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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城根下的民情:还是群氓时代
日期:9/1/2009 来源:网络 作者:闵良臣

闵良臣


据说皇城根下的的哥个个能侃,而且不仅能侃经济,尤其能侃政治,甚至侃的还都是些国家大事。也难怪,中国近百年的历史告诉我们,皇城根下有着光荣的传统,皇城根下的民情也值得他们骄傲自豪。

然而,那些光荣的历史早已成为遥远的记忆。既然大家都是“既得利益者”,什么专制、腐败,什么民主、自由,什么平等、结社,这一切都是“管他娘”的了。你看现在一有个什么大型活动,不同样是欢天喜地,手舞足蹈,欢歌曼舞,而且还“精神饱满”,“标准”得很吗?真可谓要他们一盘散沙就一盘散沙,要他们团结一致就团结一致。皇城根下是怎样一种民情,管着皇城根下的人们清楚着哩。

曾几何时,还在笑话我们一个小邻邦:人民都饿得要死,动不动还要搞大型庆祝活动,还要研制核武器。真不知那庆祝的劲儿从哪里来,也真不知研制出了核武器又有什么用。当然历史一再证明,专制社会,没有什么做不到——中国人民是亲身领教而且一直在领教着的。

说句让伪爱国者不高兴的话,不仅越来越看不起自己,同时也看不起我们的民情——我虽然还想说也看不起政府,可我又分明意识到,一个社会状况的优劣,虽与政府有极大关系,但不能讳言,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实在是与民情紧密相连的,甚至可以说,只要民情是平等的、守法的、民主的、自由的,那么、那个社会也一定是平等的、守法的、民主的、自由的,即使政府想不平等、想不守法、想不民主、想不自由,都不行。不信,你叫美利坚政府与现行政策制度反着来试试,独立自由的美国人民会立马要求换个政府,而且说到做到。难怪早在五四运动那年,同样是皇城根下,同样是中国人民,我们有“几千学生五月四日在美国使馆门口高喊着‘大美国万岁!威尔逊大总统万岁!……’”(见《胡适文集·2》第201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98年版)什么时候咱能被美国学生称为“大中国”,并在中国的大使馆高喊“大中国万岁”,那就说明咱真的强大了。

不久前从媒体上读到一篇文章,作者为了证明“好习惯击败坏习惯”,举了这样两个例子:一个高原玉树,另一个是黔东南凯里。这是两座小城。然而这两座小城的民情却让作者惊叹不已。

什么缘故呢?原来作者在玉树小城“发现了一个‘奇迹’,这里风景如画,玉树临风,却很难看到塑料袋。上街买点水果,摊主客客气气地说:不好意思,没有塑料袋噢。我们只好手捧著西瓜、兜里揣著西红柿返回宾馆。路遇当地居民,许多人都手举著刚买的商品,样子挺吃力的,脸上没有抱怨的神情。”全国人民都知道,塑料袋已经限用一年多了,可你到各城市菜市场走一遭,就知道是个什么现状了。自然,连笔者每进菜市,也是欣然接受了摊主用塑料袋给我装好蔬菜、水果,不说斥责了,从来就没想到要拒绝。想想,也真是惭愧。而另一座“黔东南凯里,是座有名的‘斑马城’。小城拥有一道独特的街头景观——全城居民都走‘斑马线’。之前,朋友好心提醒,在凯里市过马路要‘小心’。惭愧的是在北京住久了,我已养成随便穿越马路的散慢习惯,想打哪里儿过就在哪里儿过,这在凯里是要受罚的。我注意到,执勤交警虽然很少,但过往行人都很自觉,连外地游客、提篮挑担的少数民族也都规规矩矩地走‘斑马线’。偶尔瞧见一两位乱走者,周围人就用瞧怪物的眼神瞧著他们。”我敢说,中国大约没有一座大中城市敢跟这两座小城相比。尽管我相信,一些大中城市不仅交警多,执法力度大,而且公民的总体知识水平可能也高于这两座小城。可这有什么用呢?民情就是民情,不是单凭城市大、知识多就能定优劣的。

于是又想到了罗素。别看我们现在终于认识到了这个英国佬的伟大,对其赞誉有加,而自己对罗素也更是喜欢得很,手头的几本《罗素文集》一页一页地认真读。可在当年,包括胡适、陈独秀在内,对罗素却多有不满。诸位看官,你说陈胡二位是何等样人物,那可是称得上当时中国思想文化界的两位巨人,叱咤风云,开一代风气之先。然而,陈独秀当年对罗素先生给中国人的一些建议颇有意见,甚至直接致信当时还在中国进行讲学的罗素表明自己的态度。罗素认为:中国第一宜讲教育,第二宜开发实业,不必提倡社会主义。而陈独秀却认为中国应该“用社会主义来发展教育及工业,免得走欧美、日本的错路”,理由是“资本主义虽然在欧洲、美洲、日本也能够发达教育及工业,同时却把欧、美、日本之社会弄成贪鄙、欺诈、刻薄、没有良心了”(见《陈独秀学术文化随笔》第300页,中国青年出版社1999年版)。当然,从陈独秀致罗素信之后又复张东荪先生的长信来看,陈氏所言也并非完全没有道理,这里姑且不论。再说1921年7月16日,胡适就做了一首白话诗,题为《一个哲学家》,讽刺仍停留在中国讲学的罗素:

他自己不要国家,/但他劝我们须要爱国;/他自己不信政府,/但他要我们行国家社会主义。/他看中了一条到自由之路,/但他另给我们找一条路:/这条路他自己并不赞成,/但他说我们还不配到他的路上去。/他说救中国只须一万个好人,/但一二“打”也可以将就了,——/我们要警告他:/这种迷梦,我们早已做够了!(见《胡适文集·1》第280页)

几年前初读胡适这首诗,弄得一头雾水:到底在说谁呢?后来知道是说罗素,又想:胡适到底是什么意思呢?罗素凭什么不让我们走“自由之路”?现在再读这首诗,明白多了。当年三十岁的胡适,哪里懂得大哲学家的心思。罗素到中国虽然只有短短一年的讲学兼考察,然而以他聪明过人的智慧,对中国的民情了解个八八九九并不难。如果有谁硬说一年时间太短,那你可以去问问那位法国人托克维尔,他可是跟朋友到美国只待了九个月,就写出了流传至今的《论美国的民主》。

去年12月,自己曾写过一篇《可不可以“跟着美国跑”》,着重提到一百七十年前托克维尔这位法国政治思想家,他研究英裔美国人的民主在当时之所以高于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甚至高过被称作“日不落”的大英帝国,最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民情。民情比地理和法制更重要。他还以墨西哥为例,“墨西哥所处的地理位置,其有利性不亚于美国,而且墨西哥还采用了与美国相同的法律,但墨西哥没有促使自己建立民主政府的民情。”原因在哪里呢?在托氏看来,“只有美国人特有的民情,才是使全体美国人能够维护民主制度的独特因素。”“我确信,最佳的地理位置和最好的法制,没有民情的支持也不能维护一个政体;但民情却能减缓最不利的地理环境和最坏的法制的影响。”

而我那篇文章的最后一个自然节是这么说的:

而如果“民情”不好,甚至国民都失去了独立思考的能力,那么,在托氏看来,即使也有所谓的开会选举,仍“实难想象完全丧失自治习惯的人,能够开会选好将要治理他们的人;也无法认为处于奴隶状态的人民有一天会选出一个自由的、精干的和英明的政府。”并且“我永远认为,上层为共和制的而其余部分为极端君主制的政体是个短命的怪物。统治者的腐败和被统治者的低能,早晚会使这个怪物倒台;而对自己和自己的代表感到厌烦的人民,不是创造出更自由的制度,便是不久又伏在一个独夫的脚下。”托氏这后一段话所讲的情形,我们在二十世纪不少社会主义国家都能看到它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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