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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做中国人的孩子》跋
日期:12/29/2008 来源:观察 作者:余杰


林昭的墓地位于半山腰上安息公墓的最高一排。在众多粗陋的褐色墓碑中,我发现了那块刻有"林昭之墓"四个大字的墓碑。碑面上端刻着"一九三二年十二月十六日—一九六八年四月二十九日"一行字,这是林昭的生卒年月日;下端刻着"苏南师专,北京大学部分老师同学,妹彭令范 敬立"一行字,这是为她竖立墓碑的亲友的信息。背面刻着一首小诗:"自由无价,生命有涯。宁为玉碎,以殉中华!"与其说"以殉中华",不如说"以殉上帝",因为林昭不是为捍卫地上的王国而献身,她所捍卫的乃是上帝的道路、上帝的公义和上帝的国。此刻,我含泪为这位主内的姊妹,为这位北大的校友,为这位真正的爱国者鞠躬默哀。

礼毕,一位朋友掏出三十元"买路钱",朋友很大方,带路者高兴不已。然而,在下山的路上,他们一直在为如何分配这笔钱而大声争吵。一名最先到的中年妇女先拿到了一张十元的钞票,不愿拿出来跟其他人平分,此事便成为争吵的重点。后来,其余几人决定将她"开除"出去,从此大家都不与之来往。接着,又进入到下一轮的争论之中:剩下的二十元钱,六个人该如何分配呢?每人分得三元钱之后,多余的两元钱该归谁呢?

在嘈杂的吵闹声中,我想起鲁迅小说《药》中的人血馒头,想起夏瑜注视着刽子手康大叔时悲悯的目光,想起在儿子坟头相遇的两个伤心欲绝的母亲。在嘈杂的吵闹声中,我想起在纳粹的"人民法庭"上,当"白玫瑰"的传单被当庭宣读之后,胡伯教授的辩护律师立即"愤激"地表示:"庭长!尊敬的法院!身为德国人、身为德意志帝国的律师,本人无法为此等令人发指的罪行继续提供辩护。因此要求法庭解除本人之辩护人身份,以示对本人上述立场的肯定之意。"而法官乐不可支地回答说:"您的态度实在令人感佩。本庭对您所持的立场完全可以理解——所请照准!"于是,胡伯教授在没有辩护人的情况下被判处死刑。在嘈杂的吵闹声中,我更想起耶稣被钉上十字架时,那些用抓阄的办法瓜分耶稣衣服的兵丁,那个讥诮他的同钉十字架的强盗,那些在旁边嬉戏的群众,他们将这人类历史上最悲惨也最辉煌的事件当作戏景。

是同胞和乡亲们嚷着要杀死耶稣,汉斯、索菲兄妹和胡伯教授的判决书上写着"以德意志民族的名义",而杀害林昭的凶手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人民政府"和"革命"。在这样的"大词"面前,个人是何等微不足道!如今,汉斯、索菲和胡伯教授已经成为德国精神的标杆和爱国者的典范,而殉道多年的林昭在中国继续遭到冷落、遮蔽和误解。林昭所遭遇过的羞辱,乃是每一个基督徒和爱国者仍然在遭遇着的羞辱。我们依然生活在一个弯曲悖谬的、真理暧昧不明的国度里。因为我们与生俱来的罪,因为我们对人造的偶像的崇拜,因为我们满足于当"暗地里的门徒",才会对这样的羞辱丧失最起码的疼痛感,才会离耶稣的真理和自由遥不可及。

而统治者依然害怕死去的林昭。中国有一个成语说,死诸葛吓跑活司马。他们不准大家谈论林昭,他们继续封存林昭的狱中书简。由于林昭简陋的墓地越来越为人所知,当局竟然在公墓旁边的树林中安置一台摄影机,用以恐吓那些前去祭拜的人们。确实,这台也许根本没有工作的摄影机,吓退了不少原本计划去给林昭扫墓的人。但是,这台小小的摄影机更显示出谁才是内心充满恐惧的人——是刽子手和他们的继承人,是那些窃取"国家"的名号的人。

既然是先知,就得孤军奋战。当汉斯、索菲兄妹遇难的时候,德国的教会并没有支持和肯定他们,他们像神学家朋霍费尔一样,宛如几颗孤独的星辰,寂寥地划过天幕。多年之后,汉斯和索菲的姐姐英格女士在她编写《白玫瑰:一九四三》一书中指出,汉斯和索菲之所以选择抗争之路,"基督教义的重新发掘扮演了决定性的角色。他们在发展自己的政治自主性的时候,同时也完成了对基督教义的认知。在那些年代,教会的主导地位正因当初与国家社会主义的结盟而陷入困境;但不可胜数的基督徒已经走入地下,其中有些人甚至参加了反抗运动。他们的屹立不倒、坚定不移和自我意识都发挥了鼓舞人心的作用。"与之相似,林昭殉道的时候也没有得到任何人的安慰,那个时代很少有人意识到"红太阳"原来是"毒太阳"。而死后林昭则继续成为"思想史上的失踪者"——直到今天,在中国教会内部以及在知识分子群体之中,林昭仍然被"故意"地遗忘,林昭仍然需要被"普及"。

是的,他们不是背后带着神光圈的英雄。汉斯、索菲和林昭,他们知道,爱国必须服从于爱真理,若能让祖国成为真理之国,他们愿意付出生命的代价。他们不是思想家,他们只不过是站出来维护最基本的事物,维护每个人的权利和自由——自由施展抱负的权利和生活上的自由。英格女士平静如水地写道:"他们想要的,只不过是像你我这样的人们,能够生活在一个人性化的世界之中。……他们的伟大之处,或许正在于不顾自己的安危,为简单的事物挺身而出;或许这正在于他们有力量和勇气,至死不渝地维护最基本的人权。而其中最困难之处,或许就在于没有群众的热烈反应、没有伟大的理想、没有崇高的目标、没有掩护的组织、没有必须履行的义务等情况下,为正确的志业奋斗不懈,孤单寂寞地奉献出自己的生命。而真正的英雄行为或许就是,当别人夸夸其辞地谈论了许多丰功伟业之后,他们却能不屈不挠地捍卫日常生活中伸手可及的小事。"

今天的中国,与一九三零年代的德国惊人地相似,"帝国崛起"的叫嚣像阴沟中的气味一样四处扩张,奥运会上排名第一的金牌再度升高了"东风压倒西风"的狂想曲的音调。在此背景之下,我写作的每一篇文章,都会招致最为恶毒的谩骂。我为此而感到高兴,因为我的文章必定有什么地方刺痛了愤青们,让愤青们无法自以为是地上演"爱国秀",所以才会如此痛恨我。不久前,几名秘密警察约谈了好几位与我关系密切的朋友,并煞有介事地告诉他们说,余杰是一个卖国贼,是美国的走狗,不要再跟他来往!我的一位朋友这样回应他们说:"据我所知,余杰比你们更爱国。"这种比较是否有意义,我不知道。但是,在这比赛爱国如同比赛愚昧的狂潮中,我宁愿选择成为那只试图挡住车辙的小小的螳螂,成为那个冲向风车的堂吉诃德。

《不要做中国人的孩子》是一个颇具挑战性的书名,它必定会深深地刺痛某些人的神经,让愤青们极其恼怒和怨恨。其实,我并不是故意选择这个书名,而是中国的孩子们的悲惨命运,让我不得不作出此种符合良心的判断。在我心目中的天平上,"孩子"远远重于"中国",为了保护"孩子",我宁愿成为"中国"的敌人(这里所说的"中国",其实是被中共绑架的"中共国")。是的,多如牛毛的"爱国者"们,我宁愿用跟你们不一样的方式来爱中国,用汉斯和索菲们爱德国的方式来爱中国,用谭嗣同、秋瑾、林觉民和林昭们爱中国的方式来爱中国,爱那个即将在地平线上出现的自由中国。那一天,我们都将因为我们是"中国的孩子"而感到无比自豪。


——二零零八年七月四日初稿

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四日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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