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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泽谕吉《劝学篇》批判
日期:12/26/2014 来源:网络 作者:余东海


 

“在亚洲各国,称国君为民之父母,称人民为臣子或赤子,称政府的工作为牧民之职…其最初的本意并不坏,而系按照亲生父母之养育亲生子女,首先认定国君为圣明,而举贤良方正之士为辅,其间无丝毫私心,无半点私欲,其清如水,其直如矢,推己之心及人。抚民以爱护为主,饥馑则给予粮食,遭到火灾则予以扶助救济,使他们能过丰衣足食的安乐生活。国君的德化有如南风的熏陶,人民的景从则如草木之披靡,其柔顺如棉,其浑沌如木石,上下一体,以实现歌舞升平之治世,真象是一幅极乐世界的图画。

 

但如进一步考察事实,即知政府和人民本来不是骨肉至亲,实际只是一种陌生人与陌生人的交往。在陌生人相交往的情况下,情谊是不能起作用的,必须制定法规契约一类的东西,互相遵守,毫厘必争,反而能使双方圆满相处。这就是国法的起源。

 

再进一步来说,以上所说的圣明之君,贤良之士和柔顺的人民,只是一种愿望,可是究竟哪种学校才能培养出符合愿望的尽美尽善的圣君贤臣,哪种教育才能造成这样善良的人民呢?

 

中国自周朝以来,即曾不断为此焦思苦虑,可是直到如今,连一次符合愿望的治世也没有出现。其多次的结局,往往和今日遭受外国人的压迫一样。这也是因为那些并非神明的圣贤不明白这个道理而有病乱投医,妄施小惠以充仁政。”(《第十一篇》)

 

这一段话暴露了福泽氏对儒家文化、政治和中国历史的无知,可谓三无知或者“三昧”。

 

首先,儒家强调政治家要有仁民爱众,对人民要有父母之心,但并非单纯诉诸于“情谊”而不要“法规契约一类的东西”,不要国法。礼制包括礼乐刑政,刑就是刑法、法律。政令、法律和各种文物典章制度都有强制性。另外,《周礼》谓秋官司寇所属有司约,下设士二人及认、史、徒等人员,掌邦国及万民的“约剂”。约即契约,剂即券书。

 

其次,“圣明之君,贤良之士和柔顺的人民”并非“只是一种愿望”,可以通过儒学教育培养。儒学培养出来的政治家不可能都是“尽美尽善的圣君贤臣”,那是任何学说都办不到的。儒门中圣贤君子、圣君贤臣最多,这就够了。姑不论三代,秦汉以后明君贤臣层出不穷,贤良之士更是无数无量。另外,儒家政治也不一味要求人民柔顺。

 

第三,自夏商至明清,每个朝代兴盛时,都可以说是“符合愿望的治世”。史家公认的著名四大盛世是:成康之治、文景之治、贞观之治、康乾盛世。周朝成王康王时代,海内晏然,四夷宾服,被称为历史上四大盛世之首。《周本纪》记载:“成王自奄归,在宗周,作多方。既绌殷命,袭淮夷,归在丰,作周官。兴正礼乐,度制于是改,而民和睦,颂声兴。…成康之际,天下安宁,刑错四十余年不用。”

 

能称盛世者,必须达到六条,一曰国泰、二曰民安、三曰国富、四曰民足、五曰国强、六曰文昌。这可不是靠“有病乱投医”和“妄施小惠以充仁政”可以获得的成就。

 

福泽氏以有没有用、能不能活用来衡量学问,是很肤浅的,以此来论断儒学,就更浅薄了,也小看了儒学的作用。福泽氏说:

 

“学问的要诀,在于活用,不能活用的学问,便等于无学。从前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个朱子学派的书生,在江户钻研多年,把朱子学派各大家的学说抄写成本,昼夜不息,几年之间抄了几百卷,自以为学业成就,可以返回故乡。他自己走东海道,把抄写的书放在箱里,托绕道航行的船装运,不幸船在远州洋面出事。由于遭此灾难,书生自身虽然返回家乡,可是学问则尽沉海底。这时候他的身心已经一无所有,恢复所谓空无一物的原状,其愚昧正与以前无异。”(《第十二篇》)

 

所说故事中的朱子学派的书生,能够“钻研多年,把朱子学派各大家的学说抄写成本,几年之间抄了几百卷”,其思想、见识、智慧、气质、精神和品格必然深受理学影响,与之前肯定大不一样。

 

学儒不会白学。只要有志于学,就有收获。即使未能通经致用,未能“活学活用”,只要“有志于学”,就脱离庸人而为学士了,就“可与共学”了,就是好事。

 

福泽氏不懂革命。对于暴政,福泽氏认为人民有三种选择。“如政府方面越出本分,施行暴政,这时站在人民立场,就可能采取以下三种举动。一、屈从政府;二、用实力对抗政府;三、坚持真理,舍身力争。”他反对一二,唯选第三。他说:

 

“坚持真理,舍身力争,是说要坚信天理而不疑,不论处于何种暴政之下,身受怎样苛酷的法制,都能忍受痛苦,矢志不渝,不携寸铁,不使武力,只用真理来说服政府。”

 

面对暴政,个体性的“舍身力争”值得敬佩,但以此为唯一选项则错。福泽氏反对“用实力对抗政府”的理由如下:

 

“用实力对抗政府,原不是一个人所能做到的事,必须纠合同党,掀起内乱。这实不能称为上策。因为既经起兵与政府为敌,就只好把事理的是非曲直姑置不论,而致力于力量大小的较量。但就古今内乱的历史看来,人民的力量常较政府为弱。而且内乱一起,那一国的原有政治机构必然颠覆。可是无论那个旧政府怎样的坏,总还有些善政良法,不然就不会维持相当的年月。因此一旦轻举妄动地推翻了它,仍难免以暴易暴,以愚代愚。再探索内乱的根源,总由于不合人情而起,可是人类世界上不合人情的事,再没有甚过内乱的。内乱一起,父子兄弟都会自相残杀,更不用说朋友关系了。真是杀人放火,无恶不作。在这种恐怖情况下,人心越发残忍,人的举动几乎近于禽兽。弄到这样地步却希望施行比旧政府还好的良法善政,欲引导天下人情复归于善良,岂非梦想?”

 

福泽氏所描述的状况是乱民造反,他有所不知,“用实力对抗政府”的方式,除了造反,还有革命。革命是终止暴政和结束战乱的重要方式,如汤武革命、刘秀革命等等,既是迫不得已,也是势所必然,是当时的最佳选择。

 

福泽氏于佛学也是外行。福泽氏说:

 

“人的见识品行之高低,不能专凭谈论玄妙的理论来衡量。如禅家有所谓悟道之说,其理论玄妙无稽,看了僧侣们的行为更觉迂远而不切实用,事实上等于毫无见识。”(《第十二篇》)

 

这段话暴露了福泽氏于佛学禅学的外行。人的见识品行之高低当然不能专凭谈论玄妙的理论来衡量,可是也不能将两者对立起来,否定中华道学。于此可见,福泽氏所重视的实学是器物之学。

 

结尾

以上指出了《劝学篇》中一些明显的纰缪,但有必要说明,此书更多的思想观点是正确的,常识性的。例如福泽氏对“二十四孝”的批判就很对。他说:

 

“从古以来,在中国和日本,劝人行孝的故事很多,以二十四孝为最著名,这类书籍,不胜枚举。但其中十之八九,是劝人做世间难以作到的事情,或者叙述得愚昧可笑,甚至是把违背道理的事情誉为孝行。比如在严寒中,裸体卧在冰上,等待融解,这是人们所不能做到的;又如在夏天的夜里,把酒洒在自己的身体上,以饱蚊蚋,免得蚊子再去咬他父母的身体。如将沽酒的代价来置备蚊帐,岂不更为明智?再如不从事可以奉养父母的劳动,到了无法可施时,却将毫无罪过的赤子挖洞活埋,象这样的人直当认为是魔鬼、蛇蝎,其伤害天理人情,达于极点。前引“不孝有三”之论中既认为不生子是大不孝,现在却又将生下的儿子挖洞活埋以绝其后,究竟怎样做才算是孝行,这岂非前后矛盾的谰言?”

 

关于“二十四孝”,东海也有相关文章予以批判,兹不赘。

 

《劝学篇》尽管存在一些错误,但误少正多,对提升日本民德民智居功至伟。从本书中可以了解到,不仅幕府时期,日本国民素质极其低下,即使明治初期,国民素质也普遍不高。明治维新,既有效革新了政治,也逐步革新了人民。2014-12-2余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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