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8月3日美国之音记者:亚微华盛顿报道/北京市公安局受理了几名法律界人士提出的游行申请。这几名法律界人士称,因法官的官僚主义,使得河北省两起刑事案件的错误判决始终无法得到纠正。因此,他们不得不采取法律程序以外的游行手段。
申请抗议河北省一起谋杀案的判决而举行游行的几名律师和法律界人士也是这两起案件中4名被告的辩护团成员。他们在向北京市公安局提出的游行申请书中指出:“我们不能容忍官僚主义的行为,只能用这种强烈的表达方式,提醒人们重视这起案子并使正义得到伸张。”
*案情疑点*
辩护团协调人、北京邮电大学法律讲师许志永说,1994年,河北省承德市发生了两名出租车司机遭到抢劫和谋杀的案件。警方为了急于破案,通过刑讯逼供手段,锁定4名曾经有过违法行为的人为杀人犯。一审时,4名嫌疑人全部被判处死刑。他们不服,提出上诉。河北省高院受理此案时发现有疑点,就把案子退回下级法院重审,下级法院仍维持原判,这样往返多次,持续10年。到2004年3月,河北省高院终于不再退回重审,判处其中3人死缓,1人无期。
许志永说,他们接手此案后,发现这个案子在法律证据上根本无法成立。他说:“我们接触了法官、检察官、目击证人、办案人员,我们调查的一个综合结论是这个案子根本不是这几个人干的。后来,我们就找到了举报人,找真凶是谁。我们认为,这个案子可能由另外3人所为。”
*维护法律尊严*
辩护团助理、刚刚从北京大学法学院毕业的李玉洁说,辩护团成员绝大多数都去承德做过调查,他们发现控方证据不足,而且程序违法,因此坚定了他们为冤案平反的决心。李玉洁:“为了这个案子,我们做出任何行为都是不过分的,因为我们内心确信,这就是一个冤案,我们觉得,当地警方、控方、法院在做这个案子的过程中,制造出很多非常残忍的事情,包括威胁证人、刑讯逼供犯罪嫌疑人,给他们的家属和亲人带来严重的创伤。我觉得这是对我们国家法律严重的危害,我们这么做不仅是为了维护社会的正义,也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
辩护团协调人、北京邮电大学法律讲师许志永说,他们最初向河北省高院提出申诉,但是河北省高院一直不理会他们,而且还警告当事人不准继续申诉。辩护律师团不得不向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希望它能听审这个案件,但是石沉大海。
*别无选择*
许志永说,这个案子历时11年,前后13个律师和众多的法学专家为这几名被告做过无罪辩护,但是始终不能使冤案得到平反。在这种情况下,辩护团不得不选择游行来向有关方面施加压力。他说:“我们把在中国一切能做的,我们在过去一年里申诉,举报真凶的线索,我们所有的能力都尽到了,我们实在没有别的选择了。那么,我们就想,我们该怎么办呢?还有什么办法呢?那我们就给他们施加压力吧,实际上我们申请游行也就是一种呐喊,我们除了呐喊也没有别的任何选择。我们游行的目的就是抗议最高法院和公安部不作为,我们认为,他们应该来侦查提审这个案件。”
许志永说,虽然他们对游行的批准不报希望,但是对案子的最终平反还是充满了信心。他指出,这两起案子是非常典型的因刑讯逼供制造的冤案。如果能够得到纠正,他们希望借机对中国刑事司法制度的改革提出建议。
许志永说:“一个建议是,警察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律师应该在场,也就是律师的在场权,如果律师能够在场或随时会见的话,刑讯逼供基本上可以避免。我们认为,这对于保障人权是非常重要的。第二个建议是,最高法院应该把死刑的复核权收回,现在很多死刑下放到省级法院,判决标准不一,很容易造成冤案。如果把复核权收回最高法院,情况就会改善很多。我们之所以付出如此代价,积极地推翻这两起案子,一方面是为了这4个无辜的公民,另一方面是为了推动中国刑事司法制度的改革。”
*对批准游行不抱希望*
申请游行的辩护团成员还包括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吕宝祥律师、北京政法大学讲师兼律师滕彪以及北京民间法律研究机构“公盟资讯中心”的研究员姚遥等人。他们计划8月9号在北京游行。按照规定,公安部必须在拟定游行的两天前给予他们答复。但是,被告家属已经被排除在游行之外,因为北京市公安局只接受持有北京永久户口居民的游行申请。所有抗议活动都必须得到公安部批准。
中国媒体报导说,目前唯一得到批准的是反对日本军国主义和美国霸权主义的公众抗议游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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