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新闻
热点新闻
即时新闻
鄢烈山:我们现在怎样做冤民
日期:6/11/2005 来源:世纪中国 作者:鄢烈山

鄢烈山


  唐代诗人白居易在后期得志优游卒岁之前,写过大量讽世忧时的“新乐府”。其中有首《秦吉了》,以鸟拟人,“哀冤民也。”我有时疑心,白居易是以“能言鸟”秦吉了在讽刺喜好舞文弄墨却于事无补的如我之辈。

  诗云:“鸢捎乳燕一窠覆,乌啄母鸡双眼枯。鸡号堕地燕惊去,然后拾卵攫其雏。(鸢、乌显然是土豪劣绅、贪官污吏等恶人的代名词)岂无雕与鹗,嗉中肉饱不肯博。(雕、鹗是有能力制裁鸢乌却被喂饱了的身居高位者)亦有鸾鹤群,闲立高扬如不闻。(鸾、鹤是德高望重的清流名士)秦吉了,人云尔是能言鸟,岂不见鸡燕之冤苦?吾闻凤凰百鸟主,尔竟不为凤凰之前致一言,安用噪噪闻言语。”

  白居易生活在“一日不可无君”的帝制时代,不能责备君主昏昧,只能怨怪谏臣未能尽言责,使小民冤苦上达“天听”。我们现在依法应当享有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和舆论监督的权利,按理可以选择向上进言或诉诸新闻传媒的渠道,表达“鸡燕之冤苦”,乃至径自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然而,现实却并不这么简单明了,简捷痛快。如果司法救济的途径是畅通的,那么,本文就是庸人自扰,没话找话说。但是,不自欺欺人,便要承认如今“司法腐败”、“打不起官司”的现象相当普遍,确有“我们现在怎样做冤民”的问题。

  倘若不幸做了“冤民”,第一个选择是“忍”,打落牙和血吞。不要以为祖先比我们蠢,或者是天生的奴才!世代相传的民谚“屈死不告状”,无非千千万万先人用血泪凝成的生活经验,告诫后人不要与官斗,与强者斗;斗不赢,得不偿失,不如“忍得一时之忿,免得百世之忧”。

  忍不下去,不甘于饮泣吞声,还心存一线希望,那便寄希望于青天大老爷,寻求司法之外的解决途径。虽然心底明白小官是大官选拔的,小官是向大官负责的,但是相信人和人总不会一模一样,或许苍天有眼,自己能碰上一个讲良心的老爷呢?于是,冤民倾向于选择上访。从前兴拦轿喊冤、击鼓鸣冤。如今,拦轿车违反交通管制法规,且有被撞死的

  危险,“拦”不成了。“登闻鼓”变成了报纸、电视等传媒;但从前的鼓槌是搁在衙门前,由自己取下就敲;如今的传媒不是你想“登”就可以“登”的,即使是“登”网络,也要经“网管”把关才能传播出去。

  在今年第8期的《南方人物周刊》上读到陈丹青教授答记者的一段话,我想了好久,心中仍是一片迷惘。

  “人物周刊:那您是否就这些问题,给教育部门写过信?”

  “陈丹青:没有。我不愿意。写信上访是对行政权力的确认,而不是对问题的确认。”

  陈丹青答得斩钉截铁,一针见血,达到了哲理的高度。当然,这个观点并不新鲜。不少人主张撤销信访机构,将它们纳入人大系统或法院系统,其理由与陈丹青差不多。甚至有人透辟地指出:不找法院去上访,无非希望上级批示,取得“尚方宝剑”,以大官压小官,不是“青天”意识是什么?对呀,上访不是“青天”意识作祟是什么?

  这让我想起“文革”时期的批海瑞批“清官”。至今,我也不认为批得一点道理也没有:寄希望于“清官”,也就是确认这个体制还是有希望的还是有可能辨黑白判良莠的;这样,“清官”客观上可不是起到了粉饰现实、麻痹人民革命斗志的作用?那么,与“清官”相对立的“贪官”呢,反而是我们应当欢迎的?贪官横征暴敛,激得天怒人怨,将老百姓逼得没有活路,不得不揭竿而起,反面成了推动革命的功臣?可这种“深刻”,违背常情常理,怎么着也不像是人话呀。

  如果不忍不上访,那么,冤民的第三种选择便是“拼了”,“个体复仇”,拼它个鱼死网破。这种选择在古代经典中叫“与汝偕亡”,在民间叫“打死一个够本,打死一双有赚”。

  《凤凰周刊》2005年第10期的封面专题文章是“湖南永兴法院爆炸案”。讲的是永兴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曹华在担任鲤鱼潭镇法庭庭长期间,主持审理童工黄虎伤残案,知情者说“看卷都能感到判决明显不公,曹遭到黄家人的激烈指责”,黄虎父母四处上访,“一年多的努力归零”,并受到羞辱。黄虎之父黄运财精心设计制作了触碰式的礼品盒,在法院家属楼将曹华当场炸死,另有院长李开清等受伤。如果这种作案嫌疑被司法部门最终确认,等待黄运财的命运可想而知,黄虎与他的母亲今后的日子也会更艰难。这种同归于尽的伸冤玉石俱焚,对谁有好处呢?也许能震慑一两个胆小的法官,今后不要欺人太甚,但对改变司法制度增强社会对“法治”的崇信并无半点裨益。

  快意恩仇之快只存于金庸式的武侠小说之中,只能是一种幻觉中的心理补偿。

  冤民的第四种选择是联合起来寻求正义。古老的中国冤民联合,是瓦岗寨与梁山泊式的啸聚,是陈胜吴广李自成式的“农民起义”。对此,人们已有共识,即这种没有先进理论指导的“革命”,不过是以暴易暴,为一家一姓改朝换代而已。血沃中原滋肥的只是劲草。参与者类乎以生命在赌博,战死便输光赔尽,打下了江山便出将入相封妻荫子,等于中了六合彩。伸冤不伸冤已不重要;治乱相循,于社会不过是冤冤相报。

  上个世纪前半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按照经典的马列理论,本质上是一场阶级斗争,武装夺取政权以后,要靠无产阶级专政来维持,所谓夺取政权靠枪杆子,巩固政权也要靠枪杆子。这与西方自由主义学者所说的,以暴力夺取的政权只能靠暴力来统治实际上是一脉相通的。今天,我们当然不需要这样的暴力革命了。你便衔冤如林冲,上梁山试一试!不等聚合起一个连的武装,当今高科技的快速反应部队一日就可以将其荡平,使之无所逃于天地间。

  还有一种联合抗争,就是圣雄甘地和曼德拉式的非暴力不合作,组织和平的请愿、抵制与谈判。但不要忘了那是在标榜民主、自由的英国殖民地。如果是在萨达姆铁腕统治下的伊拉克,谁敢大声说不?

  左思右想,我想不出我现在怎样当冤民,假如冤案不幸落在我头上。也许只能尽人事,听天命,盼望出现奇迹。佘祥林“杀妻案”的沉冤得以昭雪似乎提供的就是这样的范例。如果不尽“人事”,没有佘母不屈不挠地寻找出走的媳妇,没有天门县村民仗义提供的证词,佘祥林早已魂归离恨天。如果不出现奇迹,冥冥中有声音指示出走山东已10多年的佘妻张在玉回到京山探视女儿,佘祥林将要永远背着杀妻的黑锅。

  然而,从佘祥林案引起的强烈反响,看人们对司法不公的制度漏洞的穷究不舍,我们分明可以感到中国走向法治的巨大可能性。在最近的一期的《三联生活周刊》上我读到记者对现场的描述。张在玉愤怒地对钟祥县公安局政治处的来人说:你有什么权力闯进我的家里盘问我的客人?你有什么权力干涉记者采访?你知道公安局应该干什么?……不要以为我还是10年前的张在玉!从这名村妇义正辞严的话语中,我们难道不能看到司法正义降临的曙光吗?

  “寄希望于……人民”曾经是一句官话、套话,但我们不寄望于民众的权利意识和法治意识的觉醒,又能寄希望于什么呢?

  2005.4.23

——世纪中国


相关新闻
中国逮捕外籍记者 全球关切
专访程翔妻子刘敏仪
严正学:公安局长要[告]我
师涛披露被捕黑幕
北京政府像穿着西装的流氓
许万平先生没有危害国家安全
对师涛案一审判决书的法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