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还是以蛇为本?/任迺俊

 

 

以人为本,还是以蛇为本?

——呼吁剔除伤人毒蛇的国家保护地位

 

任迺俊

 

近年来,在中国南方多个省份接连发生毒蛇伤人甚至致死事件。令人震惊的是,这些本应引起高度警觉的负面新闻,却在报道中被解读为“生态环境变好”的体现。难道生态环境的好坏,竟要依赖毒蛇的多寡来评判?人类的生命安全,难道还要向冷血动物让步?

著名的《国际歌》中曾唱道:“最可恨那些毒蛇猛兽,吃尽了我们的血肉,一旦把他们消灭干净,鲜红的太阳就照遍全球。”如今,那些“毒蛇猛兽”竟摇身一变,成了“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甚至连极具攻击性的眼镜王蛇也被纳入其中。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这些毒蛇不仅未被限制在野外,反而频繁出现在城市、住宅区、甚至幼儿园旁——有时是一条两米八的巨蛇,有时是正在孵化的三十枚蛇蛋。

在这样的情况下,消防人员往往不是就地处理,而是将蛇与其后代“温柔送回野外”,任其繁衍、扩散,造成更多潜在的安全隐患。这种“作茧自缚”的政策,究竟是对生态的保护,还是对人民安全的漠视?

现实已令人震惊:毒蛇进入民宅、出现在宾馆床上,甚至导致游客被咬致残。有数据显示,中国每年被毒蛇咬伤者高达25万至28万人次(不完全统计),而官方却长期回避公开致死数据。如果这不是草菅人命,又是什么?

更荒诞的是,这些毒蛇之所以被重点保护,据称是“有益生态,能吃老鼠”。但问题是,无毒蛇也能吃老鼠,甚至效果更佳;而眼镜王蛇还会捕食其他蛇类,包括无毒蛇,这是否又破坏了原有的生态平衡?

难道只要某种生物“略有贡献”,就该无条件保护?若此逻辑成立,是否也该为“略有贡献”的贪官污吏树碑立传?他们虽腐败贪婪,但也“做了点事”,是否也该“严禁抓捕”?

我们必须正视这个核心问题:人的生命权大,还是毒蛇的生存权大?

如果某种保护政策导致大量无辜人民生命财产受害,那就不是生态保护,而是政策异化。生态保护本应服务于人类福祉,而不是凌驾于人类安危之上。更何况,毒蛇不会感恩,不会与人类“共舞”,它们只是冰冷的捕食者。我们作为人类一员,有责任以人为本,而不是为冷血动物设立特权。

因此,我郑重呼吁:
请有关部门重新审视毒蛇保护政策,将对人畜构成重大伤害的毒蛇(尤其是眼镜王蛇)剔除出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名单。同时,建立更科学的蛇类管理机制,让“生态保护”不再成为侵犯人民生命权的借口,还社会以基本的安全保障。

生态可以没有毒蛇,但人民不可以没有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