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卞仲耘之死》
胡平
这是一本真正用血泪写成的书。它激起我的万千感慨,决非一篇短短的序言可以说尽。这里我祇说一点。
历史上罕见的血腥暴行
一位中学女校长被自己的学生棗而且是女学生棗用棍棒和皮带活活打死。这是一桩在整个人类历史上都极其罕见棗如果不是闻所未闻的话棗的血腥暴行。
它不是发生在野蛮的国度,而是发生在有两千年尊师传统的文明古国;不是发生在战争时期或灾害时期,而是发生在和平时期和正常时期;不是发生在偏远蛮荒之地,而是发生在首善之区。不是发生在黑暗角落人迹罕至之处,而是发生在光天化日之下大庭广众之中。
打人凶手是清一色的女中学生,不是据说天生具有暴力倾向的男性。这些女学生不是出自贫困的或破碎的家庭,而是出自相对富裕的和有教养的正常的家庭。她们就读于名校,并非缺少教育;她们大多出身高干家庭,从小就被视为当然的革命接班人而备受宠信,绝不存在长期受压抑和受挫折的问题;她们身心健康,更不是精神病患者,也不曾有犯罪前科。也就是说,通常用来解释青少年犯罪或暴力行为的理论统统都不适用于她们。
再有,她们行凶的对象不是陌生的因而抽象的敌人,而是朝夕相处的最熟悉的人;不是往日就轻蔑就敌视的人,而是过去一直尊敬、亲近乃至爱戴的人。我们知道,一般来说,如果被贴上某一类"敌人"标签者是陌生人,整起来就比较容易。因为仇恨与成见常常源于无知源于隔膜。你越是对某人不熟悉,你就越是容易对某人形成刻板化的印象,越是容易产生仇恨与敌意,或者说越是容易对之冷酷无情。另外,德国人迫害犹太人,那和欧洲漫长的反犹主义有关。红卫兵迫害黑五类(地富反坏右),那当然和黑五类早就被打入另册定为敌人有关。可是卞仲耘的情况却明显地和上面讲的都不一样。北师大女附中的红卫兵们怎么能对她们的校长下得了手?她们哪来那么大的仇恨?
在《耶路撒冷的艾希曼》一文里,阿伦特(Hannah Arendt)提出了"恶的平庸" (Banality of Evil)这一概念。艾希曼是纳粹军官,在二战期间曾负责把大批犹太人送往集中营处死,战后逃至阿根廷;1960年被犹太人抓住押回以色列受审。当时以色列的媒体都说艾希曼是恶魔,是怪物,是虐待狂;但阿伦特却认为艾希曼不过是个心智薄弱的小丑而已。阿伦特不是说纳粹的罪恶是平庸无奇的,而是说犯下那些罪行的人是平庸无奇的人。人们对艾希曼本人算不算平常人颇有争议,姑置不论。不过我们确实很难说北师大女附中的红卫兵们不是平常人。那么,这些(起码是大多数)平平常常的女学生怎么会做出如此不平常的暴行呢?艾希曼为自己辩护说他祇是执行命令。这种说法当然不能构成开脱罪责的理由,也不能构成其行为动机的有说服力的解释。但红卫兵的暴行比艾希曼更难辩解,因为她们的行动是自发的,她们把卞仲耘活活打死并非来自任何人的指示或命令。
她们为什么打死卞仲耘
毋庸赘言,红卫兵的暴行是中共长期以来教育与宣传的产物。在文革期间,中共当局,首先是毛泽东本人,更以多种方式对暴力迫害行为给予暗示、默许、纵容,乃至鼓励。但尽管如此,我们又不能不指出,在当时,党中央、毛泽东毕竟没有直接号召打人杀人,而且,在公开的讲话和文件文章中,他们还一再提出要文斗不要武斗。作为毛主席的红卫兵,如果你真是对伟大领袖怀抱天真而虔诚的信仰,按理说你本来是不应该去打人的;不但你自己不应该去打人,而且你还应该劝阻你的同学去打人,因为打人不符合最高指示,不符合党的政策。因此无论如何,施暴者本人难辞其咎。但问题是,为什么竟会有那么多人去动手打人呢?为什么许多厌恶打人反对打人的人棗他们分明是在坚决执行最高指示棗反而会感到巨大的压力,不但不好出面表示反对和制止,还常常要违心地表示支持甚至被迫参与呢?为什么这种明显违背最高指示(不是"一句顶一万句"吗?)的行为常常不是偷偷摸摸地进行(事实上,在无人观看处,此种暴力行为还要少一些),而总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具有刺眼的公开表演的性质呢?
在我看来有以下几条原因:首先,不少人身上潜伏着许多恶念,平时祇是苦于师出无名,同时也是害怕受到惩罚而不敢造次。一旦有了一个堂皇的藉口并且有了不受惩罚的环境,那就什么恶事都干得出来了。
我们知道,伴随着红卫兵登上舞台,"他妈的"、"混蛋"一类粗话脏话满天飞。红卫兵不祇是简单地打人,他们还想出种种方式践蹋、侮辱、虐待和折磨受害者,花样百出,令人叹为观止。这一套到底是从哪里学来的呢?应该说它们并非直接来自官方的宣传教育。在官方的宣传教育(包括文学作品和电影戏剧)里,好人都是不骂粗话的,坏人才骂粗话。好人惩罚坏人也就是一刀一枪了事,好人不会去折磨虐待坏人,坏人才会去折磨虐待好人。在当年中国的文学作品和电影戏剧里,即使出现暴力情景,通常也避免鲜血淋漓与恐怖凄厉的场面。红卫兵的这一套,或许有一部分是来自家教,但更多的是自学成才,无师自通。做坏事往往不需要老师,祇要在冠冕堂皇的旗帜下大大敞开恶念的闸门,各种坏主意鬼点子自然就会蜂拥而至,再加上迅速的互相启发互相模仿,很快就会发展到十分恶劣十分残忍的地步。
其次,打人足以显示特权。特权之为特权,就在于特权者可以不受常规的约束;因此,特权者一定要通过打破常规去显示自己的高人一等。由高干子女为主体的红卫兵倚仗自己的特殊背景,有恃无恐,肆无忌惮(用清华附中红卫兵《无产阶级阶级路线万岁》里的话"反正国家机器在我们手里"),所以,是他们而不是别的群体,率先出手打人,甚至打人致死。他们正是要通过此种行为树立起红卫兵的令人恐怖的赫赫威势,用他们自己的话就叫"打出红卫兵的威风"。
北师大女附中是一所有名的红色贵族学校。在学生中,干部子女占很大比例。文革前,中共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女儿、侄女、孙女几乎全都进入这所学校就读。"可以这么说,谁家住中南海,就有谁家的孩子。当时开家长会,政治局委员能到三分之一"。由于共产党对权力的独占,也由于长期以来对老干部革命经历的的极力渲染乃至神化,干部子女,尤其是高干子女大都有极其强烈的优越感。特别是在63年64年以后,学校里强调执行所谓阶级路线,干部子女要比其他学生更容易上大学和上好大学,更容易入团和当干部乃至入党。在清华附中和北师大女附中这些高干子女集中的学校,校领导专门找高干子女谈话,向他们传达毛泽东对毛远新对王海容的讲话,并为他们专门组织和安排种种活动,这就进一步培养起高干子女的特权意识。
需要说明的是,在当年,干部子女的优越感或特权意识主要并不是体现在物质追求上,而是集中在权力欲望上。他们把自己视为天然的革命接班人,未来的国家掌权者。因此,他们迫不及待地渴望着在政治活动中出人头地,以显示和证明他们的无比优越。然而问题是,这些"自来红"们,不但在学习成绩和文艺体育活动等传统的衡量学生高下的项目中未见出色,就是在学雷锋做好事和下厂下乡劳动锻炼等活动以及在学毛选加强自我思想改造或写文章批判修正主义等政治表现上也不显得比其他家庭出身的同学更高明。毕竟,在当年,同学们都接受的是同样的教育,有相同的价值取向,大家都革命,显不出谁比谁更革命,所以这些"自来红"们就尤其渴望着在文化革命中作出非常的举动,所以就要有"老子革命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的打击别人抬高自己,所以就要有比革命还革命的带头打老师打校长。
像卞仲耘这样的学校领导,昔日在一般学生心目中是党的化身,现在虽被当作"黑帮"揪出,但那种敬畏之感一下子恐怕还去不掉,至少是不敢对他们大打出手朝死里整。祇有那些高干子女,仗着自己父母的显赫权势,过去就不把区区中学校长放在眼里,尽管这些学校领导过去对他们恩宠有加,但是,当他们发现在这些学校领导身上滥施淫威最足以显示他们革命小将的的优越,他们就毫不留情地把这些学校领导当作了自己登上政治舞台的第一批祭品。
第三,北师大女附中的红卫兵打死卞仲耘,那并不是因为这些女中学生们对她们的校长怀有不共戴天的深仇大恨。她们表现出来的那种仇恨,在很大程度上是装出来的,而装的目的是为了表现自己更革命,是为了表现自己最革命。在当年,革命被赋予至高无上的价值。衡量一个人革命与否和革命性的高低,最简单的一个标准就是看你在对敌斗争中是否表现坚决,看你对敌人的仇恨深不深。既然我们平常都认为人在感情过于强烈的情况下往往会冲破理智的约束而做出过火的行为来;于是,有些人便故意做出过火的行为,以证明自己具有强烈的情感。打人固然不符合党的政策,但是它证明你阶级感情太深,深到了你的理智无法控制的程度。反之,则有立场不稳,阶级感情有问题的可怕嫌疑。就像作家老鬼在自传小说《血与铁》里写到的那样:学生们互相比,"看你打得狠,我要打得更狠,否则好像我的思想就有问题,阶级感情不及你的深。反正对阶级敌人越残酷越好"。这就是说,打人貌似非理性行为,其实却是十足的理性行为。它是经过理性精心算计之后故意装出来的非理性。文革中的狂热行为,十之八九是装出来的,是故意做出来给别人看的;所以它愈是在众目睽睽之下才愈来劲。
不难想见,这会形成一种何等强大的群体压力。在这种故作失控状的氛围之下,你要想坚持不'失控'实在是很难很难。这不是说你在众人的狂热的感染下自己也会变得狂热,而是说你在众人的装腔作势之下自己也很难不跟着装腔作势。如果你是根红苗正的天生左派,你的阶级感情、阶级立场根本不容怀疑,你还比较容易顶住这种压力,因为你没有证明的必要。如果你的革命性本来就令人生疑而你又急欲显示自己革命或者生怕被别人指为不革命,那么你面临的压力就格外沉重。在那时,毛泽东在其早期著作《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里的一句话被反复引用,曰"矫枉必须过正,不过正不能矫枉"。没有比这句话更恶劣的了。因为按照这句话,过火是必要的,因而也就是正确的,不过火反倒是不正确的。这就是为什么在当时,尽管大家都知道打人不符合政策,且大多数人本心未必想出手打人,但是打人现象还是一再发生,并且越来越狠,以及总是难以制止的原因。明乎此,我们也就对中共历次政治运动中发生的荒谬绝伦的种种"过火"现象有了清醒的认识。
不要无视良心的声音
就在打死卞仲耘的第二天,师大女附中校广播站播出了一篇广播稿。这也是因为是第一次学生打死老师,红卫兵们感到有必要作一个交代,作一番辩解。广播稿全文如下:
昨天发生了武斗,是为了杀杀卞仲耘的威风。因为她有心脏病,高血压,死了。
毛主席说过:好人打坏人,活该。大家不要因为发生了这件事,就缩手缩脚,不敢干了。
这件事,任何人都不许向外面讲。否则,就按破坏文化大革命处理。
这篇广播稿显然出自红卫兵之手,很短,还不到一百字,文字也很浅显,但是它包含的意思却很多很复杂,值得我们认真解读。在这篇广播稿里,作者玩弄概念游戏,避重就轻,推卸罪责,蛮不讲理;引用毛语录为自己壮胆,为同伙鼓气。最值得分析的是最后一句棗"这件事,任何人都不许向外面讲。否则,就按破坏文化大革命处理。"
这太奇怪了!打死人不算破坏文化大革命,把打死人的事实真相向外面讲却要算"破坏文化大革命"。这是什么逻辑呢?如今,很多人在回顾文革往事时总是说,红卫兵虽然做了坏事,但是当时他们并不知道他们在做什么。他们不知道他们做的是坏事,他们还一心以为他们做的是好事呢。不对。红卫兵们也许不能十分自觉地清楚地认识到他们做的是坏事,或者说,他们力图让自己相信他们做的不是坏事而是好事。但是,他们的直觉告诉他们,他们做的事是见不得人的棗而这正是恶的最确定不移的标志。难道不是吗?当我们说一件事"见不得人"、"见不得阳光"、"拿不上台面"(个人隐私属于不同领域故另当别论)时,我们不就是在说这件事是错误的是丑恶的吗?人的道德直觉是如此的敏锐,它能穿透任何邪说谬论的迷雾而顽强地发出自己的警示。
文革后,我和不少文革的积极参与者棗包括不同背景,不同派别棗讨论文革。我们讨论了我们在文革中的种种表现,讨论了彼此在文革中做过的正确的事正义的事,也讨论了彼此做过的错误的事和愚蠢的事。尽管我们对不同的派别有不同的评价,但我们都认为,每一派中都有好人,每一派中也都有坏人。人品的好坏是可以脱离派别的好坏而存在的。这就是宽容与自由难于建立而又终于可以建立的原因。我们认为,有些事虽然是错误的恶劣的,但当事人的动机却可以是正确的善良的。由此我们对那句名言"通往地狱的道路是用善良的愿望铺成的"深有所悟;但是我们又都认为,有些错事坏事绝不能用善良的动机来解释,它祇能出自阴暗的心理和邪恶的动机。连行凶打人这种事都不能一概而论。然而,有的行凶打人,就像殴打卞仲耘致死这件事,那些带头打的人,那些把人朝死里打的人,无论如何也不能推卸罪责,他们绝不能用什么"理想主义"、什么"受蒙蔽"来为自己的暴行辩护。
正是通过文革,我们发现了人心中固有的道德直觉或曰良心或良知。人因其具有普遍而超越性的道德感而成其为人。人心中的这种道德感既是显明的,又是暧昧的。一事当前,我们心中会产生一种特殊的感觉,觉得这件事是好还是坏,是善还是恶。我们认为别人也应该和我们具有相同的感觉。这种感觉虽然是独立发生的,但倘若不和别人交流而获得他人的共鸣,它就祇能是模糊的、朦胧的,它就难以获得清晰,获得确认。当周遭的环境是极端的晦暗封闭,当任何自由而公开的理性交流都不可能的时候,我们的良知就好比黑暗中的一丝灯火,若有若无,若隐若现。它看上去是那样的不可靠,但又是我们在一无倚靠的时候的唯一倚靠。经验告诉我们,无论何时何地,一定要倾听良心的呼声,决不要做亏心的事。遵循良心,并不能使我们免于犯错,但即便错了也不会错得太远;违背良心则几乎注定会使我们犯错,而且可能错得很远很远。暴君暴政得逞的秘诀是,用冠冕堂皇的理论,大力诱发和释放出人性中潜藏的恶;而要达到这样的目的,它首先就要求你无视良心的呼唤。
这应是我们从卞仲耘之死的悲剧中吸取到的最重要的教训。
为什么卞仲耘之死成了悬案?
2/8/2014
今年1月12日,当年北京师大女附中红卫兵负责人宋彬彬和刘进回到母校,在50多位文革时期的师生和几位老师的后人参加的会上讲话,为1966年红八月期间部分学生打死打伤老师一事表示道歉。 在场的几位当年的老师和老师的后人纷纷发言,表示接受道歉并予以原谅。其中一位发言者是我北大读研期间(1978-1981)的同班同学丁冬红(又名胡依年)。她的母亲胡志涛也是当年师大女附中的一名副校长,在那天也挨了打,而且伤得很重。我第一次得知“八五事件”就是丁冬红告诉我的。在会上,丁冬红说,她母亲生前多次跟孩子们讲,那天发生的一切她都历历在目,学生的名字都能叫上来,但是她“原谅所有的孩子们”。 半个月后,1月27日,原师大女附中副校长、在“八五事件”中被殴打致死的卞仲耘的丈夫,93岁的王晶垚先生发表声明。声明说:“卞仲耘同志遇难已经48年。但是,‘八五事件’的策划者和杀人凶手至今逍遥法外;‘八五事件’真相被蓄意掩盖着”。“在‘八五事件’真相大白于天下之前,我决不接受师大女附中红卫兵的虚伪道歉!” 是的,没有真相,就谈不上原谅。胡志涛知道真相,她自然可以原谅;王晶垚不知道真相,他当然有权拒绝接受道歉。 那么,为什么直到48年后的今天,王晶垚先生--更不用说广大公众--还依然不知道“八五事件”的真相,不知道打人凶手是谁呢?为什么那么多知情者都不肯公开说出打人者的名字呢? 有人解释说,因为打人者当年都还没满18岁,属于未成年人,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原则是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并且要对涉案未成年人予以特殊保护,包括不得公开其姓名住所照片。 这种解释并没有多少说服力,因为上述原则都是针对办案机关的办案原则,但问题是,48年来,“八五事件”从不曾立案办理。 据说,在八十年代,针对受难者家属的起诉,北京市有关司法部门曾经以“罪行追诉时效已过”为由予以拒绝。这个理由显然是站不住脚的。不错,刑法确实有追诉时效的规定,追诉时效的长短取决于案情的轻重,追诉时效最长是20年。在“八五事件”中,卞仲耘是被群殴致死的,虽然后果很严重,但是分摊到每个打人者头上的罪责不一定很重,所以追诉时效不会很长。但问题是,像“八五事件”这样发生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的罪行,政府理当提起公诉,无须受害者一方自诉。刑法明确规定,对于那些政府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刑事案件,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因此,“八五事件”的问题,归根结底,乃是政府的问题。48年来,中国政局历经沧桑,政府换了好几届,其方针政策以及法律经历过重大变化,但是每一届政府都没有对“八五事件”立案审理--在这件事上倒是一以贯之、一脉相承。 我们知道,在文革期间,发生过大量的刑事案件。有些案件当时就得到处理;有些案件,当时被当作革命行动,后来政局变化,又被当作刑事案件处理。由于政局的反复,有些案件甚至被翻来覆去地处理过好几次。“四人帮”垮台后,当局宣称彻底否定文革,对文革中的刑事案件又做了一番大清理。 不消说,在这些审理和判决中,轻罪重罚,重罪轻罚,一罪数罚,乃至于冤假错案以及舍卒保车,舍车马保将帅的情况都是有的;在“宜粗不宜细”的口号下,还有很多不那么起眼的罪行被放过去,如此等等,此处不赘。不过总的说来,文革期间各个阶段发生的具有其阶段特色的刑事案件,大体上还是得到了某种处理,好歹是走过形式。唯有包括北师大女附中“八五事件”在内的1966年红八月期间红卫兵(文革过来人通常称之为老红卫兵)的暴行,48年来始终没有得到处理。 红八月老红卫兵的暴行始终没有得到哪怕是象征性的处理,那是不是因为在历届中国政府看来这些暴行都无可非议呢?例如在土改中,有很多地主及其家人被革命群众打死打伤,政府从不处理这些打人者,因为政府始终不承认土改是错误的。但红八月的情况并非如此,例如卞仲耘,早就被平反恢复名誉了。 也不是红八月期间的暴行一律不加处理。例如从1966年的8月27日到31日,北京郊区大兴县发生了一场针对地主富农及其家属的大屠杀,事后政府也曾逮捕和判处了一批当地的公社干部和社员。据说在80年代,北京市有关司法部门给“八五事件”的受害者及受害者家属提出过一份“凶手名单”,说如果难属对这些人提告可以判刑。一位活下来的受害副校长当即拒绝接受此名单,因为“名单上全是工人出身的红卫兵们,而那些贵为高干之后的凶手们连一个也不在名单上!” 于是问题就很清楚了。卞仲耘之死之所以成了悬案,红八月老红卫兵的暴行之所以一直不曾立案审理,原因就在于他们的身份——老红卫兵以高干子女为主体。这就是他们之中的犯罪者始终不被追究不受惩罚的原因。 不错,毛泽东发动文革,目标就是整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当权派。毛整起高干子女来也并不客气。例如在1967年1月,政府就抓了一大批“联动”的老红卫兵。但是抓他们的理由不是他们对民众施暴,而是因为他们反对中央文革。3个月后,这批老红卫兵就获得释放。4月22日晚上,周恩来、康生、陈伯达、江青、杨成武、王力、关锋、戚本禹、谢富治,足有20多人,亲自将被关押的联动分子接出监狱。江青开口就说:“委屈你们啦。”周恩来则说:“我们不能不教而诛,你们还是我们的孩子嘛。” 毛泽东之所以没有处理老红卫兵在红八月打砸抢的暴行,也是因为他无法把那些暴行算在刘邓反动路线的帐下。毕竟,老红卫兵打人之风兴起时,刘邓派出的工作组已经被毛批评,撤出校园。早在1966年7月26日北京大学的万人集会上,北大附中红旗战斗小组的彭小蒙在台上用皮带抽打北大工作组组长张承先,江青等人就在台上,非但没有制止,江青还上去拥抱彭小蒙,并发言支持革命小将的革命行动。8月1日,毛泽东亲自写信给清华附中红卫兵表示支持(信中还特地提到彭小蒙)。8月5日,卞仲耘被打死,就在当天,中央发出文件,宣布撤销此前刘少奇发出的关于制止北京大学“乱斗”的文件。8月18日,毛泽东在天安门城楼接见百万革命师生,当场接受宋彬彬给他戴上红卫兵袖章,还说“不要文质彬彬,要武嘛”。就在老红卫兵打砸抢的高潮中,8月22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高调赞扬红卫兵的革命行动好得很。 不错,毛泽东经常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今天把你捧上天,明天又把你打倒在地。但是直到他1976年撒手西归,毛始终没有对老红卫兵在红八月的暴行进行处理。 等到“四人帮”垮台,文革被否定,当局在拨乱反正的名义下对文革期间的很多问题重新处理,但是他们依然没有依法追究老红卫兵在红八月的暴行。这中间的原因很简单:老红卫兵是以高干子女为主体。文革后复出的党国领导人,没有几个人的子女当年不是老红卫兵的,其中很多子女(包括刘邓的子女)还一度是老红卫兵的头面人物。后来中央下令清理文革中的“三种人”,其中一种人就是打砸抢分子,迫害干部群众,造成严重人身伤害者。可是当局特地把当年这批涉嫌施暴甚至带有命债的老红卫兵们摘了出来,说他们不算“三种人”;非但不追究,反而说该提拔进“第三梯队”的就要提拔--“还是自家的孩子靠得住”嘛。 对老红卫兵当然不能一概而论。但是由于历届中国政府都对这个群体格外袒护,致使其中良莠难分,好坏不明;若干重大历史真相也始终陷于混沌。48年过去了,卞仲耘之死之所以成了悬案,最根本的原因就在这里。
2007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