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认同“习近平不信仰共产主义”的观点!
唐付民
近日在《北京之春》见到张杰先生谈“习近平真的信仰共产主义吗?”,文中对习近平“信仰共产主义”持否定态度。理由是共产主义的创始人马克思“是言论自由和普选制度的坚定支持者”,我认为这是把“信仰共产主义和信仰马克思言论”形成了混淆。
首先,马克思是共产主义(空想或断面)理论的创始人(或之一),但他不是实现(实践或实验)共产主义的创始人!由于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本身存在“自相矛盾和模糊不清”的逻辑内容,因此,在实践中须要根据“实际操作性”(修改理论原理)去推行。毫无疑问,共产主义的核心价值是“经济共产”,而言论自由和普选制度会产生“政治分化”。由于依赖言论自由和普选制度很难形成“实行经济共产”的统一认知价值,而依靠“极权政治”(暴力革命)强行推动的“经济共产”才能在实践中形成(出现)。
我们应该知道,社会经济来源于不同的自然资源和不同的人力资源。人类社会要让源于不同等级的自然资源和不同等级的人力资源产生的社会经济(或财富)成为平等分配(经济共享)的“自愿行为”,绝对不可能,因为它不符合“普遍人性”。人类社会只能在有限的时空范围内存在“接受财富平均”的价值取向,不可能形成“普遍现象”。因此,所有实际推行“共产制度”的实践(实施)者都会(或只能)成为“专制者”!为此,否认“习近平信仰共产主义”是没有明白习近平只是“共产主义实践”的实施者,而非“共产主义理论”(马克思思想)的信守者。因为,任何以“理想共产主义理论”去推动的社会实践都不会成功,只有依靠“极权政治”(暴力政治)去推动的社会实践才能出现“成效”!
然而,我们也须要明白,通过“极权政治”推行的“共产经济”也无法实现:平等分配(或利益平等),因为它不适合“普遍人性”!实践证明,它会出现两种不利后果,一是抑制生产力(压制“生产精英”的积极性),二是利益权贵化(促进“共产权贵等级”形成)。即所有在现实实践中推行的“共产(社会)主义”都只能以“维护政治极权”的方式出现。为此,“习近平信仰共产主义”只是信仰现实实践意义上的“共产主义”,而不可能是“共产主义理论意义”上的纯粹维护者!如果不能明白“理论与实践”会出现明显(必然)差异,就很难区分现实生活中的诸多分岐。
理论上的“马克思共产主义”是美好的,由于它没有产生在“系统与辩证”的逻辑原理上,缺乏全面的系统和协调性论证。因而在实践中须要“结合实际情况”去“创新理论”,这便产生了“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等”。不能理性的分析“理论与实践”的差别, 便无法分清“共产主义”危害世界的根源(原因)。长期以来,西方民主国家依然受困于“理论与实践”的真伪难辨,至今(始终)没能从根本上消除“马列共产主义”的影响和骚扰!
一直以来,时常有学者乐意去论证:“马克思主义是好的,只是被独裁者曲解了”。这种观点类似于有些支持中共的人,始终认为“中共中央政府是好的,只是下级官员做了坏事”。实践中的“共产主义”维护者,只能体现为“共产平等(所谓社会主义)口号”包装下的“共产集(极)权”(政治)的实际维护者!因此,同斯大林、毛泽东等人一样,习近平是名符其实(实践意义上)的“共产主义信徒(共产极权者)”!唯有这样明确,才能让中国和世界人民真正认清“共产主义”的两面性和危害性!如果始终(仍然)把“马克思共产主义理论”解读成(或找出只言片语来证明)它是“美好的”,脱离现实实践上的“虚假与危害”(差异性),不仅难以推动中华民族的文明进步,也会持续搅扰西方民主社会的价值判断!
理论上的“马克思共产社会主义”缺乏系统性综合协调价值标准(论证),无法在现实实践中产生“理想结果”。主要根源是它依据的逻辑原理(黑格尔辩证法)是极不成熟甚至错误的!另外,研究和建设“科学社会学”的核心基础之一是必须读懂“人性”,而马克思主义始终没有找到。因此,“马克思共产社会主义”不仅无法帮助人类创建美好生活和促进人类文明,反而还会成为搅乱(破坏)人类社会秩序和阻碍人类文明进步的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