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政之道非常道---2003年的本土化阅读
王怡
对宪政之道的探究,需要一个本土化的经验与思想过程。这是读西哲的书不能完全替代的,西方学术资源必须大师傅来回一次锅,才能发出香味。因此一种关于宪政之道的本土化思考,就是我今年的个人阅读、同时也是我从今年相关书籍出版趋势中拎出的一个线索。文中将提及的著作都出自大陆学者,如同柏克在支持美国独立革命时的名言,“我关心美国人的人权,胜过关心全世界的人权”。同样对我们而言,“中国人的宪政”也是一个胜过“宪政”的至高无上概念。
今年1月,王人博《宪政的中国之道》(山东人民出版社)出版。2月,已去世的龚祥瑞先生《比较宪法与行政法》(法律出版社)再版。在完成宪政主义在中国语境下的一个完整表达和融入方面,这是两本迄今为止最杰出的书。龚先生是中国当代宪法与行政法学界的泰斗,90年代以来学界的宪政热在资料与人员两方面的积累,也几乎都是自他而始的。王先生对百年宪政思想史的研究则是一种真正本土化的学术。前不久展列西南政法大学强大阵容的50本一套“西政学人学术文库”,其中亦有王人博的《中国近代的宪政思潮》(法律出版社)。探究中国宪政经验的书今年还有不少,份量不足的如高旺《晚清中国的政治转型—以清末宪政改革为中心》(中国社科出版社),份量重的如陈小平《中国宪政史研究纲要》(贵州出版社)。
王先生对本土“民权”话语演变的考察,和对本土法家传统的正面解读,下盘都是非常扎实的。记得几年前刘军宁《保守主义》一书刚出版,即便在自由主义学界也引起不少非议与误解。人们会质疑在一个专制主义的传统中保守什么,又有什么可保守的呢?但近年来在宪政主义与英美式法治观念的视野下,对宪政主义本土化的探究开始逐步凸现出一种柏克式的保守主义特质。宪政或曰立宪主义在本质上就是一种保守主义,英美法治传统尤其是尊奉先例的普通法道路,在本质上也是一种保守主义。保守不是守旧,保守主义的意思是保守一种自由的传统,哪怕这个传统微乎其微。保守每个人眼下的既得权益,哪怕这个权益再渺小,也不能在任何整全性社会变革的名义下就把它随随便便的牺牲掉。保守主义者的牛脾气,体现在他死死抱住一种具有正当性的个人权益。除非有更加正当和必须的理由,除非得到一种司法的承诺和必要的补偿,否则你说一万句好话——不给;你吓他说不给就把你宰了——还是不给。
在一个不尊重私人权益的体制下,保守主义者在政府眼里几乎就跟一个刁民差不多。当代中国的现实是,私人事实上已经获得和享有了一定的自由与权益,但这些权益尚未得到法律和政治制度的有效保障。从这个角度说,当一个人在各种权益被侵犯的场合(如收容遣送、房屋拆迁、非法征地和乱收费乱摊派)敢于站出来维权,他这时无疑就是一个保守主义者。改革改到今天这地步,每个人的未来利益还能不能增加不敢说,但每个人的既有利益却随时可能被不受制衡的公共权力拿走。这个时候其实我们都是保守主义者,我们都渴望保守自己的一份财产与尊严。通过什么去保守呢,就通过一个宪政与法治的制度转型。
假设你希望保守一种从三年前或十年前开始的既有权益(如你在货币化分房中得到的一套房屋),你就会反对以任何名义去否定这三年或十年的经验事实,不然你的权益在时间上就没有了来源,你还凭什么说你的权益是正当的呢。所以法治天然就是保守的,它是一种尊重个人权益及其传统的、最具有连续性的统治方式。它反对因为以前有问题,以前不完美,就从某一天开始重新洗牌。因此宪政主义在文化和社会秩序上是保守主义的,它不认为宪政制度的转型需要以颠覆既有的社会秩序、文化支撑和私人传统为前提。相反它认为西方宪政民主需要在本土思想资源下完成一次复述。什么是“传统”,这个大词落到一个具体的人头上,我的解释所谓传统就是一个人目前已拥有的一切东西。宪政之道不仅不反传统,而且反对对传统的虚无和激进。
但是另一方面,宪政说到底是一种政法制度,宪政之道在制度层面上的变迁却可能是激进和强制的。当一个社会尚未通过各种限制政府权力的宪政技术,去有效保守(保卫)个人权利和尊重通过私人行为选择而形成的自生秩序时,保守主义者在制度上恰恰最不守旧。柏克和哈耶克就是西方最著名的两个保守主义头子,但他们都认为保障个人自由的宪政制度,是可以强制性变迁的。
今年去世的李慎之先生曾自称“新儒家”,后来转向反传统立场。但他去世前几年思想上“自鲁而胡”,部分修正了对近代激进主义的态度,和对中国传统以“专制主义”一言以蔽之的鲁迅式评判。10月我在上海拜访文化保守主义色彩日隆的王元化先生,他特别赞扬了慎之先生这一隐然的转变。同月出版的秦晖《传统十论》(复旦大学出版社),其中给予新儒家非常中肯的评价。他分析儒表之下的“法道互补”传统,强调了道家传统的重要,并创造性的给出了一个儒道互补的新思路,即“穷则兼济天下,达则独善其身”。
在延伸儒家政治学传统方面,今年最显眼的是蒋庆先生《政治儒学——当代儒学的转向、特质和发展》(三联书店)一书。蒋先生的学问和他长年身著的长衫一样矜持。书中他把“天道”与作为西方宪政主义价值源泉的“自然法”传统作了比较,但仅得出一个刻舟求剑的结论“天道不是自然法”。蒋庆囿于他的儒家公羊学立场,忽略了对中国传统“天道”思想的另一个(更重要的一个)来源——道家思想的考察。天津古籍出版社5月出版梁启超《先秦政治思想史》一书,这是我第一次见到此书的单行本,其中对中国古代“天道政治”的论述非常精辟,并将儒道两家的“天道”融为一体。转到道家传统的延伸上,陈鼓应主编的《道家文化研究“道家思想在当代”专号》(三联书店)试图从章太炎、王国维到金岳霖等人身上,捻出一个当代“新道家”的传承。但惜乎对道家的政治哲学着墨较少。
陈鼓应先生曾将《易经》视为道家经典,易是儒道两家“天道思想”和政治哲学的一个共同来源。一阴一阳谓之道,“太极图”模式与西方宪政主义初期混合均衡政体的思想和共和主义传统其实是非常类似的。老子说,“天下神器,不可执之。执者失之,为者败之”。这也是对宪政主义混合主权与“有限政府”思想最形象的一个解读。中国一百年宪政之道反复挫败的根源之一,就在于政治制度的变迁错误的陷入文化上彻底的反传统。只有让宪政制度的转型离开整全性社会改造的乌托邦,在积累个人权益的经验传统中获得支撑,在本土思想资源的创造性延伸中完成普世价值的复述,才可能跳出一个恶梦不断的“无间道”,开出一个中国宪政制度的人间道。
2003-12-18,删节版见《南方周末》阅读版20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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