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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农民掌握自己命运
日期:10/13/2008 来源:观察 作者:邵建

邵建


从土改、互助组、合作社、人民公社,到小岗式的承包,再到即将开始的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如果进一步的指向是农民拥有土地产权,那么,这一历史的指向其实就是土改以前。千百年来,农民自然是土地的主人,没有比这更自然的了。土改是以强力的方式使部分农民手中的土地流转到了全体农民手里,它喊出的口号是“耕者有其田”。这里不便讨论土改方式,但口号本身具有自然正义。只是好景不长,农民到手的土地还没捂热,它便一步步离开农民,以集体的名义,最终成为国家的土地了。

谁应该真正是土地的主人,农民,还是国家。按照常识,自然是农民。土地是农民的衣食父母,农民之于土地,好像鱼儿离不开水。这是一种自然关系,正如农民拥有自己的土地是一种自然权利。可是,就是这种人类绵延已久的自然状况被一种人为的乌托邦打破了,国家本来应该保护农民的土地产权,结果它越俎代庖,反而成了最大的土地产权者。我不明白,国家又不事耕种,它要土地干吗,特别是农业土地。土改之后,土地本来是(农民的)权利,由此转化为(国家的)权力。农民生命中的最重要的权利之一,就这样被权力上缴了。

因此,有学者把由土地流转所代表的土地产权化倾向,称之为“还权于民”,这是很准确的表述。土改以后的集体化(其实是国家化)对亿万农民极不公正,而且几十年下来的农业集体化经济难以维系,又证明其效率极差。既无公正,又不效率,实在找不到不把土地归还给农民的理由,何况这本来就是在还历史的欠账(想想土改前对农民的许诺,曾几何时,这许诺竟连张纸都不如)。更重要的是,返土归农,就是回归一种本来的、自然的农业文明状况。这是先秦时代农业文明中的《击壤歌》:“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帝力于我何有哉。”这里的“帝力”就是权力。让土地脱离权力,回归权利,让农民成为土地的真正的主人而非国家,这是一种自然归位。

殊为不解的是一些知识精英,尤其是一些研究“三农”出身的精英,却反对土地回归农民。他们认为:“土地是8亿农民的社会保障”,“既然土地是农民的安身立命之本,是8亿农民的社会保障,怎么可以买卖呢?”原来他们担心:“土地一旦被私有化,中国农民在2到3年内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失去土地,比如说农民生病了,因为缺钱而不得不卖掉土地……”我实在看不懂这里的逻辑,因为我不是研究农业的专家。专家的声音值得倾听,但我不免发生疑问。如果土地是农民的社会保障,那么就把它直接交到农民手上。且不说,几十年来的土地非私有,土地到底保障了农民什么。假如土地真正在农民手中,1959-1961,我的可怜的农民兄弟也不会那么巨大幅度地自然减员。这里的逻辑何其怪异,承认土地是农民安身立命之本,却不愿让农民真正拥有自己的土地,谁能给它自圆其说。另外奇怪的是这样一种推定:农民一旦有了土地,两三年间他们就会卖掉。似乎精英比这些农民更爱惜他们赖以生存的土地,这也太小看农民了吧,也不符合我祖父为农以及自己做过知青的生活经验。怪诞还在继续,知识精英害怕农民生病卖地。其实,农民为了治病,如果有地可卖,倘能救命,这便是返土归农的功德了,它毕竟保障了农民的性命。假如无地可卖,又人命关天,农民岂不活活等死。难道现实中这样的例子还少。能举出这个例子的学者,我不但没有感到他是为农民着想,反而感到了一种冷酷。

精英有时是可怕的,他们为农民好的方式,不是让农民自己做主,而是擅自代表农民。好像农民不知道自己的利益在哪里,只有他们知道。然而,土地不归还权利,是让权力为权利作主。土地归还农民,是让权利为自己作主。让农民掌握自己的命运吧,不要再让权力掌握农民的命运,哪怕它是精英。我们一直都说农民是国家的主人,不如先让农民成为土地的主人。如果他们不能成为土地的主人,他们成为国家的主人,也肯定是空话。


──《观察》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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