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黄自焚事件中被免职的两名县官复出了。
两位“建国”复出的消息引起热烈反应,这是可想而知的。去年9月的那次拆迁导致拆迁户烧伤3人,几天后其中1人去世。这起事件引起舆论沸腾,不只因为拆迁、烈火与死亡,还因为“拆迁户浇灌汽油威胁拆迁人员不慎烧伤自家人”的官方解释,以及县委书记邱建国率队拦截拆迁户、县长苏建国率人抢尸。事发一个月后,消息称邱苏二人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被立案调查,并免去职务。
现在,事过年余,两人复出了,担任与免职前同样级别的职务,合乎免职官员“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的规定。邱苏二人的“重要领导责任”已经担当完毕,对两人所立的案子已经撤销,他们仍然是好干部,应起复任用。
这就是邱苏二人复出后面的信息。虽然二人是因“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而被免职,但人们其实并不知道他们负的是哪一件事的领导责任,拆迁导致公民死亡的责任、机场拦截拆迁户的责任、抢尸的责任还是引起媒体强烈反应的责任?当然,人们也不了解,“重要领导责任”要通过怎样的处理才算到位。至于为何立案调查后没有宣布过调查结论和销案情况,这可以说是程序上的瑕疵。总之,邱苏复出,可以解释为没有什么问题。
人们并不感到惊讶,这是因为沮丧已至深处。人们看多了问题官员复出,再来两个,没什么新鲜。人们无言以对,乃至无奈调侃。
在这种冷眼而观、漠然而视之中,媒体评论厚道而热忱,力图做出一些补济时事的建设性努力《新京报》认为,形式化的“免职”很可能只是给责任官员放了一年的带薪假期,要避免应付舆情的假问责,就得先问责监督部门,邱苏二人应承担行政责任,还是应承担刑事责任,这应由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说了算。
这个说法似乎找到了问题,其实走向了问责的浪漫主义。邱苏二人复出,固然可知免职不过应对了当时舆情,却也完全可以解释为“真问责”。他们是在免职后复出,免职就是“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问责;他们经过了立案调查,就是说他们已被认定并无行政责任更无刑事责任,而只有领导责任,问责早已实现,现在已经期满,问责制并不保证必须问到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南方都市报》认为,宜黄事件的处理更多的考虑了抚平汹涌的民意,对导致强拆发生的基本权力结构并无真正的触动,但未来试图更加从容地应对基层治理的危机,破除强拆的治理困局恐将无法绕过,基于此,希望政府能够抓住契机为强拆解围,也为基层治理的困境解围。
相较《新京报》,这一评论所见更深,既看到了只图一时抚平民意而接下去又无视民意,导致今后抚平民意的困难,也寄寓了为基层治理解围的希望。然而,逆违民意的官员复出是私情安抚还是秉公办理?如果只是私情安抚,我们可以说这是不负责任的政治行为;但如果是秉公办理,就可以说代表着上级的态度,呼唤为治理困境解围就有些缘木求鱼。
真正的问题是,声名狼藉的复出官员后面站着徇私的同侪还是严正的章程?若属前者,或可进献官意须从民意的良言;若属后者,那么只图一时抚平民意,又不顾民意让官员复出,过一时算一时,就是依章办事。这是章程的疏忽,这是章程的深意,谁能确知?这样,献策看到了治理的困境,而我或许看到献策的错表其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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