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不被收买的政府-2
王苡儒
《民权主义第六讲》的第四部份,上次我们介绍了国父,对西方民主制度的病理学分析,今天我们要来探讨,五权宪法在台湾的实践经验。
上集我们提到,无论是国父的五权宪法,还是艾克曼的新分权理论,两位思想家的制度蓝图,其实都画得很漂亮。但蓝图归蓝图,这蓝图所盖出来的房子,到底能不能住呢?其实全世界只有一个地方,用五权宪法为蓝图,动工盖出宪政大楼,嗯,那就是中华民国。
但实际运行几年,现况如何呢?,其中有一个宪政机关,每年花纳税人好几亿的预算运作,但民调做出来,多数民众都觉得,根本感觉不到它的存在,不如把它废除。另一个机关号称,要帮国家选出最优秀的公务员,结果到今天还在考一个科目,就叫「公文写作」,用毛笔格式的思维,挑21世纪的人才。这两个机关,一个叫监察院,一个叫考试院。也是五权宪法的两大招牌,他们在台湾的命运,一个被笑「无牙老虎」,一个被骂「殭尸恐龙」。
这两个当年国父,苦心构思出来的制度,到底哪里出了问题?五权宪法在中华民国实验了几十年,考试权跟监察权这两根支柱,究竟是成了民主的支柱,还是反而变成了民主的累赘呢?
考试权的检讨
我们先谈考试院,但我们要把功过分开来看。功的部分很实在。自由地区过去这几十年来,不管蓝绿是谁执政,基层跟中层文官的录用,主要是靠国家考试,不是靠党证、不是靠关系。这件事的价值不能被低估。它等于在我们的行政系统里面,筑了一道防火墙,把美国当年分赃制度,那套病毒挡在门外。我们能创造经济奇迹,背后有一群稳定、有素质的技术官僚在撑着,这就是考试制度所产生的红利。
但是考试权的过,其实也非常明显,而且有越来越严重的趋势。第一个问题是:考用分离。考试院负责选人,行政院负责用人,这两边互不隶属。考试院为了追求形式上的绝对公平,最爱用标准化的笔试,因为好改、好排名,同时争议少。但行政部门真正需要的是什么呢?是能谈判的人才、能写程序的人才、能处理跨国法律的人才。这些能力用纸笔,就能够测得出来吗?有时候很难。结果就变成「考出来的人用不上,用得上的人考不进」。还有另外一个弊病,把人才拢统的「分类化」,同样都是「一般行政」考试考上的公务员,分配到文化局跟劳工局,需要的专业能力一样吗?
第二个问题是:制度僵化。考试院是宪法机关,层级极高、体制庞大,无论要改什么,都要走一段漫长的程序。你要废一个不合时宜的考科、引进一套现代化的评测方法,光是院内的公文旅行,就能走上好几年了。不过这边也要替他缓颊一下,要加入一个新的考科,怎么考、范围在哪里,大学或是学校有没有该项科目,这些都是他们必须考虑的。等一切都成埃落定了,但是外面的世界已经发生很大的变化了,但考试院里面的时间,可能还停在上个世纪!这一点也不夸张。行政院喊着要数字人才、要AI专家,考试院的考试科目,居然考计算器概论,就像是你要找寿司师傅,但面试只要求他分辨鱼的种类,不考虑他捏的寿司好不好吃,这样能找到适合的人才吗?
第三个问题最特别:那就是政治责任出现了真空。人事管理本来应该,是行政首长的核心工具。你要施政,你得有权决定用什么样的人,同时决定如何激励组织、如何淘汰冗员。但现在选人的权力在考试院手上,行政首长管不到。于是,一旦施政效能不好,行政部门会怎么说呢?行政部门可以说:这不是我的问题,是考试院选进来的不符合我的要求考试院会怎么说呢?我是按制度考选人才的,人不好用是你不会教。在考试权跟行政权之间,两边互相踢皮球,谁都不想负责。这就是制度设计上的责任政治缺口。
于是,考试权在自由地区,实践的经验带来的教训,用一句话就能讲完:考试权独立是为了「防弊」,防止政党把手伸进文官系统。然而防弊防到了极端,就会阻碍「兴利」,让政府没办法灵活选才用人。因此,未来的制度改革或设计,必须在这两端之间找到平衡点。
监察权的检讨
我们再来讲监察院,这边的成绩单可能更难看。中华民国监察院最大的致命伤,用三个字就能概括:政治化。过去在还没有修改宪法时,问题可能还没这么严重,因为监察委员是由各省市议会、蒙古西藏地方议会,以及华侨团体选举产生,与立法院同为代表最高民意机关。本身就有民意基础。
但依照现行宪法增修条文,监察委员由总统提名、立法院同意。我们可以想想看,这个制度的结构:谁决定监察委员是谁?总统跟国会多数党。那监察委员上任之后,要去监督谁呢?就是那个提名他的总统、那个同意他的国会。你让被监督的人挑选监督者,这场戏还怎么演呢?后果可能是双重的。
第一个后果是:监察权的独立性荡然无存。总统当然倾向提名,对自己人善的人选嘛。那执政党的弊案呢?就轻轻带过。那反对党的问题呢?嗯!没错!大张旗鼓地查。这不是监察,这是党同伐异。监察院从「裁判」变成了,「穿着裁判服的拉拉队」。
第二个后果就更离谱了:监察院直接停摆。从2004年到2008年之间,在野党控制立法院,全面抵制总统的监察委员提名。结果呢?监察院整整空转了3年多,宪法职能完全中断。一个被写进宪法的机关,就这样因为政党恶斗,而被晾在那里无法运作。这证明了一件事:当一个机关的存活取决于,政党之间愿不愿意合作,那它就是一个天生脆弱的制度。除了提名问题之外,监察院还有两个附带的问题。
一个问题是职权重迭。监察院要调查,立法院也要调查,检察官也在调查,同一件案子,有三个机关抢着调查,行政机关则疲于奔命地,因应三个机关的调查,而且还没有考虑到,万一三个机关调查出来的结果,完全不一样时,谁才是对的?另一个问题是,监察院像是没有牙齿的老虎。当监察院提出「纠正案」,说白了就是写一封很严肃的信,行政机关看了点个头,然后呢?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因为监察院并没有强制力,要求行政机关执行,所以就算它纠正一百次,行政机关也可以不理它。
那民众怎么看监察院呢?他们根本不把监察院当成包青天,而是把它视为政治人物的养老院。不是正义的最后防线,是政治酬庸的安置所。监察权在自由地区的实践经验,教训也只有一句话:如果监察委员的产生方式,不能切断跟总统、跟政党之间的关系,那你再怎么在宪法上,写什么「独立行使职权」,也不过是一句好听的空话而已。
中华民国对五权宪法的实践经验,给了我们一份诚实的报告书:尽管考试院成功挡住了分赃,但它自己也僵化成了宪政恐龙。尽管监察院想当,监督其他机关的裁判,却从出生那天,就被政党牵着鼻子走。两个机关的病灶不同,但病因却有一个共同点:制度在「防弊」跟「兴利」之间失衡了,在「独立」跟「被收编」之间,没有找到真正的防火墙。总结就是我们的实践经验教训,并不是五权宪法错了,而是它证明了,一旦好的原则配上坏的配套措施,一样是不好的制度。
既然我们是五权宪法,有正面教材加反面教材,那沦陷区(中国大陆)有没有相关的实践经验呢?中共在2018年,设计了一个「国家监察委员会」,看起来也像是在做独立监察,但它里是什么东西呢?
国家监察委员会(NSC)模式
在沦陷区有一个东西,不是做得不够好,而是从根子上就长歪了。2018年,中共做了一件大事:成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官方讲得很漂亮,说目的是整合反腐资源,实现监察全覆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人,你们一个都跑不掉。乍听之下,你甚至可能会想:这不就是国父讲的独立监察权吗?全覆盖、专责反腐、独立运作?但你把他拆开看,就会发现里面坐着的不是裁判,而是秘密警察。这个制度还跟国父的理想背道而驰。
那它有什么问题呢?首先是党政合一。国家监察委员会有一个,设计上的「巧妙」安排,叫「合署办公」。它跟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其实是同一套人马、同一间办公室,只是门口挂了两块招牌。一块写「国家监察委员会」,代表国家权力。一块写「中纪委」,代表党的纪律。听起来好像是国家机关,吸收了党的力量?其实正好相反。实际上是党的纪检系统,把国家的监察权吞掉了。
当年国父主张监察权必须独立,是独立于谁呢?独立于执政者。监察的意义就是:只要你执政,我就有义务监督你,同时我在宪法上不归你管。但中共的设计完全颠倒过来,监察委就是党自己的部门,党领导监察委,监察委去查党的干部。你让老板自己设一个部门来查自己,这不叫监督叫内部管理。更准确地说,这叫用国家的名义,替党的家法来背书。它不是切断了政治干预,它是把政治干预写进法律,让干预变成合法的。
接着是留置权。这是整个制度里面,最让人不寒而栗的东西。国家监察委有一项权力叫「留置」,用白话讲就是:只要我怀疑你有问题,我就可以把你关起来,最长可以关6个月。这不需要法院批准,不需要让你见律师。6个月在一个你不知道地点的房间里,没有律师、没有法官、没有任何外部的眼睛看着。在任何一个法治国家,你要羁押一个人,至少要通过两层关卡:第一关是法官审查,要确认有合理依据才能羁押。第二关是律师在场,目的在于确保当事人,他的基本权利不被践踏。
而中共的留置权,居然把这两关全部取消。这不是反腐败,而是合法绑架。而且在这种环境下,取得的「口供」有多少可信度呢?你被关在密室里6个月,他们要你承认什么你不承认?所以你就会发现,留置制度下的反腐,真正打的不是贪官,是政治上不听话的人。它是一把刀,但刀柄握在最高领导人手里,砍谁不砍谁,看的不是法律,是政治需要。
第三个特色,也是最根本的问题:谁来监督监督者呢?拉丁文有一句老话:「谁来看守守夜人?」(Quis custodiet ipsos custodes?)这个问题在中共的监察委面前,基本上就是完全无解。因为「国家监察委员会」的位阶,跟国务院是平行的,是国家最高级别的机关之一。它直接受党中央领导,司法机关无权审查它的行为,人大的监督在实务上,完全是橡皮图章而已。等于是为统治者(中国共产党),打造了一头力大无穷的怪兽,但你忘了给牠装上笼子。或更诚实地说,你根本就不打算装笼子。
所以中共的国家监察委员会,并不是国父监察权理想的实现,而是理想的彻底反面。国父要的是一个,独立于执政权力之外的裁判,用来防止政府腐败、防止权力滥用。但中共所创造出来的,是一个完全被执政党吞噬的工具,在这制度中,没有司法审查、没有外部制衡、没有正当程序,它存在的目的不是维护廉政,是维护一党统治的稳定。
尽管我们的监察院,是裁判被政党牵着鼻子走,但至少它还穿着裁判服,还有人可以批评它。一旦监察委员有渎职的相关事实,检调机关也可以立案调查,但中共的国家监察委员会,是连裁判服都不穿了,它就是党的执法队,挂了一块国家招牌做门面。两者的教训都指向了同一件事:监察权如果没有法治作地基、没有民主作围墙,力量越大,危险越大。
看完了中华民国的制度实践问题,也看了沦陷区的不良制度。那接下来就要思考最关键的问题:如果未来大陆要走向民主,这套制度到底该怎么重新设计呢?
中国民主化的制度设计
如果说中华民国的经验告诉我们,五权宪法在哪里会跌倒,中共的模式则是告诉我们,哪条路是死路。现在问题就出现了:如果中国的宪政制度,可以重新设计跟实行,那这张宪政制度的蓝图,应该怎么设计呢?
我们这两集一路走下来,分析了美国的分赃制度、分析了中共的党管干部、分析了中华民国的考试院跟监察院,也分析了沦陷区那个,挂着国家招牌的党纪机器。分析到最后你可能会想:既然大家都做不好,是不是这件事根本做不成?不是的。问题从来不是,「要不要有独立的考试权跟监察权」,而是「怎么设计跟实行,才会达到制度设计的初衷」。其实,国父在一百多年前画的那张政治蓝图,整体方向是对的。只是我们今天要做的,是拿着台湾跟灾区的教训,把制度修正到位,达到国父当年设计这套制度的目的。
如果未来大陆走向民主,考试权跟监察权这两根柱子,到底该用什么形状、什么材料重新立起来?我们先讲一个核心原则「功能等价」。意思就是:我们可以不必死守「五院」的外壳,但绝对不能丢掉「五权」的灵魂。考试院这个名字可以改,监察院这个牌子可以换,但「专业不被政治污染」,跟「廉洁有人独立看守」,这两项基本功能,必须保留跟正视,而且必须用更聪明的方式来实现。
我们先来谈考试权该怎么转型。自由地区实践考试权的教训是:考试院太大、太僵、跟用人单位脱节。所以,未来中国的制度设计,其实不需要再搞一个庞大的宪法机关,而是转型成一个,有实质权力跟功能的「国家文官委员会」。它该做什么呢?可以有三个主要任务。
第一,它是考核标准的制定者。公务员的核心能力标准、职业伦理规范、政治中立原则,由这个委员会来定。它不管你每一个职位要怎么招人,但它主要功能在于为国家文官的考选,画出一条清楚的底线。
第二,考用结合。现行国家考试的「全国统一招考」,这种僵化模式建议可以废掉,或是考试院只负责最基本的统一科目。让考选人才的制度多一些弹性,让各专业部会根据自己的需求,去招聘人才:卫生部需要医疗政策专家,科技部需要AI人才,自己去招聘跟考选。然而,文官委员会可以保留两把钥匙跟权力:一把钥匙叫「程序审核权」,事前确认你的招聘过程,是不是符合规定。另一把叫「事后审计权」,文官委员会可以在事后,去查你有没有偷塞自己人进机关里。如果查到了私相授受怎么办呢?可以撤销任命,同时处罚责任人。如此一来,考选制度既灵活又能维持基本防线,兼顾防弊跟兴利两者。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它必须成为文官中立的保护伞。可以想象一下:一个公务员接到上级指令,要他做一件违法的事。如果他拒绝了,然后被报复、被调职、被解雇。在现在的体制里,几乎只能去政风申诉,但调查下来,你又担心政风处,是不是也会受到上层的压力。所以在未来的文官委员会运作之下,应该有一个专门给予,公务人员申诉的机制,类似美国的「考绩制度保护委员会」(United States Merit Systems Protection Board)。一旦公务员因为拒绝违法指令被整,有这个机构替他撑腰,并替他打官司。让每一个公务员知道:你依法做事,宪法保护你。
接下来,我们谈谈监察权应该怎么重建。这是最难的问题,因为我们跟中共分别示范了,这两种制度的失败:一种是被执政党收编,一种是被一党专政给吞噬。要避免这两个弊病,关键就只有两句话:「人事任命去政治化,职权运作司法化。」
那人事任命该怎么去政治化呢?关键设计是这样的:监察委员绝对不能,由总统或行政首长提名。我们的经验已经证明了,只要人事提名权握在总统手里,独立性就是假的。那该怎么办呢?可以采用多元提名制。例如三分之一由司法界推荐,三分之一由学术界跟专业公会推荐,三分之一来自选举,或是国会推荐。来自三方推荐的人,共同组成监察权的组成成员,就没有任何一方能主导。
再来职权该怎么予以司法化呢?第一,是把那些泛泛的「行政纠正」给去掉。一般行政效能好不好,让国会去监督、让行政部门自己内控就好。监察机关只聚焦在最核心的诚信问题:贪污、财产申报不实、选举舞弊、重大人权侵害。刀要少,但每一刀都要利。第二,给监察权类似检察官等级的调查权,但所有强制处分,包含:搜索、扣押、任何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一律要经过法院的令状审查。留置跟密室关押等权力,一概都禁止。反腐的刀必须插在法治的刀鞘里面。第三,财政独立。它的预算要写进宪法,并制订一个固定比例,不准行政机关、也不准立法机关随便砍。你不能让被监督的人,掐住监督者的钱袋子。
讲完了根据实践经验,所做出的制度设计以后,现在让我们把整张制度蓝图,摊开来看一下,未来民主中国的宪政架构,应该是什么样子呢?行政权应该是治权的发动机,负责决策跟执行,追求效能。立法权是政权的代议机关,负责预算跟立法,反映民意。司法权则负责,违宪审查跟独立审判,守住人民的权利底线。接着是两个新的独立支柱:第四部门叫做「诚信分支」,就是改造后的监察权,由独立廉政公署、审计总署、选举委员会组成,专门维护游戏规则的干净,以及政府的廉洁。第五部门叫做「专业分支」,也就是改造后的考试权,由文官委员会加上独立监管机构,像央行、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这些所组成,负责守住专业理性,不让民粹领袖或政治力,可以轻易扭曲专业判断。
这个新的制度设计,在精神上还是属于国父的,因为它强调专业跟廉洁必须独立。但在操作上,融合了现代西方「独立机关」的灵活模式,既不设计庞大的五院架构,也不制造权责不清的灰色地带。它吸收了台湾经验的教训:考用不再分离,提名不再被总统垄断。它同时也封死了中共在沦陷区的歧路:有法治约束、有司法审查、有外部制衡,它绝不允许出现,不受笼子关住的权力怪兽。
再造共和
让我们最开始的比喻。国父想造的是一台,十万匹马力的超级跑车,人民手上拿着遥控器。但光有遥控器还不够。因为引擎零件要经过品管,整台车要上防锈涂层。这个品管线,其实就是考试权,现在叫「专业分支」。至于这个防锈涂层就是监察权,现在称之为「诚信分支」。
国父在一百多年前看到的问题,今天一个都没有消失。民主不只是投票而已,它还需要制度性的保障跟防腐机制。制度保障不是让你不出事,而是让你出了事的时候不会翻车。我们不需要一个完美的乌托邦,我们需要的是一套,装了防腐剂、装了稳定器、而且每一颗螺丝,都经得起法治检验的民主机器。
我们这两集节目,从国父的五权宪法,到艾克曼的新分权理论,从明代御史的风骨,到中华民国监察院的教训,从中共监察委的警示,到未来民主中国的蓝图。我们讲的其实就是一件简单的事:该怎么让掌权的人不腐烂,怎么让做事的人够专业。形式可以变,但功能不能少。
五权宪法最深刻的遗产,并不是具体的五个院,而是国父那个贯穿时代的洞见:民主要活下去,光靠选票不够,还得替它买两份保险,一份叫专业,一份叫廉洁。让我们在全新的孙中山思想下,一起「再造共和」。
参考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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