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值得重视的几种错误思潮》
西南民族大学 肖雪慧
读过传播甚广的《值得重视的几种错误思潮》①一文,发现这篇出自中国社科基金通讯评审专家李树桥之手的文章,其写作手法和观点倒是比文章列出的思潮更值得注意。
一.不靠谱的“思潮”目标选择
1.虚化现实危险
文章主旨是点评“当今中国的社会思潮”。一开头就采取排除法,称“新权威主义、新自由主义”这些“外国的社会思潮”已经被国人关注过了;“专制主义、民本主义”等“中国古代的社会思潮”也已经关注过了。言下之意,这些都不属“当今中国的社会思潮”。
断然宣布“新权威主义”是“外国的”,合不合适,还两说。可是把“专制主义”说成中国古代的社会思潮,却令人大惑不解。专制主义岂止是思潮!它是一种由特殊个人或集团独占统治权的政体。这种政体,没有代议制机构和宪法,即使有,也只是摆设,权力行使并不受其制约。我国两千多年以皇权为中心的中央集权乃典型的专制主义政体。这是中国历史上沉重而长久的现实,而且至今并未作古,影响力很强劲。荧屏上对专制皇权的高热度吹捧就不说了,单在权力格局和权力运用上的影响,便叫人不可小觑,除非成心装聋作哑。但作者妙用“古代”和“思潮”,一方面以过去时态消泯了专制主义的现实影响,另一方面把在我国长达两千多年的统治形式虚化成“社会思潮”,好像专制帝王对统治权的独占性和排他性是民间想要的。诚然,民间的的确确长期对此习以为常,甚至视为理所当然。但这是由毫无政治选择的现实铸就的民间思维定势。两千多年专制皇权统治下,人民从来就没有过机会去见识其他政体。把一种无选择情况下铸就的思维定势说成什么“思潮”,只能转移和遮蔽必须面对的实质性问题。
2.轻重倒置
排除了所谓“外国的”、“中国古代的”,作者列出了“正在社会上流行、传播、发酵”的四大“思潮”:民粹主义、狭隘民族主义、教条主义、无政府主义。四种主义,民粹主义居首,无政府主义押后。读文章便可发现,这一首一尾不仅是重点,而且是鞭挞、讨伐对象,狭隘民族主义、教条主义则有点像拉来站站台、陪陪场的,比起它们本身应有的分量,下笔显得过于轻描淡写了。比如,把狭隘民族主义刻意限定在“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对外活动发生某些突发事件以后”的特定情况,指这种情况下出现过的“呼喊‘抵制洋货’口号,殴打外方雇主或外国留学生”等表现。然而,狭隘民族主义在我国哪里有这么克制?哪里只限于作者规定的“对外活动发生突发事件”的情况?现实中的狭隘民族主义持续时间长、影响面大、煽动性强,且有着超乎其他思潮的聚集力。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一部分人的狭隘民族主义越来越呈现出蔑视人类道义底线的特征。说“蔑视人类道义底线”,并非指文章列举的表现,而指作者避而不提的那种不分时间场合、更不局限于“对外活动”,随时随地都可能借事发泄的不良情绪,例如,对别国人民遭受的灾难幸灾乐祸、为杀戮叫好——赵承熙枪击事件发生后网上相当多基调暴戾的帖子就是这方面最近的一个不幸例证。这样一种扭曲的情绪发泄,把民族的精神和道德水准降到令世界吃惊、令国人脸红的地步。
而教条主义肆虐,是我国以及与我国体制相似、有一套国家思想“指导”全社会的地方特有的现象。宪政民主制度下,是不会出现教条主义为祸整个国家的情况的。这些国家,各种“思想”或“主义”多元并存和竞争。此种态势下,任何一种思想,要想继续保持影响现实的力量,都必须在跟其他思想的对话、论争中完善自身、在对现实及其发展走向的不断认识中与时俱进;而多种思想之间的张力则既把极端思想俘获民众的可能降到最低,也使任何想把某一思想抬高成国家宗教的企图成为不可能。真要有那方神圣想用自己中意的主义号令全国,多半会被当成精神病、妄想狂。但我国不然 。教条主义为祸数十年,人民饱受其苦,至今仍时时露头,试图重现昔日风光。而且,一旦得势,哪怕只在某一方面得势,都决不会仅仅限于某些人的大脑活动,而是要强加于全社会的,比如,思想、文化主管者对哪门子教条一上瘾,时不时发作一回政治痉挛,承受后果的即使不是全社会,也至少是相关领域一大批人。但《思潮》谈及这种支配欲和“兑现”欲很强的“主义”,十分体贴。尽管也说教条主义“偏激”“执拗”,尽管指它作为“不和谐因素”社会危害大,但把原因归结为“理论上陷入误区”,“对马克思主义的态度近乎宗教狂热”,这说到底也还是自家人犯错误。
3.政治帽子胡乱扣
“无政府主义”这部分,却叫人迷糊。指斥的似乎是为“文革”翻案,矛头却是“对社会现状不满”。何谓“对社会现状不满”?“攻击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的‘股权分置改革意味着原始积累大抢劫的最后晚餐’”便是。据称,持这种看法的人“把当前社会看得一片漆黑”。
然而,“股权分置改革意味着原始积累大抢劫的最后晚餐”涉及的是事实判断问题,不是主义问题。认为这说法不实,需要做的是用事实、用数据来辩诬,而不是扣“主义”帽子。但作者完全避开了“到底有没有抢劫”这一要害,却凭空扣上个风马牛不相及的无政府主义帽子,外加八杆子打不着的“为文革翻案”罪名。冠以无政府主义也好,为“文革”翻案也罢,都是要给认为“股权分置改革意味着原始积累大抢劫……”的人胡乱披一件不合身外套。我不想猜测,作者是不是希望选用的外套要让人一看就生憎恶,才在无政府主义之外又拽上了“为‘文革’翻案”。可感到奇怪的是,口口声声警惕“为‘文革’翻案的逆流”,却只字不提正在主流媒体上演的货真价实的翻案现象,比如,把八部“样板”戏奉为经典。这些所谓“经典”艺术上一文不值倒在其次——“样板”一说就足以让任何对文学艺术稍有了解的人笑掉大牙——,更重要的是,它们标志了“文革”时期严酷的文化专政,浸透了无辜者的血泪。
尤令人诧异的是,作者给认为“股权分置改革意味着原始积累大抢劫的最后晚餐”的人扣上一顶“把当前社会看得一团漆黑”的帽子,据此就断言持这观点的人“迟早会把批判矛头指向新的领导人”;进而指控这是“布下政治陷阱”和“玩弄鬼蜮伎俩”。这可太有讽刺意味了:声称反对“为‘文革’翻案”,可是彻头彻尾的阴谋论思维和置人于死地的政治指控才真叫人恍若“文革”再现呢。光是那“矛头指向谁谁谁”,就酷似了“文革”时期的恶攻罪;“布陷阱”“玩弄鬼蜮伎俩”,也不是闹着玩的,如果论起罪来,跟“恶攻”一样,都在不赦之列。
然而,罪名如此严重的无政府主义,却有帽子而无相应证据,有举证但文不对题。无政府主义的核心观点是把国家看成祸害,并相信可以在没有国家强制性权威的条件下组织社会。在这个意义上,目前是不是存在已经成为一种社会思潮的无政府主义,我非常怀疑。中国人历来崇奉国家权威,近半个多世纪以来,国家强制性权威发挥得淋漓尽致,更使得人们相信这种强制力的存在和使用乃天经地义。就算有那么一些无政府主义苗头,恐怕更多的是对愈趋病态的管制欲的反弹②。所以,首先应该检讨的是社会现状。至于,“对社会现状不满”等等,跟视国家为祸害的无政府主义,连边都没沾上。
老实说,在思想领域,我不认为谁拥有对真理的独占权,可以动辄宣布什么是错误的,什么是正确的。即使自认使命在身,要提醒社会大众注意某些思潮的危害,目标选择也该靠谱一点。不要号称点评“当今中国的错误思潮”,却避实就虚,淡化迫切的有害思潮,绝口不提最盛行的思潮——权力崇拜。现实中,恰恰是跟专制主义渊源深厚的权力崇拜正如癌症般在吞噬着我们社会肌体的健康,导致了深刻而广泛的社会问题。真要谈思潮,这才是亟待清算的。
不过,大谈主义的《思潮》最不靠谱的,是该文重中之重的“民粹主义”部分。
二.民粹主义成了砸向现状批评者的政治棍子
一段时间以来,“民粹主义”一词有些不寻常的出现于平面媒体和网络媒体。作为一种可能的危险思潮,基于防患于未然而提出,自然有道理。但如果把民粹主义当成中国当下主要问题,甚至张冠李戴,藉以回避和转移现实问题,就值得注意了。但《思潮》所作的远不止于此。
在《思潮》作者笔下,民粹主义是讨伐——不是讨论——的重点。当然,作者可以选择只讨伐而不讨论,但起码该清楚自己究竟在说些什么。拿作者选中的民粹主义射击靶来说,首先得弄弄明白,什么是民粹主义?当下中国,民粹主义是不是形成一种社会思潮了?前一问题涉及理论,后一问题涉及对现实的判断。谁也不能说自己理论上一定正确,事实判断一定准确。但既然利用媒体公共平台谈民粹主义,读者自然有权要求作者所谈名实相符,也有权要求现实判断不要离事实太远。
那么,还是从基础开始
1. 什么是民粹主义?
民粹主义(Populism)并非一个版本,至少有以美国人民党主义为代表的版本和俄国以激进知识分子为代表的民粹主义版本;不是一种走向,发展趋势和结果可能是极权主义,也可能被吸纳进民主政治之中。
在美国和俄国,它们是几乎同时出现于19世纪中后期的运动或思潮。美国的人民党主义与俄国民粹主义有区别,但在关注农民这一点上是共同的。人民党运动是起于19世纪后期美国中西部和南部农业改革者的政治联盟,主张以广泛的经济政治立法来促进农民的利益。当时的美国,一些人以阴谋方式占有金融和政治权力并藉此谋私和排斥人民。这一现实使人民党主义者大多不相信代议制民主,而倾向于公民投票等直接民主手段。运动持续了二三十年,虽然最终在19世纪末濒于崩溃,但它的政纲和实践影响了美国后来的政治,许多州关于全民投票公决、公众创议权——即选民可以不通过代表而提出立法议案,在公民表决中进行投票——、镇民大会、以及罢免等保障和强化公民参与权的宪法条文中,就有人民党主义的影响。
俄国民粹主义是19世纪俄国革命运动的一个阶段。在这场运动中,激进的知识分子将农民、农民的宗教性传统和价值观理想化,希望在俄国农村中残存的集体耕种传统基础上建立一个新型的社会主义社会。
正如无政府主义并非绝对消极——在它作为“其他思想体系和运动的批判精神的一种来源”(《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第22页)的意义上,就不乏积极性,民粹主义同样不可轻率定论。无论美国版本还是俄国版本,本身都包含着不同的、甚至相反的发展因子。而且它并非独立的思想体系,而是一种政治心态,往往要与其他意识形态或政党相结合。例如人民党主义,当它“与其他意识形态或政党的结合,或者向其他意识形态或政党的转化,有两种不同的形式。这取决于其他意识形态或政党为国家所规定的角色。”当人民党主义运动或集团被吸收进那些具国家主义性质的政党,“由于国家主义(崇尚国家)的政治体制所固有的、趋向垄断权力的必然发展,权力将会集中到极少数‘精英人物’乃至某个几乎无所不能而又被自愿地推上绝对权力宝座的领袖人物手中。但对此却没有提出任何反对意见,连怀疑也被保藏起来”。纳粹时期的德国是这样;稍上点年龄的中国人,对此也不会陌生。
但另一种情况是被吸收进民主政党或政权中去,“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及其官僚集体和强制力量均被置于国家治理的各个层次上的人民控制和人民决策机构的制约之下。” 瑞士联邦制那样的体制,就“接近于人民党主义那种基本上是非集中化的、反国家主义的、参与制的理想”。在美国,如前所述,这种草根政治的理想,也通过被许多州纳入宪法条文的全民公决、公众创议权、罢免权等,有所体现。③
这种体现于制度安排上对精英分子的疑惧和对人民的信任,使民粹主义在政治上表现为平民主义的民主制,或者也不妨把这类制度安排视为民主的一种极端形式。
一般而言,“极端”常常意味着把事情推向反面。但我认为,在宪政体制下,国家制度中包含某些民主的极端形式(如全民公决、公众创议权、罢免权等),并不等于就极端民主化了。实际上,成熟的宪政民主国家的制度或多或少都有一些这类因素,它们对精英政治构成某种制约;反过来,这种体制下的精英民主制成分也制约着平民主义。所以,在制度层面,极端不极端,要看有没有足以与之形成对抗性力量的要素。
民粹主义的问题在于,有着在原本并非截然对立的价值之间作绝对化取舍的倾向:信任人民而怀疑甚至反对精英分子,强调大众参与而反对代表制,要求平等而反对一切等级关系,以及对外来者的排斥态度等。所以,问题并不在于信任人民、强调大众参与、要求平等(其实对民主来说,这些本是题中应有之义),而在于对精英的排斥、对代表制的反对等方面。正是这种极端平民化情结,使民粹主义容易被政治煽动家利用。
民粹主义在我国有没有影响?当然有!从《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所涉的年代开始,一直到“文革”时期,都不难发现民粹主义的影子。至于曾经由政治权威定论的“农民运动好得很”、“卑贱者最聪明、高贵者最愚蠢”等,就不仅是民粹主义的,而且是民粹主义的极端。只不过,这样极端的判断不会运用到口衔天宪者头上。
不过,近一二十年间,社会政策向富人、向权贵倾斜,通过挤压平民的生存、就业空间给富人、权贵让路,乃基本的社会现实;政治表达上的极度不对称也是基本事实。与这种社会经济、政治现实相应的,是透着强烈势利气息的社会风气:吹捧权贵、蔑视平民特别蔑视是农民和城市下层——不久前媒体披露,某市有市民拒绝与民工同乘一辆公交车。仅这一社会生活细节,就透露了太多沉重信息。
如果说民众与精英关系上的“极端平民化”是民粹主义主要表现,恐怕当下中国的问题恰恰相反。
2.《思潮》把什么当民粹主义?
“有人说民粹主义是农民社会主义。有人说民粹主义是民主极端主义”。开头部分这两句话表明作者知道民粹主义有两大来路。可是却迈过两大民粹版本的特征、发展方向,一下子就锁定在“草根”、“激进”上。接下来引用俞可平相关文章,断章取义地选取了有利于把民粹主义锁定在“草根”、“激进”上的表述:“作为一种社会思潮,民粹主义的基本含义是它的极端平民化倾向,即极端强调平民群众的价值和理想,把平民化和大众化作为所有政治运动和政治制度合法性的最终来源,以此来评判社会历史的发展。”由于“草根”与“平民化”的相通性,讨伐对象便兑换成了“平民化”。然而,无论“草根”或“平民化”,本身并无贬义,毋宁说现代民主政治就是以“草根性”、“平民性”为底色的。只是,极端了,失了平衡,就会出问题,甚至走向反面。《思潮》作者引述时倒是保留了作为“平民化”定语的“极端”二字,实际上却没有理会这至关重要的两个字;更没有理会民粹主义的复杂影响和不同的发展走向,比如,被纳入国家主义之中,或者与自由派结盟、被民主政治所吸纳。于是,经过按需所取和非逻辑的跳跃,民粹主义就莫名其妙地与“平民化”成一回事了,而且民粹主义的多面性也不见了,只剩下纯粹的消极性,随后开始的严重政治指控表明了这一点。且看以下指控:
“有些人打着为民请命的旗帜,把自己打扮成平民百姓的代表,否定其他群体的正当利益及其在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制造平民群众和精英群体的对立,在客观上起了激化矛盾与撕裂社会的作用”。“他们……苦心孤诣地聚合并渲染社会上的不满情绪……把改革开放以后新成长起来的企业家妖魔化。”“民粹主义喜欢‘恶搞’,一阵子把国有企业的高管说得一塌糊涂,一阵子把私营企业家说得一无是处。”
这一揽子指控充满诛心之论,对此倒不必在意。可这些指控究竟是怎样跟民粹主义联系起来的呢?文章没有显示。唯一可以勉强把二者拉扯在一起的,就是那个“平民化”。因为,“打为民请命的旗帜”、“打扮成平民百姓的代表”、“制造平民群众和精英群体的对立”的指控中,都少不了“平民”。然而,“打着旗帜”也好、“制造对立”也罢,都意味着搞阴谋。指控别人搞阴谋,得用证据说话。证据呢?是这些人“指责我们的改革发生了方向路线问题”,“把……企业家妖魔化”。所谓“妖魔化”,就是“把国有企业的高管说得一塌糊涂”、“把私营企业家说得一无是处”。可是,这仍然都是作者的断言而不是证据。如此论证方法够奇特:每当需要证据,便提出新的断言,结果形成了一种不断用新断言来证明前面断言的无证据长链条。证据是没有,不过,在蔚为大观的断言链条中,隐在民粹主义背后的真实的讨伐对象已见端倪,紧接着的设问更挑明了目标所在:
“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有没有人盗窃国家财产,造成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非公经济的‘第一桶金’是否合法?”——原来,一连串指控是冲着揭露批评国有资产流失现象和利用非法手段暴富现象而来的!
两个设问所涉问题关系到全社会所有人的正当利益有没有受损,经济运行是否健康、有序,什么样的制度缺失需要面对,等等。其中任何一方面都既是现实问题也是理论探究对象,而且人人有权过问。可是《思潮》作者霸气十足一句话就要大众和媒体统统闭嘴:“这一类问题是司法问题,而非理论问题……。这些是在法庭上进行听证和判决的问题,而非在媒体上进行讨论和炒作的问题”。——想封住大众和媒体之口,这着急上火得很没来由,而媒体“炒作”之说则离事实太远。媒体的实情是什么?是炒“皇”、炒“星”、炒花边新闻的空间大得出奇,偏偏在最该发挥作用的舆论监督上动辄得咎,搞得媒体的自我审查已经深入骨髓,这几年更甚。经由媒体披露的重大经济案件(无论国企还是私企),比事件本事慢了许多步,早就不该是新闻了。严格说来,这是媒体失职,尽管媒体有着不得已的苦衷。《思潮》作者甚至霸道地以“司法问题”为由否定在媒体“讨论”的权利。然而,“司法问题”就神秘得到了连媒体讨论都要禁止的地步?不让公开讨论,莫非只能“腹诽”?只能“道路以目”?
这且不说了。可是,要讨伐的不是民粹主义吗?揭露批评国企高管和私营企业主中的问题跟民粹主义有何相干?
但作者用一种令人大开眼界的方式硬把二者扭在了一起。叫人闭嘴后,便描绘出一幅劳资关系和谐,国企、私企精诚合作、协调发展的图景。紧接着词汇一变,指控就转回民粹主义了:“民粹主义极力在工人群众与企业家之间制造对立,表面上为工人群众争利益,实际上是从就业、税收和工资等方面摧毁工人群众生存和发展的机会,动摇国计民生的根基,侵害工人群众的根本利益。”——不知道作者意识到没有,这段话其实把“工人群众”看成了企业家施与恩惠的一方。
“制造对立”、“摧毁生存发展机会”、“动摇根基”、“侵害根本利益”……罪名大得吓人。证据呢?一如既往,没有!但正如在前面一连串断言链条中露出的端倪一样,这段指控字里行间也透露出,真实目标是对国资流失、暴富现象以及弱势群体遭遇的不公正提出批评的人。作者在多得令人咋舌的无证据断言中绕来绕去,说穿了,其实就用了一个公式:揭露批评国资流失和种种不合法致富现象,就是反对精英;道出弱势群体的困窘,呼吁公正、呼吁善待社会下层,就是“打扮成平民百姓的代表”,就是“否定其他群体的正当利益及其在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而批评也好,呼吁也罢,都是在“制造对立”,都是民粹主义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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