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论》让《进化论》由盛而衰 (一) (2-10)周晓(粟小舟)

 

 

《程序论》让《进化论》由盛而衰  (一) (2-10)
 
 
周晓(粟小舟)
 
 
目录:
 
一、以研究人类骨骼化石 推断人类智力演化进程应是一条不通之路
 
(A) 对骨骼细胞的线粒体和细胞核的检测无法确定人类演进过程
 
  (a) 骨骼细胞核的位置决定了不能与它类细胞核的内容等量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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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研究人类骨骼化石推断人类智力演化进程应是一条不通之路
 
从1859至2024年期间,将《进化论》教化式洗脑的效果是,该论的基本观念成功地定型为了人们脑中铁律一样的概念。当然,这样的概念是在人类出生之后才得以输入人脑海马体的。其具体效果体现在,一旦涉及到人类起源的话题时,一张猴,猿,和人从左向右排列顺序的 “进化图” 便会条件反射一般即刻在脑中浮现。
 
所谓的进化图可做两种解读
 
按照《程序论》的思路,在大同小异的宣传《进化论》的图片中的猴类,猿类和人类,可以用做象征性地表示造物设计者的造人技术是分时间阶段地在提高,并非一蹴而就地一次完成。猴类,猿类和人类是不同时期的造物设计者制作而出的智商有别的生物制品。
 
这些类似的图片可以表达两种截然对立的含意,一个是由驼背的猴类万年复万年地在自然界里经由猿类逐渐进化成直立的人类;另一个是分成若干批次的,批次间相隔久远的猴类,猿类和人类是造物设计者的制品(产品)。换言之,《进化论》和《程序论》可共享此类图片作为各自的解说之用。
 
被达尔文神话了的大自然实际是造物设计者
 
达尔文指出,智商的提高是物竞的结果,即优胜劣汰的结果。达尔文的物竞天择的天(nature)可被译为中文的大自然,它不等同于自然界或说自然环境的含义。达尔文的大自然是可代指宇宙的神秘区域或代指无形的神。依《进化论》的要旨(精神),达尔文是在铁口直断:优胜劣汰这个法则是大自然所定下的规矩,并且大自然偏爱和选择获胜的一方。
 
达尔文应会依稀感到,地球上所有生物普遍存在着的优胜劣汰现象应有其来源,但是他用尽全力还是未能发现它。既使不能发现这个处于《进化论》核心的东西:优胜劣汰的来源,但他要发表《物种起源》的决心已定,否则就前功尽弃。出于无奈,他就为这个来源定义为大自然。这个达尔文杜撰出来的虚幻的大自然就这样问世于科学界,与此同时,这个难以捉摸的大自然被抹上了有相当厚度的神秘色彩。达尔文应会断定,他个人的功力已足够强大,他所不能发现的来源,他人包括后人对此也会无能为力。
 
注:笔者不把达尔文视为一个科学化身,而是把他当作一个有自私基因的人类一分子看待。《物种起源》的出版可以满足他个人定要出名的追求。这是人类天性决定的,并无不妥。相反,笔者对在人类没有发现基因内含有结构之前,达尔文能有《进化论》的创见深表佩服。自私应被视为一个中性词,而非贬义词。至于制约自私天性的法律条文和道德规范是极其重要和必不可少的社会规则,但是这些不为本篇议题。
 
神秘是因有秘密存在。这个秘密是“隐藏” 于基因的构成之中。生物优胜劣汰现象实际是源于生物各自的自私基因(程序),这种基因才是引起在同类生物之间和不同类生物之间发生竞争行为的出处。
 
细胞内基因组是由程序(密码)构成的事实,对达尔文是一无情的致命打击。微小的自私基因是由程序构造而成的结论是射向达尔文《进化论》要害之处的一粒子弹。程序的存在,等同承认了造物设计者的存在。达尔文的所谓大自然成了造物设计者。因此造物设计者才是优胜劣汰法则的真正制定者,而非大自然,或换种说法,大自然是造物设计者。
 
造物设计者的模样
 
虽不能确定造物设计者的模样,但按人类在设计过程中需要用眼检视程序,用脑思考程序和用手编写或编排程序来推测,造物设计者应具备类似于人类的眼功能,脑功能和手功能的部件存在。造物设计者应是有形体的生物或非生物。笔者坚持以物证讨论涉及科学的问题。不会在并无实物为证的条件下,给出一些简单逻辑后,就推导出或说创造出一个造物设计者的模样,一个反正他人无法证伪的模样。本文不是在写科幻故事。
 
一个祖先是正确的,但《进化论》的逻辑是不正确的
 
按《程序论》思路,达尔文所说所有生物存在一个共同祖先,它是一个微小之物的判断是正确的。可是《进化论》里的一套逻辑是错误的。这个微小之物可以是指造物设计者制作出的第一个基因或第一个微生物,后者它包含着一套由基因构建而成的简单自动化控制系统。
 
当时的达尔文已经知道每种生物都存在基因,可能是由此,他判断生物最初祖先来自一个微小之物。可是这样“一个祖先” 论断与他的优胜劣汰自相矛盾了,即 “一个” 无法引起竞争。笔者相信,达尔文在出书《物种起源》时是知道这个显而易见的逻辑缺陷存在的。如果达尔文当时说物种起源于两个微小物体,而不是一个,即在生物起点上符合优胜劣汰的进化要求了,但是他没这么说,其可能的原因是,一个基因可以突变为一个以上的基因;可是软体粘性的基因如何能碰出一个又一个的各种物种的自动化控制系统是《进化论》无法应对的问题。笔者意为,在发现基因和基因组是由四个不同碱基构成大量不同排列之前,《进化论》就应已经被驳倒。
 
本文任务之一是,通过较大范围的分析,反其道而行之,将论证《进化论》实为一种已长期就存在的谬论。
 
(A) 对骨骼细胞的线粒体和细胞核的检测无法确定人类演进过程
 
现在多数考古工作者的意识中,《进化论》是金科玉律。
 
故意将不同类的细胞核相提并论
 
到目前为止,世界上多数考古工作者与许多其他科学工作者一样,在认定《进化论》为颠扑不破真理前提下,探索着人类发展的历史,并潜意识地将该论作为了一个科学标准,让他们的考古发现尽量地匹配和迎合此论。最明显的状况是,明明当下研究到的是人的骨骼,牙齿或指甲化石中细胞残留的各种DNA痕迹,却只因人类细胞的线粒体基本都相同,就把在骨骼内细胞的细胞核里DNA内容,故装糊涂般地当成与脑腔内细胞的细胞核里DNA内容一样看待。
 
因为地球自然界的气温和地质等条件,找到脑细胞(属于有机物)化石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存在这样的可能,即考古工作者出于定期要出研究成果的压力,才被迫做出 “冒名顶替” 的事。实际上,想从研究骨骼细胞就得出人类智商的演进是一条死路,早应是一个共识。
 
(a) 骨骼细胞核的位置决定了不能与它类细胞核的内容等量齐观
 
人类的骨骼里细胞有四类:骨原细胞,成骨细胞,破骨细胞,和骨细胞,其中骨细胞数量最多,并且位于靠近骨质中部的位置,其它骨类细胞均位于骨质的边缘。人体中其余的硬体牙齿和指甲,本文将不涉及,因为它们的细胞与骨骼的细胞有共同之点:与人类智商无直接关联。
 
骨细胞的细胞核与脑细胞的细胞核的功能大相径庭是理所当然
 
骨骼中矿物质(以磷酸钙为主)让骨头变得坚硬。所有骨类细胞位于骨骼之内,获得骨骼客观保护的机会就会多些。矿物质是无机物,在自然环境中较易被保存,而骨骼细胞是有机物,极难被保存。现在的考古工作者只能收集到人类骨骼化石内细胞的线粒体(粒腺体)的残留信息。对要完成该类细胞内细胞核的DNA基因图谱的工作,仍因残留的信息不足,至今难以完成。不过,这样工作的完成与否对本文并无大的影响,因为脑部的细胞核的功能与骨骼的细胞核的功能本来就天差地别。笔者此时关注的是人类智商的演进。
 
既使骨骼化石中骨细胞的细胞核内DNA的基因图谱能够绘制而出,该图谱在去除了被废基因后(如果有的话),一定会大不同于脑部的细胞核内的基因图谱。
从《程序论》的设计角度,而不是《进化论》的进化角度,如果没有特别需要,在改变脑部细胞及其它软组织内细胞功能的时候,没有必要改变骨骼细胞的功能。骨类细胞位于骨头之内。骨骼区域与软组织区域的界线泾渭分明。软组织细胞可一改都改,反正这些细胞功能的启动是简单地取决于它们在人体所处的具体位置,譬如,位于脑部中的其中一种细胞会自动开启相关的功能,并关闭不相关的功能;位于心脏的其中一种细胞也会如此自动运作。这样的设计在制作过程中可以大为减轻工艺操作的工作量。
 
举一个反例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