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财新网
民间机构发布最新教育蓝皮书,指出中国未成年人犯罪更趋低龄化;不良家庭教育是主因,“留守未成年人”和“流动未成年人”亦构成犯罪主体
【财新网】(记者 赵晗)民间机构21世纪教育研究院今日发布又被称为教育蓝皮书的《中国教育发展报告(2015)》,指出未成年人犯罪虽然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但犯罪趋于低龄化令人忧心。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于2014年在12个省区市为期一年的调查研究发现,2001年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占12.3%,2014年该比例上 升到20.11%。值得注意的是,低龄化的未成年人犯罪可能增加未来社会中惯犯和累犯的可能性,并且这一趋势是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形势严峻的重要指标。
调查指出,中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主体所占比例由高至低分别为:“既不上学也不工作的未成年人”(36.7%)、“留守未成年人”(27.3%)、“流动未成年人”(26.9%)。
2014年5月,北京高院首次以白皮书的形式发布《2013年度北京市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工作报告》。白皮书显示,中国未成年犯罪呈现 四大特征,即男性犯罪比例高(约93%),16至18岁的未成年罪犯比例高(约93%),初中以下文化水平的未成年罪犯比例高(约77%),非京籍未成年 人犯罪比例较高(约65%)。
白皮书还显示,2013年在校生犯罪率约22%,仅次于农民身份的未成年犯罪群体。自2009年起,学生犯罪率连续五年超过未成年无业人员犯 罪率。职业学校学生的犯罪情况最为突出,约占67%。其次是普通中学学生和专门学校学生,分别占23%和9%,另有1%的学生来自重点中学。
家庭监护和教育缺失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在对未成年犯管教所的调查中发现,管理人员认为“家庭教育不当”、“不良交友”、“法制观念淡薄”、“学校教育的缺陷”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因素,其中家庭因素占比最高。
调查认为,家庭监护和教育的缺失,导致未成年犯在违法犯罪前已经存在多种不良行为。
本次调查发现,在普通中学学生中,94.8%从不“夜不归宿”,经常“夜不归宿”的只占0.3%。而在未成年犯中,88.3%曾经“夜不归 宿”,其中经常“夜不归宿”的占39.6%。在未成年犯中,82.7%有过“打架斗殴”行为,90.2%有过“吸烟”行为,73.9%有“酗酒”行为。
早前司法部调查报告曾显示,有70%的服刑人员子女跟随父母走上犯罪道路。监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在社会上流浪、乞讨的占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总数的2.5%。
在家庭教养方面,粗暴型教养对未成年人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管教所中未成年人选择“父母经常打我”的所占比例最高,为15.2%。在普通学校中,这个数据只有2.6%。
而放任的家庭教养方式则忽略了对未成年人应有的教育责任,一些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家庭没有对品德教育给予足够的重视。管教所的未成年人选择“父 母不关心我交什么朋友”和“父母不关心我的学习成绩”(20.2%、18%)的比例远高于普通学生(6.4%、3.3%)。
调查认为家庭经济条件是否优越对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也有一定影响。在经济条件优越的家庭中,家长忙于工作,疏于对未成年人的管教,取而代之的 是以物质来满足孩子。而在贫困的家庭中,当未成年人面对金钱和物质诱惑时,若家长没有帮助孩子树立良好金钱观,可能会使未成年人心理失衡,为了满足物质需 求,走上犯罪道路。
外出打工家庭风险高
具体而言,调查认为,不良家庭因素包括不良的家庭结构、不当的家庭教养方式、不完善家庭的经济文化环境。
统计结果显示,在不良家庭结构中成长的未成年人更容易发生犯罪冲动,导致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不良家庭结构体现为“松散型家庭”(如留守儿童家庭、未成年人离家打工家庭)、“流动式家庭”(如未成年人跟随打工父母到城市生活家庭)、“残缺家庭”(如父母去世、父母有在监狱服刑情况的家庭)三种形式。
“留守未成年”和“流动未成年人”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主体中分别占到27.3%和26.9%。对未成年犯管教所的调查显示,未成年人犯罪情形所占比例较多的是“父母在外打工,自己留在农村老家”,比例是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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