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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斯传记
日期:11/18/2004 来源:chinatimes.com 作者:刘屏

刘屏


.她和未婚夫走进礼服店选订婚纱,但最终没有走进结婚礼堂,至今小姑独处。

.高中时,学校评估她「不具念大学的资格」,但她却成了美国「四大」之一史丹福大学的副校长。

.她曾打算进入着名的茱丽亚音乐学院,后来却成为政治学博士。

.企业不是她的本行,却有一艘巨型油轮曾以她的名字命名。

.戈巴契夫曾怀疑她真懂苏联,结果她以漂亮的俄语风靡莫斯科。


莱斯与布希(美联社)
美国历来第一位女性国家安全顾问莱斯出身到底为何?(註:2004年11月16日:美国国家安全顾问莱斯女士获连任成功的布希总统提名为新任国务卿,一旦联邦参议院认可此项人事案,莱斯将成为美国史上第一位非洲裔的女性国务卿)真的一连两任国务卿(阿布莱特、鲍尔)都和她有些渊源?

《康荻。康德黎莎.莱斯的故事》一书最近在美国上市,由名作家安东尼亚.菲利克斯女士执笔。菲氏刚在三月出版《萝拉:美国第一夫人,第一母亲》一书,极为畅销。而这本《莱斯的故事》是第一本有系统的介绍莱斯的家世、成长背景、就学及从政经历的书,上市后亦颇轰动。尤其附了多帧照片,例如与大提琴家马友友合奏、在健身房锻炼臂力、少女时代在溜冰场上的双人共舞、笑着轻拍国务卿鲍尔的脸颊等,甚是难得。


[音乐世家,运动迷]

莱斯(Condoleezza Rice)的名字「康德黎莎」源自义大利文,意为「弹奏的很甜美」。她的父系和母系都有些人取义大利名,而她的母亲安吉格外喜欢这个名字,因为安吉自己是钢琴兼风琴演奏家。安吉和莱斯的父亲约翰三世为她取这个名字,除了音乐的理由外,是期待经由教育、启发,使她出类拔萃,就像演奏家臻於甜美的境地一般。

这个名字可能长了些,所以很多人简化为「康荻」,布希总统就是这么称呼她的。新闻界则是「莱斯博士」和「康荻」交替使用。

一九八七年,她在史丹福大学任教时,福特总统的国家安全顾问史考特罗莅校演说。接下来的餐会,虽然在座者都是外交方面的一时硕彦,可是史考特罗觉得谈话内容十分无聊。直到莱斯讲话,史考特罗蓦然一惊,「这个人,我一定要认识」。那年莱斯卅三岁。隔年,老布希当选总统,史考特罗受邀重任国安顾问,立刻从华府打电话到加州,力邀莱斯出任国家安全会议苏联事务主任。从此莱斯成为老布希和第一夫人芭芭拉的好友。即使莱斯后来回到史丹福,还是经常受邀到老布希在德州休士顿的家和在缅因州的夏日别墅做客。后来她还帮着史考特罗和老布希完成了钜作「改变了的世界」(叙述柏林围墙倒塌、苏联解体、东欧变天、以及波湾战争等)。

一九九五年某一天,莱斯准备离开休士顿时,老布希建议她打个电话到德州首府奥斯汀,那时小布希首度当选德州州长。两人很快就见面了。这场会面彷彿是两个运动迷相聚。莱斯喜好运动,小布希则职棒大联盟「德州游骑兵」队的老闆之一。莱斯说,最着名的职棒好手威利.梅斯(终生六百六十支全垒打)高中时曾受业於莱斯的母亲,因此她知道梅斯一些鲜为人知的故事,小布希听得津津有味。

这次会面,两人彼此激赏,相互信任。一九九八年,在缅因州的别墅中,小布希一方面考虑是否竞选总统,一方面向莱斯请教国际局势。两人都不喜欢边喝茶边谈话,取而代之的是踩脚踏车健身器、在网球场边对墙击球、或是钓鱼。也就是说,边运动边谈话。不过莱斯说,她不怎么喜欢海,所以常常是坐在船上看布希父子俩钓鱼,小布希则不时发问,「与俄国关系怎么样?与中国关系怎么样?美国的军事怎么样?」

一九九九年,布希竞选团队成形,他延揽莱斯担任外交政策首席顾问。那时莱斯刚卸下史丹福大学副校长重担,但已接下其他若干社区服务等工作。她以为可以用兼差方式助选,可是很快发现她早晚会全时间投入。而且她的角色愈来愈重要,因为她不但是外交智囊,还是黑人,所以有助於争取少数族裔选票。她也是女性,所以有助於争取妇女选票。於是她投入愈来愈深。布希的名字中有个「W」,於是后来打出一句口号:「W if for Women」,强调布希为女性着想。而布希竞选活动中,确实有多位女性积极参与,她的妻子和母亲、副总统候选人钱倪的妻子、以及莱斯都成为关键角色。

当时很多人猜测「如果布希当选,莱斯会出任什么职位?」最常见的说法有二,一是国务卿,一是国安顾问。询问莱斯本人,她的答案是:「我梦寐以求的职位是美式足球联盟(NFL)主席」。真正瞭解她的人,知道这个回答是真的。她确实说过,如果她真有机会担任NFL主席,她就不再参与政治,「(布希)州长就自己玩吧」。她的父亲是美式足球教练,她十岁时就能评论的头头是道。而且她认为「运动能跨越社会界线,跨越种族界线」。她也曾说过,一部军事史,就是在攻击与防守间摆荡的历史,「美式足球也是这样」。

二000年十二月十八日,总统当选人布希宣布了第一批三个重要人事案,其中之一是莱斯出任国安顾问。隔年元月廿二日,布希上任后的第一个上班日(廿日就职当天是星期六),来自种族隔离最严重的阿拉巴马州伯明罕的莱斯在白宫东厢宣誓就任,布希亲自监誓。


[黑奴之后,黑白混血]

莱斯的曾祖父母是黑奴,生长於南方的阿拉巴马州。但是与一般黑奴不同,两人都曾经读书识字(莱斯的高外祖母也识字),也设法让九个子女读书识字,并且全家都成为基督徒,在卫理公会聚会。当时南方卫理公会的重要信条之一就是「教育」。其子约翰二世(莱斯的祖父)深受感召,决定设法进入大学,时为一九一八年。当时能让黑人就读的大学很少,约翰卖了棉花筹措学费,收拾行囊,找到距家八十公里的史提曼学院。

一年后,钱用完了,约翰没有棉花可卖,只好准备辍学。他疑惑的问道,「别人怎么还有钱上学?」答案是「奖学金」。而条件是「毕业后必须在长老会做牧师」。约翰说,他本来就想做牧师,於是立刻接受了奖学金。莱斯说,「我的家族全都是长老教会的,也全都受过良好教育,就是从那时开始的」。约翰后来结婚生子,取名仍为约翰,是为三世,即莱斯的父亲。老约翰经常对小约翰说,「地界有限,希望无穷」,生於贫困并不能限制个人的发展,关键在於教育。

莱斯的父系重视教育,母系亦然。她的外祖母是由白人奴隶主与女黑奴所生,(所以莱斯有八分之一的白人血统),自己识字,也尽力让子女受最好的教育。莱斯的外祖父雷伊十三岁离家做矿工、兼做铁匠、还兼做泥水工为人砌房子,结果成了伯明罕最早拥有汽车的黑人。这对夫妻下定决心,不让孩子做矿工,而且五个孩子都要受高等教育。当时黑人白人使用不同厕所,这对夫妇为了维护子女的尊严,要求孩子在学校里不上厕所,宁可憋到放学回家。莱斯的舅老爷回忆说,「终其一生,我没有搭过黑白隔离的公共汽车。(黑人只准坐后座)」。

莱斯的姑姑从威斯康辛大学获得英国文学博士学位,在南伊诺州立大学(爱德华维尔校区)任教多年,深受学生好评。莱斯的父亲也有硕士学位,担任牧师,也在一些学校辅导青少年,其中一所高中的校长,正是艾玛.鲍尔的叔父。谁是艾玛.鲍尔?乃是现任国务卿鲍尔之妻。也就是说,莱斯的父亲与鲍尔的姻亲结识甚早。

阿拉巴马是全美国黑白隔离最严重的地方之一。黑白隔离不但见诸法律,也是文化的一部份。这种法律和文化的基础是「认定黑人在知识及文化上不如白人」。於是黑人与白人见面时,黑人不能先伸手;黑人尤其不能先向白种女子伸手,否则可能被控以强暴罪;如果黑人白人一道吃饭,侍者永远先招呼白人;黑人夫妇不能在公开场合亲吻或彼此示爱;两辆车在路口相遇,如果没有红绿灯,白人驾驶的车辆有优先行驶权;白人称呼黑人时,不加「先生」、「小姐」等头衔,黑人称呼白人则必须加上头衔。首府伯明罕的所有公共场所,都标明是黑人用的还是白人用的,绝不混淆。

廿世纪初叶,美国所有南方各州都有类似的黑白隔离法律。很多地方甚至规定白人护士不得照顾黑人病患;黑人白人不得在一个游泳池里;黑人白人不得使用同一个厕所。

一九五二年,即莱斯出生前两年,两大党选举党代表参加全国代表大会。约翰走进民主党的投票所,尽管他带着牧师証书及大学修课証明等文件,可是工作人员却指着一旁装满了豆子的罐子,「猜猜看,罐子里有多少豆子。猜对了就能投票」。当约翰知道当地的共和党不耍这种技俩时,他加入了共和党。所以后来莱斯也成为共和党员。

一九六四年,詹森总统签署黑白平权的《民权法案》。几天后,莱斯和父亲首次走进伯明罕一家向来都是白人顾客的餐厅,「一时间,餐厅里所有人都停下来了。然后,一切都恢复正常」。可是数星期后,父女在一家餐厅买了食物带走,「我咬了汉堡一口,发现里面全是洋葱」。

莱斯十岁那年,双亲带她到首都华盛顿游览。站在宾州大道的白宫栏栅外,因为肤色,她们不能进入参观。三人看着那座举世知名的建筑物,徘徊良久。最后,她转过身,平静的告诉父亲:「爸爸,今天我因为肤色而进不去。可是有一天,我一定会在那栋房子里」。

廿五年后,她进去了,担任老布希总统的首席苏联事务顾问,每天工作十四小时,经历了德国统一、冷战结束等历史时刻。再过十一年,她又进去了,担任小布希总统的国家安全顾问。


[没有兄弟姐妹的小星星]

一九五四年十一月十四日,星期天,约翰在台上主领礼拜,台下的风琴伴奏却不见平日的师母,原来师母生产了,就是莱斯。会众都知道,约翰希望是个男孩,可以和爸爸打球。不过女孩也同样令他欣喜,「上帝给的,就是好的」。虽然女孩的名字是康德莉莎,不过约翰唤她「小星星」。一直到他在二000年离世,他一直这样唤莱斯。

莱斯和父母住在伯明罕中央路九二九号,是栋砖造屋子,位在黑人中产阶级住宅区,距离教会只有八个巷口,所以莱斯的童年大部份都在教会里度过。父母很小心,尽量不让她接触到黑白隔离造成的不愉快。相反的,除了爱、家庭和学校教育外,父母让她学习各种西方文化,诸如音乐、芭蕾、外国语文、运动、以及大量的课外读物。

莱斯在音乐方面有天份,也有机缘。出生未久,她就听教会里的各种音乐、合唱、献诗。她读书识字比一般人早,而她的亲戚回忆说,「在认字之前,她已经认谱了」。大约三岁,莱斯就开始学钢琴。她的母亲、祖母、曾祖母都会弹钢琴。很多出色的音乐家都有这种背景。所以很早开始,母亲就决定要尽最大努力,让莱斯有机会成为专业音乐家。她的姨妈说,每天时候一到,莱斯自动开始练琴,不用别人催。

五岁时,莱斯已可很流利的阅读,於是妈妈想让她提前一年上学。可是学校不许可。於是妈妈向任教的学校请了一年长假,在家教导她。所以莱斯隔年入学时,跳过一年级,直接从二年级读起。(后来读完六年级时,她又跳到八年级)。妈妈知道莱斯禀赋优异,於是带她到一所大学进行心理测验,结果,「我就知道我家孩子是天才!」。

莱斯练习的第一首完整乐曲是着名圣诗「何等恩友慈爱耶苏」。没多久,她已经坐在教会的风琴旁,和妈妈一道伴奏。四岁时,她第一次公开演出。这种成果不仅是天赋,也来自苦练。而且她不但练琴,还读法文。她的童年玩伴说,当年等她出来玩耍,「好像等了几个小时,才等到她练完贝多芬或是布拉姆斯的曲子。而且玩不了多久,她又回家了」。

父母对她用心极深,甚至为她烫平袜子的蕾丝边。正因为如此,他们觉得没办法再要第二个孩子,所以莱斯是独女。

每年夏天,父母到科罗拉多州的丹佛大学修习硕士学位课程,带莱斯同行。万一父母两人都要上课,就把她送到溜冰场上课。她后来回忆:「这个褓母费真贵」。这倒也开启了她另一种兴趣,她有时甚至一天花几小时溜冰。

一九六三年是她口中「全年都是爆炸案的一年」。当时联邦法院裁决黑白合校,可是阿拉巴马州州长华莱士却全力主张黑白隔离,因而助长了白人暴力之风。她的同学雪欧搬家到白人区,结果房子被三K党炸毁,她和父母一道带着食物慰问雪欧一家。雪欧的父亲是阿拉巴马州第一位黑人检察官,不断遭到极端份子威胁。早在一九四九年,雪欧家里就发现过炸弹,老雪欧拆解后带到治安单位,可是警察局和联邦调查局都拒绝受理。因为这些治安人员和三K党根本是共犯。三K党装置炸弹前,已经知会警方,让警方通知那一带住户撤离。

然后有一天,莱斯邻居家里发现疑似爆裂物。报案后,警方拒不调查。於是莱斯的父亲发动成立社区安全巡逻队,居民荷枪实弹,编组轮班护卫家园。所以直到今天,莱斯坚决主张捍卫宪法修正案第二条,即「人民持有及携带武器的权利,国家不得侵犯」。

然而那一年的九月十五日,伯明罕一个黑人礼拜堂发生猛烈爆炸,四位十四岁的女孩死於非命,其中一位是莱斯的幼稚园同窗。这起血案的正义来得很迟,四名凶嫌,除了一人早早死亡外,另外三人分别在一九七七、二00一、二00二年才定罪。


[好学生,还是好钢琴家]

一九六九年,约翰三世获得丹佛大学教育硕士学位,同时获聘留校执教并担任行政工作,於是举家迁至丹佛。这趟两千多公里的搬迁对莱斯日后的发展影响至钜。十三岁的莱斯第一次进入黑白合校的学校就读,是私立的教会学校「玛丽学校」。不过全年级共有七十人,其中六十七位是白人。

第一学期结束时,尽管她多年的学科成绩全都是A,又有音乐及体育方面的天赋,可是学校的评鑑结果却说她「不是读大学的料」。她的父母告诉她,「评鑑一定错了,不必管它」。

从小,父母就教导她「要比别人好一倍」。在玛丽学校期间,她每天清晨四时半起床,除了学校课程外,她要练习溜冰和钢琴。本来是在学校里练,后来因为练习的愈来愈晚,於是父母借钱买了架「史坦威」钢琴放在家里,她回忆说,「那是笔大钱」,因为是美金一万三千元。

念完高中二年级课程,父母觉得她已经可以念大学了。可是她坚持要有张高中文凭,而且她真心期待参加毕业典礼。她说,「生平第一次,我和父母争论」。结果是双方各让一步,即上午念丹佛大学,下午念高中。当然另外找时间练溜冰(每天四小时)和钢琴。在这一年(十五足岁),她赢得了青少年钢琴大赛首奖,让她和丹佛交响乐团合作演出,弹奏莫札特的D短调协奏曲。

高中毕业时,大学也念了一年,她开始考虑到着名的纽约茱丽亚音乐学院进修,可是父亲担心这么一来就限制了未来的发展,所以主张她留在丹佛大学音乐学院。而高中的优异成绩让她获得奖学金,直到毕业都不愁学杂费。彻底証明当初玛丽学校的评鑑错了。

有一天,她在校内听演讲。两百五十个学生,只有不到五个是黑人。教授的讲题是「威廉.沙克里的反优生学理论」。根据沙克里的理论,人类正在退化,因为「黑人这种低智商人类生养众多,而促进西方文明进化的白人生育减少」。沙克里因为和别人共同发明电晶体和半导体而获得诺贝尔奖,也使得他的种族理论轩腾一时。这天,教授推崇沙克里,讲得口沫横飞。莱斯再也坐不住,站起来反驳教授,「我能说法语;我能弹奏贝多芬;在你的文化里,我比你更出色。这一切,都是可以经由教育而来的!」

大二升大三年这年,一件事彻底改变了她的人生方向。那年暑假,她参加亚斯平音乐大会(以拔擢「下一代世界级音乐家」着名,盛会长达一个月),遇到几位音乐奇才。一些很困难的曲子,她练了一年,可是那些才十一岁的孩子也弹得出来。她觉得她没有机会到全世界最高水准的卡内基音乐厅演奏。而既然没办法在这一行成为全球顶尖,不如趁早另寻他途。

在重新思索的过程中,她考虑「英语文学」及「政治学」两个方向。然后在听一堂「国际政治导论」课程时,莱斯确定了新的方向。那天课堂上的主题是史达林,教授是前外交官约瑟.柯柏,也就是后来的国务卿阿布莱特女士的父亲。

莱斯对柯柏大为崇拜,而讨论后,柯柏对莱斯的才华也极为欣赏,於是莱斯进入他创立的丹佛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就读。但莱斯同时继续修习钢琴。世界着名政治人物中,除了莱斯外,英国前首相奚斯是指挥家,美国现任联邦储备理事会主席葛林斯潘则曾在茱丽亚音乐学院修习竖笛等木管乐器,后来才转到纽约大学念经济。

柯柏卅六岁就出任捷克驻南斯拉夫大使,后来还受命担任联合国驻印度、巴基斯坦等地机构的负责人。但是当一九四八年共产主义控制捷克时,他带着一家人投奔美国,授业於丹佛大学。莱斯说,影响她最深的人,第一位是父亲,第二位就是柯柏。

莱斯已经学过法文、西班牙文、以及德文。这个时刻又开始学习俄文。同时每星期四晚上到父亲服务的礼拜堂参加诗班练唱,别人对她的评语是「音色甜美」。她还在周日崇拜时司琴,所以很多人一直以为她还在主修音乐。她曾说,她最感兴趣的有两件事,一是音乐,一是俄罗斯。

虽然转系,她还是在一九七四年从丹佛大学毕业,获政治学学位,实足年龄十九岁,而且获得多项荣誉,诸如「年度最优秀毕业生」之一、「全美政治学荣誉奖」(全国只有十个名额)等。

大学毕业后,莱斯进入圣母大学继续攻读国际政治,重点摆在苏联军事、限武、苏美关系等,只一年就取得硕士学位。这一年,书读得很轻松,所以她有不少夜生活,毕竟这是头一次不住在家里。有时候,她和一群朋友在迪斯可舞池流连至清晨五点,当然就没法上早上的课了。

念完硕士,她想进法学院。可是恩师柯柏劝阻了她。「你有天份,一定要做教授」。由於这番谈话,莱斯第一次有了进入学术界的念头。她重回柯柏门下攻读博士学位,也就重新住回家里。而除了上课、钢琴、诗班外,她也常看美式足球赛。她的同学说,她真的懂球赛,比一般球迷更胜一筹。而除了继续念俄文外,她开始修捷克文,至今她仍能运用捷克文从事学术研究。

她受到柯柏的影响很深,其中之一是「领导人一定要把外交政策解释得很清楚,让一般人都能瞭解」。如今莱斯最受人称道的优点之一,即是把最複杂的议题说得浅显易懂。


[在结婚礼堂门口徘徊]

攻读博士期间,她到苏联访问七星期,顺道在波兰短暂停留。这时她研究苏联的参谋本部已经五年。她说,她在莫斯科的苏军参谋本部外数窗户,从而估算其中的工作人员「约有五千」(时值冷战,苏联从不透露详情)。冷战结束后,她在老布希任内负责苏联事务,接待前苏军参谋总长艾克洛莫耶夫,问起参谋本部内的工作人员数目,艾氏回答「约有五千」。

一九七六年总统大选,莱斯投了民主党的卡特一票。但是一九七九年苏军入侵阿富汗时,卡特反应软弱,令莱斯大为气恼,而且她认为卡特根本不懂苏联。於是她再也不投票给民主党。

虽然投票支持共和党,但是她对很多社会议题的观点仍旧与民主党接近,例如在堕胎议题上,她赞成妇女有选择权。她形容自己:「外交政策上,非常保守。其他议题上,极为保守。有些范畴,个人主义的想法几乎令人吃惊。另有一些议题,立场温和。至於那些方面是自由派色彩?大概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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