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聊如何走出“中国式女权”的迷宫/郑烨

 

 

从电影《监狱来的妈妈》的撤档到秦晖《娜拉出走以后》的出版

聊聊如何走出“中国式女权”的迷宫

 

郑烨

 

最近电影《监狱来的妈妈》在上映前被紧急撤档登上新闻热搜,绝大多数的讨论都是围绕自编自导自演的赵箫泓身为电影背后取材的真实案件的被告人涉嫌以篡改卷宗的方式进行自我“洗白”,引来官媒和网友一致的口诛笔伐。

如果不是相关当事人牵涉到影片的拍摄中,充当女主角、儿子、婆婆三个重要角色,而是由与此案不相干的电影从业者进行改编、拍摄和出演,也许就不会使人联想到那个案件,进行按图索骥地对比观照,从而发现其中的猫腻,而是会被视为一个原创的故事,也便不会引发如今的轩然大波。

赵箫泓作为曾经的被告人没有选择将自己深陷其中的案件拍摄成纪录片,而是以剧情片的面貌展现,并且声明是改编自真实案例,的确很容易让人误会当初案件的判决是否公正,毕竟赵箫泓身为被告人的那个案件致使其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罪名被判处了十五年的有期徒刑。

《监狱来的妈妈》在第73届圣塞巴斯蒂安电影节上获得了最佳女主角银贝壳奖,身为女主角的赵箫泓在获奖前后以及宣传期高举“女性主义”的大旗以现身说法之姿宣扬女性在中国社会生存的艰难处境,俨然一副反抗“男权”的巾帼英雄,如此人设也获得了国内外某些著名的“女权主义者”的声援。

然而影片在被撤档之后,声称仅为“挂名”出品人的主持人汪涵,以及女演员姚晨等纷纷发表“切割”声明,原本想借此增光添彩收割“女权粉丝”,反而惹了一身骚,及时“划清界限”,才能不被“引火烧身”,他们审时度势、当机立断地做出了“明智之举”。

电影《监狱来的妈妈》在“左派”主导的国际文艺界备受好评,让人不由地想起了2024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韩国女作家韩江的代表作《素食者》,其中的女主人公“英惠”便是一个典型的被“父权”“夫权”剥削和压迫的角色,以文学的方式呈现了东亚文化圈根深蒂固的男权痼疾。

显然电影《监狱来的妈妈》在西方女权主义者眼中是一部深刻反映同属东亚文化圈的中国社会中根深蒂固的男权压迫的实景,才备受推崇,获得了国际权威奖项的认可。

很多“自由派”学者认为,电影被撤档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倒退,是对“女权”的漠视,不敢正视中国女性的悲惨遭遇,扼杀了讨论的空间和改变的契机。

很多“保守派”学者则认为,电影的上映必然引发男女对立,而此议题是最近自媒体平台“整治”的重点,基于此才会被紧急撤档,以免引发性别对立和仇恨,激发社会矛盾,造成社会的动荡。

与此同时,秦晖教授的著作《娜拉出走以后》的“增订本”也在海外出版,其中对于“中国式女权”鞭辟入里的剖析从理论层面解释了如今普遍存在于中国的“女权话题”,用常识和理性祛除了笼罩在“中国式女权”上的逻辑迷雾。

秦晖教授的《娜拉出走以后》的“初版”呈现的“中国式女权”的来龙去脉曾经成为“豆瓣读书”热议的话题。借着电影的风波和论著的出版,咱们来聊聊如今这个时髦的话题,毕竟“脱口秀”女演员杨笠对于“普信男”大刀阔斧的批判和讽刺,已经让“中国式女权”头角峥嵘、锋芒毕露,已然成为“割裂”中国社会的“显学”。

首先,“人权”和“女权”同样重要,欧美地区的女权是在实现了全社会普遍人权的基础上展开的,如最近几年席卷全球的“Me too运动”。中国的“女权”运动则是在未实现全社会普遍人权的背景下出现的,它把原本属于人权范畴的基本权利错误地认为是古已有之且延续至今的“男权”的压迫所致,从而对男性群体进行无差别“攻击”,而应该保障人权的政府则乐于看到两个性别群体的互相敌视,从而“甩锅”自己理应担负的责任和义务。

其次,中共倡导和规定的对男女“一视同仁”的义务不是“女权”。女权应该是可以“自由选择”的权利,而不是“无法推卸”的义务。例如,“工会”的目的是维护工人的“权利”,而不是增加工人的“义务”;“妇联”的初衷是维护女性的“权利”,而不是增加女性的“义务”。近百年则是,任何社团都处在政府的统辖之下,成为动员不同群体超额承担“义务”的宣传机构。

第三,在“极权主义”之下,提倡“男女平等”成为鼓动、迫使女性承担“义务”的动员令,而不是出于增加女性“权利”的目的,因为即便是男性在“极权制度”之下也不可避免地沦为“义务”的承担者,而不是“权利”的拥有者,对“极权政体”来说,不论男女,都是“耗材”和“韭菜”。

第四,西方的人权主义者,很容易犯一个“倒置”错误,即把发生在某些国家的全民“义务”当普遍“权利”,把全面“压迫”当彻底“解放”,皆因其完全不了解某些政体的“极权属性”。不论是原始社会的“公有制”,还是社会主义的“公有制”,归根结底都是彻头彻尾的“奴隶制”而已。

第五,讨论“女权”的时候一定要梳理清楚“文化”“民族性”“制度”三者之间的关系,应该条分缕析一以贯之,而不能抱持“实用主义”的立场随意更换前提和背景,把问题的来龙去脉和前因后果搅成一锅粥。

总之,提倡“男女平等”一定要具有“问题意识”,即在不同的时代背景和社会制度下,看似平等的“权利”实则是“义务”的压迫。

任何“权利”一定要跟“义务”挂钩,不能以“义务”代替“权利”还要冠之以“权利”之名,那就属于典型的“挂羊头卖狗肉”了。

电影《监狱来的妈妈》如果不是涉案人员的参与或许会成为一个讨论中国女性问题的标本,如今则在口诛笔伐之下沦为企图“洗白”自己的“赝品”。与此同时,秦晖教授的《娜拉出走以后》的出版则填补了研究中国女性问题的材料呈现和理论空白。中国人需要欣赏到更多有艺术感染力的女性作品,来引发观众和读者的共鸣和思考,以此为契机才能推动人权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