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滲透法草案 陸委會:防堵境外勢力「在地協力者」
陸委會今天下午召開例行記者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以簡報圖解的方式,說明「反滲透法草案」,並澄清外界疑慮。(陸委會提供) 2019-12-12 21:55:12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立法院會將在31日處理「反滲透法草案」,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今天在例行記者會指出,「反滲透法」立法是為彌補現行法令中,缺乏防堵境外勢力「在地協力者」的概念。他也強調,要有「滲透作為」加上「不法行為」,才會成為處罰的對象。 邱垂正在記者會上以簡報圖解的方式,說明「反滲透法草案」,並澄清外界疑慮。邱垂正指出,現行「政治獻金法」、「公投法」、「遊說法」及總統副總統、公職人員選罷法,都禁止境外勢力從事選舉及民主政治相關活動,但對於「白手套」、「中間人」並無規範,境外勢力得以透過「在地協力者」迂迴規避法律規定,「反滲透法草案」是補充規範「在地協力者」。 垂正解釋,以政治獻金或公投經費而言,對於境外勢力違法捐贈,現行只處罰政黨、政治團體、擬參選人、提案人等,但對於這些收受者以外的所有「在地協力者」卻未管理,「反滲透法草案」則有補充規範。他並舉例,羅文山案是因為「黃埔四海同心會」屬於政治性團體,而受政治獻金法規範,若是境外敵對勢力透過其他非屬現行規定範圍內的團體進行違法捐贈,就會形成法規漏洞。 邱垂正指出,「反滲透法草案」對違法從事捐贈政治獻金、助選、遊說、破壞集會遊行及社會秩序、傳播假訊息干擾選舉等5種滲透干預不法行為,補充現行法律適用對象、行為態樣及罰則的規範不足,有助於強化民主防衛、維護自由民主憲政秩序。 對於外界質疑該草案容易入人於罪,邱垂正解釋,「反滲透法草案」的整體構成要件相當嚴謹,行為人除了要具備受境外敵對勢力指示、委託、資助的「滲透作為」,且針對違法從事捐贈政治獻金等上述5種滲透干預不法行為,也就是要有「滲透作為」加上「不法行為」,才會成為處罰的對象。 邱垂正也說,「反滲透法草案」並沒有處罰「過失犯」的規定,只處罰故意行為,如果行為人主觀上對於滲透來源或影響選舉、干預民主程序、妨害社會秩序的不法行為,並不具備認知,或者並沒有使其發生的意思,就不會受到處罰,個案上也會由司法機關做嚴謹的認定與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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