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如何“适量”? ——再与冼岩先生商榷
自由主义思想的价值是一种易于认识体察,难以否定诋毁的价值。 自由主义的难以否定诋毁是因为自由主义不仅是学理规范、制度安排,也是可行行为、生活方式。只要思想不被钳死,无须他人的鼓动煽情,也无须高深专业知识,更无须“经过逻辑锻炼”(冼岩语),大多数人在日常生活中凭直觉也都能感觉到自由的可贵。“自由是人们的价值标准与发展目标中自身固有的组成部分,它自身就是价值,因而不需要通过与别的有价值的事物的联系来表现其价值,也不需要通过对别的有价值的事物起促进作用而显示其重要性。”(阿马蒂亚•森) 走过一段“极端专制”(胡星斗语)的坎坷路程之后,在“浩浩荡荡”的潮声中,国人对自由的渴望比以往任何时候都热切。中国执政党迫于执政合法性的危机“策略性”有限度地开放了中国社会,自由主义在中国获得了新的生机。自李慎之先生运用自己的大智慧,利用自己在执政党内的特殊地位适时公开亮出自由主义旗帜之后,短短几年,自由主义思想价值常识普及的面积不断扩展,认同崇尚自由主义思想价值的人数不断增加。 对于自由主义在中国的进展,冼岩先生忧心如焚。先前他是东一枪西一枪四处点射自由主义的“快枪手”,试图以冷枪流弹阻吓自由主义信众。后来看看效果不佳,自由主义队伍不但没有被冷枪击散反而日益壮大。他情急之下,终于挺身而出,站到道路中央来改当躯赶人群的“巡警”,高叫自由主义回避三舍,不要挡道。 除了比先前声称自由主义在中国已从高处衰落更加危言耸听地宣告自由主义的普适性在后发国家破产,把当下中国自由主义等同于“納粹主義在70年前的德國一樣”之外,冼岩先生在躯赶挡路的自由主义时没有亮出多少新的理由。 自由主义的难以否定诋毁在冼岩先生回应我的批评文章中再次看出。 在他的大作中,冼岩先生除变换句式继续罗列“宪政民主制度不是中产阶级壮大的原因,更不可能是中产阶级壮大的必要条件”;“不管是權威政體還是民主國家﹐權力都會介入分配”;“民主國家如印度﹐其權力腐敗比之中國有過之無不及”;“當代快速工業化的發展中國家﹐不論是民主國家還是權威政體﹐基本上都發生了嚴重的貧富分化和社會公正問題”等等可以归结为专制有利于发展的观点之外,已经提不出多少新的招式。他自觉难以招架又不愿放下“傲慢与偏见”,使出的一个新招,就是把自由与主义一身两截,把自由从自由主义分离出来。他声称自己推崇的“新保守主义”也看重自由,而且他们看重的自由是“适量”的自由。言下之意自由主义所蛊惑人心的自由就是过量、泛滥的自由,“自由主義許諾空洞”﹐是空洞无物的主义。 无论冼岩先生如何恨“挡路”的自由主义,他也得承认自由的价值,就此而言,自由主义的价值已不证自明。冼岩先生当然不愿承认在他承认自由的价值时,他已经肯定了自由主义。剩下来的分歧就只在于自由如何量化,是否过量,怎样才算是“适量”。 显然,冼岩先生认为自由在目前社会现实国人的生活状况中是过量的,至少他是担忧这种发展趋势的,这从他惊呼国人已经有了“对民主自由和西方道路的‘现代迷信’”可以清楚看出。其实,自由难以量化,也不必忧虑过量,因为自由深入和体现于生活的方方面面,在正当程序产生的法律限定的边界内,任何人可以做任何事。 冼岩先生在国人刚刚开始奋力争取自由时对“过量”的忧虑算不算是杞人忧天,相信刚刚饱尝过“奴役”和“强制”之苦、渴望拥有更多自由的民众自有公断。公民意识逐渐觉醒的民众绝非冼岩先生目中囿于“經驗視角的局限性”、“他們甚至只是些目不識丁的文盲”的民众。 还需要指出的是,冼岩先生行文中多处“自由主義‘中國化’”的用词不当。“中國化”是指将外来的东西变成“中国式”的东西,而中国自由主义具有明显的“内生性”。中国自由主义的生成除外来的因素外很大原因是中国极权专制主义长时期对国民的“奴役”和“强制”造成普遍的恐惧而催生的。 本来,与冼岩先生只是变换句式反复自己表现得已经淋漓尽致的观点纠缠下去实是大可不必,但由于冼岩先生抓住笔者一句话“世界上已有的大飢荒﹑嬰兒的高死亡率﹑男女比率的嚴重失調……只發生在極權專制國家”,并且列出2003年印度中国婴儿死亡率的对比数字,然后以逮到小偷的巡警口吻告诉读者:“中國的自由主義者大都是一種社會思潮的產物﹐而非學術理性的探討者”。就此,笔者需要向读者提醒冼岩先生选择2003年来对比中印的良苦用心。 印度在人口和文化等方面与中国类似接近,1946年印度在甘地总理领导的独立运动中,从殖民地国家转型为民主国家。由于浓烈的独立情结和民族情绪,独立之后的印度长期疏离欧美而仿效前苏联的经济模式,自由主义市场经济在印度一直步履维艰。为了保护民族经济,印度对外开放的程度有限,直到近十年,为了与中国抢夺国际市场,才加大开放的步伐。印度对外开放不足,宗教原教旨主义的流毒也很深。不同教派的冲突不但导致总统的被暗杀,也使国民生活长期处于封闭和低劣状态。印度所处的南亚,与撒哈拉沙漠以南的非洲地区长久以来并列被联合国确认为世界上最贫穷的两个地区。但尽管如此,1946年后,由于民主制度的确立,印度有了较好的应对经济危机的机制,再也没有发生饥荒。而此前,印度曾持续不断地发生饥荒,其中仅1943年一次就造成二百多万人的死亡。冼岩先生当然不会告诉人们这些史实。 冼岩先生列出的婴儿死亡率对比数据不能推翻上述结论的理由有:1、婴儿死亡率的高低不能以某一个特定的时间为准(如果按1959-1961年间任何一年中国婴儿非正常死亡率来比较,中国可高出印度几十倍甚至几百倍);2、中国的死亡率,特别是非正常死亡率按官方统计不可能准确(按照中国政府公布的中国人口死亡率计算,1957~1963年中国死亡人口为6424万。根据班尼斯特(J. Banister)估计数计算结果为10186万人,后者比前者多58.6%);3、至2003年中国引入和实施部分自由主义经济政策已有十多年(物质条件有所改善,非正常死亡率自然有所下降)。 在读到冼岩先生回应我的批评的大作的同时,笔者刚好也读到长期对大跃进有研究的中山大学城市与区域研究中心李若建教授的新作(北京社会经济科学研究所网站《改造与建设》2004-6-13刊发)。 下面李若建教授新作中的数字比较可帮助读者对体制优劣导致不同生活质量做出自己的评判: 对于当时(大跃进)的死亡人口有不同的估计,而且主要是国外学者作的估计。早期有人估计在1958~1961年间有1650万人过量死亡,有人估计在1960~1961年间共死亡2300万,也有人估计1960年的死亡人数在1100万~3000万。到了80年代中期,随着人口资料的增加,对50年代末60年代初死亡人口的估计又有所变化。一种估计是在1958~1963年有2900万婴儿没有出生,2700万人过量死亡,有人估计因饥荒死亡人口为800万(L. R. 布朗, L. R. Brown,1985),甚至有估计1960年的死亡人口高达4090万 (彭尼.凯恩Benny Kane,1993)。目前国内对大跃进后困难时期的死亡人口作的研究不多,有估计这一时期非正常死亡人口高达4319万人(程敏,1993)。 按照中国政府公布的中国人口死亡率计算,1957~1963年中国死亡人口为6424万。根据班尼斯特(J. Banister)估计数计算结果为10186万人,后者比前者多58.6%。政府公布数是根据各级统计部门的户籍登记,班尼斯特是根据全国1‰抽样调查的估计,两者都有一定的依据,也有误差,因此实际情况可能介于两者之间。 对于因饥荒而死亡人口的估算,最简单的办法是以1957年的人口死亡率为标准,凡高于此标准的死亡率均归为饥荒的作用。用此方法计算的1958~1961年饥荒死亡人口分别是:用政府公布数计算结果为1530万,占同期死亡人口的34.9%;用班尼斯特估计数计算的结果是2470万,占同期死亡人口的34.4%(见表1)。 表1 饥荒死亡人口估计 ------------------------------------------------------------------- 用政府公布数 用班尼斯特估计数 年份 死亡率 超高死亡率 饥荒死亡人口 死亡率 超高死亡率 饥荒死亡人口 (‰) (‰) (万人) (‰) (‰) (万人) ------------------------------------------------------------------- 1957 10.8 - - 18.1 - - 1958 12.1 1.2 78 20.7 2.6 168 1959 14.6 3.8 253 22.1 4.0 262 1960 25.4 14.6 974 44.6 26.5 1724 1961 14.2 3.4 225 23.0 4.9 316 ------------------------------------------------------------------- 注:饥荒死亡人口根据超高死亡率和年中人口数计算。 资料来源: (1)《中国统计年鉴(1991)》,中国统计出版社。 (2)J. Banister: "Analysis of recent data on the population of China", Population and Development, Vol.10, No.2, 1984 上述惊人的非正常死亡人数(其中包括难以计数生命处于脆弱状态的婴儿!)雄辩证明:“世界上已有的大飢荒﹑嬰兒的高死亡率﹑男女比率的嚴重失調……只發生在極權專制國家”。 笔者前文中的这一事实判断是援引印度裔经济学诺贝尔奖得主阿马蒂亚•森的观点和资料作为支持的。联系上述惊人的非正常死亡数字,人们更能理解在阿马蒂亚•森描述的促进发展的五种最重要的工具性自由:政治自由、经济条件、社会机会、透明性担保以及防护性保障之中,为什么他要把“政治自由”放在首要位置(《以自由看待发展》)。像印度那样的社会,如果独立后建立起来的不是民主制度,而是像中国那样的專制制度,像中国那样大搞阶级斗争和“专政”,带来的震荡和破坏如何想象都不会过份。 如阿马蒂亚•森所说:“市场的重要,首先是因为自由交换是优先于后果考量的权利,而不是因为市场导致或不导致效率(即特定的后果)”。同理,笔者认为制度的重要,首先是合理的制度保护了自由促进发展,而压制自由的不合理的制度导致自由的匮乏,从而阻碍发展,故而提出“优化体制优先”。 冼岩先生有坚持自己“傲慢与偏见”的自由,也有权将自由主义与纳粹主义等量齐观,如同康晓光将自由主义与共产主义相提并论一样。 尊重自由选择是自由主义区别于其他主义的重要标志。民主国家的公民不会因为在总统的选票上写上希特勒的名字而被拘捕,更不会因“煽动颠覆政府”而被入罪判刑。在自由主义价值体系基础上建立民主制度多年的美国至今仍留有共产主义信徒言说甚至实践的“自留地”和“试验田”。这毫不奇怪,因为自由主义者理解自由是人们能够过自己意愿过的那种生活的“可行能力”(capability),自由主义是不同于对任何人任何角落都要严加控制的极权主义、专制主义、权威主义的主义,是唯一尊重和不强制他人选择的主义。 2004-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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