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孙承北京2008年1月1日)一万多名中国公民在新年第一天公布了一封公开信,呼吁中国政府在举办奥运会之前,批准一项有关公民政治权利的国际公约。
这封有1万4千多名大学教授、律师等签名的公开信说,北京奥运开幕在即,举世瞩目,如果10年前签署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能在奥运前得到批准,必将赢得世界对中国的最大尊重,为中国带来真正的荣耀。
*尊重人权的承诺*
公开信说,举办奥运会,中国向世界展现的不仅是金牌,“更应当有尊重和护卫人权的坚定承诺和勇敢担当”。
中国虽然在1998年就签署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但是中国人大至今还没有批准这一条约。
公开信敦促国务院在2008年3月之前向人大提交审议有关这个国际公约的议案,以使该公约尽快在奥运开幕前、无保留地得到批准。
*夏业良:政治步骤缓慢*
在这封公开信上签名的北京大学经济学教授夏业良说,这些年来,中国的知识分子都在为争取言论自由、新闻出版的自由、结社的自由等政治权利而发出各种各样的呼吁,希望中国的政治文明能够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夏业良说:“中国改革开放到08年,已经算是30多年了。这30多年发生的变化就是,让老百姓的物质生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其实,这个物质生活不光是包括物质生活的满足,而在于一种经济权利的获得。也就是说,在不同程度上获得了一些经济自由。虽然这个经济自由还不是彻底的、不是充分的,但毕竟获得了一些经济自由。但在政治方面呢,这个步骤就非常地缓慢。”
夏业良说,中共十七大报告里面所提到政治的改革主要强调的是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以及一些党内的民主或者基层民主选举,但是如果不触动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不从宪政这个角度去重新构造中国的政治、法制的构架,是没有办法使老百姓切实获得政治自由和权利的。
*国际人权宪章*
《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常常被统称为“国际人权宪章”。《世界人权宣言》为《联合国宪章》中的“人权”赋予了实质性内容,而《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将《世界人权宣言》中所谈到的“权利”作了具体阐述,并规定了实施措施。
《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主要涉及到了有关生活标准的权利、健康权和受教育权等等。中国1997年10月签署了该公约,并在2001年2月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主要规定了有关人身自由、免受酷刑、宗教自由、表达自由、集会结社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方面的权利。目前世界上已经有至少160多个国家批准了这一公约。
*中国官员多次表态*
近年来中国领导人也在不同场合几次谈到有关中国将会批准该公约的问题。2004年1月,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法国曾表示,中国正在积极研究公约所涉及的问题,一旦条件成熟,将提交人大批准。同年5月和9月,中国总理温家宝和当时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罗干都作了类似的表态。此外,在中国政府的名为《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的白皮书中也说“中国有关部门正在加紧研究和准备,一旦条件成熟,国务院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批约问题”。
分析人士认为,之所以10年了都没有批准是因为公约中所规定的司法独立、言论自由、宗教自由等很多基本要求中国现在都难以达到。也有人认为,中国批准这个公约也许只是时间问题。
公开信的发起人之一、北京北京的维权律师滕彪说,他不排除批准的可能性,令他担心的是批准了以后会不会执行。他说:“但是我个人担心的一点就是,当中国政府批准了这个公约之后,它实际上又没有办法,就是拒绝通过具体的制度改革来达到公约所要求的这些具体的事项,那么就变成了一个批准了但是没有实际执行,像很多其它的公约一样,中国批准了,但是实际上没有办法完成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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