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与生之间的中国悲剧
陈杨
几十年来,中国的人口政策经历了从“人多力量大”的粗放生育,到“一胎化”的极端控制,再到如今全面放开生育、鼓励多生的剧烈转向。这一切发生得突然而剧烈,却又缺乏道德反思与历史交代。中共主导的计划生育政策,不仅是一项失败的人口控制措施,更是一场对亿万人民身体权利和家庭尊严的系统性侵犯。
中共的人口政策从未真正尊重个体的生育自由,而始终是国家利益主导下的工具性调整。
更深层的问题是,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不仅在数量上控制了人口,更在观念上驯化了整个社会。人们习惯了被“安排”、被“计划”、被“审核”。生孩子不再是一种家庭行为,而是一种“行政许可”。这种行政干预深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也导致人们缺乏对权利的觉醒,对侵犯行为的抵抗。
上世纪50年代初,中共奉行“鼓励生育”的人口扩张政策,理由是“人多力量大”,以便迅速建立国力。进入70年代,面对人口膨胀带来的资源和就业压力,政府从1978年开始试点“一胎化”政策,并在1982年通过宪法修正案正式写入国家根本大法,随后逐步强制执行。
在1980至2015年间,数以千万计的妇女被强制上环、结扎、引产,甚至孕晚期仍被拉去堕胎,地方计生干部动辄打砸抢罚,制造了无数家庭破碎、亲子分离的悲剧。据《柳叶刀》2005年估计,仅1971至2001年间,中国共实施了超过2亿次节育手术、超过3亿次避孕器植入和近1亿次人工流产。
2015年,政府“放开二胎”;2021年起推进“三胎政策”;2023年更开始鼓励“适龄女性主动生育”,并出台各种奖励措施,如生育补贴、税收减免、生育假延长等。这种从“强制不准生”到“千方百计让人生”的政策剧烈反转,暴露出政策背后的随意性与工具主义本质。
计划生育不仅是人口控制工具,更是一场持续数十年的人道主义灾难。
在“计划生育”名义下,地方政府为完成指标,长期实行“运动式执法”,强制节育、强制堕胎成为普遍现象。很多妇女在怀孕晚期被“带走”,在无麻醉、无知情的情况下进行引产手术,有些人甚至因此终身不孕,或感染死亡。这种对女性身体的公然侵犯,不仅严重践踏人权,也造成深刻心理创伤。
政策高压下,大量超生孩子没有户口,成为“黑户”,无法接受义务教育、无法合法就业、无法结婚。这些孩子的人生轨迹从出生起就被国家否定,被迫在社会边缘求生。直到2016年国家才放宽“黑户”落户限制,但对无数人造成的童年伤害与社会不公,已无法弥补。
计生政策常伴随“社会抚养费”制度,被超生家庭视为“合法敲诈”。在很多农村,地方政府为达罚款收入,不惜抄家、拍卖牲口、房屋抵债,造成大量家庭陷入贫困与债务循环。
而中共的生育政策本身也从未建立在人口科学与伦理讨论的基础上。高度行政化、计划经济思维主导的产物。从“多生是责任”到“多生是犯罪”,再到“少生是问题”,政令如风向转变,却从未进行政策评估、社会调查和利益补偿,直接将全社会女性身体视为“国家资源”。
中国今日面临的老龄化危机与劳动力下降,正是计划生育政策直接造成的。当前官方宣称“年轻人不愿生育是国家危机”,却对过去几十年持续宣传“少生优生”、“一胎光荣”的洗脑教育只字不提。政策制定者刻意回避自己在制造危机中的主责地位,把锅甩给“女性自私”“年轻人躺平”,这是对历史和现实的双重羞辱。
一个国家对人民身体自由的控制是否合理,归根结底是一个伦理与宪政的问题。
计划生育制度是国家暴力最集中的体现。它剥夺了公民在最私密问题——生育上的自主权,且不经法庭程序即实施手术、搜查、拘留,严重违反程序正义与宪政原则。无论政策目标如何正当,其执行方式均已构成系统性人权侵犯,属于政府不当使用权力的经典案例。
直到今天,中共政府从未就计划生育政策的伤害公开道歉,亦未建立任何赔偿、追责或档案公开机制。这种对历史创伤的选择性失忆,不仅对受害者极不公平,也让整个社会无法走出记忆的创伤,更谈不上法治与正义。
生育,既是生物本能,也是基本人权。
一个健康的国家,必须尊重每一位个体在生育选择上的自由,不论选择的是“不生”还是“多生”。国家可以提供辅助性政策鼓励或支持,但绝不应居高临下地管控、惩罚或操纵。
中共从强制不准生,到现在鼓励多生,本质上都没有改变其把人民当作“人口工具”的意识形态。它不关心个体的幸福、女性的健康、儿童的未来,而只关心劳动力数量、财政平衡和国家利益。
而所有中国人必须认识到,一个社会真正的文明,不在于它能否通过计划管理达成人口目标,而在于它是否把人当作目的本身,而不是实现国家计划的手段。
只有当个体的身体权、生育权、知情权和尊严被真正尊重,我们才能说,中国人,才刚刚走出了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