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所产生出来的强大威力,特别是在传达民意民声方面的作用,去年开始全面显现。比较突出的例子,一个是孙志刚案,一个是刘涌案。孙志刚案的结局是让那个臭名昭著的流浪乞讨遣送办法被强行废止。刘涌案的结局是由最高法院直接再审,判处这个黑社会老大死刑并且立刻执行。这两个案子,都是经过千百万网友的强烈呼喊,才引起相关单位重视的。民意通过网络论坛这个载体,毫无保留的表达出来,它所产生的力量,已经到了可以摧枯拉朽的地步!
新华网2003年7月21日报道: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今天下午刚刚公布了第十二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报告显示,我国网民人数已达6800万,仅次于美国,位居世界第二位。
中国网民大多具有良好的文化素养,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不懈的追求社会公平公正的胆识。将近7千万网民的意见,通过网络论坛和其它互联网表达方式表达出来,所产生的凝聚力和冲击力,强烈的撼动了中国原有的政治生态。
在通过游行示威表达民意,基本已经不可能实现的情况下,在舆论监督常常被干扰甚至封杀的情况下,在通过传统的正常的渠道不能解决实际问题的情况下,面对日益猖獗的贪污腐败,面对官吏的为非作歹,面对黑恶势力的日益强大,众多网民开始利用互联网表达不同的政治见解,反映自己或是弱势群体遭受的欺压和苦难,呼唤社会正义和公平。
在这方面,过去的一年是具有实质意义的一年。网络言论自由在这一年形成了大气候。网友言论已经成继传统媒体、人大政协以外的一种极为重要的直接的社会监督力量。
尽管有些互联网的管理规范,各个论坛也都设置了网络管理员,但是新一届领导人上台以后,对互联网的钳制已不像以前那么严厉。尤其互联网论坛的环境开始变得相对宽松活跃。在网上,网友们可以批评的人物,不仅限于低级官吏,他们甚至可以指名道姓的评论部长省长。对于热点敏感话题,网友们更是万众一心,冲破重重阻力,牢牢的捍卫网上的言论自由。
互联网成为了贪官赃官和黑社会分子的死对头!网络言论自由像一把利剑直接挑战一切社会黑暗!据说最高领导人也经常上网,网络民意可以不经过任何阻隔直接被最高当局洞悉。
中国社会看似繁花似锦歌舞升平,但是,凡是心智健全的人都可以看到,中国社会已经陷入了深深的危机之中。因为制度缺陷所造成的全民性腐败;富者恒富,穷者恒穷,社会财富显著的分配不公;官匪一家警匪一家,欺压百姓;中央政府令不行禁不止,人民看不见希望。与此同时,沸腾的民怨却不能自由顺畅的表达。宪法和法律给予公民的集会游行示威结社和言论自由的权利,被官吏和司法机关层层克扣,变成了一种摆设。
这样的社会,就如同一个火山口,时机一到,必将全面爆发玉石俱焚。
山雨欲来风满楼的中国,叫人心急如焚,叫人胆战心惊!
幸亏有了网络!平民百姓除了等死和绝望以外,还有一个出声出气的地方。
正是有了网络,孙志刚才没有白死,刘涌才败走天国。无法想象,假如没有互联网,我们将生活得多么冤屈和灰暗。
近一段时间以来,哈尔滨苏氏宝马撞死人案,在网络论坛掀起愤怒,参与讨论的网友之多,已经超过了网友们对SARS的关注!正是网友们数月间持之以恒地关注,这个案件最终引起中纪委的关注,很有可能重新审判。
网络上的自由言论挑战权威,挑战权贵,自然引起某些政府部门和利益集团的不满和痛恨。已经有言论主张网络实名制,已经有媒体高喊:(网络)舆论杀人,已经有人指责网上的言论严重损害地方政府和领导人的形象!读了一些报章,我感觉到宝马撞人案的个别当权者,正在通过刑侦机关搜集名誉侵权的证据,伺机秋后算账。这是一个值得警惕的现象。我们痛恨谣言的制造者,但是普遍的为官不仁为富不仁,已经让我们失去了去伪存真的能力和耐心。
如果说孙案刘案以及就要重新审判的苏案是民意的胜利,那么以后网络上的言论自由,究竟会不会保持下去,网络上的言论自由,会不会被阻止甚至反攻倒算?
最有能力封杀网络言论自由的,就是执政党和政府。但是我国新一届领导班子似乎并没有这方面的意向。这令人尚感欣慰。执政为民立党为公的执政理念,已经被广泛的认同和接纳,已经深入人心。人民很严肃认真地看待新领导人的这一宣示!
中国的问题千头万绪困难重重,我认为首要的问题,是要恢复言论自由的社会基本功能。要通过一切舆论监督,包括网络言论,把一切丑恶的社会现象完全彻底的揭露出来,不管这些现象背后关乎多大的后台和背景。
一个人需要点自信,自信是有力量的表现。一个政党一个政府更需要自信,敢于面对人民的监督和批评就是自信的表现。允许、提倡言论自由思想自由,是保持一个国家鲜活的生命力和创造力的必备条件。中国不是哪一党哪一派的私有财产,中国人民有权利要求清明的政治,公正自由民主的生存环境。
互联网产生到今天,改变了我们的生活。自由平等是互联网的一个特性。我们只能尊重这个特性服从这个特性。有了互联网,不管是个人还是政府都无法完全禁止自由思想和言论的传播。随着互联网科技的飞速发展,任何阻拦钳制的行为都会变得越来越困难。
作者信箱:haimeng99@hotmai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