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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须有组织才有力量
日期:10/3/2003 来源:明报 作者:陈韬文

  港府自七一后,一再受到民意政治的冲击,同时要面对缩短投票时间和维港填海的挑战。政府先是在反对声中坚持己见,复见群情汹涌,继而转换立场,「顺从民意」。我想谈的不是清楚不过的政府弱势,而是上述例子对香港民意政治的启发。
    首先,民意政治必须讲理据。

  应否缩短投票时间,选管会的论据包括省钱、减少民居骚扰等,但缩短时间不但违反港人过往较为集中晚上投票的习惯,更会剥夺好一些人履行公民责任的机会。由于市民投票行为的数据历历在目,加上投票的神圣意义,正反理据一出,高下立判,民意已定。

  当权者大权在握,往往以为真理由他们界定,甚至指鹿为马。 23条谘询时,政府一口咬定大多数市民支持立法,甚至把市民的意见书随意分类,务求对己有利,可算是政府强奸民意的经典之作。但香港有言论和新闻自由,各方至少可透过传媒提出反理据。一旦政府的理据丧失道德、逻辑和实证的制高点,即使政府可一意孤行,民间只会积累更大怨愤。民意政治的发展,首先是民间有识之士愿意站出来,就自己所长议论公众事务。此外,传媒也要配合,发挥监督和论坛的作用。

  第二,民意必须有组织才有力量。

  最能显示组织力量是填海事件,如果不是保护海港协会长期坚持和振臂一呼,相信政府连暂停工程的姿态也不会做。政府大概不知道,不少市民皆有临海滨而生「维港何其狭小」的慨叹,倾向低估市民对维港爱护的热切。要救维港是不少市民的意愿,但如果没有组织出面控告政府,大搞集会签名,救维港的意愿永远是意愿,政府则大可不管。

  七一为香港民主化注入重要起动力量,也为中产阶级参与政治提供相对有利的条件。中产阶级在民意政治方面,最擅长是对问题理据的研判,七一之后的表现更是如此。不过,在组织方面,目前还没有看到有什么大的动作。在局部民主化的香港,议论无疑非常重要,但要让议论化为持久和更大的力量,组织是不可避免的。

  作者为香港中文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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