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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晖:儒家的命运
日期:4/11/2007 来源:网络 作者:秦晖


在这样的情况下,儒家就产生了。我们说儒家很有意思,其实你看孔孟和他的那些弟子,好多都不是贵族,孔子本身他的祖先是宋人,他的祖先是从宋移居过来,他的早年相当的落魄,而且他的学生中什么人都有,也有做商人的,比如说颜回,他最欣赏的学生,据说是居住在陋巷,肯定是一个穷人。但是很奇怪的是,这些平民自认为当时的贵族已经堕落了,而复兴贵族精神的使命寄托在他们这帮平民的身上。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我把它称之为力图挽救贵族传统的平民先知。

当时的古儒是和春秋战国时候的历史潮流格格不入的,当时法家要想统一,儒家是认为就是要兴灭国、继绝世、举逸民,而且认为应该恢复到西周时代的八百诸侯的小共同体时代。孟子说"国虽百里可王也",国家为什么要搞那么大?他们以一种王道,所谓王道,就是我前面讲的长者政治,父权和父责相对应,他们以王道反对霸道,霸道是强者政治;以贵族政治反对官僚政治。现在有些人说儒家主张专制主义,还有人说儒家有很早的民主精神,比如说民贵君轻。其实在我看来,我这里说的是古儒,儒家他们的理想,应该说不是专制帝制,秦始皇那样的绝对不是他们的理想,但是当然他们也没有民主的理想,他们理想的政治就是贵族政治, 所谓周制,就是一种贵族政治,用贵族政治反对官僚政治。

在传统时代,其实贵族政治本身是对君权的一种制约,而且贵族政治在适当的历史时期,往往可以成为宪政和民主产生的土壤。前一段时间热播的《大国崛起》中,我们看到英国的所谓大宪章,大宪章是怎么一回事,就是贵族政治,贵族限制了王权,就产生了大宪章。所谓如果要说贵族政治,它对限制君权有一定的政治作用,乃至在一定的适当时期,对产生民主是有一定的帮助,但是并不是说儒家就主张民主,这完全是不同的。

我们要看一下当时的儒家反对什么,当时的儒家反对过很多,但是他们最激烈反对的,在孟子那个时代,就是杨墨两家。孟子激烈地批判,认为他们就是禽兽,认为杨墨两家是禽兽也,为什么杨墨两家令他那么愤怒呢?原因是杨子鼓吹个人主义,墨子鼓吹普适主义,这两者都对小共同体构成威胁。孟子在批杨墨的时候,提到一句话,"逃墨必归于杨,逃杨必归于儒",这句话后来有人叫做"杨进墨远",成为很多人讨论的焦点。按照后人的解读,人们往往认为墨家是过分的理想主义,号称是为了天下我可以舍身往死,孟子为什么会认为杨子比墨子的错误还小一点呢?其实我觉得,从孔孟那个时代,儒者的小共同体本位立场看,这是很自然的。因为所谓的"拔一毛以利天下而不为",实际在当时讲的不是拔一毛以利天下应该不应该,而是指谁有权利,拔一毛以利天下,那是好事嘛,谁认为不应该呢?其实杨朱也不认为不应该。但是关键在于,应该不应该是一回事,这个权利归谁,谁有权利拔我一毛又是一回事。老实说,如果我愿意何止拔一毛,为天下我可以抛头颅洒热血,但是前提是我愿意。你能不能以利天下为由,拔我一毛呢?如果可以那是什么道理?那是因为一毛很小、天下很大是吗?如果这个理论能成立,我同样可以为天下折你一臂,我同样可以以利天下为由杀你一头,我同样可以以利天下为由,杀掉十万个人、一百万人,因为跟天下相比,他们都是少数,我甚至可以以利 51%的人为由,杀掉 49%的人,那还得了吗?

这个问题的核心,不是拔一毛以利天下该不该为,而是谁有权利为的问题。谁有权利为呢?杨子说我有权利,我的一毛我来作主,你们谁都不能以什么理由来剥夺我的权利。我如果愿意抛头颅、洒热血那是我的事,但是你不能说以大理想,就将我的权利剥夺掉。墨子说不行,为了天下你就是应该做出牺牲。孟子认为这两者都不合适。赵歧有一个解释,他说虽然杨朱为己爱身,这不太符合儒家说的我们要以小共同体为本,但是他说杨朱尚可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之义。在孟子看来,你的一毛不属于你,这是他不同意杨朱的,但是也不是属于国王,也不属于国家,你的一毛属于谁呢?属于你的父母,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所以如果没有父母的同意,你没有权利去拔或者不拔你的一毛。

拔一毛以利天下不是不该为,而是不敢为,在孟子看来你没有这个权利,你的一切不是属于自己个人,不是属于国家,而是属于小共同体。所以墨子没有父母,在孟子看来大逆不道。杨子他爱护自己的一毛,如果是基于父母的意愿,这当然是好的,但是如果是为了自己的意愿,那当然就不行。因此在这个方面,孟子认为杨墨都是邪说。当时的儒家的一个特点,在小共同体受到冲击,一方面是国家主义,一方面是伪个人主义兴起的局面上,他是在两面作战,可是后来人们就发现,周制衰亡以后,其实兴起的不是杨子的那一套,也不是墨子的那一套。杨朱讲的个人主义,就是讲个人自己,他不是说为了皇帝我可以六亲不认,不是爹亲娘亲不如皇帝亲,不是讲这个,但是这一套后来不适用。墨子说的是兼爱非攻,这一套民本的普世主义也是行不通的。实际上杨墨两家都随着周制的衰亡而逐渐的湮没,那个时候却兴起了一种军国主义,为了君主的利益打破族群的认同,说的简单一点,就是爹亲娘亲不如皇上亲,为了皇上我可以六亲不认,那么这样的一种现象,在小共同体内部,你好像觉得他是一种反父权,是一种个人解放,但是那一种个性解放是伪个性解放,这两种东西都开始出现。

这两种趋势的代表,就是战国时候兴起的法家。我们知道毛主席七十年代很强调法家,毛主席很喜欢法家,这一点该怎么评论,我们以后再说。但是毛主席当时这么说,不是一点根据没有,因为当时的确在先秦诸子中,儒法这一对对立,应该是比较突出,这是不错的,我们可以看到在任何方面,法家都是和儒家对立。儒家讲性善论,那是建立在宗族、血缘天然亲情上,而法家是讲国家主义,或者说讲绝对君权,说的简单一点,法家认为为了皇上可以杀爹、杀娘,可以出卖老师,可以六亲不认,可以干种种在儒家看来很大逆不道的事情。

法家为了实现这一点,他就要千方百计地淡化亲情,儒家说人各亲其亲、长其亲,法家则提出"亲亲则别,爱私则险,民众而以别险为务,则民乱",说的简单一点,你们每个人都听家长的,谁听我的?那我皇权不就被架空了?所以你们都应该听我的,叫你们做什么就做什么。为了否定亲亲、性善之说,《韩非子》甚至说,所有的人都是不可信的,根本就没有亲情这一回事,连父子、夫妻都不可信,其他还有什么亲情可言呢?在这里我要讲,以前很多著作说西方文明是一种性恶论的文明,中国文明是一种性善论的文明,其实照我看,古今中外我阅读范围内,最极端的性恶论就是法家的,要比任何西方著作中,当然我的阅读范围有限,也许别人能够找到更极端的,但是我没有看到。

我们大家知道,现在我们讲西方性恶论讲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霍布斯说的"人对于人是狼",但是他从来没有把性恶论引入熟人社会,甚至是亲情社会。霍布斯说人对于人,是一个事实判断,而不是一个价值判断,但是我们的韩非同志,在这两点上比霍布斯要突破得多。韩非讲,老婆对于丈夫都是狼,父亲对于儿子都是狼,他们都是自私的,你别相信什么亲情。好了,这是性恶论可以进入到亲人领域,而且性恶论还可以成为一种价值判断,也就是说人们不仅事实上性恶,而且你也应该性恶,因为你性恶有利于君主的统治。为什么呢?你自私,第一你怕死,怕死我就可以威胁你。第二你贪钱,我就可以利用你。法家最喜欢讲得就是赏罚,所谓赏,就是以利诱之,所谓罚,就是以威胁之。但是如果有人不怕死,又不爱钱怎么办呢?儒家说最好是亲邦,明代的于谦有一句话,怎么治国呢?很好办,只要文官不爱钱、武官不怕死。但是这在法家看来,是很迂腐的。

韩非说,所有人正是因为有人性的弱点,所以我们可以利用这个弱点,把你们都治得服服帖帖。但是如果你超越了这个人性弱点,那就难了,一个人如果既不图富贵又不怕杀头,在韩非看来就有造反的危险。所以他说,"若为此臣者,不畏重诛,不利重赏,不可以罚禁也,不可以赏使也,此谓之无益之臣也,吾所少而去也"。秦汉时代出现一个现象,人们有伪恶,也就是说你实际上不是那么坏,但是你要不得不表现得比较坏,否则你就很难征服。

我们知道一个最有名的例子,萧何,据说这个人刘邦很信任他,刘邦在外打仗萧何是丞相,但是后来有人说后方人非常认同萧何,是一个孔繁森式的好干部,大公无私,道德高尚,很了不得。这个刘邦一听,脸就掉下来了,萧何听到这种反应,顿时就感到很恐怖,因为他知道,这样一来他就很危险了。于是他就怎么样呢?马上就贪赃枉法一把,然后欺男霸女,大家纷纷向刘邦告状,说萧何简直不象话,做了这么一些事,刘邦听了以后说原来萧何也不过如此,他没有什么抱负,这个人我是能够搞定的。于是萧何就还是当他的丞相了。

像这样的事情,你要说虚伪也是虚伪,但是我觉得这是两种不同的虚伪,你不那么善的人你要表现得很善,这是一种虚伪,你不那么坏的人要表现得很坏才能生存,这也是一种虚伪。这两种虚伪,那一种更坏呢?当然也可以去讨论一下。

大家都知道,法家有很多观念非常现代,比如说早在两千年以前,他就已经有了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想法,说以前的人尊重有道德的人,现在的人尊重有权力的人,所以现在这个社会就是要进行权力的竞争,任何制度设计、任何制度安排,都是要以保证君权至上为核心。所以有人说中国的政治是伦理本位的,我要说 中国的政治其实根本不是伦理本位,而是一种权力中心主义,不是伦理中心。

法家的这一套,我们大家知道,的确它取得了成功,秦的统一就是一个例子。秦统一以后,乃至在秦统一之前,整个战国时代,一直到秦汉,中国社会出现了持续四百多年的法家化过程,这的确将西周的那种小共同体本位社会完全改变了模样。改变到了什么样的地步呢?第一是瓦解小共同体;第二,扬忠抑孝,鼓励大义灭亲。但是我们前面已经说了,法家实际上是性恶论。他所谓的大义灭亲,其实他自己也不怎么相信大义。他说的大义灭亲,实际上是用现实的利害来促使人们去趋炎附势,为了专制皇权而解构小共同体。比如法家提倡告亲,而且提出了很多奖赏。秦律有很多规定,大家知道,秦是非常提倡告密的时代,而且尤其提倡亲人之间的告密。秦是严刑峻法的,但是秦有一个很奇怪的规定,你犯了罪就要抄家没产,但是如果妻子告发了丈夫,那么妻子的财产可以不被没收,只没收老公的财产。有人说,这简直现代化到家了,这好像已经做了婚前财产公证了,老婆的财产、老公的财产怎么分得清楚了,现在都分不太清楚了,但是在秦始皇时代他认为是可以分清楚的。如果老公告发了老婆,那老婆的财产还可以用来奖赏老公。

我们看到一个现象,它的财产关系好像很现代,已经达到了根本不承认家族财产,他认为这个财产都是个人的。所以我们可以理解一方面,法家非常强调国家的经济垄断,但是另外一个方面,又看到一个非常矛盾的现象,以前的历史有一个说法,商鞅变法实现了所谓土地私有制,这是怎么一回事呢?法家到底是喜欢私有制,还是喜欢国有制呢?其实我觉得道理很简单,法家喜欢针对小共同体的私有制,也就是说一个家族内六亲不认,将祖田祖产搞光了,这个很好了,前提是如果国家要征收不能反抗,但是如果在家族内部搞个体化,这是鼓励的。

几百年的强制反宗法改造的确不可小看。汉儒曾经这样批评,今天也有认为中国道德很优越的人,认为西方现在很没落,现在西方六亲不认了,儿子到父亲家吃饭还要交钱的,你看西方已经是堕落了。但是当年的儒家,对法家统治下的秦也有类似的评价:儿子借父亲一把锄头,父亲的脸色便很难看;母亲来儿子家借个扫帚簸箕,儿子一家便骂骂咧咧。媳妇生了男孩便得意洋洋,不把公公放在眼里,婆媳一语不合,便反唇相讥。今天的西方,实际上绝大多数西方人,儿子到父亲家吃饭还是不交钱的,亲情、天伦之乐在他们那里一点也不比我们这里少,但是如果要说六亲不认,这个法家统治下的确也是这样。

这样的一种氛围,也有一种好处,就是它打破了小公共体的界限,使国家能够一竿子插到底,谁都不能听家族的,只能听我的,因此这个国家有很强的动力,秦统一以后,搞的重点工程无数,当然搞得太过分了,后来就垮了。中国曾经有过一个时候,小共同体被解构得非常厉害。像秦那个时代,可以说这个社会不仅没有什么宗族,甚至连姓连名都没有,你看现在留下来的很多秦代文字材料,这些人他们表明他们的身份,第一你要有名字,第二你要有户口所在地,秦非常重视户口所在地,这一点是秦汉两代都是这样的。一个人如果没有户口活不下去的。商鞅就是一个例子,他逃亡结果旅店说你没有证明我不敢收你,于是他就逃不掉了。当时秦人要确定身份,要知道一些什么呢?第一要有名,秦代的墓志瓦文中可以看出来,还要有你的籍贯,包括乡和里,那个时候的乡和里其实就相当于现在的一个小自然村、一个生产队。所谓那一个乡和里,是你的户籍在那里,你本人可能不在那个地方,但是你一定要有一个户籍所在地。第三,你要有一个国家确定的身份,也就是说国家当时把所有的国民都设立了一个等级,就是所谓二十等人,每一个人必须注明你是什么。第四,你必须注明你对国家负的义务,比如说你正在为国家服刑、正在为国家打工等。所以在秦代的墓志瓦文,就相当于那个时代人的名片了,你看他们的记载,一个人叫做平阴居赀北游公士滕,他是北阴县北游里人,国家给他的爵位是公士,他当时的身份就是居赀,用做苦工来抵偿欠国家的,这种人的身份叫居赀。

儒家面临这样一种大变,它是一种什么样的境况呢?我们知道当时的儒家,曾经有过一个和法家冲突很厉害的时候,最极端的一个表现就是所谓的焚书坑儒。我们今天所讲的焚书坑儒,是经过后世儒家的图解,后世儒家强调焚书坑儒,好像只是针对儒家,其实当然不是。焚书坑儒是针对诸子百家,但是的确主要是针对儒家,这一点我就不多做证明了。而那个时候,儒家的确也对这种现象非常抵触,从焚书坑儒那个时代,所谓诸儒以古非今,包括孔子的后代,孔子的八世孙孔鮒"与涉俱死",縉绅先生与闾左佣耕共同造反。

我们知道,秦制后来搞得很不象话,那么这个过程就使得先秦的诸子之间的关系产生了微妙的变化。首先原来儒道之间的关系比较密切,到了那个时候就变成道法的关系比较密切。我们知道,在孔子和老子的时代,实际上孔子是讲有为的,老子是讲无为的,可是有为、无为,当时你仔细看,其实他们都有一个现实观,就是他们都认为西周那种方法很不错。孔子是积极有为的要恢复那一套东西,就是兴灭继绝,而老子认为以前已经很好了,何必多事,去搞那种争霸图强一统万方的雄心壮志呢,小国寡民不是很好吗?但是到了庄周时代,周制已经不存在了,他们到了庄子时代,这个所谓无为,就已经没有了小国寡民的现实根基,就变成了一种所谓顺其自然,就是顺从现实,于是出现了一种我们称之为道德上的极端相对主义。这种相对主义,在楚国表现得最明显,楚国后期的政治中有亲齐和亲秦两派。以屈原为代表的抗秦派儒家成为失势派。

秦朝的统治最后搞得天怒人怨,秦朝灭亡之后,法家那一套赤裸裸的理论逐渐消失,灭秦起义的陈胜、吴广、刘邦、项羽都是楚人,楚文化因而一度极有影响,道家在汉初有很大的影响。入秦后,"秦制"已是现实,而所谓恢复三代仁政、诛除暴君成为新理想。道家在秦亡之后,在法家名声不好时,一度成为汉朝主要的思想资源。以后在中国历史上,就逐渐成为一种犬儒主义和强权主义的互补结构,明代的王夫之曾经强调,这个道家它和法家那一套,有很明显的互补关系,统治者越是用法家的那一套进行统治,老百姓就越容易往道家。其实这句话用我的语言来讲,我们大家都知道,道家就是讲不要太认真,无可无不可,清代的郑板桥有四个字,很多人挂在家里,叫做"难得糊涂"。其实这样一种政治结构,用王夫之的话来说,叫做"其上申韩者,其下必佛老"。用我的话来说,就是在上者指鹿为马,在下者难得糊涂。

于是儒家讲的那一套权责对应,说你对我好我就忠于你,你对我不好我就可以造反,这一套理论就行不通了。我们知道到了汉景帝时代,儒家所谓的革命理论出现了最后一次阐扬,当时有一个儒生,有一次在汉景帝面前说暴君不仁,大家揭竿而起推翻暴君,这是顺应人心的一种革命行动。当时代表道家的黄生就马上说,这不对,这个简直是犯上作乱,这怎么能行呢?哪怕暴君他再无道,他也是君啊,你再能干,你也是臣啊,汤武这样做是绝对不能允许的。那儒生就说了,如果说革命就是犯上作乱,那刘邦岂不是成了乱臣贼子了,汉景帝就觉得很狼狈,如果说革命是很不应该的,汉朝怎么说合法呢?如果说革命是应该的,那现在老百姓革我的命怎么办?那汉景帝说了,最好的方法就是不争论,"食肉不食马肝,不为不知味;言学者无言汤武受命,不为愚。"。

古儒设想的是一种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在小共同体内可以靠亲情达到,在陌生人社会中他认为应该向小共同体那样,但是他也知道这只是应该,如果不这样怎么办?他们给出的答案就是如果不这样,那么我可以革命。也就是说你这个君主如果不像父亲一样待我,我当然不像儿子一样孝敬你,我就可以造反。大家知道,革命这个词最早就出自于儒家中,就是所谓的汤武革命顺天应人。我可以把儒家处理这种问题的观点,用我的话说,就是在家靠亲情、在国靠革命,维持权责对应就是靠这个。

可是到了秦汉以后,这就不能讲了,尤其是汉景帝时代,汉景帝已经说了这个话不争论,你们不能说,于是大家就不能讲。那么不能讲以后,很多儒家就逐渐变成了法儒,权责对应的思想为无条件忠君的思想所取代,其中出现了几个阶段。这几个阶段老实说可以写一本书,我在这里不能多说。第一,汉书中出现了叔孙通制礼,当时这个现象受到了很多儒者的抨击。叔孙通曾经劝说一帮儒者,为刘邦制作威力,这些儒者断然拒绝,说你这样的趋炎附势之徒违背教礼,你赶快走不要玷污我们。但是,叔孙通制了这个礼,得到了刘邦的重用。董仲舒今文经学,接受了三纲而欲以"天人感应"吓唬君主,但是董仲舒还是继承了原始儒家的这样一种不放心君权的传统,那不能讲革命怎么办?我就以天人感应来吓唬君主,说如果君主不好,上天就要示警,而上天示警谁懂呢?我们懂得,我们可以解释上天示警。很多人这是迷信,它当然是迷信,这个迷信是用来干什么的呢?有人说这是用来吓唬老百姓的,是不是吓唬老百姓?当然是,但是应该说在董仲舒时代,这一套东西主要是用来吓唬君主的,也就是说在革命不能讲了以后,我们讲天人感应,用那种神神怪怪的东西来吓唬君主,你如果为君不道上天要示警。到了魏晋之后,谶纬之学就被禁止了。

大家知道宋代的王安石有一句话,天变不怕、老百姓发牢骚也不怕,当然你就可以为所欲为。于是,以后的中国就建立了一套所谓儒表法里的一套,说的是儒家,行的是法家。但是尽管是这样,还是有一些儒家不高兴,实际上这也是儒家一直有的传统,就是我们前面说的发牢骚,不满现实。大家知道,孔子当年就讲过,说现在这个社会礼崩乐坏简直不象话,我已经没有办法对这个社会寄予希望,我要坐船跑到海外当移民。后来朱熹也说过这样的话,也就是说在儒表法里这个时代,原初儒家对法家政治的不满一直还是存在的,二千多年以后到了晚清,正是因为对法家政治的不满,导致了中国最早学习西方的思潮,现在我们往往认为西学和儒学是对立的,但是在晚清,很多人恰恰是从儒家反法家的立场上,主动的引进西学。我把它称之为引西救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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