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陳玉山投訴/苏华

 

 

台商陳玉山投訴
 
 
苏华
 
 
台商陳玉山在中國安徽准南被公檢法與當地不法份子孔令全掛勾,造成投資被侵佔,損失3.2億人民幣,面臨破產。懇請中國政府有關部門關注
 
中国的“法外之地”安徽省准南
 
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中国在伟大共产党的领导下,创造了各项的佳绩,不管是在经济、科技、航天、交通建设等各领域,都得到迅猛的发展,成为举世的骄傲!然而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依法治国〞的理念下,当下的中国竟然存在着〝法外之地〞!这是多么不可思议的事情啊!举国上下在高度改善营商环境,吸引外资投资兴业,振兴经济繁荣的同时,这样的〝法外之地〞,应该值得省思检讨。
 
公安是人民的保护神,人民群众与单位组织发生纠纷矛盾了,第一个找的是公安,所以公安是百姓的排忧解难者。改革开放以来,社会治安的改善,奠定了经济发展的基石,也让百姓过上免于恐惧的生活!然而公安队伍辛勤建立的百姓保护神形象,却有时因少数害群之马给破坏贻尽!
 
我们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公安与检察院法院是执法的单位,如果执法者偏失了!又该怎么办?政府设置了很多投诉上访单位,但效果呢?如果效果是彰显的,就不会有那么多的冤假错案与媒体举报。
 
我是来自中国台湾的投资者,谈谈我真实的经历吧。2012年被招商引资来安徽淮南投资,并找了一个当地人合作,由于识人不明,这个合作伙伴后来资金没到位,我被〝空手套白狼了〞!后来他利用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之便,犯下了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罪(侵占公司房产127套,挪用¥1426万现金)。
 
2024年3月公安局在近二年的调查后把他移送检察院起诉;但是这期间发生了许多事情,让人觉得,淮南就是个〝法外之地〞,且让我一一道来!
 
一、当2024年3月,孔令全被公安局以涉嫌〝职务侵占〞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移送检察院起诉的同时,公安不去查扣他侵占的127套房产及他个人犯罪所得,竟然查扣被害人天沃公司159套房产(价值1.2亿元左右),江湖传言,孔令全非法集资的对象皆是公检法等公务人员。公安想拿这159套房产去抵给孔令全的私人债务。
 
二、孔令全于2022年9月被公司开除后,私刻公章与他人签约,把公司一套80几平方的房子抵给他私人债务,公安以〝没有犯罪事实〞,不予立案,虽经申复依然不立案;2024年7月他又再次伪刻公章,并把天沃公司正在田区法院诉讼的三个案子撤诉,虽经报案,依然以〝没有犯罪事实〞不予立案;我们能批评公安睁眼说瞎话吗?毕竟公安是人民的保护神啊?全中国伪刻公章不立案调查且无罪的,也大概只有淮南了!
 
三、孔令全在2022年9月,被刑事拘留,二十几天后被取保候审,现在是监视居住的状态。然而这近两年来,他到处到省外旅游,出庭为别人和公司打官司,二次召集20几个社会闲杂黑恶份子(有非法持有枪枝前科)攻打强占公司,破坏企业正常经营秩序,报案后公安却姗姗来迟(40分种才到),放任他们蟠据公司,后经强烈抗议后才“请”他们走人;二次事后对这样的恶劣行径不予立案查处,这又是另外〝法外之地〞的写照,企业与百姓免于恐惧的权利都没有了!
 
四、孔令全勾结其债权人高巍,将其私人借贷本息¥3亿元债务硬要转嫁至天沃公司来,并将公司账户、房产与土地查封;公司到公安局报案:高巍虚假诉讼。公安以〝无犯罪事实〞不予立案,虽经申复,结果依然;公司账户、房产被查封冻结了,这不是犯罪事实吗?
 
五、孔令全到法院提起确认其90%股东资格的诉讼,一审法官费云(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为了争取管辖权,说公司股份的转让要参考当时的资产与负债情况,然而最后的枉法判决竟然只说资产。人民法院成了费云等个人权利的天堂,他们想怎么说就怎么说,想怎么干就怎么干,披着司法的外衣行不法之事。费云法官竟然不查孔令全注资股权来源,径行违法判其90%股权的资格,严重侵犯合法投资人的权益,是否枉法判决?只要是专业律师与法官看了判决书,无不摇头惊叹!二审法官姚多生,一丘之貉,官官相护,当面质问:按照判决书,那工商登记股东杨洪康的股权转让款4950万哪里去了?向谁要?姚多生哑口无言,这就人民法院的“优秀法官”!!!
 
六、孔令全利用职务侵占了公司127套房产抵其人债务,按照政府对房地产企业销售规定,销售款必需转进政府开立的资金监管账户,方能进行网备,然而这127套房产,在没有交一毛钱的情况下,全部以〝全款交清〞的名义进行网备,这其中一定涉及住建局经办人员与主管的〝内应〞,才能将这127套房产(值价近1亿元)掏空备案,向公安表达追究参与犯罪公务人员的调查,却得不到任何回应!
 
七、孔令全的儿子孔睿,小孩舅的女儿孙明月(时任公司出纳),高巍的女儿高洁(时任公司办公室主任),三人都侵占公司财物现金¥100万以上,报案后不了了之,公安没有任何交待,是不是被用各种理由吃案了?
 
八、中国最大胆的枉法判决:孔令全串谋高巍,将其个人欠高巍的债务本息¥3亿元成功转嫁到天沃公司(天沃公司原本自身债务都快资不抵债,高巍没有一分钱转入天沃公司)。高巍通过“特聘关系户”律师庞华萍,联络到安徽省政法委领导刘志(原安徽省高院领导)以及原最高院领导胡云腾在幕后运作,指使本案件主办法官胡四海(原刘志省高院工作时部下),在一审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高巍、孔令全之间个人债务与天沃公司无关的正确判决下,做出枉法判决,直接改判。特别强调的是,庞华萍与刘志是亲姐弟关系,背后所涉及的权利、利益输送,触目惊心!!!
 
上述的这些现象,说明了淮南就是个〝法外之地〞,为了个人利益,形成了一个强大集体的保护伞,宁愿牺牲了淮南的政府形象与投资环境,也要把犯罪嫌疑人保护到底!!!正义与公理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