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县委书记反腐受威胁说明中国已出现腐败利益集团 肖静(联合早报北京特约) 这两天,中国的许多主流媒体刊登了福建省连江县委书记黄金高致人民网的信,并配发了评论文章。一些学者表示,黄金高现象绝不是偶然的,如何从千年来的“腐败中国”向崭新的“清廉中国”转型,是新世纪摆在中国民众面前的重大课题。 关键是建防腐制度 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胡星斗昨天在接受本报访问时说,向“清廉中国”转型,关键是建立防腐败制度。以往中国靠思想教育、加大惩治力度来治理腐败,但效果不彰,腐败反而愈演愈烈,说明政治浪漫主义与法制酷刑主义并用的失效。 他认为,从“腐败中国”向“清廉中国”转型,不能继续并用政治浪漫主义与法制酷刑主义。 胡星斗指出,封建社会也重拳反贪,朱元璋整饬手段最烈,规定凡贪赃白银60两以上者,一律枭首示众,剥皮填草,风干尸体,悬挂于衙门座位旁。他惩治官倒,如空印案、郭桓案,数万人被连累致死。驸马欧阳伦也因倒卖茶叶而被诛,但明王朝最终仍然陷于腐败泥淖而不拔,严嵩的贪污款就相当于好几年的国防预算!清朝也铁血反腐,共有55名二品以上的重臣因腐败被处死,但官员们仍然“前腐后继”,和珅的家产折合白银为8亿两,抵当时全国10多年的税银收入,成为中国历史上最大的贪官。 为什么酷刑峻法不能有效反贪?胡星斗说,一是动机不纯,反腐败往往成为权力斗争、控制下属的工具。朱元璋的反贪,深层目的是消除异己,以恐怖手段震吓天下,巩固家天下的独裁统治。二是治标不治本,疏于制度建设。三是司法不独立,行政司法一体化,反贪机构以黑反黑。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专攻“国民心态·反腐败研究”的邵道生认为,黄金高现象说明当今的反腐败斗争的对象发生了变化,它已经不是和单个的腐败分子在斗,而是在与“一帮人”、“一伙人”、“一团人”在斗,在与“大款”与“大官”间在“权钱交易过程”中“自然形成的腐败利益集团”斗,在与“一个非实体性的、非紧密组织结构的腐败利益共同体”斗,在与“具有相当势力的、能影响当地生态政治环境的腐败同盟”斗。 这位身兼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共中央纪律检察委员会特约研究员的专家在接受电子邮件访问时说,在一些地区、一些领域、一些部门、一些单位中,这个“腐败利益集团”已经根本不是存在不存在的问题,而是它的势力、它的能量究竟大到什么程度的问题,对当地的“政治生态环境”影响到什么程度的问题。 他认为,连江县委书记黄金高为什么有此遭遇?根本原因就是黄金高触动了“大官”与“大款”。这就决定了“腐败利益集团”与连江县委书记黄金高之间展开的这场没有硝烟的、你死我活的殊死搏斗,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应该说,作为一个县的县委书记,他有的政治资源、法律资源、经济资源还是“很厉害的”,然而在这个具有更厉害势力的“腐败了的利益集团”面前,在这个盘根错节、上下串连在一起的“关系网”面前,他还是处于劣势,处于下风,处于弱者的境地。 《网路文摘》徐水良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