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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慎之的“服罪”和“不服罪”
日期:4/24/2008 来源:新世纪 作者:邵燕祥

——读李慎之先生的私人卷宗

邵燕祥


【新世纪特稿2008年4月24日】李慎之先生离开我们五年了。对人的纪念,莫过于了解他的生平和思想。有幸读到他自己保存的部分卷宗,主要是他在1957年及其后若干年间的“检查”“交代”草稿或副本。如闻其声——虽是在特殊年代语境中的文字,我仍然从中听到了他的真声音。

我历来遇到历次政治运动中的“运动员”,绝少问他们的“案情”,对于他们的书面检讨,我也无意寓目。因为我知道,就是“那么回事”,在同样机制下的产出,几乎是千篇一律:实情与伪证杂糅,真心与违心交用,甚至捕风捉影,无中生有,迫于利害的考虑,检讨就是一种程度不同的妥协。我自己重复过不止一次的伎俩,过来人谁不熟悉?

这回读李慎之的材料,我却又仿佛更接近了他的深心。在这些作为被批判者、被整肃者写的材料当中,保存了他对自己原始思想状态的清醒描述,使我找到了他晚年思想的源流。我设身处地,发现他所做的这些陈述,以他一贯维护个人尊严的自觉看来,不像是仅仅为了迎合权力者的指供诱供,以求“过关”而已。他一方面确也是出于共产党员的组织纪律性,一切如实地提供组织审查,情愿接受这“审查”的后果;另一方面则不排除更深远的用心,就是“立此存照”,留待历史的公论。正如李秀成被俘后的自述,瞿秋白牺牲前的《多余的话》,他们心目中的真正读者并不是收卷的人;也正如布哈林的遗嘱标明是《写给未来一代的党的领导人》;李慎之应该是希望他的真实的思想得到有朝一日的人们的理解。因此他的自述是从容的,并不是气急败坏地给自己头上“扣屎盆子”,以求尽快获得“宽大处理”。

1957年反右派时,李慎之是新华通讯社总社国际部负责人之一。对他的揭发和批判开始得较晚。从他9月10、11两天在国际部大会上的检讨报告看,他检讨了“资产阶级民主思想”,除对整风、反右等运动的看法外,其他具体问题,只要看看各节的小标题就可以略知大概:

两党制如何起制约作用;

党管哪些,应该领导哪些,不该领导哪些:如何领导?

党群关系,以党代政、党政不分问题;

歧路兴悲;

中国(共产)党有无犯错误的危险;

(对斯大林)个人崇拜与苏联制度的关系。

再看他一篇“向党、向人民请罪”的未定稿(刊于新华总社机关内部《前进报》11月4日第4版),其中涉及划他右派所据的“右派言行”,如:

运动初期在国际部壁报上,提出“只有大胆地放,才能解决问题”;

推荐《人民日报》上卜无忌(后来知是邓拓)署名杂文《废弃“庸人政治”》(按:邓文是从成语“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引申立论的),反对党的政治思想工作;

在《新闻业务》上发表《试揭一个矛盾》,怀疑新闻服从政治的原则,实际上攻击新闻工作是“愚民政策”,要求绝对的“新闻自由”;

曾经觉得(土改中)打地主不文明,就是“民主革命中的表现也不彻底”的证明;

认为“党政不分”,“以党代政”;

此外,历次运动中不积极,怕过头,怕伤人;夸大副作用,而要求稳健,云云。

经过五十年的风风雨雨,我们对上述这些条条,应该不难知道它“是怎么回事”,从而判断其是非。

历次政治运动是按照中国特色运作的。尽管世界法治国家通例是一罪不二罚,但在我们这里则是“新账老账一起算”,所谓有“前科”,当然要翻老账,何况还有出身、教育背景之类的“原罪”!于是在反右派斗争中划为右派分子的李慎之,在八年之后的1965年,还要写《关于服罪问题的检查》,早从1962年中共八届十中全会批判彭德怀的“翻案风”,就已经开始对原已打倒的对象进行新一轮的打击了。李慎之自不例外。他是个多思又健谈的人,难免授人以柄,或用革命阵营中的话说,是让人抓住小辫子。

其实,李慎之在1957年反右派斗争中的认罪,已经达到他这个人所能承认的“罪行”的极致。总不能让他像侯宝林文革中在干校认罪时说的“我企图发动第三次世界大战”吧?

李慎之这样儒雅地表达了他对当年所犯错误的认识:“我在1956-57年间,资产阶级政治思想的恶性发展,已达到对‘苏维埃社会主义’的上层建筑全面怀疑、全盘否定的程度。我从设想一个‘没有斯大林的错误的社会主义’,‘没有匈牙利事件的社会主义’出发,对党的领导,对无产阶级专政,对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以至新闻政策、干部政策作了全面的、系统的、根本性的攻击。”就是说,他承认他是就国家政治的根本制度进行思考和建言的,不是仅就干部作风、干群关系的一般负面表现,做一些枝枝节节的批评。他的认罪也不是所谓“大帽子底下开小差”,都有具体的内容,他说:“我诬蔑党的权力太大会使社会主义国家成为极权国家,由阶级专政成为一人专政,党会成为既得利益集团,社会主义会退化为国家资本主义。我希望党‘自远于以党代政’,‘以不领导代替领导’,‘以少领导代替多领导’,要求‘以社会力量从外部来制约党’。我要求实行‘大民主’,‘全民的民主’,‘直接民主’,社会主义的政权要归‘全民所有’,希望开发(放)‘学术自由’,‘新闻自由’和‘干部自由市场’,我希望党向资产阶级民主学习,效法资产阶级的三权分立,议会民主,文官制度,出气洞等等,还要求以专家路线来补充群众路线,我把这称之为‘两条线通天’。”

李慎之这些思想固然是在国际部小范围的同志间讲过,“启发”他们想“大问题”,有的并写成短文、墙报,但最全面的一次则是在毛泽东派他的秘书林克前来征求意见时表述的。其后不久,毛泽东在一次讲话中对包括李慎之在内的几位中共党员干部所说的“大民主”作了批驳。

在历次政治运动中,对批判斗争对象“欲加之罪”或欲加重其罪时,总是指责他们是“有纲领、有计划、有步骤”地反党,然而大半都没有什么事实根据。而在李慎之这里,他的政治思想带有纲领性,他所发挥的那些条条,互相贯通,“加起来就是一个完整的政治宣言”。

在1965年11月12日《关于服罪问题的检查》中,他坦白地承认这一点,并且以第三人称批判了他自己的这些纲领性政见。

他说,第一,这些条条决不是在社会主义制度内部探讨如何“改良”的意见,而是一套完整的修正主义纲领,在当时就是资产阶级右派的纲领。它的基础是否认社会主义社会有阶级、有阶级斗争,而以普遍人性,以人性天然就有善有恶,永远都有善有恶为立论的前提。它要求肯定,而且固定个人的权利义务,而否定人的思想改造的可能性。第二,这些条条的作者决不是一个有共产主义理想的人,如果他有理想的话,他的理想也只是“抽象的民主自由”。他提出这些意见的动机决不是要促进共产主义的实现,也不是如他自己所说的要“使社会主义千秋万世”,而是要使资产阶级式的“民主”国家千秋万世。他充其量有使国家“长治久安”的愿望,而决没有不断革命的理想。

李慎之这样概括他的罪行说:“提出这样一系列主张的人,曾经自称对这些主张苦苦‘思索’的人决不是在鸣放期间偶然失足的,也决不是认为自己的意见还不肯定,只是在‘探讨’‘研究’的人,因为他久已完全肯定‘斯大林式的社会主义’应当否定,而资产阶级的民主自由才是‘永恒的理想’。他的‘尚待探讨’‘研究’的只是实行这种民主的具体方法、步骤与时间而已。”

我们可以看到,在李慎之笔下,凡是在交代他的“右派思想言行”,也就是回溯或阐发他曾有的主张时,都是用的自己的语言,而在对之进行检讨批判时,用的则是流行的政治语言,例如把民主、自由,都加上“资产阶级”这一类定语,或用了当时揭批“现代修正主义”赫鲁晓夫“全民党”“全民国家”时的习惯用语。

李慎之承认的罪行,就是他认为至少为了中国的长治久安,也必须实行民主政治,使公民在享有各项自由权利的基础上来履行义务。

李慎之服从了共产党给予的处分,但从党组织要求他检查“服罪”问题来看,他之不服罪一定是形诸言表的。他在运动中只是“从阶级分析上去领会批判的正确性”,就是说从“阶级分析”看,所戴的帽子都是戴得上的。但是从另一方面看,他说,“我所要求的是要党承认我——根本是一个好人。”这并不意味着李慎之持道德史观,只是说他要求一切要循常情常理。可冷酷的现实,是他被视为“敌我矛盾”之属,自视为“好人”更进而要求党视之为“好人”,这就叫作“闹翻案”。

而到了“三年困难时期”,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等“三面红旗”打不下去了,七千人大会上提出了“三分天灾,七分人祸”的问题。李慎之说他在1962年一度“幻想平反”,是由于他“诬蔑党在反右斗争以及以后犯了左的错误”,“感到‘反右扩大化’与‘反右有副作用’,需要‘纠偏’,‘甄别平反’”,同时也是因为对“改造生活”的长期性和艰苦性没有精神准备,要求恢复精神尊严的情绪与日俱增。

看来,李慎之的“不服罪是一个历史事实”。因为,只有按照主流意识形态的语言体系,才能顺理成章地入“己”以罪;然而,李慎之又不是没有自己的头脑,能够让别人牵着自己的思想走的人。所以,在“服罪”与“不服罪”之间,他只能打着思想的秋千,荡来荡去。于是,我们就看到了他的矛盾,他的痛苦,他的悖论和他的尴尬。人们要挖他的思想根子,他除了照运动中的老例检讨“个人主义”以外,还从思想上反省了两点:

一是“阶级斗争观念薄弱”。对阶级斗争的厌倦,甚至使他在1958年,一度“衷心地拥护三面红旗,拥护实现共产主义,在我的灵魂深处也是因为我渴望阶级斗争快快过去。我以为超英赶美建设社会主义是可以不要经过阶级斗争而完成的,而到那时候我的问题也就自动解决了。”

二是所谓“形而上学”。他说,“我当年所以会有那么多的反动思想,还把它当作好东西,是因为我脑袋里有许多被我认为是万古不变的‘真善美’的标准,这些标准在‘民主革命完成’以后受到了破坏,因此就使我感到许多东西都不对头,不惜挺身而出,做一个保卫这些东西的‘勇士’。一直到反右以后,虽然我的政治思想受到了毁灭性的批判,但是我的人道主义、人性论之类的思想,我对文化艺术的标准还没有从根本上触动。八年以来,中国的社会主义革命逐步深入,已充分告诉了我,所有一切我过去认为‘真善美’的东西无一不与三千年的私有制有联系,一概都要从根本上加以否定。而我自己也从社会生活的改变中体会到,这些东西在新社会已无存在的根据。”李慎之在不无悲伤地面对这一切时,他已经感应到名为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灾难山雨欲来。

在新的更具毁灭性的灾难之前,一个右派分子的“服罪”与“不服罪”,似乎已经无关紧要;李慎之在这份《关于服罪问题的检查》上自注:“未通过”。他也未必还在乎它的通过还是不通过了吧。

这一份我在这里着重用来举例的老材料,连同卷宗中的其他材料,是具有文献性的史料,应该加以研究。

在上世纪50年代后中国思想的荒原上,曾经游荡过怎样的思想者的背影!?


200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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