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皇制与民主及政教分离/胡平

 

 

教皇制与民主及政教分离

 

胡平

 

罗马教皇方济各于梵蒂冈去世。谁会是下一任教皇?

罗马的教皇按规定是不能自己指定接班人的。事实上,只有等老教皇去世后,确立新教皇的事才提上日程。其办法是,老教皇去世后,普世教会根据全球有资格参加选举的枢机主教(就是红衣主教)名单,先选出合适的候选人,一般是12名。然后,这100多位来自世界各地的枢机主教们(规定必须在80岁以下)再召开关门会议,商议和票决出新教皇。按规定,需要得到至少三分之二和外加一的票数才能当选。如果一次投票无人当选就再投票,再投票。如果在30次投票后还没有人获得足够票数,就以得票最多者当选。

教皇产生的制度是靠无记名投票,但是它算不上民主。因为这套制度不但只赋予100多位枢机主教以选举和被选举权,而且整个过程是封闭的。

说来有趣的是,教皇产生的制度虽然算不上民主,但是在历史上,它曾经为民主制的产生起到过特殊的积极作用。因为在过去,最制度化的权力交接是世袭制。可是,教皇却无法世袭。因为教皇是独身,没有子嗣。这就逼出了票决制。古希腊也采用票决,但古希腊的民主是直接民主,人民投票主要是针对问题作决定,不是选举最高权力。教皇的产生是最早采用无记名投票的。这在历史有它的积极作用。

在11世纪前,罗马教皇是经世俗君主或意大利贵族遴选或认可的。教皇尼古拉二世登基后于1059年决定教皇由枢机主教选举产生,但须得到法兰克王亨利一世及其继位者的认可。直到1179年第三次格拉特会议和1274年第二次里昂会议两次确认后,又正式规定教皇可以单独地由枢机主教选举产生,不过仍须承认法、西、奥三国君主对教皇候选人具有否决权。20世纪初,教皇庇护十世废除了这种世俗君主的否决权。1914年,本笃十五世就成为没有世俗权力介入而单由枢机主教选为教皇的第一人。

从罗马教皇继承制度的演变可以看出,早先,世俗权力对教皇的继承有很大的发言权,以后随着历史的发展,世俗权力对教皇继承问题的影响力越来越小,最后归零。

早先,世俗君主之所以对教皇的继承有发言权,是因为当时实行政教合一,君主们都信仰基督教,尊奉教皇为精神领袖。在那时,教权与王权之间关系密切,干预也是相互的。一方面,新教皇的产生要经过世俗君主的参与和认定,另一方面,世俗君主登基,要由教皇加冕,以体现君权神授。

以后政教逐渐分离,教皇继承制度也多有改变。教皇继承制度的改变是由教皇决定的,是由教会决定的,不是世俗君主决定的。

现在的欧洲,政教已经彻底分离,教皇由宗教机构单独产生,无须世俗君主的任何介入;世俗君主登基也不再需要教皇加冕。

这就叫政教分离。所谓政教分离,意思就是,国家机器对宗教机构没有权威,不予干涉;反过来,宗教机构对国家机器也没有权威,不予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