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過“去共產主義”時代,所有屬於私人的財產都被“公有化”,而每個國民努力生產出來的財富,當然也更是“公有”財產。雖然這種“公有財產”的理論所有者是 全體國民,但實際支配權還是共產黨,中共還不敢明目張膽地稱之為“黨產”。但自從這個檔下達後,中共就堂而皇之地視理論上屬於全體國民的財產據為黨有。所 以這個檔是中共正式掠奪國民財產的濫觴。而自從“國有”變成“黨有”後,下一步自然就是“黨有”變“私有”了。
三,對“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政策的扭曲
正如“國有”變成“黨有”需要一個檔來確認,下一步 “黨有”變“私有”,也需要一個政策來啟動。這個政策就是把鄧小平“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的政策,具體化為“讓幹部子弟先富起來”。這樣,就可以明目張膽地把“黨產”轉化為幹部子弟的“私產”。
2008年內地官方網站《新浪網》發表一篇文章,題為:《“先富”理論的制定過程》,無意中把這個扭曲過程披露了出來[4]。
根據這篇文章,鄧小平在一次非公開的會議講話說:(按:黑體字是筆者所加)
要在中國當前的這種社會形態上培養起一批富人來,那麼總會是有的人先富,有的人後富,也就會有人大富,有人小富。政府可以動用國庫主動培養幾位大富先富,在社會上將走向富裕的道路帶起來。”
“現 階段讓什麼人富起來,讓什麼人先富起來,這還是我們的權力範圍內可以掌握控制的,也是可以辦到的。在這方面如果確實不能實行公平競爭的話,那麼我們就不要 提了。我們的接班人這些年來經受了各方面的鍛煉,現在我們把他們安排到合資企業中去鍛煉,或讓他們自己開設集團公司去收購那些收益虧損的國營企業,相信他 們一定能夠勝任。只要我們給予他們適當的政策,允許他們使用適當的關係和機會,讓他們先富起來應該來說是不太難的。但是我們在輿論上更多的還是應該宣傳那些白手起家的萬元戶,這樣看上去就體現了機會平等和公平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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