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牢抓住三原则-----东海客厅论儒宪
余东海
一
儒家宪政简称儒宪,即中华宪政,王道宪政,仁本主义宪政,其基本原则是民本,基本制度是礼制。新礼制自当汲取古代君主制的精华,但必不等同于君主制;也当学习西方民主制的优点,但必不等同于民主制。至于具体设置和规范,届时将由儒家文化政治群体制订方案,各界精英会商,全民投票通过之后,正式落实。
新礼制将充分体现主权在民、治权在君、教权在儒的儒宪三原则。儒家只要牢牢抓住这三条原则的制度性落实,则乾坤定矣,大事毕矣。主权在民足以有效防止极权主义,治权在君和教权在儒足以防止民粹主义,并可避免自由政治的各种弊端。其它各种具体制度设置和规范,都不妨交给公论和民意去裁决。
出自于《礼运》的天下为公一词,就是民本思想的第一要素和主权在民的古典表达。天下者非一人之天下,亦非一家一族一党之天下,而是天下人之天下。天下惟有道者、大德者、大贤能处之,人人皆有选贤与能的权利。
天下为公意味着民为贵,君为轻;民为主,君为客。在政治上,人民才是主体,拥有主体价值,相对于人民,君王、政党和国家都侧重于工具价值。
有儒家学者反对主权在民,强调主权在天。东海曰:主权在天没错,论形上依据,主权、治权、教权都在天。但是,天道不能悬空而谈,必须落到人道和政治的实处。在政治领域,主权治权教权各有代表和归属。主权归人民,治权归政府,教权归儒家。这是中华特色的三权分立,最符合天道。
天意落实到政治,一分为三,出现三个代表。主权问题问人民,民意是天意最高代表;治权问题问中枢,君意是天意最高代表;教权问题问儒家,儒意是天意最高代表。三代表在各自权限范围内,具有决定权,即最后拍板权。在大同王道时代,三权各自独立,相互尊重,不允许相互侵犯。
或问:主权在民,君权民授,那教权是否需要民授?教权是只儒一家,还是以儒为主,可多家共教?答:教权不需要民授。在程序上,教权君授,教育由政府授权,礼部尚书和大学祭酒由元首任命。以儒学为第一学科并非取消其它学科,以儒学为指导思想并非剥夺思想自由。
或问:“主权在民,治权在君都能理解,唯有教权在儒,不知如何保障。教育内容和方向,君主能否干涉?若能干涉,则说明教权在君;说不能,则整个教育系统当隶属于何组织或个人?其中要员选聘等重大事务谁来决定?”
东海答:中华宪政实现,意味着主体文化、指导思想为儒,道统、政统、学统都姓儒,这是教权在儒的最高保障。儒学成为第一学科,是教权在儒的核心,教育方向就此贞定。教权广义上也属于治权,却是一种特殊治权。教育部长由元首任命后独立开展工作,包括具体教育内容和教育要员选聘,皆由教育部自主决定。元首对教育可以过问和干涉,但必须依宪依法(教育法),故元首的干涉不可能改变教育的方向和教权在儒的宪法规定。
二
或担心憲政這種形式,在中国水土不服。可以毋忧。儒经就是儒政的宪法,儒政本身就具有宪政特征。宪字多义,有法令、表式、效法义。
《康熙字典》引《唐韻》《集韻》《韻會》诸古字典:“悬法示人曰宪。观于法象,使人晓然知不善之害。接于目,憷于心,凛乎不可犯也。”《诗经·大雅》:“文武是宪。”笺:“宪,表也,言爲文武之表式也。因宪爲表式之义,故人之取法,亦谓之宪。”《尚书·说命》:“惟圣时宪。”传:“宪,法也,言圣王法天,以立敎于下也。”《礼记·内则》:“五帝宪。”注:“法其德行也。”
法令、表式、效法诸义,都内涵宪法义。宪政的宪又有制裁、限制义。儒家礼制包括礼乐刑政,都有制裁、限制的功用。故历代儒家王朝都可称古典儒宪,现代儒家政治即现代儒宪,将充分吸收古典儒宪和西方宪政的精华优点而超越之。
儒宪之下,元首的儒学修养和德智能力都比较有保障,要因有二:一、没有相当的学养德行,难以获得儒家群体的公认,难以通过儒家群体参与乃至主导的三界精英的共同推举;二、没有相当的政治智能,难以通过试用期而获得全民公决而正式登基。
当然,不能绝对排除某些野心家阴谋家上位,故还有各种制度约束,包括三公制度、监察制度、罢免制度等等。元首一般问题,由太师、太傅、太保三公引导约束;严重问题,由都察院提出弹劾及改正建议;极严重问题由三院共同罢免之。
三公都是元首的顾问,太师是总顾问,太傅是文化顾问,太保是军事顾问。俗称帝王师是也,由仁化院共同荐举当代大儒出任。
有自由派厅友见到 “太师太傅太保三公”之词语,大呼复古主义。殊不知,这些儒家词语,才是正宗的中国话语,使用古典词语未必就是复古主义。君不见日本乎?自中国去儒家化之后,原来隶属于儒家文明圈的周边各国,都纷纷去儒家化了,唯日本例外,堪称当今世界最有儒味的国家,其观念、道德、政治、制度各方面都残遗着儒味,其话语也颇有儒家特色。
例如,历代天皇之名大多取自儒家经典,其官方话语大量袭用儒家词语和概念,诸如君主、内阁、总理大臣、厚生劳动省等等。“厚生”一词就出自于《尚书·大禹谟》,意为厚民之生,掌管医疗、卫生、福利、公积金民生事物等。從容厅友说:“太师、太傅、太保这些名称也不是大问题,重要的是看实质。民国政府直至现在台湾,一直有总统府资政及国策顾问之设,也被称作国之三公。”然哉!
儒者个人文章,使用什么词语和概念,纯属个人自由。儒家政治则不同,官方文件上,某些名相的选择使用,需要得到多数人认可。例如领导人正式名称为何,元首是称君主、帝王、天子还是总统,首相是称宰相、大冢宰还是总理,如有异议分歧,可以三界精英多数决。其它名相都一样。
关于国家元首,我一直认为,西方领导人任期太短。如美国总统任期,每届4年,连任也仅8年。儒宪之下,元首通过试用、正式登基,任期可以尽量延长些,例如每届8年,可以连任两届16年。那样更有利于政策的延续、政治的权威和社会的稳定。
当然,包括任期问题在内的所有具体制度设置,届时可以征求各界意见,或诉诸公议,付诸表决。只要原则确定,一切都好商量。
有特色自由派讥笑儒家追求自由是南辕北辙,追求儒宪是无用功。东海忍俊不禁:从五四算起,自由派追求民主自由一百多年了,无数人为此作出了种种奉献牺牲,包括生命牺牲,代价不可谓不大,时间不可谓不久。结果如何?民主自由何在?东海不忍以无用功和南辕北辙之词相加也。儒宪何须百年。
三
從容厅友是儒家学者,但反对儒宪,对儒宪设想提出了很多批评质疑。东海时有答复,特选部分问答于此。是非对错,付诸公论。
從容厅友说:“在现代社会,可以倡导人人应学习仁义礼智信五常之德,但不能要求人人都以儒家这个学派作为个人信仰。”
东海答:儒宪即现代王道仁政。自尧舜到明清,从无那个儒家王朝要求人人都信仰儒家的。偏离儒家最严重、政治最不宽容的明清两代,也没有那样要求。现代仁政更不会那样做了。我早就无数次说明,儒宪与西宪虽然意识形态、制度形态有异,政治品质高低有异,但异中有同,都是宪政,宪政的基本原则和精神无异。
從容厅友说:“儒宪论者的误区,是把个人道德修养与公共事务搅混在一起,昧于彼此不同分际,造成互相拖累,既无法开出合理的现代政治,又把道德领域弄得拥肿不堪,内外全失。”
东海答:这是不明儒宪而想当然的外行话,至少对东海的仁本主义系列文章著作及《中华宪政纲要》、《儒家特区构想》诸文件一无所知。将个人修养与公共事务、门内之治与门外之治严格区分开来,是政治题中应有之义。古往今来所有文化体系中,儒家政治思想最中正,实践经验最丰富,岂有这点东西都分不清楚的道理。
从容厅友说:“”说圣人是自我修养之事,不表示圣人不关心政治,不参与政治,但圣人参与政治,在现代社会,也应遵循自由主义的形式框架,存心上可本诸仁义,但不应另立所谓儒家宪政。”
东海答:毫无保留地认同自由政治并等之于王道,是民国儒之一大不足。我们不宜重蹈覆辙。
从容厅友说:“圣人修养与自由主义属不同层次的问题,不构成矛盾,只有以圣人治世为名,强推所谓的儒家宪政,才构成矛盾。”
东海答:圣王对自由民主会有所认同,但不会止步于此。圣贤必然以王道为政治追求,圣王必然以礼制为实践宗旨,这是儒家文化逻辑之必然。
最后重申两点。其一、真正的儒者和支持儒宪者,必不会反对自由宪,必然乐观其成或有所支持;其二、儒宪与自由宪,以人为本和主权在民的原则完全一致,自由宪的不少思想观念和制度设置,都值得儒家镜鉴。
例如“官员财产公开”和“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两点,就是礼所当然的。极权社会,官员财产成为国家机密和无数私有财产被公权力依法剥夺两种现象充分说明,财产权完全有资格与生命权自由权并列,私有财产神圣化,大有必要。
2021-7-10余东海集于邕城青秀山下独乐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