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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平: 无家可归者的人权问题
日期:3/2/2004 来源:本站 作者:胡平

旧文回放:无家可归者的人权问题

胡平


连没有到过美国的人也都知道,美国,尤其是美国的大城市,有无家可归者,也就是俗话说的流浪者、流浪汉,英文叫homeless。中共一提到美国,提到人权,总忘不了揭一揭这块疮疤,提到这些无家可归者。事实上,在美国,也常常有人针对无家可归者的人权问题向政府提出批评。最近,在纽约,围绕着无家可归者的问题,就有一些人权人士对纽约市长朱利安尼提出批评。

猜猜看,朱利安尼做了什么事招致人权人士的不满?人权人士为什么要批评朱利安尼?人权人士要求的是什么?根据的是什么?

那还用说?肯定有许多人不假思索地就会断言,那一定是朱利安尼对流浪汉不闻不问,天这么冷,无家可归者露宿街头,冻死怎么办?人权人士打抱不平,要求市长采取措施给流浪汉提供住处,安全过冬。人权首先是生存权嘛。

错了,错了,刚好猜反了。事实是,今冬纽约很冷,市长朱利安尼特於日前发出新闻简报,提醒市民注意保暖御寒,勤於问候和照顾老弱邻居,呼吁房东充足供暖,并提醒室内暖气不足或没有热水的市民向房屋局投诉。由於天气酷寒,朱利安尼提出街头流浪汉必须到室内避寒,否则警察或社会工作人员可以不需要征得流浪汉的同意,强行把他们移送到收容所……有些流浪者不干,坚持要留在大街上,不愿意被强行带往收容所;一些人权人士则认为政府无权对流浪者采取强制性措施。

我们知道,早在一九九九年,纽约市长朱利安尼就开始清理街头流浪者。当时是本着改善纽约市生活品质的立场,要求流浪者离开公共场所,到收容所居住。

可是,这个计划遭到人权人士和不少流浪者的批评。其理由是,人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利,公共场所既然是公共的,别人当然有权在那里呆着,想走动就走动,想休息就休息。政府无权干涉。如果政府竟然禁止人们流浪,禁止人们露宿街头,那就是对人权的干涉或侵犯。这次,针对朱利安尼的强制性措施,纽约市公民自由协会的负责人西格尔就明确表示反对,他说:法律上没有哪一条赋予政府这样的权力,只因为天气寒冷就可以把别人从大街上拉走。

纽约市长朱利安尼素以铁腕著称,这一次,他宣布纽约市进入“紧急防寒状态”,派出额外人力,授权警察可以强行把街头流浪汉遣送到收容所避寒。朱利安尼说:在平时正常状态,除非流浪者有违法行为,否则是不可以强行把人带走的。接连好几天,警察开着面包车满街转,把流浪者送到收容所。纽约市政府有一个无家可归者服务部,这些天也十分忙碌。朱利安尼说:纽约的收容所绰绰有余,即便在圣诞节那天晚上,还多出了六百多个单身床位和一百多个家庭收容处。

但是,并非所有的流浪汉都领市长这份情,有些无家可归者表示“坚守街头阵地”,不愿意去收容所。有个记者采访一位名叫刘易斯的四十出头的流浪汉,劝说他去收容所。记者说:“我不愿意有人给冻死,哪怕他自己愿意也罢。”可是对方执意不从。记者问,那你今天晚上在哪儿过夜呢?流浪汉回答:别以为我会告诉你们,纽约这么大,可去的地方多啦,你们来追踪我吧,谁也找不着我。我就是要呆在大街上。

当然,有些人权团体反对朱利安尼的措施,也不仅仅是出於反对强制、维护自由的立场,他们还认为政府为无家可归者提供的服务设施有待改进。如果条件好了,人家自己就愿意来,用不着你去强制了。

我见识过一两个收容所。照我的标准,其服务设施应该说还算可以,吃饱住暖、洗热水澡都不成问题,有专职的社会工作者服务管理。为单身流浪者准备的房间,有时候住的人多些,不过比起国内大学的学生宿舍还是要宽松。当然,依照美国的富裕程度,收容所的条件都还有改进的余地,然而也有人怀疑,遇到象刘易斯这种流浪汉,恐怕条件改进了也未必来。(参见2000年12月27日的NEWSDAY、DAILYN EWS,北美《世界日报》)。

(原载北京之春2001年2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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