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安排幹部子弟接班方面,八九“六四”鎮壓後,陳雲有言“還是我們的孩子可靠,不會掘自己的祖墳”。據此,陳雲向鄧小平提出一項提議:「江山是我們打下 來的,因此繼承這個江山也應該是我們的後代」 。他提出一個家庭至少出一個人,出一個人的意思是掌握大權。“鄧小平默許了這個提議” (他在「六四」更曾經高調表示高幹子弟要退出權力圈子,以免造成不良影響,但無奈陳雲作出上述建議,他也不便反對),後來就形成了一個規矩,每一個家庭都 有一個人安排做高幹,家裏的其他人就“下海”斂財。中共中央組織部為此發過一個檔,正式成為官方政策。檔規定本來僅僅適用於領導幹部的子女,但實踐起來各 級領導都仿效這個做法,變成舉國上下的不成文規定[1]。
2010年《半月談》作為党媒首談紅色富豪話題,指出紅色商業家族,多從事一些需要審批的貿易、基礎產業、能源、房地產等產業,借助權力賺取財富[2]。 中石化董事長陳同海,是典型的“紅二代貪官”。陳同海有句名言:“作為共和國長子,我們不壟斷誰壟斷!”
二,國有變黨有、黨有變私有
蘇 聯東歐崩潰後,中共提出了一套應對方案: 《蘇聯巨變之後中國的現實應對與戰略選擇》[3],這份檔的第五部分:《五、面對蘇聯變化,中國怎麼辦?》提出七條應對政策,其中最後一條是:“ 7,共產黨不僅要抓槍桿子,而且要抓財產經濟。”我當時一看,就明白這是明目張膽地宣佈把“國有”資產變“黨有”。文件說(筆者按:黑體是我加上的,用以 突出重點):
共產黨必須控制財產經濟,在目前局勢下這一點尤為重要。
1)改革開放中的一個重要問題是國有資產無人負責,.....。由誰來承擔財產所有者的角色最為合適?結論是誰與經濟運行過程結合得最緊密,並保證國有資產在運行中能夠增殖,就應該由誰負責。“一五”期間的一百五十六個項目誰幹的?鄉鎮企業誰在抓、誰在管?中國農村的財產誰在負責?地方上專案由誰負責?這些事說到底都是共產黨在幹,共產黨負責。
2)略去。
3)黨管財產經濟有利於維持穩定和推進政治體制改革。如果黨握有財產,政治穩定便有了載體,社會進步會依據強有力的利益主體的導向而不出現失控。現在黨政一家,攻擊政府便意味著攻擊黨,共產黨沒有迴旋餘地。設若党成為龐大的利益主體,它可以在人民代表大會上施加各種影響,政治操作上可有較大的空間。
4)黨管財產經濟的改革思路便於操作推行。十年改革中,一個重要的失誤是我們不注意培育已有的、代表先進生產力的資產人格化代表,而是希望重走資本積累的老路,其結果是財富的流失程度遠大于財富的積累程度,培植起的新的利益主體又與共產黨離心離德。
5 )歷史經驗證明,在東方國家,如果沒有一支先進的、掌管一定財產的、有運作能力的部隊,穩定將無法維持,現代化將難以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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