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中国财政部公布《关于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的意见》,要求在2012年底前在中国大部份地区推行“省直管县”财政改革。外界分析说,中共重用县委书记的背后,是基层管理危机频发的结果。
也有专家担心,以前在财政方面是“‘市刮县’,以后会不会出现‘省刮县’?到2012年,省管县财政在全国大范围铺开,省级能不能管得过来?”而且省直管财政离省直管县还有较大距离,扩权强县涉及更多职权划分。而且省直管县不仅是财权的问题,干部人事权是更重要的内容。
早在今年初,中共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推进“强县扩权”试点,今年4月,中共组织部发布系列文件,要求“提高县委书记地位,为省直管县进一步奠定基石”。
《中国新闻周刊》分析说,“重用”县委书记的背后,“这是继县委书记培训、县级公安局长轮训等培训举措后,中央对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战略工程。”
今年4月中组部文件强调,目前大陆2000多个县出现很多县级区域内重大社会矛盾及事件、县委书记腐败、任期不稳等问题。在百姓心目中,县级卖官买官现象十分严重,各类矛盾非常尖锐,全国每分钟七八起大规模群众抗争活动,绝大多数都发生在县级层面。
4月12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县委书记队伍建设的若干规定》,明确了县委书记选拔任用、培训监督等重大调整。《规定》提出,县委书记的选拔任用,应在2009年上半年,按程序报经省级党委常委会议审议。
5月18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也强调,“对县委书记的要求和管理,不能按一般的处级干部来对待”。2006年起,广东、江苏等省开始提高县委书记级别,出现了副、正厅级别的县委书记等。比如“中国第一大县”浙江义乌县,一个地级市具有大小权力1000余项,义乌县已有618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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