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不可威胁:坚决支持西藏新疆独立自主》/郭伟

 

 

《自由不可威胁:坚决支持西藏新疆独立自主》

 

郭伟

 

 我是一个因遭受中国共产党政权迫害而流亡海外的华人。离开故土不是我的选择,而是我在恐惧、打压和失去自由之后,被迫走上的道路。 我坚决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第六十三条。该条把所谓“境外组织和个人”纳入追责范围,在我看来,这是对海外自由人士的赤裸裸威胁,是把中共的恐惧和控制延伸到海外。 

我支持西藏人民和新疆维吾尔等民族拥有自决权,包括决定自身政治前途的权利。我的理由很简单:一个民族若长期遭受高压统治、宗教限制、文化同化、任意拘押和身份压迫,就有权利要求自由,也有权利决定自己的未来。 在新疆,联合国人权办2022年报告认为,针对维吾尔和其他穆斯林群体的大规模任意拘押和严重权利剥夺,可能构成国际罪行,特别是危害人类罪;美国政府也认定中国在新疆针对维吾尔等群体犯下种族灭绝和危害人类罪。(人权高专办) 在西藏,国际人权组织长期指出,中共对藏人的宗教、语言、文化和生活方式实行严厉控制;联合国专家也曾对约一百万藏族儿童受到同化政策影响表示警告。(人权观察

因此,我反对这部法律,尤其反对第六十三条。真正的民族团结,不是靠恐吓、监控和跨境追责实现的;真正的团结,应建立在自由、尊严、平等和自愿之上。 我写下这份声明,是因为我不愿沉默。作为一名流亡海外的华人,我珍惜自由,也反对任何把恐惧带到海外的法律。自由不可威胁,良知不可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