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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德邦:全民维权的时代已然来临
日期:1/6/2011 来源:民主中国 作者:王德邦

“中国民主转型路径探讨”征文


中国近年来方兴未艾的维权运动究竟对中国历史演进将起到什么作用?维权与中国社会转型究竟有什么关系?这些问题在学界与维权界已经讨论很久了。虽然从历史发展而言,维权运动的历史担当在今天要给出个准确结论还为时尚早,但分析时下维权形势,疏理维权在社会变革中的关系,这对于正确引导当下维权运动显然是有益的。

中国社会已经进入了全民维权时代。对于这个问题,我曾经非常诚恳地向前来找我谈话的国保们讨教过,我问他们:“半个多世纪来,在中国这片土地上,你们还能找出来几个他们本人或者他们的亲戚朋友中没有受到过来自公权力伤害的人?”对此,他们也无言以对。

我的结论当然是找不出几个人了!因为远的民主革命下的暴力夺权不说,就是夺到政权后从土改,到反右,到大跃进,到三年大饥荒,再到文革,再到“八九六四”,再到后来镇压“法轮功”,再到今天发展名义下的拆迁征地、下岗转制、复转安置等等,这一个个时期,制造了多少冤屈不平,导致了多少野鬼冤魂?我想任何稍有点历史常识与正常记忆的人,回望这半个多世纪来的历程,都无不心有余悸。对此我曾在一篇文章中将其描述为“非战争状态下的战争生态”,可以较集中表述这个民族半个多世纪来的多灾多难。

这不断上演的每次波及成百上千万人的人间悲剧,说明着这个社会中没有哪个群体的权利是能够得到完整而长久保全的。那些经常侵害弱势群体的权贵集团,他们在现实中是诸多人权灾难的制造者,但同时他们自身也已经或必将成为人权灾难的祭品。这一方面是他们侵权制造灾难中,随时有可能遭到被侵权者的报复,同时他们也经常面临体制自身为赎买被侵害者人心或内部权斗的需要而将他们抛弃的危险。这方面事实,远的如一批批开国元勋被整倒,位高权重如国家主席的刘少奇仍尸骨难觅,到近年来杨佳刀挑上海警局,长沙村民点炸税务局,以及今日多少贪官被处死,而被抓贪官在审判过程中权利无法保障,都一再力证出:这些制度性产生的权贵侵权主体,事实上他们自身权利也是无法得到保障的!即,他们同样会随时成为制度侵害的对象。

对此,还有最近媒体公开报道过的山东与安徽法官集体起来维护他们居住区被强拆的居住权,北京爆出将军维权,尤其去年军队师级以上离退休干部维权,还有陕西一个县警察集体起来维权。等等事实,都彰显了这个时代已经是个全民维权的时代。

由此可见,一个不能保护普通公民权利的制度,也最终不能保护这个社会权贵自身的权利。诚如《河殇》中所言:当一个国家的宪法保护不了它的普通公民时,也同样保护不了它的国家主席。

全民维权说明这个社会的制度性问题已经危害到每个公民,只有从根本的制度性变革入手,才能重建社会保护机制,恢复社会普通民众赖以寄身期间的公平、正义的秩序。否则,社会必是乱象丛生,人人自危,祸患不已。

在这种全民性维权的大势之下,中国维权所表现出来的特点很多,具体如从个体性到群体性发展,从被动性向主动性发展,但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是从自发性向自觉性过渡。

近年来学界所经常提及的非直接利益相关人参与各种突发事件,正是全民权利危机意识的觉醒的表现,这说明人们对人权无界限、人权普适性认识的增强。这正是自发向自觉过渡的标志。我们只要稍为留意,就会发现最近不断暴发出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其中绝大多数就是非直接利益相关人的抱不平而导致的。如2010年出现的一些维权群体抗暴事件:苏州高新区群体抗暴事件、江西九江数千民众抗暴事件、四川民众抗暴事件、山东潍坊维权抗暴事件、昆明城管打下跪老太激起民愤事件、云南昭通大规模群体抗暴事件、马鞍山万人群体抗暴事件、广西民众抗污染怒砸铝厂事件、广西上千村民抗征地事件、张家港医院“吊水门”事件等,无不有非利益相关者基于义愤的自觉参与。

这种自觉性的维权活动,说明公民“权利与义务”意识日益明确。维权正是权利意识觉醒与维护权利行动的综合表现。通过维权,公民可以更真切地认识权利,了解权利,珍惜权利。同时,在维权中会使公民不断结成团体,加强社会共同利益相关者的联系,培育起各种社会组织。

应该说,公共权力对公民权利的侵害是导致公民维权的始因。公共权力之所以会侵害公民权利,源自于公权力超出了自身运行的范围。而公权之所以会超出自身范围,是由于权力边界不明,约束权力的机制乏力。这样,在人性的恶与制度的罪的互推下,公权力拥有者的个体与小集团对公民权利的侵害就成为必然。

公民权利被侵害势必导致公民奋起维权,而维权源起于对自身权利的维护,这必然相伴对公权力边界的划分与设防。而对公权利划分与设防,这就是现代宪政民主。中国社会之所以如此普遍的侵权,正是中国社会政治设置上缺失权力界定与防范机制。

中国公民每一项权利的维护,势必促成对权力触角的限制,这样一项项权利的保护机制的建立,就是使不受约束的权力之兽最终被关入笼子中的方式。不受约束的权力走向被约束,这是人类现代文明的主要成果,是权力从专制走向民主的根本性变革。所以维权必然促成社会政治转型。

正如前面所言,中国已经处于一个全民维权时代,那么维权就不是社会中一个阶层的人对另一个阶层的人的革命,而只能是全民针对制度性侵权的改革,所以维权只能是和平、理性与非暴力的。因为维权诉诸的是法律,寻求的是人权,与历史上诉诸一批人对另一批人的政权更替的革命有本质的不同。维权会在社会形成良性积累,会使社会走上平稳改良,促成社会和平转型。

要想理清现代维权诉诸人权而非政权的问题,就有必要分辨一下传统维权与现代维权。就人类历史而言,人类社会的发展史就是一部个体权利不断争取的历史。在《联合国宪章》与《世界人权宣言》来到人间之前,人类主要的维权形式就表现于对政权掌握者的更换,是一部被侵权者中的部分人员争取成为侵权者的历史,历代王朝更替,就是重复这种解脱被侵权而赢得侵权的角色变换的历史。

在二战之后,人类整个历史走向了一个在《联合国宪章》与《世界人权宣言》原则下运行的新时期。人类的变革体现于对人权的承认与落实,维权走向了以落实《世界人权宣言》中所规定的各项权利,其中特别强调指出的言论自由、信仰自由、免于恐惧与免于匮乏的自由,公民的尊严、平等、自由、公正成为衡量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尺。就此而言,《联合国宪章》与《世界人权宣言》的出现,使人类走上了一条现代文明的维权之路。

维权虽然就整体与历史而言,已经进入全民性的维权时代,但在局部与阶段上,依然难免有侵权与被侵权群体的分野,这样就势必会出现侵权者对维权的打压,甚至在一些地方产生局部的暴力冲突。那么维权如何面对这种状况?现代维权内涵着和平、理性与非暴力。当维权面对暴力时当然应该想办法规避。从人类历史来看,暴力换不来公民权利的保护与增长。

但在社会现实维权中,维权者却难以摆脱被侵权者暴力相向的命运。这种情况下,维权的确陷入两难,一则要争取权利,一则可能被剥夺更大权利乃至生命权。正是在这种两难中,先贤甘地创造性地探索出非暴力不合作的抵抗运动,以及今天刘晓波先生提出的“我没有敌人”,也是基于这种对暴力的克制。

由于近年来中国局部地区暴力事件的不断出现,以致有人断言中国维权变革之路已经失败。事实上中国维权运动无所谓失败,相反应该说是成功的。维权从短期与局部,或某个具体个案来看,在一定时期没有处得理想的结果,甚至还出现更大的权利被侵害的情况,比如有人因此被抓被判,以至于让人感觉失败,但从长远与整体社会人权的改善,社会文明的进步与法制的改良上来说,任何一次维权都有成效。

2003年随着孙志刚事件后中国收容遣送制度被废止,维权运动得到了长足发展。因为维权运动是个社会积累和平转型资源的过程,从社会整体与长远发展来看,任何一次维权都会有收获,都会或多或少促成社会的一些改善,至少从公民社会成长上会有助推作用。就此而言,维权运动还将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成为中国社会进步的主要推动力。

全民维权时代下的和平、理性与非暴力,必将积聚起社会良性变革力量,使社会步入平稳健康的发展轨道。时下决定中国社会转型快慢的关键就是良性力量凝聚状况。中国社会良性力量凝聚问题说到底就是一个公民社会建设的问题,而维权,目前应该说最好的也只能是维权,将使中国公民社会得到充分发育。

对中国公民社会成长与社会政治转型的关系与路径,中国著名宪政学者张祖桦先生精辟地概括为“新三民主张”——启蒙公民意识,培育公民社会,积累民主实践。“新三民主张”集中回答了公民力量的发育、成长与实现社会民主变革的关系与路径问题。应该说这是中国一条平稳持续而高效的变革之路,立足于此路上的努力,最终必将使《世界人权宣言》与中国《宪法》所赋予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得到落实。

我坚信,中国公民在维权的平台上,经过不懈努力,通过顽强的公民意识启蒙、公民社会培育与民主实践积累,必将促成中国社会的根本转型,使中国公民最终享受现代人的尊严、权利与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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