜!」

  「香烟能砸烂工厂?」

  「究竟是咋回事?」

  包括王若望在内,大家七嘴八舌地向这个采购员提问。

  「唉。说来话长。新塍镇上了年岁的人,差不多人人全知道。这个镇上有家高压晶体管厂,是制造录音机的消磁器,电唱机的立体声唱头等磁电产品的。创立这个工厂的原是个家庭妇女。听说很能干,是她用个人名义,借了二千几百元,独自筹办这个工厂。一九八0年产值二十五万元,利润达十七万元。为了扩大再生产,保证产品的精密度,她将八0年赚来的钱建造了一幢四层楼的新厂房。正当这个厂飞黄腾达,越办越兴旺的时候,忽然刮来了一阵十二级「台风」——据说有人向县里告了状,说女厂长犯了贪污罪。当地检察院就派人来办公室门上贴了封条,还抄了厂长的家。这个工厂也就此停工了。你说可惜不可惜?」

  「你说是有两条烟砸烂了这个厂,究竟是怎么一回事?」王若望抓住关键追问这个采购员。

  「对。关于这,我也是听来的。人家说,这个女厂长只知搞革新、办工厂,却不懂得现在流行的「关系学」。镇上有个副镇长,曾托她买两条烟,实际上是看她办厂赚了大钱,有点眼红,想敲点竹杠。可这个女厂长却不懂行情,不卖账。唉,就为了不送这两条烟,一个好好的工厂被砸烂了!」

  「难道这是真的?」王若望是个有心人,他正是抱着「私行察访」目的而下乡来的。更由于他自己几十年里吃够了冤枉官司的苦头。他认为,在当前强调实事求是平反寃假错案之时,竟然还有人在继续搞冤案、假案,真是胆大包天!因此,他下决心要过问一下。

  「你知道那女厂长叫啥名字?这个厂离这里有几里路?」王若望急着向采购员问道。

  「那个女厂长叫啥,我也不知道。不过你一到新塍镇上,没人不晓得的。这个新塍镇离此地头有二十里路。到了镇上,你只要抬头一看,有一座特别醒目的高耸的四层楼房子,就是这个厂。」

  当事人向老作家倾诉,律师仗义执言,终于查清案情,作家写出了震动全国通讯。

  第二天一早起来,王若望就向羊子一五一十介绍了听来的不完整故事。他决心去新塍镇深入了解一下。可是,王若望在这里打了一个埋伏:他没有向羊子说清,到新塍镇还有廿多里路,而且公路正在修理,车子比较难骑。他们走了一半路,羊子就开始嘀咕起来,她问王若望:「你说不远。究竟还有几里路?」

  王若望疼惜夫人,怕她劳累,就劝说她在半路留下来,等他一人前去了解。于是,羊子就留在一个农民家和这家子的小媳妇一块挑马兰头(野菜)。王若望则独自搭了一辆顺道的卡车来到新塍镇。果然一进镇,不用问路就找到了四层楼的工厂。王若望向看守工厂的一个工人打听女厂长住在什么地方,那个工人看他是个衣着朴实的老头,态度和蔼,就亲自带他到女厂长汤丽娟家里。

  这是汤丽娟第一次受审后的第八天,她正闷坐家里,听候法院的判决,内心非常痛苦。一见到有人来了解案情,她的心如潮涌,把满腹的苦水都吐了出来。她把自己如何千辛万苦办厂,遇到了多少困难和阻力,现在如何被小人捉弄,原原本本告诉了王若望,并提供了一些证明人。

  常言道:「偏听则暗,兼听则明」。王若望开始时对汤丽娟的诉说,并不完全相信,他向这个倒霉的女厂长说:「如果你说的都是事实,句句是真话,我一定支持你,打赢这场官司。现在,我首先要调查清楚事情的真相,不能光听你的一面之词。不过,你要坚信今天执行的实事求是政策!」

  和汤丽娟告别,王若望又赶回农民家和羊子会合。他把了解到的情况和自己的看法告诉了她。他认为弄清这个案件,在当前经济改革中很有现实意义。羊子也是个好打不平的人,她对汤丽娟充满了同情。两口子一商量,决定先去拜访为汤丽娟辩护的律师崔钟。

  作家夫妇骑车到了嘉兴市,寻到崔律师的家。这位崔律师和王若望一样,也是一个曾在不幸年代「加冕」过的人,因此,也敢于仗义执言。他早年拜读过王若望许多文章,对王若望是十分敬佩的。而且,在案件审理中,遇到过很大阻力,他正感到孤军作战压力很大,无法伸张正义;王若望能为此案的是非曲直写一篇呼吁文章,无疑是雪中送炭。他十分感动,便热情地把自己所掌握的全部材料和证据,以及有关的法律条文,都一一提供给王若望。同时,还详细介绍了发生这个案件的历史背景等等。

  王若望认真研究了崔钟和另一位律师顾祖德提供材料,又专门向有关人员进行了查证核对。同时,还根据律师的指导,查阅了有关法律条文。至此,他才完全肯定:这件寃案,是八十年代的开拓者遇到的一股恶势力,它关系到革新者的命运,一个有正义感的作家决不能袖手旁观。他下了决心,即使豁上老命也得管!于是,他放弃了原定的旅游计划。急急忙忙赶到杭州,一头钻进旅馆,什么地方也不去,白天黑夜奋笔疾书。两天后,他完成了《功臣乎?罪犯乎?》(刊于一九八四年第三期《民主与法制》)这篇报道。这篇文章,也就是后来改写为电视剧《无罪的女囚》的基本素材和原型。它讴歌了当前经济改革中的开拓者,也无情地鞭挞了那些压制革新者,以权谋私的人,以及某些只听汇报,不进行实地调查的官僚主义者和他们的追随者。

  把有功之臣判为罪犯,各方干预,却不愿改正,确是使人难以理解。

  有些事情,的确是使人难以理解的。

  本来嘉兴市人民法院对审理汤案,如果只是由于水平所限,对罪与非罪划不消界限,这是可以谅解的。但是,当仗义执言的律师依法提出辩护后,当作家王若望把前因后果,来龙去脉写成了令人激愤的控诉文章后,稍有正义感的人,理应冷静地重新认真考虑。可是,他们非但不听,反而坚持在错误的道路上走下去,这就使人难以理解了。请看下面的事实:

  一九八三年三月廿四日,嘉兴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汤丽娟案。两位律师为汤进行辩护。

  一九八三年四月,王若望写了为汤呼吁的文章送编辑部。编辑部立即将此稿排印后,先寄给浙江省和嘉兴地、市政法部门征求意见,继后,又派记者专程去新塍调查。

  但是,嘉兴市人民法院坚持认为汤有罪,于一九八三年十月,以「贪污罪」判处汤丽娟徒刑三年。

  一九八四年三月,《民主与法制》发表了王若望的文章后,引起了法学界人士的广泛重视。其时,嘉兴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主持正义的人在复审中,也认为事实不清,驳回嘉兴市人民法院再审。

  一九八四年四月四日,在上级政治部门的关心下,嘉兴市郊区人民法院开庭重新审理汤案,法庭判决:汤丽娟无罪,当庭释放。

  从以上事实,人们可以看出:打赢一场官司,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啊,汤丽娟,一个办厂的有功之臣,为国家创造了巨额财富,没有任何贪污,却受人诬告,被错判了三年徒刑。后来,由于律师和作家仗义执言,发表文章,才算纠正了此案。五月十八日,汤丽娟终于获得无罪释放,然而已无辜坐了半年监牢。同时,据汤丽娟出狱后在给《民主与法制》编辑部和王若望的信中透露:办案人员为了证明自己是「正确」的,仍给她留了一条「尾巴」。这个副镇长在官司失败后,气愤地说:「没想到我输在一个女人手里!」为了顾全面子,他申请离休,他的诬告却不受一点惩罚,在这一类土霸王的折腾下,这个厂停工一年中,共损失五十万元,开工后有的精密机器锈蚀及赔偿客户损失等,又需支出二十余万元。

  王若望在汤丽娟案件上出了一把力,帮助律师打赢了这场官司。这件事,在报刊上传扬开去后,全国各地许多受了冤屈的读者也纷纷写信给王若望,有的还到处打听。千方百计找上门来求他代为伸冤。在一个时期里,使王若望忙于接待应付,连正常的写作时间也被打断了。王若望的妻子羊子也被卷入到做秘书接待工作。她抱怨说:「这全是老王自己找来的。」可是,她一面抱怨,一面遇到真正受苦受难的告状无门的人,却又菩萨心肠,还鼓励王若望说:作家应该干预生活,

  刊于一九八五年十月《华人》(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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