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肃贪谁为真?
一、海峡两岸的和平竞赛
台湾与大陆幸而隔了几百海里的海峡,才形成你吃不掉我,我也吃不掉你的态势,这样,两种不同政治制度就有可能进行不打招呼的和平竞赛。大陆一方自恃地大人众,再加上以胜利者的骄横不可一世,颟顸自大,不求长进,斤斤于主权上的名位之争,惯用霸权主义打压对手。(中共对台白皮书就是生动的体现。)无论在经济上,政治和文教各个方面,在这场和平竞赛中都输给了台湾。另一方则使弹丸之地两千万人合力同心,十年生聚,十年教训,脚踏实地,顺应世界潮流,实行还政于民,开放党禁报禁,在外受打压,内无资源的丛莽中打开一条生路,给生活在沉沉黑暗中的大陆同胞,树立了可资借鉴的榜样。
谁胜谁负明若观火,这一结局已成为国际公认的定论。世界历史上从弱转强,以小吃大的事例不胜枚举。但如此鲜明的龟兔竞走寓言又复见于同是中国同胞的海峡两岸之间,倒是很有趣而又发人深省的亚洲奇观!
近半年来,大陆和台湾不约而同地展开了新一轮的竞赛,竞赛的主题是肃贪和廉政建设。
二、大陆肃贪走过场
我们先来看看大陆如何动作。
中共完成阶级斗争重大任务,都是采用政治运动的方式,这是毛时代的传家宝,廉政肃贪也是同样的操作程序。第一课:由江泽民痛心疾首、信誓旦旦强调贪污之可恶和惩治贪污的决心,少不了抬出老人党两位老佛爷的训词作为指导全党的纲领,配合一系列的大会小会和党报的通栏标题和社论以及民主党派的捧场呐喊。
第二课是高潮,高层官员到各省市传达、听汇报,或是派工作组下基层抓重点,这时,招待他们力求俭省,然后抓出几个碰在枪尖上的典型开刀,民愤极大的则挑选在国庆节或党的生日之前杀一批(仅广东省在今年国庆节前就枪决了三百多人),以收杀鸡儆猴之效。更多的是从重从快地判刑坐牢。
幸运儿躲过这一阵急风暴雨的高潮,大小贪官污吏的团伙私下里额首称庆,上面松一松,下面贼胆更大了,这一回卷土重来,他们就学乖了,更懂得如何弄虚做假,如何巧取豪夺,如何买通权力更高的官员,这就开始了另一个循环。
大陆同胞的政治经验比台湾人、香港人高明,他们摸熟了政治运动的规律,真正照法律解决反而找麻烦,因为大陆本来就不是法治的国家。
试举几件已见报的事实:判了重刑的禹作敏,判他二十年的罪状是私设公堂,逼死人命,但对他在近几年中如何暴发,上边禁止非指定的记者去采访,因此禹案作为惩治贪污的杀一儆百的案例是不典型的,人们有理由怀疑:在喂肥大邱庄的阔佬中,肯定有若干高层官僚牵涉在内。
长城电机公司的非法集资案,外界传说内中卷进去不少高官(传说公主党邓小姐和总理夫人也有份,后者受贿六位数以上),至今我们只知道受其贿赂的有费孝通和一名国务院科委副主任李效为,此案至今还拖在那里。
《开放》九月号有一篇介绍上海《新民晚报》徐克仁等三记者化装成台湾商人夜访三家卡拉OK黄色场所,发现有一家娱乐厅老板的后台竟是公安局特警总队高层领导人,《新民晚报》报导出来,人心大悦,结果冲撞了公安局,他们有权来个反调查,甚至把这三个记者加以软禁,反控他们自身不干净。市委宣传部将此事件报告党中央,江泽民批示曰:“我完全信任我们的公安队伍。”朱镕基批示曰:“我十分关心上海的公安队伍。”
江的批示是对内的。如果与他声色俱厉表决心的公开谈话对照研究,就此一句批语就把他的高调和决心一笔勾销了。同时也暴露了这名最高领袖阴一套阳一套的真面目来。他在党内爬到宝塔顶尖,大概用的也是这一套两面三刀的战术。朱的批示与江有距离,属于不置可否的中性态度,很多人把他看成是中国的戈尔巴乔夫,看了他这一句批语,不免令人失望矣。
上海公安部门喜得总书记出来保驾护航,权大气粗,当九月初徐克仁赴日本去看望妻子和女儿,就在上飞机前被阻止登机,这还算是文明的报复,大陆的口头语叫做“穿小鞋”,从这里可以看出公安部门何等横行霸道!江泽民对外国记者还在宣扬他的人权观,他不知道,拦截公民登机出国,堵塞渠道不让韩东方回国等等,都属于严重的侵犯人权的事件。
还有一事乃中国独家发明,不可不提:自邓旋风吹向四面八方,中国首倡军人下海做生意,军队驻防之处可开店经商,连公安局也有本系统的商业网点,上述娱乐厅的后台老板是特警总队,便是明证。大陆军警系统乃特权中之特权。环顾世界诸国的军队,都明令不许军人经商,军队国家化有之,未闻有军队商业化者。大概为了照顾军警多发奖金,才准其发横财;或是生怕腐化堕落尚不全面,军警也不能例外乎?
上述几个肃贪的剪影,约略可以看出“中国特色”劣根性的种种丑恶表现,简单地可归纳为如下几点:(一)中共的反贪污是形势已发展到不可收拾,才被迫采取临时压一压的做法,它是被动的;(二)它是整下不整上,对下严,对上宽,对太子公主党只保不打。(三)仍然保留着搞政治运动的特点,即时间的有限性,形式上轰轰烈烈走过场的戏剧性,横批是:不可救药;(四)中共表决心的习惯做法,往往以枪决一批囚犯作为政治运动的高潮,这正是没有法治,以人命当儿戏的野蛮表现,不仅遭到只打苍蝇、不打老虎之讥,更严重的问题还在于:杀鸡警猴的“鸡”,这时是被抓出来作为示众的替死鬼角色,鸡本身是不是该杀倒是次要的。何况,还有“从重从快”的圣旨,正是对草率办案,只求超额完成上级派下的数字的一种鼓励。
衡诸世界各国的法典,几乎没有因经济罪而判死刑者,可见以杀人来显示中共肃贪成绩者,实际上是以草菅人命来制造假象。
综上所述,说明中共的肃贪,不是真心实意的,这里倒用得着马克思的一条原理:即人们的政治行为和立场观点,总是受着他的本阶级的利益所决定,只因中共一党专政代表的是中上层贪官污吏和太子公主党的经济利益,这个既得利益集团(或称作“特权阶级”)不可能用自己的手砍断搜刮公私财富的网络。
三、货真价实的廉政建设
我注意到今年台湾彻查十四标和中油公司招标舞弊案,这两起引人注目的肃贪案皆牵涉到级别不低的官员和高干子弟(其中有一位是前行政院长的儿子),法院对嫌疑犯的侦察取证是严肃认真、铁面无私的,报章舆论也能巨细无遗,和盘托出,被告有名有姓,不象大陆报纸为尊者讳,为上司讳,由于没有报导自由,实际便拒绝了公众参与和监督各级政府廉政建设(日本的肃贪运动,基本上依靠民间报纸的曝光)。
台湾与大陆的肃贪,双方的侧重点有明显的差距,大陆的侧重点放在“严办”上,而台湾则放在廉政建设上,“严办”只能是治标的,临时招架,应付的,而廉政建设则是预防的、治本的,建立民间监督的立法机制,必须保证司法独立,排除一党一派的干扰,才能做到不徇私不阿权贵的廉政建设。大陆所以做不到,就因为司法机关上面有层层的公公婆婆的干预,还有各个衙门的有权者“说客盈门”,共产党组织形成了一个官官相护的网,连包龙图的“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都做不到。例如:共产党人犯了法或在经济上出了问题,交纪委处分,至多是开除党籍,党外人士就没有这种豁免权。
我们且看台湾的廉政建设,他们是从上而下,并从根本上杜绝贪渎做起。今年五、六月,台湾立法院通过了“阳光法案”,要求上自总统、行政院长,下至警官、乡镇长主动申报资产(动产与不动产),并且规定院长以上或主管财经的官员,将其配偶与未成年子女的财产交给信托业托管,目的是让中、上层官员赤条条曝光在阳光普照之下,任人评估、参观、监督。时隔半年,台湾监察院首先公布了第一批部、局长至院长、总统共九十人的自动申报的财产帐单。发现连战院长是首富,李总统等人有几张高尔夫球票也一一列出。这个办法大陆能不能学呢?我的估计,如果中共领导层真能效法“阳光法案”,申报的财产或许比台湾第一批要人的数字要少(他们都是供给制,又是终身制,私人财产占的比例较少),但北京当局无论如何不会试行阳光法案,因为它是与专制寡头政治直接冲突的。
曾记得八九年民怨沸腾,群众提出惩处官倒的天安门民主运动中,赵紫阳愿在处理官倒上主动作出让步,他在政治局常委会上提出:是不是先在北京试行部局长以上干部自动申报财产和收支,二是请你们派人调查在深圳经商的我儿子的经济问题。李鹏坚决地回绝道:“这不是引火烧身吗?”这段往事说明李鹏之流在保护特权阶级的利益方面是铁了心的,因而错过了和平处理“八九民运”的一个很好的机会。
台湾各级政府的官员自动申报财产,他们可不怕引火烧身,烧掉的不过是金权政治的贪婪和官倒风,“阳光法案”只是廉政建设的一个基础,它使台湾人生活在青天白日满地红的阳光之下,真正做到了官民一体。
这一轮的海峡两岸的和平竞赛,中共一方又成了大输家!我们只能眼睁睁地瞧着中共在自取灭亡的路上迅跑,王若望等也曾苦口婆心劝说中共领导者开放党禁、报禁,还政于民,虚心向台湾的民主和平演变学习,无奈这些特权阶级的代表人物充耳不闻,自以为一贯正确,甚至将直言之士目为反动。其结局是明摆着的,那就是亡党,不过绝不会亡国。中共历来把“亡党亡国”连在一起说,就是要拉住国家、民族与腐朽的党做陪葬的牺牲品。因此,作为裁判员要指出胜负属谁,同时必须指出:大输家是中共当权派,而不是大陆的中国人民。
《北京之春》199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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