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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媒刊文否认林彪事件是权力斗争
日期:1/31/2014 来源:凤凰网 作者:凤凰网


《疑团》中说的汪东兴告诉叶群关于毛泽东回京消息的事情,不见任何记载。作者说这是林立衡讲的。但无论是林立衡在9•13事件刚发生后写给中央的回忆事件前后的材料,还是她和夫婿张清林在1980年3月写给中纪委的申述材料,都没有提到过这件事。(参见余汝信编:《“九•一三”回望》)以作者的文品来看,多半又是作者自己编造出来的。退一步讲,即便是如《疑团》所说,是汪东兴告诉了叶群关于毛泽东回北京的消息,那林彪他们就得要马上逃跑吗?毛泽东在南巡讲话中说,他回来还要和林彪谈谈。林彪为什么不敢给毛谈话,反而听到毛泽东回京的消息就要外逃苏联呢?

四、毛泽东和周恩来共同布局对付林彪家族之谜

《谜团》作者为了说明“九•一三”事件是毛泽东与周恩来共同布局算计林彪,还引用了毛泽东的理发员周福明的回忆为根据。引文如下:“9月12日晚上,南巡刚回来的主席吃过饭就睡下了。往常总理来之前都要事先通知,这次匆忙闯来,又神态严肃,我凭着多年来在主席身边工作的经验预感到出了大事。总理对我说,快把主席叫起来,有事向他汇报。不一会儿,总理出来了,对我们说,林彪要逃跑了,其他情况目前还不清楚,为了主席的安全,必须马上转移。屋里的气氛顿时紧张起来,我迅速收拾东西。汪东兴告诉我,在保证主席需要的情况下,轻装上阵,做好打仗的准备。”中央警卫团立即部署警戒,中南海随之完成临战准备。

事实情况是:9月13日零点35分许,中央警卫团团长张耀祠分别接到张宏从山海关机场打来的电话,林立衡从北戴河打来的电话,报告说林彪乘飞机跑了。汪东兴也在场。当听到林彪出走的消息后,汪立即打电话给周恩来,请他一同去中南海游泳池向毛泽东亲自汇报当晚发生的情况。当时,毛泽东还在睡觉,并不知道林彪外逃的事情。

笔者再查周福明回忆的原文,这段文字是这样讲的: “9月12日晚上,主席吃过饭睡下了。总理得知林彪出逃的消息立即来到主席游泳池住地。往常总理来之前都要事先通知,这次没有提前通知,而且总理来时匆忙,神态也很严肃。周福明凭着多年在主席身边工作的经验预感到出了大事。

总理对周福明说:‘快把主席叫起来,有事向他汇报,林彪逃跑了。’

周福明听后感到非常震惊,他知道主席在此以前点过林彪,林彪有些问题,可谁能想到他会逃跑呢。

总理进主席卧室汇报去了。不一会,总理就出来了。总理对周福明他们这些工作人员下令:‘林彪逃跑了,其他情况目前还不清楚,为了主席的安全,必须马上转移。’

屋里的气氛顿时紧张起来,仿佛空气都要凝固似的。周福明迅速地抓紧时间收拾所需要的东西。负责主席警卫工作的汪东兴还告诉周福明:‘在保证主席需要的情况下,轻装上阵,做好打仗的准备。’”(亓莉:《毛泽东晚年生活琐记》)

对照这两段文字可见,《谜团》作者是把原文的“林彪逃跑了”,改成了“林彪要逃跑了”,同时删去了“总理得知林彪出逃的消息立即来到主席游泳池住地”等文字。另外,《谜团》作者还同样方法改写了中央警卫局副局长邬吉成回忆录的文字,把中南海、钓鱼台国宾馆警卫部队在林彪外逃后采取的备战措施,提前到了林彪外逃之前。 (详情见邬吉成、王凡:《红色警卫——中央警卫局原副局长邬吉成回忆录》,当代中国出版社)经过《谜团》作者的恶意删改,事情发生的时态就完全变了,从过去时变成了将来时,硬是生造出了一个毛、周共同布局设计林彪的阴谋“谜团”。

五、谁是毛泽东“内线”卧底之谜

舒云女士研究“九•一三”事件的重大发现,就是发现了毛泽东对林立果和林彪的一举一动清清楚楚,于是她费尽心机地在林彪、林立果身边的人进行排查,遍找谁是“内线”人物。在《完整调查》书中涉及的卧底有:空军政治部党委书记江腾蛟、空四军秘书处副处长李伟信、256号驾驶员潘景寅、林彪的警卫处长李文普等。可能是因为说江腾蛟是“内线”太不靠谱,《谜团》中只涉及了三个嫌疑人。即:李伟信、李文普和潘景寅。

先看一下李伟信的“内线”问题。《谜团》作者说李伟信是林立果的“生活秘书”,几乎与林立果“形影不离”,最有条件当“内线”报告林立果的行踪。在3658号直升机迫降之后,周宇驰、于新野开枪自杀,李伟信被抓捕。李被拘捕后,急切要找汪东兴,似乎要为自己证明什么。出狱以后,又经商发了大财。这些都成了作者怀疑李伟信“内线”的理由。

事实上,李伟信根本不是什么与林立果“形影不离”的“生活秘书”。他是驻上海的空四军政治部秘书处副处长,经常跑北京、广州,为林立果通过香港的特殊管道采购一些海外物品,如电讯器材等东西。李伟信效力殷勤,服务周到,林立果对他很满意,称他是“外贸部长”。1971年3月下旬,林立果、周宇驰、于新野在上海研究起草《“五七一”工程纪要》时,李伟信负责接待,端茶送水,进进出出,听到了他们谈话的片言只语。9月8日下午,李伟信由上海来北京,曾参加了林立果、周宇驰谋害毛的秘密会议。期间,李伟信曾推说要去广州与香港方面的采购人员联系,想借机走脱,被林立果当即制止了。从“小舰队”密谋害毛,到劫持直升飞机,李伟信的表现都是比较被动的,内心很惊恐,但又无计逃脱,最后不得不跟着周、于去机场骗走直升飞机外逃。《谜团》作者要断定李伟信是毛泽东安插在林彪家族的内线,这是需要拿出证据来的。例如必须要说明他是如何同毛联系的,用什么方式传递情报的等等。这可绝不是胡思乱想的事情。

《谜团》中讲,李伟信是被“五花大绑关进北京卫戍区的地下室”,提审时急切要找汪东兴报告。这里的关键是,李伟信被拘捕后有没有要求找过汪东兴?据李伟信1971年10月11日的供词讲,他在周、于自戕时放了空枪,然后自己去“向当地驻军和民兵投降自首”。 (李伟信的亲笔交代,1971年10月11日,见《粉碎林彪反党集团反革命政变的斗争(材料之三)》,【中发(1972)24号文件】)这也就是说是他自己主动跑去报案的,不是被五花大绑抓走的。另据汪东兴回忆说,抓李伟信的时候,他喊的是要找卫戍司令。(汪东兴:《毛泽东与林彪反革命集团的斗争》)在吴德、吴忠的回忆和传记中,也都没有提到李伟信被捕后要找汪东兴的事情。在9月13日晚上,李伟信主动向审问他的北京卫戍司令吴忠交代了林立果的《“五七一”工程纪要》。吴忠听不懂,拍着桌子骂他不老实:“你他妈的瞎胡说,什么工程不工程的。”(吴德口述:《十年风雨纪事》,当代中国出版社)等吴忠听明白李讲的“五七一”工程的事情后,大惊失色,手都颤抖了起来。(曲爱国:《百战将星——吴忠》,解放军文艺出版社)他绝对没有想到,在这起简单的劫机外逃事件里面还藏有这么大的阴谋。吴德、吴忠的这段回忆史料也可以作为李伟信不是“内奸”,他与汪东兴没有任何联系的有力佐证。

可以设想,如果李伟信真是毛泽东安插在林立果身边的“内线”,汪东兴或有关部门早就会派人把这位立下大功的功臣接走了,不会让他再跟局外人的吴忠白费口舌,泄露最高机密的。审判“小舰队”成员,李伟信被判刑15年,是判刑最重的一位。如果从李释放以后的事业发达,再反推他是“九•一三”事件的得益者,这更是站不住脚的。如果真从判刑的轻重上推论,那空军党办主任、副参谋长王飞的“内线”可能性最大。王飞是“小舰队”最核心成员之一,周宇驰、于新野都是他安排给林立果的,卷入林立果政变阴谋活动也最深,但最后在“两案”审判时因突发精神病免于起诉,补上了比他罪责要轻得多的江腾蛟。这里或许有些说不出来的隐情。

六、林彪“九八手令”之谜

《谜团》作者设计的“谜团七”,是林彪写给黄永胜的信和“九八”手令问题。这是林立果发动政变的“尚方宝剑”。林彪给黄永胜的这封信,没有注明日期,内容是让黄永胜“有事时可与王飞同志面洽”。另一个是林彪写的“盼照立果、宇驰同志传达的命令办”的“九八”手令,林立果9月8日夜回北京时带回的,先后给十几个人看过,用它传达了政变命令。“九八”手令是中央专案组认定林彪发动政变的一个重要罪证。周宇驰等乘直升飞机外逃不遂,自杀前将这两份文件撕毁。在中共中央公布的林彪反革命集团三批材料中,就有这两份文件撕碎后拼接起来的影印件。

《谜团》作者在这个“谜团”中,一开始就“爆”了两个假料。一是说林彪给黄永胜写的这封亲笔信,“王飞和黄永胜都否认见过”;二是说“被劫直升飞机上的录音机在忙乱中被按响,放出了叶群与黄永胜的通话”。这都是信口开河之言。

第一、这封林彪给黄永胜的亲笔信,黄永胜确实没有看到,但在王飞手里来回经过了几次。9月11日,周宇驰将这封信交给了王飞,在得知毛泽东离开上海后,于12日中午从王飞手中取回。在准备实行南逃广州计划时又交给王飞,取消计划后王飞又将信还回。最后被于新野带到了劫持的直升飞机上。关于这封信的情况,王飞一开始就交代了,其供词上了中央文件,而且从来没有否认过。(王飞1971年9月28日亲笔供词影印件原文,见《粉碎林彪反党集团反革命政变的斗争(材料之三)》,【中发(1972)24号文件】)

第二、在被劫的3658号直升飞机上,确实缴获了叶群与黄永胜的通话录音。但录音带已经被林立果调成了高频,当时根本听不出是谁的录音。后来是由公安部的技术人员把录音给调校出来了,才知道这是叶群、黄永胜谈情说爱的暧昧通话。(吴德口述:《十年风雨纪事》,当代中国出版社)

关于林彪“九八”手令有几个版本的问题,在坊间流传很久了。如有横写竖写的两个版本两种字体等等。实际上在“两案”时期,已经有人提起过这个问题。最早就是来自“小舰队”涉案人的口供。江腾蛟在羁押期间曾说过,他当时看到“手令”,与中央文件上登的从周宇驰带到直升飞机上缴获的这份的字体不太一样。最早是军旅女作家张聂尔向社会公开披露了这个信息。(张聂尔:《风云“九•一三”》,解放军出版社)这就提出了有几个“手令”的疑问。

2011年,中央警卫团副团长武健华发表了回忆文章《“九•一三”事件后对林彪住地的清查工作》(《党史博览》,2011年第12期),其中讲到他在北戴河林彪住所清查材料时,也发现了一份林彪“九八”手令。这说明,林彪的“九八”手令可能会有多个版本。很有可能是林立果带回北戴河一份,周宇驰随身带一份。周宇驰拿这份手令的用途,本是要胁迫黄吴李邱强行去广州的,去广州的飞机和随行人员也都安排好了。

但问题是,纠缠“九八”手令有几个版本,究竟能有多么大意义吗?首先,林立果用“九八”手令,矫命“林副主席”指示,策划谋害毛泽东的政变活动,这是事实。而且,周宇驰、于新野也正是拿着这个“手令”,到沙河机场骗走了3658号直升飞机和驾驶员。这说明,“九八”手令在林立果的政变活动中,是起了重要作用的。

另一方面,这个“九八”手令在政变中真正能起的作用又是非常有限的。在密谋政变中,林立果以林彪的名义,把关光烈骗到北京,给他出示林彪的“九八”手令,要他调部队来执行“五七一”政变计划。关马上推说,他调动不了部队,一个排也调动不了,调部队都得经过总参谋部下令。这虽是对林立果的婉拒,却也是军队的实情。军队的调动,要经由总参下达命令,有一套严密的程序,不能随便调动。别说是这个来历不明、语焉不详的林彪“手令”,就是毛泽东要亲自去调动军队,也得要经过这套程序,不是口说调动就能调动了的。李德生曾回忆说:毛泽东南巡回京在丰台车站谈话,要李德生调动一个师到南口,李立即执行了。(李德生:《李德生回忆录》,解放军出版社)这是不准确的。往南口调动部队的事情,其实是9月13日晚上周恩来与黄永胜、吴法宪、阎仲川和总参作战部开会决定的。(金冲及主编:《周恩来传1949—1976》,中央文献出版社)

所以,无论“九八”手令有几个,真的也好,假的也罢,都只能是在林立果的熟人小圈子内发挥作用。一旦离开了林立果他们的熟人圈子,这个“手令”也就没有什么戏唱了。实际上,周宇驰能够在沙河机场骗走3658号直升机,是因为他在这里学开直升飞机,人们都知道他是首长身边的重要人物,称他“二号楼首长”,而且引路的又是周的飞行教练,直升机团的副大队长陈士印,所以机场人员对飞行程序也就不太讲究了。也可以说,周宇驰之所以能够顺利地骗走飞机,“脸熟”要比“手令”更起作用。

林彪“九八”手令,含义模糊,意指不清,只能是在林立果小圈子中起到一定的作用,可以动员的范围很小。林立果的刺毛想法只会是身边二三密友知道,对其他人并不敢明讲,而是以打张春桥为幌子,欺骗他们。因此,“九八”手令在“五七一”军事政变行动中的作用是很有限的。在某种意义上讲,这个手令更像是一个哄孩子的东西。在一个陌生人的场合,谁都不会认它的,遑论号令天下了。林立果们拿这样一个来源不明、意指不清的“手令”发动政变,纯属是不知天高地厚的狂悖之举,因而失败也是必然的。所以,在对案件定罪上讲,“手令”是很重要的政变证据;但对历史研究而言,“手令”问题又是一个相对比较枝节的问题。过分纠缠这个问题,似有舍本逐末之嫌,只有小说家才有这样大的兴趣。

七、警卫处长李文普枪伤之谜

“谜团”之五是李文普的跳车枪伤之“谜”。李文普是跟随林彪多年的警卫处长,林彪出逃的重要证人,他听到林彪在车上问“伊尔库茨克有多远?”,知道林彪一家要叛逃苏联,决心下车,在下车时挨了林立果一枪。关于李文普是否自伤的事情,坊间炒作已不是一年两年了。关于李文普的流言,如他的枪伤是自伤,他是“卧底”,他与专案组有交易等等,源头就出自林家人之口。林立果的未婚妻张宁在请人捉刀写的《自己写自己》的书中,硬说李文普挨的这一枪是自伤,还把林彪的司机杨振刚(在温都尔汗坠机死亡的九人之一)也当作“卧底”,在海内外很有些影响。李文普被迫予以反驳,在《中华儿女》登载了他的口述文章《林彪卫士长不得不说》,说明了他到林办的经过,他在林办工作的情况,“九•一三”这几天北戴河的情况,他目睹的林彪一家外逃的经过,澄清了许多事实真相。之后,坊间说李文普是“内线”的声音逐渐沉寂。

舒云女士在文章中断定李文普的这一枪是他自己打的自己,其理由是李的枪伤没有得到鉴定。为此,作者东拉西扯了一大堆人来作证明,如中央警卫团的张耀祠、张宏、姜作寿、陆军医,林立衡的未婚夫张清林,北京军区281医院的医护人员等,最后还举出了一个大人物汪东兴出来说话:“算了,小节,不要干扰”,按下了这件事。

《谜团》作者拉扯出的这些人,其实与鉴别李文普枪伤的关系都不大,证明不了什么问题。文中讲的所谓张耀祠说“那时怀疑他(李文普)是自己打的”,以及所谓周恩来、汪东兴等人的讲话,都是作者自己的编造,没有此事。李文普第一时间向北戴河警卫部队报告时,讲的就是林立果打伤他的。中央警卫团当时给周恩来的电话报告,也说是林彪一行打伤了警卫人员外逃。李文普当时给为他包扎臂伤的医生说“枪走火”,这是敷衍外人的说法,并无不妥。至于《谜团》中说李还“偷偷”给护士留下了几张纸,更是作者胡思乱想了。李文普本人坚决否认张清林给他包扎过伤,还能给一个素不相识的女护士留什么纸条吗?至于作者提到的汪东兴、张耀祠等人,他们都不在事发现场,起不了证明人的作用。汪东兴是中央级的大人物,根本管不到小人物李文普头上来,更没必要亲自出面去为李文普的枪伤一事解释什么。汪的这个“算了”的讲话,是在什么时间,什么场合,对谁讲的,作者都没有交代。显然,这又是作者在编造史料,故弄玄虚了。

《谜团》作者一口咬定李文普的枪伤是“自伤”,翻来覆去纠缠不休,非得要把这件事证死不可。但是说李“自伤”的证据是什么?“自伤”本身能说明什么问题吗?

首先,从现场的情况看,李文普挨这一枪是完全可能的。据李文普回忆的现场情景:林彪汽车冲破8341警卫部队在58楼处的阻拦,从山上疾驶而下。李文普在副驾驶位置上,见状急喊停车,车立即停下,李随即下车。叶群见状,气冲冲地喊:“李文普,你想干什么?”李说:“你们究竟要到哪里去?当叛徒我不去。”接着他转身朝58楼(8341部队二大队大队部)方向喊话:“来人哪!”此时,车内林立果向他开枪,近距离1米左右,子弹擦过李的前胸穿透左臂,造成粉碎性骨折。从李文普下车,面对车内与叶群的答话,到他左转身向车左后方58楼的喊话,再到车内向李开枪,这些连续动作,是符合李文普左臂挨枪的射击弹道角度的。再则,警卫部队阻拦林彪汽车的地方距离李文普下车处仅有100米左右,李文普如果真的有什么自伤动作,紧随追赶过来的干部战士都是能看到的。二大队大队长姜作寿、中队长肖奇明在事后写的材料中,都证明是车内开枪击伤了李文普。当时肖奇明一直追到离汽车只有五六步的距离,为阻止汽车开跑,还对着司机开了两枪,没有击中。汽车车门都没有关,就开跑了。在他们的众目睽睽之下,是能够分辨清楚李文普自伤他伤的情况。

从另一方面讲,李文普自己打自己一枪有什么意义吗?诚如李文普所言:“我已从林彪汽车上跳下来,干吗还要打自己一枪?”(李文普:《林彪卫士长不得不说》,李海文主编:《中共重大历史事件亲历记》第二编,四川人民出版社)这话问得很理直气壮。

其一,如果李文普是毛泽东派到林彪身边的“卧底”,那应该是奇功一件,胜利完成任务的功臣,为什么还会把他作为重点监护审查对象关押了4年之久。后来,林办工作人员全部解除审查后重新安排工作,李文普则因为没有及时向中央报告林、叶要逃跑的情况,被认为是“参与了阴谋活动犯有严重政治错误的干部”,降级安排到最差的地方,在山西一个贫困县的石棉矿干了6年,是林办工作人员中受“九•一三”事件牵连吃苦最多的一位。《谜团》作者说对李文普的处理“轻而又轻”,这完全是闭着眼说瞎话。

其二,作为一位警卫“副统帅”多年的老资格警卫干部,李文普为什么要跳车?他难道不知道放弃警卫对象的严重后果吗?如果林彪的车子只是在外边转了一圈又回来了,如果林彪乘飞机只是到大连、广州或国内的任何地方,那么就凭李文普这个擅离职守的行为,就得被立马拿下问罪了。放弃保护林副统帅的警卫职责,不顾林副统帅的生命安危,自己跳车逃跑了,这可是杀头的重罪啊!李文普他敢吗?所以,李文普如果不是听到了林彪讲“到伊尔库茨克有多远”的话,也一定是听到了同样严重的话,能够肯定林彪他们此行是要去国外,这一去就回不来了,否则他是不敢顶着这个杀头重罪擅自跳车的。

其三,即如《谜团》作者所言,李文普是跳车以后又自己打了自己一枪,那只能说明一点,这就是在汽车里发生的事情,性质上是非常非常地严重了。已经不是什么叶群、林立果要叛逃的问题,而是林彪自己要叛逃的问题了,李文普不打自己这一枪是没法给组织上交待清楚的。如果不是林彪自己要跑,如果中央警卫团在山海关机场把飞机截住了,抓住了叶群、林立果,成功地“解救”了林副主席,那么,李文普也同样脱不了擅自放弃保卫“副统帅”职责的追究,仍然还是杀头的重罪。所以,如果说李文普的这一枪是自伤,其实并不比被林立果打伤的事件性质更轻,甚至还会更严重些。可见,纠缠李文普的自伤和他伤的问题,并没有任何实质意义,实际上是一个假问题。因为无论说是自伤说还是他伤说,都不会改变关于林彪外逃这一基本事实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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