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清《民族团结促进法》的本质/陶金雷

 

 

看清《民族团结促进法》的本质

 

陶金雷

 

2026年7月1日起施行的《民族团结促进法》,在我看来,其本质不过是进一步强化专权统治的又一部法律。

通过阅读其中几项主要条文,就能看出它真正想达到的目的。

第十五条和第二十条规定,要推动学龄前儿童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同时要求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教育、引导未成年人爱党、爱国、爱人民。

这两条的实质意义,在于国家层面系统性、强制性地推进汉语教育,并从儿童时期开始进行统一的意识形态教育,强化统一的历史叙事。原本属于不同民族的语言、文化、宗教和历史,会逐渐被弱化,民族之间原有的文化边界也会越来越模糊。

这样做的结果,就是年轻人的思想不再能够自由成长,而是按照统一的模式进行塑造。

以推广普通话为例,在新疆、西藏等地域广阔、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大规模推广普通话,未必完全符合当地的实际情况。但他们仍然坚持这样做,在我看来,其目的并不仅仅是为了方便交流,更重要的是为了今后更加方便管理,为进一步加强权力控制打下基础。

第三十条提出,要进一步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和监管。从这一条可以看出,公民的言论空间将进一步受到限制。它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让中文互联网逐渐失去不同的声音,只允许一种声音存在,只允许一种叙事方式存在,只允许歌颂和赞扬,而不允许公开质疑和批评。

接着再看第四十六条。

通读这一条,可以发现,宗教将不再仅仅是信徒个人的信仰活动,而是要进一步接受党的领导和管理,逐步服务于国家政治目标。换句话说,宗教将越来越具有政治工具的属性,不再保持相对独立,而是成为维护共产党执政和国家治理体系的一部分。

最后,再来看第六十三条。

仔细阅读这一条后,可以发现,它体现出较强的震慑作用,目的就是形成一种“寒蝉效应”。

它传递出的信号十分明确:无论你身在世界哪个国家,无论你拥有什么国籍、什么身份,只要你在网络上发表批评中国政府政策的言论,例如涉及人权、自由、宗教信仰等问题,都有可能被认定为破坏民族团结、煽动民族分裂,从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它所要达到的效果,就是让更多人因为担心后果而选择谨言慎行,甚至保持沉默。

综观整部法律,表面上强调的是“民族团结”,实际上却是在以法律的形式,进一步强化对思想、信仰、言论和民族文化的全面控制。

友邦人士,莫名惊诧。

长此以往,国将不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