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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权与民运再出发
日期:7/1/2009 来源:网络 作者:郭保胜

郭保胜


六四20周年之际最火热的邓玉娇事件,随着当事人邓玉娇的当庭释放和免予刑事处罚,宣告海内外民众的抗争已经获得阶段性胜利。尽管此案还有众多不如意的地方,但在事实上专制者已经作出了重大让步,尤其在事实上肯定了公民抗暴的正当防卫的合法性----这是最重大的胜利。犹如多年前孙志刚案件导致收容审查被取消的胜利一样,正当防卫在事实上的确认、彰显和推广,是邓案最大的胜利。同时,这个事件也给进行了20多年的中国民主运动在立场上、方法论上一些启示。

首先,这个胜利将鼓励更多深受迫害的公民起来用正当防卫来抵抗暴行,这个胜利的普遍性也鼓励全中国人有权利对中共----暴政侵害的实施者进行广泛意义上的正当防卫。如果全民性抵抗暴政的正当防卫被肯定,如果全国涌现众多的抗暴英雄邓玉娇,那么瓦解专制就指日可待了。正因为邓案的这个重大意义,故在6月17日,由50名海内外知名律师和学者组成的"邓玉娇案法律后援团"提议把案发当日5月10日作为"公民正当防卫日",一场全民性的正当防卫运动宣告开始。

正当防卫权,就是公民对自己人权实施暴力侵害者的抵抗、抵制和中止的权利。该权利在中共自己制定的《刑法》中也予以肯定。根据中国现行刑法第20条第1款的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不难看出,正当防卫是对"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的行为人采取的制止方法",不法侵害种类繁多,如拘禁、绑架、殴打、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禁锢自由等等,而这些侵害种类,恰恰是中共执政以来对付民众的常用手段。也就是说,中共的执政,对民众而言就是持续性的不法侵害;中共的执政,就是正在进行的危及民众安全、妨害民众自由的暴力犯罪行为。面对中共如此的不法侵害,既是按照中共自己制定的《刑法》,也符合进行正当防卫的足够条件;为了免受中共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全民性、大规模的正当防卫势在必行,而且从邓玉娇开始有了最良好的开端。

在六四20周年之机,正当防卫权被隆重推出,具有特别的意义。因为在20年前,民众绝没有想到专制者会开枪、会进行暴力镇压,完全处于被侵害和被凌辱的状态;20年后,民众不仅看透中共暴力侵害持续加剧的本质,而且开创出一条用正当防卫来维护自己权益、中止被侵害和凌辱状态的新模式,此邓玉娇模式甚至被中共自己也在事实上被迫肯定了,这对中国民众是一个巨大的鼓励。相信此模式会从20年后的今天开始,成为中国人仿效的样板、会从特殊到普遍、从个体到群体、从个案到全民运动扩展开去。

发生在六四20周年之际的邓案,其意义不止于此。它也给海外民主斗士们上了一课。有人戏称海外民运"一年只有这一天,过后就作鸟兽散",这话固然不好听甚至不友善,但也说明了一些问题。毕竟六四20周年已经过去,但中国民主运动没有过去,国内的专制依然,百姓的禁锢依然。关键问题是,纪念完六四后,我们应该做什么?正如胡平先生提出的"民运再出发"问题引起那么强烈的共鸣一样,因为等了20年,我们难道还要再等20年吗?难道我们只有申冤、表白、坐等以及要求平反、要求和解的份吗?我在纪念何家栋先生的一篇文章中写过这样的话:"也许时间可以从肉体上解决罪恶,一代一代专制者的死亡和下台,给人们带来新的希望。然而当权者也何尝不盼望他们的敌对者一个一个肉体上自然死亡呢?他们的窃喜源于可以用时间的漫长、寿命的终结来消耗掉正义力量,而我们的悲哀是,这些先驱在有生之年没有看到崭新的国度,而且也许有一天,由于我们的不努力,我们也会成为人家算计的'时间不多了'的老人"。是的,历史留给我们的时间不多了,我们不能再消极坐等,而要积极地去争战。

从消极的等待申冤,到积极的正当防卫暴力,从建设性的反对派到彻底的反共人士,也许这就是邓案给我们在立场上的巨大启示。我们要以我们的行动,给中共以实质性的威胁和冲击,加速其的解体;我们也要以实际的行动,破除海内外华人对中共的恐惧,鼓起抗暴的勇气,与专制进行不竭的争战。也许我们会成为为他人"挡子弹"者,但确实能在真正摧毁专制的进程中起到实质的功用。

邓玉娇事件在方法论上也给我们全新的启发:海外民运要善于经营事件:善于发现事件、引导事件、升华事件、扩大事件、总结事件、推广事件。除了纪念六四外,我们更多的应该关注和介入国内正在发生的大小事件。从最早的孙志刚事件开始,至到近年的周老虎事件、瓮安事件、重庆出租车事件、躲猫猫事件、杨佳事件、邓玉娇事件、湖北石首事件等等,我们发现此一系列事件无不关涉公权的徇私舞弊、私权的被侵害凌辱,这些事件被经营得当,极利于维护人权、扶持公义、推进民主自由进程,海外人士如果再不主动介入这些事件,那完全可能被民主进程边缘化。

事件会不断涌现,这个我们不愁,因为专制依然;但关键是我们是否有经营事件的能力、指导事件的意志和愿景。不断地经营国内小事件,才能经营出大事件来。只有经营事件,我们才能在经营活动中得到锻炼、得到激励。理论当然重要、宪政蓝图也要绘制好,但这些也只能是个静态的结晶,是新样式的建构;但目前更需要的是动态的运动和冲撞,是旧结构的破局和瓦解。民主斗士、前北大法学学者王天成在研究世界"第三波"民主化过程中,得出一个结论,类似中国这样的国家要民主化,必须要经历某种程度的"震荡",而国内流行多年的渐进民主论,只不过是知识界的玫瑰梦(见王天成演讲《渐进民主论--知识界的玫瑰梦》)。我们必须要有承受震荡的心理预期,也要有引导震荡的能力;而经营事件,就是引导这种冲撞旧结构、建构新秩序的必然"震荡"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当然,正如胡平先生说的:"维权运动或曰群体事件虽然层出不穷,但它们并没有提出明确的民主诉求,也缺少相互联系而显得分散,难以对专制政权构成实质性挑战"。这是事件的缺陷,而这个缺陷正需要民主斗士们去填补。今年6月13日,世界与中国研究所在北京举办了"邓玉娇事件的政治意义"座谈会,中国社科院的范亚峰博士总结的邓玉娇模式很有启发性,他认为邓玉娇事件最后能形成政府有限让步的局面,是过去20年民间力量积累的成果,有很强的代表性意义。"邓事件一个特点是草根联动。行动机制包括几个方面:互联网的网民运动;媒体拉动互联网,两者联动;律师;草根行动:组织研讨会、公民观察团等;民间财经,建立自我筹款机制;教会;知识系统等"。"透过邓玉娇事件可以看出:社会转型互动模式趋于成熟,遵循一个很有意思的原理,即搞大了就让步,这就带来了中国民间维权运动的规模化。社会运动实现了向全局性、全国性和政治性的转变,中国民主化转型大陆版的互动模式正在成熟,其特点是只有博弈没有正义"。(见《邓玉娇事件的政治意义》世界与中国研究所第193期)这段总结实际上就是对事件的引导和升华,它也正是经营事件的民主斗士应该总结并实践的。当然,范博士的总结也只是对事件经营的探讨的一个开始,更多的理论总结和实践引导需要民主志士们的积极参与。

毋庸置疑,邓玉娇事件发生在六四20周年之际,不仅促进了国内的人权进展,而且给海内外"民运再出发"的课题以重大的启示。它首先在备受侵害的中国人面前宣告了公民正当防卫权不可剥夺的神圣性,而且这种正当防卫在更广泛的意义上是针对整个中共暴政的全民性运动,这个运动自邓玉娇开始已正式起步。其次,邓玉娇事件也给海内外刚刚纪念完六四20周年、困惑于"民运再出发"问题的民主志士们上了新的一课:我们必须彻底化我们的反对派立场,我们要从消极的申冤和坐等,转变为积极地防卫和争战;我们必须要关注国内正在发生的事件、经营国内不断涌现的大小事件,这样才能不断有阶段性的成果出现,也才能在充满"震荡"的民主化过程中不至于被边缘化,而能起到最佳的引导作用。但愿上帝赐予我们这样的能力和恩赐,在六四20年后,在民运再出发之际,有一个崭新的异象和使命临到我们每个人身上。

2009/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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