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时报王楚12月4日报导,因为在网上张贴政治改革文章而在2002年11月被捕的大学女生刘荻,已经在2003年11月28日以“取保候审”名义获释;此案事件发展峰回路转,背后明显涉及北京内部多方面的角力。
据知情人士对亚洲时报在线指出,刘荻案背后最少涉及四个不同党政部门:北京市检察院,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委和政府,外交部。这四个部门,都因为不同的利益而对刘荻案有不同的看法。
据了解,由于刘荻案广泛受到海内外关注,北京司法机构一直视此案为烫手山竽。特别是,北京市人大会议将于2004年1月举行,如果北京检察院把此案办不好,随时会开罪北京知识界,导致检察院报告送交人大审议时遭到北京市人大代表投反对或弃权票;北京市第二检察院在大约一个月前以”证据不足”为理由,把案子发回公安当局,就是不想成为”打压人权”的代罪羔羊。
可是,北京公安局据说对此案受到政治力量介入十分不满,而且把刘荻无罪释放就等于宣布刘荻等人被关押一年根本是个错案,刘荻等可以向国安、公安等机关要求国家赔偿;按标准大约每人每年人民币1万多元。所以一直想寻找新证据将刘荻”置诸死地”,可惜一时间又苦无证据。
与此同时,中国总理温家宝将于12月7日访美,由于温家宝此行在台湾问题上不容有失,所以其他有助温家宝顺利访美的政治动作,都在外交部”强力关切”的范围之内。
在这种微妙的情势下,北京市委和市政府,正好夹在它们的中间,而北京市委和市政府中间,也有不同意见,有人觉得要把好政治关,也有人觉得此举不利北京国际形象,特别是北京市将要举办2008奥运。 就是在这些矛盾下,各有关部门最终获得共识:先释放刘荻,但要留下后著,令情况受到控制。
值得注意的是,23岁的北京师范大学学生刘荻,目前虽然离开了秦城监狱,却仍然是待罪之身。正如她的代表律师阎如玉指出,由于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是12个月,所以政府要在12个月之内作出决定如何处理刘荻的案子。换言之,刘荻案的处理方法是属于”中间落墨”的妥协成果。
目前,对刘荻来说,最重要的是两件事,一是回去北师大完成学业,二是向司法机关讨一个说法。据估计,此案的后续发展有以下几个可能性: 第一种可能:检察院作出“罪行轻微、免予起诉”的决定。这样刘荻等将无法申请国家赔偿(因为根据这种说法以前公安逮捕关押他们仍是“合理合法”的)但刘荻毕竟最后被免于了刑事处分,因此仍然有机会向北师大申请恢复学籍。
第二种可能:检察院起诉,从而将此案的“尾巴”继续留长一段时间,其间刘荻等不免作为“被告”多受折腾;但最后法院肯定会作出“罪行轻微、免予刑事处分”的判决----这样的处理结果,刘荻一样有机会向北师大申请恢复学籍,只是此案还需再拖几个月,刘荻及其家人的身心都会备受骚扰;
第三种可能:检察院起诉,最后法院作出判刑一年以下的判决:这样的话,刘荻等既然已经先前被羁押超过一年,自然就不用再坐牢了;但这样的结果却会使得刘荻申请恢复学籍、甚至今后再重新报考大陆院校等变为不可能。
第四种可能:检察院起诉,最后法院作出“判一缓二”、“判二缓三”或者“判三缓五”的判决:这样除“判一缓二”不会留尾巴(因为羁押时间已经超过一年)外,其余两种缓刑都会使得刘荻在接下来的几年中,仍然必须时刻接受司法、公安机关的“监督管教”,从而无法做一个正常的公民。
不得不提的是,就在刘荻和其他两位网络异议人士被取保候审的同一天,另一位异议人士姜力均被判刑4年;另外因为呼吁当局释放刘荻而被捕入狱的网络异议人士杜导斌,罗长福等还被关在狱中。所以,刘荻案将会是其他网络异议人士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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