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间的许多新生事物都引起了国人的异常关注和激烈论争。论争源于新事物对旧事物的挑战,新观念对于旧观念的冲击。不管新生事物是否都是先进的,守旧观念是否都是落后的,论争都是一个好现象,因为它有力地促进了民主与自由,让我们看到,言路越来越畅,真理越辩越明——
“刘涌改判”是保障人权还是有意包庇
8月15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轰动全国的刘涌特大黑势力团伙案做出终审判决。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经营罪、行贿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妨碍公务罪等多项罪名、在一审被判处死刑的“黑道霸主”刘涌,被改判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终审判决书中,有“不能从根本上排除在侦查过程中存在逼供情况”字样。
这一出乎意料的改判,引起了刘涌改判该与不该的激烈争论。反对改判的声音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刑讯逼供不是改判的理由;如果证据不足应发回重审;司法独立不容干扰;事实才是量刑的根本。而赞同改判的声音主要在三个方面:证据存在颇多漏洞;侦查过程中有刑讯逼供行为;改判完全符合法律的精神。两种对立的态度最终定格在是保障人权、还是有意包庇上。
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兴良教授是为改判叫好者的典型代表。“根据有关证据,在刘涌案件中有刑讯逼供的可能。在这种情况下,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改判就是一种比较稳妥的做法。”陈兴良表示,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这种改判是无可挑剔的。
在他看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也同样有自己的合法权利,包括利用法律事实争取好的判决结果的权利。一个社会的法制文明程度并不只是表现在保护好每一个好人和守法人的权利,还表现在对每一个犯罪嫌疑人和被告的合法权利的保护上。一个法治社会应该保障每个人的合法权利,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是潜在的嫌疑人和被告。很多法学界人士也认为,改判不是包庇而是一种司法进步。
而更多的民众则纷纷对改判是为了保障刘涌的人权之说表示强烈反对,认为就本案而言,刘涌是黑社会头目,涉及多条命案,刘涌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已经昭然若揭,按中国法律,死刑是必然的。刘涌改判,体现的不是法制的精神,而是有意包庇。“尽管此案还没最后定论,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刘涌一案的主要性质和刘涌的主要犯罪事实。他的罪行完全应该判死刑。这是法律的公正也是百姓的呼声。”有媒体报道说,即使我们假设真的存在刑讯逼供现象,也不会影响案件和犯罪的性质。
“大学生怀孕”是观念进步还是道德败坏
张静与李军(均为化名)是重庆邮电学院二年级的学生,两人相恋一年多。去年暑假期间,二人外出旅游时同住了一晚,发生了性关系。去年10月1日,张静突感腹痛,便到校医院看病,被诊断为宫外孕,旋即自费住进了地方医院并施行了手术。10月15日,张静手术刚刚出院,即被通知要写检查交待发生性行为的时间、地点、次数、对象等,并承认自己犯有“品质恶劣、道德败坏”和发生“不正当性行为”的错误。
两个学生不同意学校的这种说法。10月30日,学校以学生对错误“认识不到位”、“狡辩”为由,给予二人勒令退学处分。二人却不服学校的处理决定,将母校重庆邮电学院告上法院。
从学校公布给予二人勒令退学处分时开始,对学校的处分决定,支持和反对的声音就接踵而至。持支持态度者的观点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大学生同居弊大于利牵涉伦理、道德、法律等问题;法律已授权高校对违纪学生进行处罚;大学生应该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不能让大学生“自由”过火。持反对态度者的观点则主要表现在六个方面:学校的处理方式简单草率;“性”是与生俱来的,无善恶之分;大学生同居是社会发展的趋势;大学生有选择自己生活的权利;有了性关系就是不正当性关系,这显然是对法律的误解;这是两个人的私事。
今年6月,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驳回张静与李军要求学校撤销处分决定的起诉。尽管学校“道德败坏”这个勒令退学处分的理由得到了法院的“维护”,但是,大学生怀孕是观念进步还是道德败坏的论争,却一直没有停止。
性学专家、中国社科院研究员李银河女士是反对把大学生怀孕认定为道德败坏的有力代表。“应尊重他们的性冲动。”李银河认为,19岁已是成年人,她应该有权利按照个人意愿处置自己的身体,只要学生的性行为没有伤害他人的利益,学校就没有理由对此横加指责。应该追究的是:意外怀孕会给身心带来压力甚至伤害,是什么因素导致她意外怀孕?李银河说,在“女生意外怀孕”这一事件中,学校的责任远远大于学生。
不少评论认为,在尊重人权、维护人权和张扬人权的时代,我们应该全面客观地对待社会的任何一个阶层,让大学生从“象牙塔”里走出来,走向一个真实的社会,这本身就是一个理性社会应有的品格,它标志着社会的进步。“学校认定学生的性行为属不正当性行为是不妥的。”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陈新欣认为,学生在相爱的情况下发生了性关系,说明双方是自愿的,没有金钱交易,既不违法也与道德无关。
然而,重庆邮电学院一位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张静与李军的行为就是“品行恶劣,道德败坏”,学校做出处分的依据是《学院学生违纪处罚条例》相关条款:“品行恶劣,道德败坏,情节轻微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情节严重和发生不正当性行为者,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北京一些高校的领导也致电有关媒体称,学生入校后就与学校形成了合同关系,学生就必须遵守合同约定,即校规。学生受处理也是按约办事。
“男女同龄退休”是追求平等还是压迫妇女
我国目前退休年龄是:干部男60、女55,普通职工男55、女50。这沿袭了几十年的政策,制定的初衷是对妇女的照顾。但随着时代发展,独生子女政策减轻了育儿的辛劳,健康得到保障、工作生活环境变好,女性受教育程度也越来越高,平均寿命日益延长,在脑力劳动上完全可以与男性匹敌。
今年8月召开的中国妇女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妇女权益保护法修订专家组”对男女同龄退休问题进行专题讨论。据称,为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今后“男女同龄退休”有望写入《妇女权益保障法》。
“一石激起千层浪”,男女同龄退休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心和争论的问题。正方的观点集中在四个方面:同龄退休实质是男女平等问题;退休制度非改不可;涉及到社会公平这一根本性的问题;同龄退休是对女性的尊重。反方的观点同样集中在四个方面:现在并不具备平等的条件,失去存在前提必成空谈;这是激化就业矛盾;保障的只是那些有知识有专业技能的女性的利益;不符合女性生理特点。最终形成两种对立:男女同龄退休是一种进步,体现了男女平等;绝对的平等,就是一种压迫。
一些评论说,如果说当初让女性早些退休的目的是要保护妇女的权益,那么现在让女性和男性同龄退休也同样是保护她们的权益,只不过原来保护的是她们的休息权,现在保护的是她们的工作权。当初,根据妇女的生理特点及其在家庭中的作用,提前5年退休的确能够让妇女早些从繁重的工作中解脱出来,保护女性的身心健康。而现在妇女的身体健康水平、知识水平、工作能力等大大提高,具备55岁之后还能继续工作的条件,从繁重的家务中解脱出来的新时代女性,提出和男性同龄退休是时代的必然。
从长远看,这个问题不解决,将比一时的就业难题给女性带来更大、更严重的权益损害。还有声音认为,赞成尽早实行男女同龄退休,可以是60岁,也可以是55岁。只要受过同等的教育,男女在智力上是没有区别的,从生理角度上说,男性大脑的老化可能还早于女性,所以男女同龄退休是符合自然规律的。
而对立的观点却认为,平等有它的适用空间,它只限于同一阶级、同一类型、同一层次的人群。鉴于男女之间的差异,只有在时限上合理的保护女性,才是讨论平等的前提。“我就觉得可以同龄退休,但是给女性选择的权利,这样就可以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婚姻家庭法研究所所长杨大文这样说。
不少评论认为,希望通过“男女同龄退休”来寻求与男性公务员拥有的相同的政治、经济利益,这实际上只是代表着高学历、高职称、高职务这部分女性的利益要求。在当前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中,从事高层领导和管理工作的女性只占一小部分。而这部分女性在全体女性中,所占的比例则更小。其实,根据我国女性所处的整体生存境遇,实行“男女同龄退休”,既不符合女性本身生理条件的要求,更与当前我国整体的就业形势和人事制度相悖,是一种短视行为。
“禁食野味”是保护动物还是破坏自然法则
SARS的肆虐,给了人们一个认真审视自己不文明陋习的机会,其中一条,就是全国出现了史无前例的禁食野生动物之声,修订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呼声也非常强烈。广东省主动收回了上千张野生动物经营准许证,野味餐厅纷纷改行或者关门。深圳市、广东省还先后启动地方立法程序,准备将专家和市民这种呼声纳入有关立法草案中。
随后,广东省出台了《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征求意见稿)》,其中第七条规定,公民应当养成文明、卫生饮食习惯,不吃野生动物。对这一规定,表示强烈支持立法以保护野生动物的人自然不在少数,但认为此举破坏了自然法则,限制了人们自由享受生活的人权的也大有人在。一时间,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支持“禁食”者认为,人也是动物,只不过是高级动物而已。如果高级动物可以肆无忌惮地凌辱蚕食低等动物,那么,设想有朝一日,比我们人类更高级的外星人来了,他们对待我们就像我们对待一个苹果、一条鱼、一头果子狸或一只猴子一样,那是何等悲壮的景象!那时,几十亿地球人眼角流淌的无助的泪水啊,将汇入滔滔的太平洋……
他们的佐证是:数据表明,我国野生动物资源已接近衰竭,一些物种濒临灭绝。过度开发利用和栖息地丧失是导致目前我国野生动物资源处于濒危状态的主要原因,我国某些地区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则是促使野生动物资源过度开发,推动野生动物非法贸易的原动力。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秘书长陈润生透露,将很快修改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中,会增加有关禁吃一切野生动物、停止一切为食用而进行的野生动物养殖行为法律条款。
与立法保护动物的呼声相对,“此举破坏了自然法则”的声音也同样响亮。这种声音认为,人和其他任何生物一样,都是自然的一部分,一种物质运动形式,一个物种。因此,人要与自然作物质交换,构成生态圈和食物链的一个部分、一个环节。人为着自己的生存利益,从自然取之所需,能吃的、爱吃的。人吃野生动物,与吃非野生禽兽并无分别,都是人与外部的物质交换而已。
“应当说,人吃鸡鸭与火鸡鸵鸟孔雀,鸽与麻雀,牛马与骆驼羊驼,猪羊与猫狗,兔(鼠类)与鼠,鲫鲤与任何海鱼,豢养动物与野生动物,从人与自然的关系看,没有任何区别。”中国人民大学史际春发表文章说,禁食一切野生动物的意见并不可取。且不说有些野生动物可以人工驯养,只要经过科学检疫并不会给人类造成危害,即便从生态保护的角度来看,人类只要能保护生态平衡就可以了,决不能因为对野生动物的保护而破坏生态平衡。
广东省政协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高宏的认为,自然界的生物链是不断循环的,因此不同物种间的弱肉强食,是食物链中的自然法则,人类靠自己的家养活动不足以满足自己的需要,可以适量向自然界索取,但要注意保护生态平衡。合理开发野生动物,是人类不断进步的标志之一。因此,他认为应允许吃野生动物,但要有限制和有条件地吃。
“酒后驾车险”是保护受害者还是纵容违章
今年3月份,天安保险公司在全国20多个城市推出的一种为酒后驾车发生的人身或财产损失责任承保的“非常事故特约损失险”(其通俗的称呼为“酒后驾车险”)。据有关媒体报道,保监会表示酒后驾车险与我国现行法律之间不存在任何冲突,应该支持。然而,围绕着“酒后驾车险”这一险种该不该存在和是否合法的问题,保险界、法律界、交管部门和消费者等社会各层面出现了不同的反应和议论,褒贬不一。
反对方的观点围绕在六个方面: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缺乏法律依据;是对酒后驾车的支持和纵容;助长了违章的发生保险公司也要担责;保险公司设立保险项目需要有关部门的许可;新险种存在道德风险。而赞成方的观点则围绕在三个方面:是对第三方受害者的关怀和救助;与违法行为并无直接关系;体现了保险公司在产品设计上的创新和以人为本的观念,是一种进步。
中央财经大学法律系副主任李轩认为,保险公司设计这一险种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第三方的利益,并不违法。它与盗抢险等险种一样,都是保障违法犯罪行为中受害方利益的险种。除非立法部门在权衡利弊后明文出台禁止类似保险的法律或规定,否则该保险的存在就是合理合法的。
作为赞同者们的代表,他说,酒后驾车是一种违法行为,但是为其行为受害方提供保障的保险与违法行为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应该加大对酒后驾车行为的行政执法力度,而不是通过禁止这一险种存在来控制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目前社会上对这种保险产品的指责更多的是道义上的批评和对其鼓励纵容酒后驾车行为的担心,这是没有必要的。只要它保障的是第三方利益,而不是违法肇事者本身,就有存在的意义。
但是,声讨“酒后驾车险”之声一直未绝。“为酒后驾车投保对不特定的人的生命、健康、财产构成了威胁,从目前看,大多数人都反对这种纵容酒后驾车的保险合同,只有个别喜欢喝酒的司机对此持支持态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律系副教授付立忠认为,这是一种违反社会公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这种保险使那些酒后驾车肇事的司机很容易赔付损失,从而逃脱刑事法律的制裁,变相导致了一些人可以肆无忌惮地酒后驾车。
“面对一些赔偿能力不强的酒后驾车肇事者,受害人可以实际获得赔偿,这对社会是有益的。但这仅仅是针对既已发生的事故而言,对尚未发生某种情况的社会而言,设立酒后驾车险使驾车者放松了应有的警惕,它会制造更多的受害人。”北京融商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陈更表示,从较高的层面看问题,受害人可以获得赔偿,对社会来说是狭义的利益。“酒后驾车险”的设立是对违反技术操作规范行为者的鼓励,是对违法行为者的纵容。
“明星成为文化偶像”是时代特征还是商业炒作
从6月9日起,国内多家媒体联合推出大型公众调查——“二十世纪中国十大文化偶像评选”。据主办方介绍,活动创意源于在刚刚过去的二十世纪中产生了无数的风云人物,他们都代表了一种文化价值,一种文化趋向,或者是一种文化精神。尽管有人比他们更有名,比他们贡献更大,但是,只有他们兼具了文化符号的意义,他们的行为和思想曾经深刻地影响了几代人。
评选活动历经半个多月,终于在6月底揭开了谜底:鲁迅、金庸、钱钟书、巴金、老舍、钱学森、张国荣、雷锋、梅兰芳、王菲榜上有名。然而,由于榜上出现了张国荣、王菲与鲁迅、钱钟书等人并存的结果,引发争论。其中最有争议也是人们探讨得最多的,莫过于娱乐圈中也有很多影视明星被提名和榜上有名,到底是时代特征的表现还是低级趣味的商业炒作。
“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特色,我想投张国荣和王菲一票的人肯定都是年轻人,这样的结果其实也很正常。我们这个时代是个‘阳衰’的时代,尤其是年轻人,他们的偶像也必然是符合这个时代的特性。”著名电影导演冯小宁显然是支持这个评选的。
中国散文学会会长、著名学者林非认为,文化的内涵很宽泛,一种文化、一种思想,可以有人主张,也可以有人不主张,我们应该充分理解、尊重年轻人的看法和选择。一个人喜欢另一个人也许是没有理由的,但成千上万的人喜欢同一个人却一定有他们的道理。说精神吸引也好,说魅力倾倒也罢,张国荣等演艺圈名人在本次评选过程中人气的直线飚升,打破了许多成年人的心理承受极限,他们在大跌眼镜的同时发出“文化危机”的悲音。林非表示,如果说年轻朋友在思想境界上存在缺陷,可以理解,但如果就此判定他们为“垮掉”的一代,则大可不必。
不少人更是认为,文化并不是天生就有贵贱之分,文化更应该有一种包容精神。港台速食文化代表着时下一部分人的价值与文化方向的选择,影响着人们的行为与心理,同样具有文化意义。比如周星驰开创了“无厘头”表演方式,已经成为一个特殊的文化标志和商业标志。他们为何就不能做文化偶像?文化本来就是开放的,所以大家也应平静对待这件事,而作为新时代的国民,更应该学会尊重别人心中的偶像,这才是时代进步的表现。
然而,有不少人认为这是低级趣味的商业炒作,是不负责任的游戏。一些文艺评论家认为,评选偶像要以引导青年人积极向上、正确认知事物为基准,否则就会出现偏差和混乱。一个偶像应该是各个方面都比较完备比较突出,无论是成就还是道德,而不是说他只在某一方面出色就可以成为偶像。张国荣在演艺界或许有一定的知名度,王菲的歌也确实唱得不错,但除此之外,他们的一言一行对年轻人是否产生了正面的影响?
“我对这次活动持批评的态度,这是对人类文化的亵渎,对中华文明的嘲笑。这次评选完全是低级趣味,评选毫无权威性可言,大多数投票者对上世纪百年文化是缺乏了解的,其中有多少人是真正看过或是看懂了鲁迅、钱钟书的著作?”人大社会学法学研究所教授周孝正表示,这样的评选显示出社会心态的过于浮躁和部分人价值观的混乱。对此,我的评价是“八无”——无知、无能、无情、无义、无道、无德、无耻、无赖。
“北大毕业生卖肉”是理性择业还是人才浪费
“北大毕业生靠卖肉过活”是今年7月份最热门的话题。现年38岁的陆步轩是陕西省长安县人,1985年作为该县文科状元以高出本科线100多分的成绩考取了北大中文系。4年苦读毕业后,陆步轩被分配到长安县柴油机械配件厂。县计委曾将他借调到机关工作,后来陆步轩自告奋勇去了计委办的企业。遗憾的是,企业几年后垮了,此后,陆搞过装修,开过小商店。2000年,陆步轩租房开起了肉店,以买肉为生。
陆步轩的经历经媒体报道后,“北大、才子、卖肉”这一个个反差强烈的关键词刺激着舆论的每一根神经,形成了两大阵营,一方的观点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人才标准不是学历,北大毕业的不一定就是才子;适应能力差,自我位置没放正;北大毕业生卖肉不足为奇,甚至可以说是太正常不过的事了;社会用人机制理性化了。而另一方的观点表现集中在三个方面:这是明显的人才浪费;服务型政府应该做好对人才的服务,创建一个人才发展的平台,促成人才流动,让人尽其才;西部人才真的多得容不下一位北大毕业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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