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金田 中华大学行政管理学系学士
中华民国台湾第十三任总统、副总统选举于二零一二年一月十四日在中华民国有效治理地区如期举行。此次选举中,两岸关系、经济民生与候选人的个人操守成为主要议题。因总统大选攸关国家领导方向,不可避免地在竞选过程中,三组候选人都必须针对两岸关系就其所持的意识形态做出明确表态。原本各方应该是理性温和地对往后四年的公共议题,各自提出看法与完善建议,但由于两岸关系的敏感性,无可避免地,公共议题讨论的空间乃就被压缩到统独政治议题上面,而这是所有候选人都必须面对的重要议题。台湾绝大多数民众统独立场的趋向,希望维持现状的人数,乃大于希望统一和独立人数的总和。所以,各政党候选人如何拉拢占绝大多数的中间选民,正考验着他们的智慧,如何端出一道道美味可口的牛肉(公共政策)佳肴出来,以吸引选民的青睐。
各政党候选人所推出的各种政见,必然会包括与统独相关的议题,以作为他们当选之后与对岸中华人民共和国来往时的基本准则,并且也不可危害二千三百万同胞的共同利益。为此,民主进步党籍候选人蔡英文女士竞选团队提出了宣称对下一代承诺的《十年政纲》;中国国民党籍候选人马英九先生提出《黄金十年》,亲民党籍候选人宋楚瑜先生则提出了「关键四年,让我们共同改造台湾」为主轴的政策纲领。三组人马都各自在自身的政见里,针对两岸关系在未来的日子如何互动与发展,做了详细的阐述与解说。 笔者提笔书写本文,并非要歌功颂德此次中华民国台湾第十三任总统、副总统的选举过程与结果,多么地激烈、竞争及平和。而是要藉此篇文章提醒处在现今二十一世纪的人们,应当如何去看待与重新审视两岸关系往后的发展,进而凝聚出高度的共识。 蔡英文女士竞选团队所提出的《十年政纲》,是以「面向世界」、「公平正义」两个核心理念贯穿全部主张,并提出「台湾共识」此一概念作为往后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来往的基本准则。其也认为两岸必须和平发展;台湾与中国彼此不同,在历史记忆、信仰价值、政治制度、社会认同方面都不一样;但台湾与中国,有共同的责任和利益,就是追求和平稳定的关系,掌握繁荣发展的契机。这就是他们「和而不同、和而求同」的基本主张,以作为两岸关系上,追求两岸共同或个别利益的圭臬。 马英九先生竞选团队则是以「在自信中开放、在创新中发展、在公义中前进」建构「和平的十年、建设的十年、幸福的十年」,作为《黄金十年》的核心主轴。其在两岸关系上,则提出九二共识亦即「一个中国,各自表述」的主张,希冀以此基础在连任后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展开来往。马英九先生于第一场总统电视辩论及会后记者会中,皆明确表明「台湾」为「中华民国」的国家简称与国际通称,两者皆是国家,并举「英国」为「联合王国」或「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的简称与通称为证。这是马英九先生第一次在公开场合中提到「台湾是我的国家 」。 宋楚瑜先生竞选团队则是以「关键四年,让我们共同改造台湾」为主轴提出政策纲领,当中也提出自己对两岸关系的看法,即是坚持两岸和平发展,坚守《中华民国宪法》的基本立场,并以之作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来往的基本准则。
大选结果,马英九先生以百分之五十一点六零的得票率,胜过蔡英文女士及宋楚瑜先生的百分之四十五点六三和百分之二点七七。此次总统大选之投票率高达百分之七十四点三八,可说马英九先生的九二共识等于一个中国、各自表述的主张,得到大多数人民的支持,而取得作为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来往的基本政策立场的正当性。马英九先生在竞选过程中,表明「台湾」为「中华民国」的国家简称与国际通称,两者皆是国家符号,正反映了绝大多数国人的观念,即高度认同「台湾就是中华民国、中华民国即是台湾」。
然而此一立场对于我国实际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种政治经济贸易文化来往,却处处出现问题,而没有太多的帮助。中华大学行政管理学系副教授曾建元先生在《从二零一三年世界重大走向看两岸的机遇与挑战》一文里即提到,两岸系因价值落差而导致互信薄弱,也就是说,两岸本有其个别特殊的政治和社会氛围以及由此而生的国家意识形态,在彼此的信任基础还不够扎实稳固之际,要从现有的经贸互动,想再进一步展开军事、政治互动,可说是尚无运作空间与着力点。虽然短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不会就政治议题对台湾有所要求,但光其对于两岸贸易主张平等互惠的要求,无疑地已使一向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单方放权让利惯了的台湾内部感到不安。
蔡英文女士在总统大选期间,针对当选后其所领导的民进党政府如何有效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互动的准则,尝提出「台湾共识」此一构想。此构想是主张以民主程序,在台湾内部形成对于海峡两岸关系的共识,再以此作为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之间各项议题的谈判基础。台湾共识的提法其用意在于取代九二共识,但许多评论者认为台湾共识是尚未成形的设想,仍有讨论的空间。笔者对此相当同意。盖台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经贸、军事、政治等方面的往来,乃不可损及二千三百万台湾住民的共同利益,两者需取得一个平衡点,而亟需大家以理性和平的方式,来参与讨论,以获取大家对此一议题的最大共识。然因选举的关系,使得可以讨论的空间与时间被极度地压缩,得不到一个较完善的论述和对话。这是此一构想之提出较为可惜之处。选举结果,宋楚瑜先生得票率仅百分之二点七七,无法取得在两岸关系上的发言权。
由第十三任中华民国总统副总统选举结果可知,在两岸关系论述上,台湾政党的意识形态基本上正稳坐着政治光谱的两端。笔者认为,蓝绿两大阵营的两岸关系论述,应具备全球化的视角,方能为二十一世纪适合于两岸政府与其他官方组织来往的模式开展契机。
二零一三年二月十二日《自由时报》报导,前民主进步党主席谢长廷先生于去年四月出版新书《未来:不一样的台湾》,整理出他对台湾前途的看法,主张在国内以「宪法共识」解决统独论争、在国际间则以「宪法各表」取代「一中各表」。他的看法引发两极化评价,许多独派人士批判谢的宪法共识形同主张一中,背离台湾独立路线,不利台湾制定新宪法。谢长廷的宪法各表论述,或许有其对两岸关系的独到见解,但笔者认为以此论述作为日后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来往的架构,仍有其危险性。此因不批判地接受或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民国宪法》,无异使当中不合理的侵害台湾主权和违反国民主权原理的规定,也获得了其正当性。
纯粹法学派学者凯尔生(Hans Kelsen)所创造的「法律规范层级构造理论」,系由高级规范决定低级规范的创立方式、内容,并为其效力的根源,而形成自上而下的等级序列,其顺序为:基本法规范、一般法规范、个别法规范。
基本法规范是最高级的法规范,即宪法,是法律秩序的最后效力原因,提供法律秩序于统一,其作用为:一、决定下一层之一般法规范(法律)创立的方式,而一般法规范创立的可能方法,不外立法和惯例两种,由立法方式创立者为制定法(成文法),由惯例创立者即习惯法(不成文法);二、宪法的另一作用则为决定一般法规范(法律)的内容,因宪法是基本法,对次级法规范居于指导地位,恒示以重要原则,可能是消极地指示法律不得有如何的内容(如不得溯及既往),也可能是指示法律应有如何的内容。
一般法规范系基于宪法创立之规范,即法律,具一般性,可适用于各种具体事件,其作用为:一、决定适用法律的机构组织与其应遵守的程序,即程序法;二、决定各该机构的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所应遵守的原则,即实体法。
个别法规范则是基于一般法规范,就具体发生的事件而创立者。如行政机关之行政行为、司法机关的司法行为。其作用为决定某特定的人和事项符合某种一般法规范,而应受其适用,从而确立某一具体的法律关系。个别法规范之所以有效,无非以一般法规范为根据,而一般法规范之效力,又以基本法规范为原因。个别法规范则在法体系中居最低层级。
台湾内部对于应以何种心态和方式,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来往互动,还存有相当大的疑虑与讨论空间。由凯尔生的法律规范层级构造理论来看,若贸然以既有宪法的框架,要求台湾二千三百万住民对国家定位绝对遵循、不再异议,笔者很难想象在实际运作上,会有怎么样的问题产生。
笔者认为台湾未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各项议题、甚或政治议题上,可以有友善的互动。互动的前提在于存在「共识」,此则应取得二千三百万台湾住民的支持,从而不管政党如何轮替执政,都必须遵照着这项绝对准则去执行,以避免激进人士或有心人士在两岸关系的政治议题上做民粹式的操弄,牺牲二千三百万台湾住民,以获取个人、团体与政党的利益。
两岸都经历过第二次世界大战及国共内战的经验,笔者在偶然机会,旁听国立台湾大学国家发展研究所《台湾客家专题》课程及阅读文化部长龙应台女士于二零零九年八月出版发行的《大江大海——一九四九》一书,得知两岸在这样的时代悲剧之下,都各自经历了难以抹灭的痛苦记忆。深信有识之士,都不乐见到战争硝烟再次被点燃、再受强人政权思想箝制。吾人故而建议,两岸何妨以「和平」为共识,将两岸十三亿二千三百万人民所渴望的和平共处、安居乐业与追求幸福人生的想法,置于两岸关系之上,作为两岸官方与相关组织互动的「基本规范」?相信此一层次,更高于宪法,也更能契合全球和平的趋势。
笔者期待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先生,可以体会到和平潮流的力量,愿借机使力促成中国共产党与台湾民主进步党的交流,以增进对彼此的了解与信任。在台湾的民主进步党人士,也不要怯于与中国共产党人士交流。前民进党主席蔡英文女士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败选记者会上说过:「民主进步党未来在面对大陆问题和机制上必须有所调整。处理中国问题,必须要了解中国。要了解中国,必须在互动中了解。」因此无论何人或层级多高,都应积极寻找机会与对岸朋友建立互信。
两岸关系进第二十一世纪的时序,期盼两岸社会各阶层人士,都能融合亲情、爱情与友情,而有更圆满的人格发展。笔者深信,在重视健全人格发展的社会里,会产生贤明的国家领导者,而能以正确的心态和专业知识,有智能地擘划出国家发展愿景。期许两岸都可以产生这样的国家领导者,各自带领其国家迈向文明进步和建立完善的民主宪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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