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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晴:寓真的纪实作品
日期:4/6/2009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作者:戴晴

戴晴


《中国作家》推出“纪实版”,反照出今日社会对真相之渴求:没条件没时间跑档案馆、阅读原始卷宗的读者,切望知道自己和自己父辈祖辈生长的这片土地上,究竟真正发生过什么。纪实作家应运而生——除了具有不臆想、不虚构等基本职业道德外,如果这位还有扎实的知识背景和洞彻描述对象内心的智睿,能把个案中的悲欢离合,放到大时代中切实述说,那就是读者之福了——文笔和情思倒在其次。

撰写《聂绀弩刑事档案》的作家寓真,似乎志不在此。他认爲:“如果只是为了回忆一段历史,那就没有大的意义。那些风风火火的历史,那些是是非非的纷争,那些恩恩怨怨的人事,恶战与詈骂,凶虐与荒诞,狂笑与哀哭,灼热与阴冷,早应该淡忘了”。于是,作家“搜索档案,发现材料,选取剪裁”,给出十万字的文本,希望读者阅后“发现和汲取我们需要的文化”,以及“世世代代的诗人们的惊胆诗篇中所缭绕贯射的一脉诗魂”--这恐怕不是读者(与受害者)的愿望,从而也不应是史家和纪实作家落笔的原则吧?如果不把残忍加害聂绀弩、黄苗子等人“风风火火的历史”原样揭示;不把周扬、王任叔辈公报私仇的“恩怨人事”细加辨析;不讲明怎麽原先一同反专制、反法西斯的战友,转眼间就有人“狂笑”有人“哀哭”;不说清同一个党,怎么从诚邀大家共赴国难之“灼热”,转眼间变成阶级划分、运动排队、乃至严刑逼供的“阴冷”,21世纪的中国能界定“我们需要的文化”么?新的聂绀弩、黄苗子能再度免于煌煌大义下的权力肆虐么?

正因为作家对本该郑重公之于兄卮罄?废附诓扇?“早该淡忘”的态度,读者只好自己重做研究者的功课,外加上网搜索兼作笔记。聂绀弩反革命案之主脉,实难于从寓真支离破碎、含混不清的文本中获得啊。

例如:《公安六条》公布,北京市公安局以“恶攻”、“外逃”罪名对监视多年的案主实施立即逮捕。谁作的决定?“恶攻”的消息来源、那位“可以出入中南海的罗某女儿”是谁?接近的是哪位首长?传话的戴某和她后来怎麽样了?

又例如:1975年和1976年北京市高法突然主动了解聂绀弩“狱中表现状况”,这本是案主无期改十五年的前奏,不但背景重大,更触到中国先判后审、法庭宣判如做戏的病根。在作家笔下,我们读到的只是飘飘的“对皇城根下派干部高看一眼”;而第三监狱9月4日复信,恰在朱静芳、杨狱长和山西高法“内部工作人员巧妙操作”,调包人犯、实施“杨枝水活枯花”的关键时刻--如何应对、通关,实爲解密案情之关键。作家通过回信看出的,竟只是传主“病弱日甚”!

当获救的老人尽可能悄没声儿地潜回家(从杨狱长未亡人态度可知,仁义调包一事绝不可再提),在作家笔下,成了“从临汾监狱提前获释”、“幸亏‘得道者多助’提前释放”,好像忘记了聂犯虽为一人,但施于他的“无期”与“特赦”却完全是两个案子:“华国锋亲自批示”的无期改判十五年有期,并不是“山西高院的释放裁定”--读者敢相信作家寓真还具有“二级大法官”资质么?

《聂档》最令人瞠目之处,在于作者调阅了“主卷”、“副卷”和“不入卷”的珍贵档案、分析了“专政机关监视对象”在《公安六条》之背景下罹难的“明因”“后因”、“暗因”“前因”,并且承认“聂诗入彀被祸的疑团”自己尚未弄清之后,却随即断言:“10年牢狱之苦,祸根首先发自他的朋友”;“举报他的人,很可能就是与他过从甚密的文艺界人士,很可能就是他的‘右派’朋友圈子内的人”、“他所写的诗,成了审判他的罪证”。弄得读者与评家无法不跟著他的步子追讨告密者。

聂案,本是依旧阴霾浓罩的苦难民族史中最耸人听闻的案例之一:聂绀弩从国民政府官员到地下党员、从民族危亡下的左派变为无産阶级专政下的“右派”,因“恶攻”判刑无期而后经领袖批示改判十五年之当口,最后竟是监管人员良心发现,一招移船就岸、特赦回家。从如此惊悚史实与深沈人神交战之案例中,追问直接影响国家命运的重大因由,本属纪实作者最该著力之处。比方说,在我们庆幸老人风烛残年侥幸获救、最后留下珍贵的《散宜生诗》的同时,不能不追问,如果不是碰巧周颖有李建生这样的朋友,急公好义的朱静芳(以及杨狱长、山西高法的人),肯冒险搭救么?如果诗人没有周恩来、邓小平、胡乔木等一系列关系,华国锋会亲批、法院会奉旨改判么?聂绀弩获救一案是通过关系做了好事,又有多少红旗下的例子是靠关系乃至金钱,“捞”出了罪有应得的恶人呢?如果仅靠关系而非独立公正的取证、审判,使正义得到伸张,政法体系怎么面对千千万万因没有关系、没有金钱而冤沈海底、坐牢到死的人——就比如与聂绀弩“切磋学问”而最终“去阎王殿报到”(作家寓真用语)的包于轨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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