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來當年「蛋糕論」 其實是抄王炳章作業
营救王炳章委员会
2012年中共十八大前,中國政壇正當紅的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和廣東省委書記汪洋曾經爆發過一場「蛋糕之爭」。先是薄熙來提出「一邊分好蛋糕,一邊做大蛋糕」,汪洋則回應說「分蛋糕不是重點工作,做蛋糕是重點」。這場爭論之所以引人注目,因為關係到中國經濟發展和社會管理之爭。
不過後來大家都知道了,薄熙來隨後鋃鐺入獄,汪洋雖在十八大入了常,但政治影響不升反降,很快就被習近平打入冷宮。薄熙來汪洋的「蛋糕之爭」自然也就沒有結論,但在客觀上卻影響了後來習近平「別人做蛋糕,我來大撒幣」政策。 不過這裡提到這段舊事,其實是想說,他們的提法不過是拾王炳章之牙慧。
早在上世紀八十年代,王炳章就發表《切餅與分餅》一文,批評鄧小平不懂民主,並用比喻方式闡述了社會管理最有效的民主理論。他在文中寫道: 鄧小平曾囑咐趙紫陽,搞政治改革不能搞「三權分立」那一套。鄧小平還批評過美國的「三權分立」是什麼「三個政府」,說這種形式不好,互相扯皮,沒有效率。其實,最高權力的分散與制衡,是民主制度最重要的硬件結構。缺之,就不叫民主政體。鄧小平對三權分立的批評,說明他對民主政治乃一無所知。為什麼要將權力分散開來,並加以制衡?我曾用「切餅與分餅」的比喻,把這一深奧的政治學原理,通俗地表達出來。有十個人,有一塊餅,大家分著吃。如果找一個人,他既切餅,也分餅。可能會出現什麼情況呢?他可能先把餅切成十塊,九塊是小的,一塊是大的。然後,由他一人來分。他有可能分給別人九塊小的,自己留下那塊大的。這就導致了不公平。如果將遊戲規則稍做調整,結果就大不一樣了。試想,我們找兩個人,一個專門切餅,另一個專門分餅,即把切餅與分餅的權力分開。這樣,切餅的人就想了:假如切的大小不一,分餅的又不是我,我得到最小的一塊怎麼辦?為了防止得到最小的一塊,切餅的那位只有一個辦法,就是將餅切成均勻的十塊。你看,分權的結果,導致了利益公平的分配。在政府結構中,負責切餅的,即制定利益分配准則的,是立法機構。各國叫法不一,或議會,或立法院,或下院,或人民代表大會等,其職能是制定法律。執行分餅的,是行政機構,有稱總統府的,有稱國務院的,有稱內閣的,等等,其職能是執行法律。司法權獨立是另外一項特別重要的設置。假如切餅的和分餅的互相勾結,專把小塊的餅分給老百姓怎麼辦?在這種情況發生時,老百姓需要一個裁判(法官)主持公道,並有控告切餅者和分餅者的權利,讓他們交出侵佔的利益。這個裁判—法官,必須是獨立的,不受立法機構和行政機構的左右。否則,無法公正的判案。裁判機關,就是法院。法院有解釋法律的權力和審判裁決的權力。
《切餅與分餅》一文發表後,還有一個小插曲。後來曾經參與趙紫陽改革的著名政治學者嚴家其到海外後,曾經對他說:「文章寫得很好,它使我想起三年困難時期分飯的事。當時下鄉,吃大鍋飯。分飯時,大家制定了一個規則,一人一碗,選一個裝飯的。裝飯的那個人,要等每個人拿完之後,取最後的一碗。這樣,他裝飯時,就會盡量均勻。」那時,嚴家其並非政治學者,但大家已知權力分散的道理。 王炳章就此指出,「裝飯的權力在一人,分飯的權力卻不在他,而在大家。其實,中國早就知道權力分散與制衡的道理。如管理錢時,會計與出納分開,互相制衡,這是我們中國人的發明⋯⋯。所以,搞民主,不是西化。真正在中國搞過西化、俄化的,恰是中共本身,是中共從西方搬來了馬列主義,禍害了中國。」
营救王炳章委员会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