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編和解的前提:致胡温的一封信
卢雪松
胡锦涛先生,温家宝先生:
我是吉林艺术学院的教师卢雪松,女,无党派,身份证号码为22010419730919002X。2006年1月17日,我曾以特快专递方式给你们寄信,就我所遭受的种种迫害向你们正式提出求助与呼吁,但没有得到任何回音。从那以后,我失去了深心热爱的教学岗位,失去了继续求学深造的机会,失去了从事学术研究的基本环境,甚至失去了出境参加学术会议的通行自由。我不知道,是否应当将这些愈演愈烈的痛苦遭遇视为曾经直接向你们申诉的结果。但愿你们能够清醒地知道,由于你们的职位的特殊性,你们对于公民在这个国家所承受的一切苦难是负有责任的。
2005年8月1日,我在正当的课程教学被学校党委违法中止75天之后,又被长春市自由大路派出所和国保大队的“警察”们以暴力方式非法传唤。在搜查中,我家中的近万册藏书和大量著作手稿被翻阅一过,部分藏书被非法收缴并成为罗织“罪名”的理由。此后,我又以“扰乱社会秩序”的“罪名”被臭名昭著的《劳动教养试行办法》判以“劳动教养”一年(所外执行)的处罚。由于我坚持自主安排教学内容的改革,在课堂上传播普世文明价值;由于我公开披露和坚决抗议校党委违反《高等教育法》对我停课的行政行为,我成为了被打上“红字”印记的“罪人”。在“劳动教养”的刑期之内,我被剥夺收入,限制自由,在照料幼女成长和坚持学术研究的历程中,备尝生活的艰难;在以行政诉讼方式依法维权的过程中,我的合法诉权遭到“按有关规定不予受理”和“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荒诞理由的剥夺;在寻求继续求学深造的过程中,“学术殿堂”以“政审”不合格为借口向我关上大门;在“劳动教养”逾期自动解除之后,校方以“公安部门的意见”为借口将我的岗位强行调转到图书馆,在看守图书仓库的琐碎事务中,我的学术研究被迫搁浅,几乎中断;我因受邀参加2007年2月初在香港举行的首届“国际笔会亚太年会”而申请出境,却因属于“报备人员”而遭蛮横拒绝,就包括我在内的数十位作家、学者被剥夺出境参加“国际笔会亚太年会”的权利一事,国际笔会主席、维也纳外交学院院长叶尔利•格鲁沙先生(JIRI •GRUSA)已对我国政府提出批评。凡此种种,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权利,干扰了我的正常生活。
到今年的8月1日,我被警方非法暴力传唤已整整两年。两年的时间,不仅我个人的痛苦遭遇愈演愈烈,在我的视野所及的范围内,整个国家都比两年前积蓄了更多的矛盾和压力,面临着更多的危险和挑战。在这样的特殊时刻,相信你们和我同样感受到了来自“火山口”的奔流与灼热的气息。在个人承受公器之恶两周年之际,我再次致信给你们,但已不再仅仅呼吁和期待个人冤案的个案解决,而是将我作为一位负责任的公民对社会发展走向的感受和见解提供给你们,供你们作决策时参考。以下略陈管见,希望你们有倾听和反省的雅量与智慧。
今日之中国,经济的“成长”迅速,但其成果不能实现所有人的共享,而徒然进一步地撕裂着一部分人与另一部分人之间血肉淋漓的鸿沟;甚至,经济的“成长”也不能够确保任何稳定的起点公正与程序公正,基本制度的疏漏和党政官员的腐败刺激着不法商人在经济活动中无序地掠夺,也刺激着合法商人在惨烈的无序竞争中被迫沦为不法商人;进而,经济的“成长”直接建立在血淋淋的残害童工、奴工的现代奴隶制度的基础上,直接建立在底层民众的住宅被拆毁,耕地被掠夺,申诉被禁止,抗争被镇压的基础上,直接建立在街头贩夫走卒者流的基本生活物资被以“城市管理”为名公开掠夺,被追逐、殴打甚至杀害的基础上。“人肉的筵席”并未散场,这些升平帘幕之下的真相,这些不容逃避的生活场景,撕扯着每一个人的神经。在经济“成长”的政绩之下,我们这个社会的多数人渐渐被整个制度生活彻底的边缘化,他们的命运正在变得更加无常,他们的感受正在变得更加绝望,他们的声音被全面过滤而无处表达,他们诅咒这种毫无人性的所谓经济“成长”。被置于黑暗之中的受难者在训练自己的忍耐,他们在黑暗中从生到死,共和国的光明与他们无关。我不知道他们能忍耐多久。据说中国的老百姓的忍耐力是无穷的。这个世界上存在无穷的忍耐力这样东西吗?你们相信吗?
我是一个笃信和平与理性的知识分子,我希望一切变革都能够远离暴力和血腥,以和平渐进的方式渐次实现,我希望社会的普遍和解能够取代无尽无休的仇恨与对抗。我想,在种种矛盾冲突日益尖锐的今天,你们和我一样,都期待着社会普遍和解的实现。但是,当经济生活的失序给整个社会造成的伤害无法在文化生活的层面获得理顺和疗愈,社会和解的希望就不会出现。我们都知道,今日中国的文化生活存在着致命的问题,而宋祖英在世界各地的巡回演唱并不是文化复兴的标志,而只是空洞浮华的末世文化的肥皂泡的呈现。我们的文化已经成为无根的文化,我们文化的根,那悠久绵长的中华文化的古老根系,在20世纪后半叶接连不断的残酷斗争和疯狂摧折中,几乎被毁坏殆尽,我们曾经将斯大林主义的恐怖哲学毫无理性地加以横移,并错认为自己的精神祖先。从1978年到2007年,连续30年狂躁而无序的商业浪潮之所以能够破坏善良的文化风尚,是因为在商业浪潮兴起之前,这种所谓善良的文化风尚就已经在意识形态的疯狂自戮中不复存在。我相信作为亲历者,你们能够懂得,所谓1949年到1966年的17年“淳朴风俗”,在古典自治传统被摧毁之后,在现代社会制度被引入之前,那本来就是个幻影。文化衰世的主要特征应该是残忍、冷漠和自欺。圣女林昭在十年浩劫中的无辜受死和在浩劫之后的30年间的被整个国家的文化生活有预谋的“忘杀”,正好说明我们仍然生活在一个不折不扣的文化衰世之中。
2008年中国政府计划举办奥林匹克运动会,我认为,在尚无任何社会普遍和解的迹象出现的前提下,这是一个不自量力和自欺欺人的举措。我个人是相当热爱体育精神的,大学读书期间,我是一名不错的中长跑运动员,我喜欢那种自由和超越的感觉,那种阳光和胜利的感觉。但是,在今日中国,生活在广大乡村和城市底层的多数人,在孤独的黑暗中仰望“盛世”光明的那些普通人,他们的感受呢?除了以盛典之名进一步夺走他们的家园,他们的生计,他们的抗议权利,他们的通行自由,他们的信仰空间,这场盛典与他们有关吗?将他们排除在外,甚至建立在他们的痛苦的基础上的盛典,将是对开放共享的体育精神的最大伤害,我个人深心为之感到悲哀。社会的普遍和解,是当下中国走向自我救赎和文明更新的唯一通路,任何能够伤害这种普遍和解的行径都是极度危险的。而2008年的奥运会的举行,在基本的社会走向尚未实现重大转折之前,它必然会以铁血的方式进一步撕裂和分割这个社会,将蛮横的压制和封禁作为盛典顺利进行的最愚蠢的保障。它还会以妖魔化的手法进一步孤立和逼迫那些活在黑暗和恐惧中的普通人,以证明它自己的伟大和光荣。看着吧,这一切已经并可能继续发生,你们觉得这些很正常可能仅仅出于习惯,而我想喊一声“够了”!却完全发自尚未完全冷却的肺腑衷肠。
就在我所生活的长春,不久前曾经举行亚洲冬季运动会,在亚冬会开幕之前,我不得不接受国保部门的约谈。原因很简单:由于我已被非法处罚过,我骄傲然而也是愤怒地进入了他们的黑名单。在我申请出境参加学术会议的过程中,我亲眼目睹了这样的黑名单:“报备人员2008年12月31日前禁止离境”,铅笔字,便笺,打入另册的申请书,厚厚的一大叠……请问你们对此作何解释?我的离境与否与奥运会的召开存在任何联系吗?禁止我的通行自由能够使你们的奥运会召开得更精彩吗?能否问一下接下来还有其它的节目吗?你们不觉得这一切都很无聊吗?
黑名单的范围每日都在扩大:淳朴而无辜的失地农民,憨厚而耿直的下岗工人,被恶吏奸商肆意欺压而有冤难伸的善良百姓,睿智深刻而不失其良知的公共知识分子,真诚坚忍而不放弃内心生活的民间信仰者……当公权力登台表演它的“柔媚”舞姿,它首先进行的是暴力清场。不伸出手鼓掌?那么,出去!黑名单上所罗列的就是不肯伸出手为它的舞姿鼓掌的人。我希望你们能明白,这种必须依靠暴力清场而进行的大型表演,对于多数人来说只是花样翻新的苦难,对于少数人来说则意味着增加了突然发生社会结构总体性崩溃的危险。请你们想一想,只有靠暴力清场的方式才能够维持的演出能持续很久吗?在俄罗斯,北韩元首的专列来访,占据了民用列车的正常时刻,民用列车不得不为它让路,铁道部因此被普通公民起诉,并遭败诉。这正是一个文明健康的社会所需要的:任何事情都不能成为妨碍公民正常生活的理由。倘若奥运会的召开不需要任何公民的生活、工作、表达和信仰为它“让路”,倘若公民的生活、工作、表达和信仰的自由在这个国家已经远远高于一场盛典的举行,我才能够对2008奥运会的这一举措表示谨慎的赞同。
唯有共生才是社会普遍和解实现的前提。共生就是共同存在,共同分享阳光、雨露和空气。在大自然当中,没有任何一种健康的生物的存在必须是以消灭其它物种为前提而存在的。没有其它物种的存在作为前提,也没有任何一种健康的生物能够生存。通俗地说,你活也要让别人活,别人活不成你也活不成。而在今天的中国,一部分人的“和谐”生存以另一部分人的不和谐的死掉为代价;一部分人的“自由”表达以另一部分人的彻底消音为代价;一部分人的“稳定”繁荣以另一部分人的身陷囹圄为代价;一部分人的“光荣”历史的传颂以另一部分人的真实记忆的封禁为代价……按照大自然的规律,这“和谐”、“自由”、“稳定”、“光荣”的一切都只能是普遍的生态灾难到来之前的短暂回光。
一个社会就如同一个自组织的生态系统,在极限状态到来之前,它必然会采取措施以自救求生存,以避免普遍生态灾难的发生。按我的理解,这就是社会变革的动力所在。当你们作为国家公务员,能够努力促进社会变革的早日实现,这场变革就会像我们共同期待的那样,变得和平而有序;否则,当公权力选择背弃社会进步的方向,社会变革的进行方式和震动程度就会变得无序,因而也完全失控和难以预料。那是我们都不愿意看到的。而要努力促成社会变革,须知创造共生的条件和环境,促进社会普遍和解的实现,这正是社会变革的方向。
仅以我所遭遇的个案为例:为什么我在课堂上作为教辅资料使用的纪录片《寻找林昭的灵魂》被指存在“倾向”问题?不同“倾向”的教辅资料的共生,适足以促进学生的独立思考,否则难道你们不觉得同一种“倾向”的声音已经多到令人生厌了吗?为什么我能够被校党委无故勒令停止授课,而丝毫不顾《高等教育法》的相关规定?校党委的权力有多大,是否已大到妨碍思想学术有序共生的程度?或者《高等教育法》的相关规定本来就是游戏文字?为什么我多次找校领导申诉,并通过书信方式向吉林省教育厅申诉,均无结果?教育行政管理机构的职能是保护思想学术的有序共生还是相反呢?为什么在媒体关注此事后,吉林艺术学院校方制造出新说法:我所教的班上同学传阅的《九评》一书系我私下交给某同学的,像这样子虚乌有的事情不能按照法律程序核实?指纹、物证、双方对质,多么简单,校方和公安部门对此要求为何拒绝?更进一步,为什么他们会认为制造这一说法能够具有令我消音的杀伤力?班上同学传阅的一本书,是原子弹吗?世上书籍无数,观点各异,备人采择,供人研究,难道不同观点的书籍就不能共生于这个世界吗?你们觉得独立的阅读、思考和判断是那样可怕的事情吗?为什么没有传唤手续的非法传唤能够存在而不受追究?你们不觉得不受追究本身就是一种来自体制的鼓励吗?当公民随时可能被非法传唤而警察手握拘禁大权,共生何在?为什么劳动教养制度可以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作出处罚决定?为什么教学内容的改革能够“扰乱社会秩序”?为什么《劳动教养决定书》赫然大书:“不服本决定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而法院可以公然以“按有关规定不予受理”和“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荒诞理由驳回诉讼?这种公开的矛盾是否意味着我国的司法系统是分裂的,而劳动教养制度完全是不必负任何责任的法外制度?公然存在着广泛的法外制度的国家能够称作法治国家吗?那神秘的“有关规定”能够公开吗?为什么“政审”不合格能够成为剥夺受教育权的理由?以“政治”标准选拔人才导致年轻学子以“表态”的方式掩饰内心的真实感受,这种毒化道德标准的行为会造成怎样的危害,你们能够意识到吗?
在我看来,由于对共生的蚕食是在历史中渐渐形成的,我们就必须鼓励对于真实记忆的打捞和钩沉,鼓励对于历史真相的研究和传播,鼓励对于历史责任的反省和承担。同时必须保障学术研究、观点表达和思想传播的自由,以使对于历史的认知和反省能够真实地发生和持续。由于对共生的蚕食在现实中正在继续,我们就必须废止类似劳动教养制度等恶法,立即建立和恢复能够切实保障普遍人权的制度结构,在民主法治的框架下维护司法的公正地位和独立权威,使任何破坏共生的力量都能够得到严格的限制、追究和制裁。在现实中,那些曾经掌握在一部分人手中的,损害和摧残着其他公民的生活、工作、表达和信仰自由的“特权”,都必须立即被废止;在历史中,它们的罪恶和危险应当永远被记忆。
共生的难以实现,不在于制度,而在于精神。共生有赖于社会冲突的消融,而任何社会冲突就其本质而言都是信仰的冲突。我笃信信仰自由的真理,但那些伤害社会共生的信仰不能够被许可转化为行动。因为回顾历史,十年浩劫中每一个虔诚的教徒都可以自由地将他们的信仰付诸实施,其结果就是肆无忌惮的告密、谩骂、侮辱、虐待、杀人。因为他们信奉的是仇恨、独断、斗争和共同毁灭,他们的心中没有爱。不同的信仰、不同的生活方式、不同的思想观点如何能够和平共生?和平共生也有其前提,那就是彻底放弃历史上我们曾经被迫选择的对于仇恨、独断、斗争和共同毁灭的信仰,至少应严厉禁止这种信仰转化为行动。30年狂躁而无序的商业浪潮并没有使我们放弃这种邪恶的信仰,由于缺乏严厉的历史反省,由于缺乏足够的责任担当,它在内心中仍然存在。今日种种社会冲突的背后,随处可见它若隐若现的影子。全社会乃至在整个国家生活当中,对这种信仰的彻底告别,才能使不同的信仰、不同的生活方式、不同的思想观点之间的和平共生成为真实,社会的普遍和解才有可能。告别昔日“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邪恶信仰,让公民的生活、工作、表达和信仰自由的普世价值成为高于一切的真理,让中国真正成为和谐共生的国度,这需要我们共同付出不懈的努力。你们以为如何?
祝思想进步!
卢雪松
2007年7月31日
原载《冲突与和解》http://www.chinareconciliatio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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