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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转型与政治清算
日期:8/24/2011 来源:共识网 作者:共识网

社会转型与政治清算
--来自台湾的经验和教训


“转型正义”(历史清算)是所有从威权独裁转型至民主的新兴民主国家和地区所共同面临的政治和道德难题。对于那段记忆仍然鲜活的惨痛历史——对人权普遍的蹂躏、对人性不移的冷漠、高傲的加害者、无数身心俱残的受害者,我们应如何面对和处置?因为转型过程不同、道德理念不同,不同的新民主国家和地区对转型正义经常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政治罪过也可以看做一种债务,有些债务需要清偿,但另一些则可能会得到债权人豁免。追债还是免债,既取决于债权人,也跟债务人的表现息息相关。


 一、台湾政治清算:只有受害者,没有加害者

只有赔偿,没有问责

民主化转型后,台湾所有在威权统治时期的政治犯都获得了相应的补偿,一年刑期赔偿50万台币,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万台币,最高补偿额度是600万台币(台湾有学者认为这个赔偿太少了)。但是,没有对具体加害者的认定,统统采取历史决定论与制度决定论的模糊态度。
难道真的是不存在加害者吗,有受害者,就一定有加害者才对。如果要清算,应该清算什么,清算谁?


被清算人物:居然是陈水扁

台湾政治转型,本来是从国民党威权体制转向宪政民主体制,依常理,落马、受审被清算的应该是国民党大佬、情治系统人员才对,结果让人大跌眼镜的是,政治清算在转型之后才姗姗来迟,利剑居然落在了曾经的民主斗士陈水扁头上。他也认为自己被判刑是“政治清算”(但他想说的可能是政治报复)。其实,应该受到审判或清算的国民党政府人员,不是应该更多吗?

清算事件:冤假错案

戒严时期,台湾发生的政治案件约6、7万件,如以每案平均三人计算,受军事审判的政治受难人,应当在20万人以上,他们就是“白色恐怖”的牺牲者。光是以1950年代的前五年为例,国民党政府在台湾至少杀害了4000个至5000个甚至于8000个以上的本省和外省的“匪谍”、知识份子、文化人、工人和农民,并将同样数目的人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到无期徒刑。

清算组织:国民党

国民党:因为蒋经国的近似赎罪的政治改革,国民党得以全身而退。在国民党白色恐怖统治时期,剥夺人民基本人权、侵占人民财产、迫害人性人命的事情绝不比任何极权统治为少,最终因为蒋经国的顺势而为,人民豁免了国民党的历史罪债。但也并非没有遗留问题,如国民党党产问题,到现在还在纠结之中。清算不彻底带来的负面作用,影响至今。

 二、台湾为什么没有转型正义?

国民党因素

台湾是由执政党也即国民党主导民主转型的,“民主先生”李登辉恰恰是“独裁强人”蒋经国的学生(李自己这样讲),所以政治精英缺乏实现历史正义的动力;威权时期的绩效明显,加上蒋经国的强人风格,使民众产生卡里斯玛情结而忽略威权独裁的历史之恶;大规模具体施暴的时间多数都在70年代以前,事过境迁,除非特殊事件触动历史记忆,民众一般都容易表现为习惯性冷感。
民进党因素
第一,民进党是民主的偷渡客,台湾的民主转型主要缘于两个方面,一是社会变迁的压力;二是威权强人的主导。民进党在这个过程中并没有出多少力,只是想进入体制内获利的偷渡者。第二,民进党是夹带私货的偷渡客,在成立之初就夹带了“台独”的私货。
民进党处理转型正义的要义在于,抽象历史认知,只笼统说国民党独裁就是坏,但不具体问责;搁置司法处罚(都是历史和制度惹的祸);高举道德诉求(国民党一屁股屎没揩干净,没资格批评我拉稀)。民进党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掌控已有的政治资源和利益。
民进党的组织系统和动员系统跟国民党高度类似,上台执政后大搞党国一体,自己的身子就是歪的,更别提清算国民党了。


 三、清算不是报复——什么是清算?

什么是清算?

懂中文的人,看到“清算”这两个字,大概都会有些心惊,虽然未必会惊到“脚手皮皮剉”的地步,但是“清算”在中文世界是个负面的坏字眼,大家应该都不会否认。我们可能会把清算等同于整肃、斗争或报复,更有反共人士认为,清算是只有共产党才会干的事。
同样是“汉字文化圈”的日本与南韩,清算并不带有任何负面的意义,它和“矫正”、“导正”、“厘清”、“整理”、“清理”等词汇一样,都是有“从坏改好”的意思,是个纯中性并有积极性意义的词汇。


抽象概括不是清算

台湾转型正义的论述除了史实挖掘之外,多以历史记忆、社会道德等抽象论述所包装,但经过民进党的政治利用,近年来却只化约成清算党产及追查元凶。这真是荒谬,就算这种转型正义执行得再成功,比得过国民党当年接收日产、仇敌汉奸吗?
国民党式的转型正义,在于自认为解救台湾命运的关键者之一,而后透过国家机器种种力量,合理化有权对台湾社会进行改造。二二八、白色恐怖得以在当时的社会发生,这种政治正确的基础,不也是原因之一。


清算历史需要全民反思

威权专制体制之需要深究,在于广大的受害者同时也是默认者,成为变相的加害者。
台湾政治清算陷入了旧账未清,又添新帐的困局。政治清算需要给每一件冤案,每一位受害者和加害者,每一份历史档案,以及那些曾经作恶的秘密警察部门一个说法,像东德对待斯塔西,韩国对待光州事件一样,严肃、细致又遵照一定的法治规则进行清理。没有真相,就没有正义,没有正义,台湾的政治巩固就不算完成。


结语:政治转型的目标是建立一个有是非、有公义的法治民主社会。转型正义(Transitional Justice)最核心的内容就是清算过去(Historical Rectification),但清算过去并不必然就是要报复或害人,它的目的是要还原历史事件的真相,并给它正确的历史定位,让当代人透过这样的真相厘清过程得到和解,也让后世子孙能记取教训,不要让悲剧历史重演。这是很健康、很进取的事情,也是任何从威权体制转型到民主体制的新兴政权,都必须面对与处理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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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戒严时期政治案件的主要类型

一、对亲中共或左翼言行,经典案例:台中武装工委会案。
二、对台湾独立运动及主张者的整肃:五○年代的政治案件,以第一类的亲中共或社会主义言行者较多,六○年代以降,台独案则渐渐多起来。
三、对原住民精英的整肃:统治者用赤裸裸的镇制力(coercive power)拔除手无寸铁的原住民的领导精英,显示出这个外来政权的心虚。
四、对民主运动的压制:在戒严时期,因提倡民主法治、追求自由人权而获罪的案例,不胜枚举,其中更有许多个人案件。雷震案和美丽岛事件是其中的典型案例。
五、政治权力的斗争:孙立人事件是50年代蒋政权迫害高阶将领的一个最具代表性的政治事件。孙立人案和李友邦案是典型的权力斗争的例子。其权力斗争的背后,涉及到蒋政权以及美国的关系,也与蒋介石执意要培植儿子蒋经国以便巩固蒋氏政权有关。
六、文字狱:1967年爆发的柏杨案,是典型的文字狱。被国民党当局认为对蒋氏父子含沙射影而遭逮捕,以“共产党间谍”及“打击国家领导中心”的罪名,判处十二年有期徒刑,于1977年减刑出狱。
七、情治特务单位的内部斗争:典型案例有范子文案和史与为案。特务和特务之间的矛盾,主要的原因是为了争权夺宠,于是便彼此互相排挤,互相告发,甚至互相残杀。
八、特务人员为了争功领奖制造的冤案假案:曾任职情治单位的谷正文说:“情治各单位在台湾抓到的真正的匪谍约有二千人,其余大多是错案、假案、冤案。”,造成那么多冤案、假案的因素,与当时特务人员为了争功领奖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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