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人都在追求某种东西,都在书写人生意义。相对于历史长河,每个人生只是一瞬间,于是,一瞬间就显格外珍贵。一部分人把珍贵理解为“出人头地”,不错过任何一个表现的机会,不放弃任何一个对手,一厢情愿的以为,自己所做的一切,都会成为历史,名垂千古。另一部分人把珍贵理解为“幸福”与“快乐”——如此短暂,何必为难自己?这部分人总以“另类”的心境面对一切,把每一次苦难,每一个对手都理解为是实现“幸福”与“快乐”的载体。“出人头地”与“幸福、快乐”是人生的一种价值,一种追求,一种选择,在不赋予道德意义的情况下,无可厚非。人生都有目的,我以为人生的价值、追求、选择就是人生的目的。
还有一种理解:赋予道德或真理意义的理解,即把人生的一切价值,追求,选择都以道德或真理标准加以划分,符合道德或真理标准的给予肯定、颂扬,不符合道德或真理标准的给予否定、批判。这是件很麻烦的事,对道德与真理的理解因人而异,所谓的“客观”评价,都不过是“主观”上的一厢情愿。为此,我常常想:人生可能更多的时候是为别人活着,为父母,为妻子,为孩子,为社会,为周围的所有人——很在意这些人的思想、看法、评论。我总是想不明白,既然都无法避免的要为别人活着,那么,我的意义何在? 父母不理解我,妻子不理解我,孩子不理解我,年少时的同学、伙伴、战友,爱人也不理解。他们一见面就喋喋不休,不厌其烦的阐述他们的价值、追求、选择给他们带来了多少实惠。我不认为,他们是在说假话,也不认为,他们没有不满与遗憾,他们反复强调的不过是:这份苦难本不应当有我来承担。人大都如此,对自己的亲人,自己的朋友,自己的爱人格外的呵护,哪怕“不择手段”。 在某种意义上看,苦难并不源自“高贵”,可能很龌龊,很无耻,很卑鄙。一帆风顺的少年时代因“文化革命”戛然而止,一切已经植根于骨髓的是非判断也在不知不觉中变得模糊。我开始本能的同情一些人,同情少数,格外认真的倾听不合时宜的“理”。这种叛逆的萌动被一家四口的天各一方所助推,母亲这个“老好人”一夜间变成一个“坏蛋”,被送到了湖北,姐姐去了内蒙,我去了青岛,父亲留在北京。我不理解,可要接受,接受一个母亲或我都可能是个“坏蛋”的现实。我很认真,做个好人要名副其实,做个坏人也是,不能只带一顶“坏人”的帽子而不干“坏事”——坏人也要名副其实,凡是你说的“坏事”我都愿意尝试——资产阶级情调,反革命思想,我都格外渴望。也就是从那一刻开始,我意识到了,我的人生之路不再辉煌、壮丽、平坦或者有什么“崇高”的意义。 在部队两年了,我仅十七岁,与我一起当兵的,都是这个年龄,因为“备战”。那年有这样的一幕永久的刻在了我的脑海,有个部队干部因为“强奸罪”被押上囚车。我不知别人看到这一幕会想到什么,我想到的是:被押上囚车也是我的宿命。要面对那么多人的愤怒、仇恨,蔑视的目光。想到这里,我变得胆怯,我实在没有足够的勇气为“叛逆”而长时间的忍受孤独,被周围所有人唾弃——在那时,我真的以为,在中国只有我或极少数人对做“坏事”有那么强烈的兴趣。 结局似乎是必然的,可我极力加以避免。我以为,我可以将真实的思想永远的掩盖。我知道自己更多的时候是感性的,很难做到这一点。于是,我就把表达的欲望通过粗俗的方式加以发泄。我不骂共产党,我骂单位的领导,骂他们见到漂亮女人走不动道,骂他们任人唯亲。我也很少当着他们的面骂,总是在人多时发泄。我知道,我的发泄都会无保留的传导到领导的耳朵里。我不图事业有成,也不想进监狱,不怕得罪领导,就是怕进监狱。这不好把握,为此,留条后路,决不能当面说。好长一段时间,我真的成了一个坏人,自己这样认为,别人也都这样说。就因为这样,找个老婆都不易。女人问我:“你是坏人吗?那事有吗?”,我说:“我是坏人,那事还真有,不想隐瞒。”女人说我真诚,就是不愿意与我谈恋爱。我也只有感叹:这年头,真诚没人喜欢。 七六年的“四五”运动让我格外兴奋,终于知道了:选择叛逆,选择非正统的思想与行为的人有的是,不只我一个。在这些人当中,我也许算不上是个坏人。“西单民主墙”使我更坚定了一点:我是有点另类,但这是我的追求,我的理想且这个追求与理想符合多数人的真实意愿。 这以后,我不再因为自己的追求与理想而自卑,也不再绞尽脑汁的找地方,找机会,找领导发泄,我开始在公开场合侃侃而谈。拒绝我的女人投来羡慕的目光,领导也冰释前嫌,语重心长的告诫:“你太年轻,太天真,我是过来的人,深知凡事没有那么简单......”。对他的话,我不以为然,我想:终于彻底的感性了一回,终于做了一回自己,终于意识到:我的思想,我的行为,都不是那么坏——至少可以给自己的思想与行为一个不错的理由。 彻底的做了一回自我,也就彻底的暴露了,费力的掩盖了近十年还是在所难免的暴露了。这是命,很无奈。囚车还是坐上了,区别在于:不是所有人都对我表示出愤怒、仇恨与蔑视。我认为值得,但也不否认自己受了苦,我不抱怨任何人,但也希望自己能补偿一下所受的苦——也顾及一下家,顾及一下爱,顾及一下风花雪夜。尤其在第二次蒙受了更多、更大的苦难后,便亟不可待的加倍补偿自己,补偿失去的一切——时间不多了,要抓紧。 我以为,我的一生做了一回自己,为此“付出”了一些也值得。言外之意是:不付出更完美。我并没有把“付出”看成是完美的一部分,或者我在潜意识中并没有认可“付出”对人生价值的意义。我果真是个俗人,总为“付出”耿耿于怀——虽然我常常得益于付出所得到的利益与关怀,但我总是为失去的很多东西而感到沮丧、无聊、郁闷。 我认可自己生命的价值、追求、选择就该认可为此而承担的一切。终于有一天,我在参加家庭教会的活动时明白了一点:苦难是荣耀,是自我认可的荣耀,无需别人赋予。耶稣是以走十字架为荣,而执着于追求的人也应以苦难为荣——在苦难中实现人生的价值与目的。
2011年5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