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为果子狸鸣不平:禁食还是灭杀,这是个问题 网友:顾一冰 来源:人民网 媒体上一位著名的评论人发表了评论,《灭杀果子狸,“宁可错杀一万”》:赞同针对果子狸携带SARS冠状病毒而迅速采取的灭杀措施,强调首先应该对人民的生命安全负责,而不是对果子狸的生命安全负责(《郑州晚报》、新浪网1月6日马少华先生评论)。 “宁可错杀一万”的标题足够耸人听闻,但我以为作者是错将“禁止食果子狸”或“禁止商业利用果子狸”与“灭杀果子狸”的概念混淆,会造成不当的舆论导向。在文中作者自己也表示“03年8月国家林业局公布首批可以进行商业性经营利用的野生动物名单中就有果子狸。10月,遭禁5个月的果子狸,合法地重新回到城市人的餐桌。”所以如果果子狸真的给人类传播了SARS病毒,其罪不在果子狸而在于人类自身,果子狸什么时候主动危及过人民生命安全? 已经科学初步判定的是: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恶劣,“卫生”条件比人类差得太多,往往成为寄生虫、病菌和病毒的受害者。因此狂犬病病毒、结核杆菌、B病毒、炭疽等野生动物体内常见的病菌、病毒,都足以致人死命。请问既然果子狸疑携SARS冠状病毒应该被灭杀,那么其他许多野生动物都带有致人死命的病毒,是否也要逐一剿灭呢? 去年SARS疫情流行期间,各地都对商业利用(主要是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加以整治,不少地方还制定专门的地方性法规或规章,禁止非法捕杀、运输、销售、食用野生动物,不仅将对野生动物的捕杀、销售者加大处罚力度,对食客也要明确惩罚措施;国家林业局和工商总局在SARS疫情来临之际已紧急通知全国范围内暂停一切猎捕、出售、收购、运输、进出口和在市场上摆卖野生动物活体、死体的行为;几位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大声呼吁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以进一步加大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力度。然而,疫情稳定以后,捕杀、销售、食用野生动物的陋习“故态复萌”、“卷土重来”。 城市餐厅里不少野生动物正在被屠杀着,它们成了一些无良食客盘中的美味佳肴,这样的“屠杀”可能远远不止一万。据中央电视台的报道,我国的鸟类物种消灭过去是三年一个,现在已经是每三个月数个,而部分城市日食一万只猫、食用不能保证安全的老鼠的报道也是在媒体上明明白白地写着的。 野生动物被屠杀是因为食客们的异常心理,据国家林业局保护司、动物保护协会调查表明:一些人食用野生动物的目的41.5%出于好奇,36.7%是增加营养,22.8%是追求阔气。有了食客们的需求,密密的丝网挡住了小鸟飞行的道路,坚硬的铁夹架在了野兽出没的山林,繁荣的野生动物交易市场形成了。 对于好奇和企图增加营养者我们应该从科学和人文的角度进行教育,人类不可能都是素食者,但我们应该选择食用那些已经被几千年进化过程证明是对人类健康安全的饲养家畜,它们完全可以提供足够的动物蛋白和营养;人们也必须认识到对幼小生命漠视的小恶往往是可能渐变成杀戮生命的大恶的。捕杀和食用野生动物、破坏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必然会受到自然的惩罚,SARS病毒来源于野生动物试验已经得到初步证实,应该会有更多的人警醒。 人们现在要做的不是迁怒于野生动物,不是如那为著名评论人所说的“宁可错杀一万”,而是应该对那些喜欢炫耀财富或者唯利是图者以法律来约束、惩戒之。希望在不远的将来,捕杀、食用和商业利用野生动物真正变成法律不容、全民共诛的丑恶行为。 大地万物,众生平等,你不伤我,怎会自伤?果子狸们应该自由地回归山林。(文化先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