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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与现实中的农民土地问题
日期:9/16/2007 来源:南方网 作者:秦晖


这里有一个很大的问题,我们现在讲土地地权千万不能给农民,最大的理由就是一旦农民有了土地,他们就会自由买卖、两极分化,很快我们就会受二遍苦、吃二茬罪,就出现土地兼并、出现无地农民,将来就要发生农民战争了。从现在的情况看,即使在传统时代,恐怕这种说法也不太正确,何况现在。传统时代,第一它的土地并没有那么集中,不平均是肯定的,但是这个程度远远没有那么大,第二我们还要讨论一个问题,那就是说如果有一定程度的土地不平均,这个不平均是怎么形成的呢?是由于土地私有,因此这些人自由买卖就造成了不平均吗?还是因为别的呢?以前我们的学术界、理论界经常说土地私有、自由买卖就造成了土地不平均,而且他们引了很多古代的说法,其中有一个说法,就说传统时代在土地私有制条件下,土地买卖非常频繁,那时候很多人都引一句话,叫做“千年田、八百主”,还有的人说“十年田地转三家”,说传统时代土地买卖很多。这里有两个问题,第一传统时代的土地买卖是不是那么活跃,第二总算有土地买卖,这种土地买卖是使土地集中起来了,还是使土地分散了?这应该是两个问题,当然,第三,假如说有一定的土地集中,那么这个土地集中的原因到底是什么?

其实如果我们看一下史料就会知道,关于“千年田,八百主”的说法,根本这个理解就是错误的,因为这句话出自南宋着名的词人辛弃疾,大家都知道这是很有名的人,不但是词人,而且是抗金民族英雄。这个人原来是山东人,金朝攻陷山东以后,他是忠于宋朝的,然后他在他的家乡发动抗金起义,投奔了南宋。在南宋,他原来是雄心壮志要收复中原,可是在南宋官场斗争中感到南宋的官场很黑暗,最后心灰意冷,最后就要退休了。他要求提前退休,不愿意在官场混下去了。当时他的儿子就极力反对,他儿子说,老爸你千万不能退休,我们家现在土地还没有占够呢,你要是退休了,你不当官了,我们就捞不到土地了,所以你千万不能退休,你要在任上给我们家把土地捞够。辛弃疾很生气,就写了一首词骂他的儿子,“吾拟乞归,犬子以田产未置止我,赋此骂之”,他的儿子以我们家没有捞够土地为由,想劝说我,我就骂他。

他这首词讲的什么呢?“吾衰矣,须富贵何时?富贵是危机”,说这个官场很险恶,你不要以为你当了官了就什么都可以捞到,搞不好你今天是贵人,明天你就成了阶下囚了,宦途是风险莫测的,所以他说历史上很多聪明的人都是看到这样,他们就隐退了,像是穆先生、陶县,陶县令指的就是陶渊明,穆先生指的是《汉书》中说的穆生。这个故事讲起来很有意思,据说楚元王是汉朝的一个诸侯王了,他很器重两个学者,一个叫做穆生,一个叫做什么生,史记中已经不知道他们的名字了,只知道他们的姓,很器重他们,有一个表现就是楚元王举办宴会的时候,知道穆生不喝酒,总要给他在席上摆一瓶饮料,叫做“醴”,今天有人考证说大概就是类似于醪糟一样的,度数很低,不会喝酒的人也能够喝的一种饮料。穆生就觉得我很受重用,我的前途很好,可是有一天他就发现了,好几次楚元王摆宴席时就没有摆醴,然后有人提醒他说你怎么没有摆,他说哦我忘了,这个穆生他就很敏感的感到我失宠了。他赶紧就宣布,就跟楚元王说我身体不好,我现在不能干了,我要退休。楚元王客气了几句,也就放他走了,另外一位不这么明事理的,由于失宠很快就被杀了头了。于是后人就说穆先生很能干,真的是很明智,知道官场很险恶,很早就怎么样了。

辛弃疾就说,“穆先生,陶县令,是吾师”。说你看官场那么险恶,有什么可留恋的呢?你以为当官的可以捞大量的土地,可是你一旦倒了霉,这些土地就被人拿走了,所以“千年田换八百主,一人口插几张匙?”说你不要贪得无厌,当官是非常危险的,你想通过当官来捞土地,那是不可靠的。从这里可以看得很清楚,这里讲的“千年田八百主”,讲的根本就不是土地买卖,而且这首词很清楚的反映一个事实,当时的土地兼并主要是靠政治权利为杠杆的,而不是靠所谓的民间自由交易为杠杆,主要都是权贵占地,中国的大地主都是权贵占地造成的,民间自由买卖也可能产生地主,但是一般来讲只可能是很小的地主。那么现实生活中土地买卖应该说即使在传统时代,也是频率很低的。

我们曾经做过一个局部的案例,在陕西一个地方,我们考察过42年间的土地流转,如果按照这42年间的情况,当地全部土地平均周转一次的周期,要在400年左右,和所谓的“千年田八百主”实在相差的太远。因此说土地一旦私有化,很快就会两极分化等等,这个说法可能是有问题的。最近有一个朋友,也可以说是在农民问题中研究很有名的一位专家,出国了一趟,到了印度、拉美,回来讲了一个观点,说土地千万不能交给农民,为什么呢?因为土地一归农民私有,农民很快就会土地私有、自由买卖、土地兼并、两极分化,就造成今天的印度和拉美的那种情况。按照他的说法,印度和拉美的土地非常集中,很多农民没有土地,因此造成严重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在这里我要讲,印度和拉美的确有比较突出的无地农民问题,但是这个无地农民问题是怎么产生的呢?这就很值得研究。

当然印度和拉美有土地的农民还是不少的,而且所谓拉美的无地农民,老实说是按照他们的标准,不是按照我们的标准。巴西有一个无地农民协会,这个所谓无地农民是什么概念呢?那就是有地在七公顷以下的农民,他们叫做无地农民。七公顷是什么概念?那就是一百亩左右。有土地不到一百亩,他们就认为是无地农民,这当然是因为这些国家人少地多了。但是他们的确土地占有是不均的,而且也因此引起了一些社会问题,我觉得这是没有问题,的确是这样,关键在于这是怎么造成的?是不是农民私有了土地,他们就自由买卖、两极分化、产生兼并,因此造成大量的农民没有土地了呢?

其实了解印度和拉美的人都知道,恰恰相反,过去研究印度和拉美史的学者,包括马克思,大家可以看看马恩全集中马克思讲印度问题的两篇文章,《不列颠在印度的统治》和《不列颠在印度的统治及其后果》,这两篇文章都提到,说印度在英国政府之前没有小私有土地,也就是说没有农民私有制的,那个时候传统印度的土地私有制是农村公社制度,也就是说土地都是归农村公社的,实际上也就是归政府的,因为农村公社是当时印度传统王朝的一个统治方式。后来英国人征服了印度,他们用强制权力来划拨公社的土地,于是印度出现了两种制度,一种是柴明达尔制,也就是英国人把那些公地划拨给有权有势的包税人,让那些人为英国人征税。还有一种叫莱特瓦尔制,也就是说殖民当局直接把村社土地收归国有,然后使农民成为国家佃农,那当然他们就没有土地了,这样就形成了印度的地权集中。

而拉美的地权集中其实也是一样,也是殖民征服过程中以暴力夺取土地形成大庄园的结果,基本上和所谓小农的自由买卖完全没有关系。按照过去学者通常的看法,印度和拉美在殖民时代以前根本就没有土地私有制,土地都是农村公社的,因此农民无地根本就不是农民私有了土地把土地卖掉造成的,而是土地原来就是公家的,所谓公家就是国王后来是英国人,然后英国人把它划拨给当时的权贵了,讲的简单一点就是这么一回事,但是这是以前的说法。

印度独立以后,印度很多历史学家重新研究了他们国家的历史,他们就指出上面的这个说法,是英国政府印度之后一些欧洲人的印度史观,实际情况是怎么样呢?实际情况是传统印度并不见得就是像这些殖民时代的史学家说的一样,就是公社世界,按照他们的说法,传统印度,就是殖民时代以前,还是有很多私有小农的,并不是只有农村公社,但是英国人很坏,他们存心把传统印度描绘为没有土地私有制的公社世界。为什么他们要把传统印度描绘为只有农村公社的世界呢?目的很简单,就是为了要便于夺取农民的土地,显然如果你承认印度农民的土地私有权,那么你就要通过土地买卖的方式来兼并他们,那很麻烦,如果他不卖怎么办呢?如果他漫天要价怎么办呢?那太罗嗦。所以最好的办法是把农民的土地说成原来就是公地,或者是官地,本来就是国王的,那么现在英国人继承了国王的权力,那当然就是英国人的,那英国人当然就有权力把它划拨,这里圈一块地给那个人,这里圈一块地给这个人,很快产生一些大的地产主。如果要靠自由买卖,向无数的小农买地,恐怕要买到猴年马月才能买到那么多地,但是现在把它说成是公家的,公家再把它,用我们现在的话说叫做批地,批给一些人,那当然就要简单的多了。后来的柴明达尔制、莱特瓦尔制等等,都是根据这个说法搞出来的。

那么也就是说后来印度农民之所以会无地,当然我这里讲不管是印度还是拉美,所谓无地,就是土地占有不平均,当然也还是有农民有土地,只是他们那里的确存在着一定的无地农民问题,而且比我们解放前还要严重。那么印度农民为什么会无地呢?这并不是因为官府承认了他们私有而任凭他们自由买卖、两极分化,恰恰相反,就是因为英国人借公有的名义剥夺了他们的地权。我们不是搞印度史研究的,我们不知道两种说法那一种说的对,但是无论那一种说法,也就是说如果按照旧的说法,传统印度本来就只有公社,而没有土地私有制,如果按照新的说法,本来印度是有私有制的,但是被英国人硬说成是公有。不管按照那一种说法,印度农民的无地都是以公有的名义剥夺他们的结果,而绝不是私有小农自由分化的结果。我觉得,我们在观念上,恐怕要弄清楚,这里我并不是说土地私有就没有问题,但是土地私有到底有什么样的问题,我们不能想当然。

我们是不是说耕者有其田,把土地交给农民绝对不行,因为他们不懂得爱护土地,给了他们就会导致耕者失其田呢?印度殖民时代以后,土地的确是私有化的,拉美也是,而且我们也知道印度和拉美都有很多社会弊病,但是所谓小农私有、自由买卖、两极分化,这个说法却根本是子虚乌有,印度和拉美的弊病很多,但是这一种弊病是没有的。我们知道印度和拉美都没有搞我们中国49年以后搞的激进土改,因此他们过去的那种土地集中现象,在殖民地时代他们的土地就已经很集中了,我前面已经说过,那是英国人用公有的名义剥夺了他们,然后又把这个所谓的公地批给了一些有权有势的人,在他们独立之后,土地已经非常集中了。由于他们没有搞激进的土改,因此他们的土地没有很快的分散化,但是在独立以后的土地私有制下,他们的土地也没有进一步的加剧集中,相反那里的土地在私有制下还是呈分化、分散确实的。这里我要讲,中国民国时期也是这样,我前面讲到过,民国时期从二十年代到四十年代,土地也是不断分散的,不是不断的集中,虽然是买卖,但是这个买卖不是越买越集中,而是越买越分散。

以印度为例,1954年这个国家土地分配基尼系数是0.63,到了1961年就下降到了0.59,今天大概是0.5左右,也就是说在私有制条件下它是不断分散的。而拉美我们知道,前面讲到过墨西哥,在殖民地时代它的土地是全世界最集中的地方之一,基尼系数达到0.96,可以说几乎达到了极点,但是到了1960年就降为0.69,0.69也仍然是很不平均,仍然相当集中,但是比起过去,还是相对分散了。也就是说这些国家在没有搞激进土改的情况下,他们的土地分散过程很缓慢,因此也导致了批评,主要是来自左派的批评,印度和拉美也有左派,也有共产党,他们的左派都为农民呼吁,要求政府搞激进的土地改革,把地主的土地分给农民。但是他们所讲的分给农民,指的是分给农民私有,而不是把土地收归官府,他们左派的这种批评只是针对地主土地私有制的,不是针对农民土地私有制的,相反这些批评者恰恰是为农民的私有制而奋斗的。因此,要说农民的土地私有制是造成土地兼并的原因,这是完全说不过去的。

实际上不仅印度、拉美,不仅传统中国,我要说古今中外没有任何地方的土地集中是由初始平均的小私有者买卖导致的。如果它原来就很不平均,那么私有制下当然它不会很快平均,但是如果它原来是很平均的,就象我们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或者土改以后,每一个人都有一块土地,那么通过小私有者的自由买卖,就使土地集中起来,这样的例子可以说古今中外,我们没有看到。恰恰相反,我们看到的都是相反的例子,很多人说小农私有制它的弊病,就在于妨碍兼并,而不是说促进兼并。比如以前很多人讲法国大革命之后形成了小农制度,这个小农制度据说是顽固延续,使得在法国很难搞英国式的圈地运动,因此有人说这是法国资本主义现代化长期发展不如英国的一个原因,因此他们说小农私有制不好,妨碍了兼并。

我要说,这个指责对不对?当然你可以讨论,是不是妨碍兼并,你就应该指责呢?是不是你应该站在兼并者的立场上去讲话呢?这当然是一个问题。但是小农在法国顽强延续,并没有被兼并,并没有在自由买卖中土地集中起来,这是一个事实。其他一些国家也是一样,我们知道东欧有一个农业国家,就是保加利亚,保加利亚在1920年出现了一个农民政府,当时是斯坦伯利斯基领导的农民联盟政府,在保加利亚执政。当时他也是搞了一场比较激进的平均地权改革,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当然是农民的私有制。

后来斯坦波利斯基被推翻,保加利亚从1920年一直到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共产党在保加利亚掌权,保加利亚后来成为社会主义国家,当然现在又剧变了。可是,1945年共产党在保加利亚掌权的时候,他们就发现保加利亚的农民占有的土地仍然很平均,那是一个没有地主的地方,共产党也没有在保加利亚再搞土改,因为不需要,那个地方的土地还是很平均的。也就是说,1920年的时候,实现了农民的土地私有制,一直到1945年保加利亚并没有产生什么土地集中。

实际上我们看到历史上一些实现了起点平等的小农私有制,此后又在宪政制度下保证了自由小农的地权不受专制权力干预的地方,虽然只要有土地买卖,肯定绝对平均的状况会被破坏的,因为只要你有买卖,肯定一些人就会把自己的地卖掉了,有一些人买进了更多的地,他就有了更多的地。这个平等的起点在市场的交易下,不可能永远的保持,但是地权集中的程度和速度都是极为有限的,而且地权集中和分散的趋势也是同时存在的。因此这些地方倒是有很多人在抱怨农民土地私有制不好,不好在什么地方呢?不好不是说它引起了兼并,而是说它妨碍了兼并。

我们前面那位看到印度和拉美,就说不应该让农民拥有地权的朋友,实际上他也谈到这个问题,比如他谈到印度人很羡慕中国,印度连高速公路都很难修,你要用地就得向农民买,那很罗嗦,因此非常难办。这位朋友在这样讲的时候,实际上他就是在责怪农民的土地私有制妨碍了兼并,而不是说农民的土地私有制促进了兼并。

其实在很多会议上我们都听到这样的说法,老实说这个说法不是一点道理也没有的,我刚才已经讲了,我不认为农民的土地私有制没有问题,只是这个问题是什么,我们首先要弄清楚。这个问题是土地私有制不利于农民,会使农民失去土地吗?还是说土地私有制太利于农民了,以至于使农民可以漫天要价呢?这恐怕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两回事。

我这里倒不是说这不是一个问题,也许这的确是一个问题,但是如果我们真的认为我们的土地制度就是要方便我们征地,那么我们就不要把这个表述变成是说我们担心这个土地交给农民,会使农民反而更容易被兼并。我觉得这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概念。事实说,对小农私有制的批评历来有相反的两种理由,有的人指责小农私有制促进了兼并,有的人指责小农私有制妨碍了兼并,如果不谈价值判断,而只谈事实判断而言,那么显然后者更有根据。

实际上我们现在很多部门,之所以反对把土地所有权交给农民,实际的理由,也是后者,而不是前者,用一些学者的话来讲,就是在小农私有制条件下,国家和农民打交道要付出更大的交易成本。因此我觉得铁的事实表明,在包括印度、拉美和传统中国在内的绝大多数地方,导致地权集中的主要因素都是不受制约的专制权力,而不是小私有制自由买卖。农民没有土地是不是就会造反,这是另一个问题,这是我们接着要讨论的一个问题,但是农民为什么会没有土地呢?你不能说农民没有土地是因为他们原来有土地,所以他们自由买卖,就把它卖掉了,你不能这样讲。

以前我们把中国传统时代的土地制度演变,描绘为一个王朝循环,说王朝初年土地是比较平均的,然后由于土地私有制、自由买卖,土地越来越集中,到了王朝末年,土地太集中产生社会危机、农民战争了,这个说法我觉得恐怕是有问题,是得不到统计资料证明的。我们可以找到统计依据的各代,当然了,在历史学上古代的材料不是那么好找,我们不是说每一个朝代都有所谓的地契统计,让我们去查的,我们可以看到的只是很少的一些数字。

但是我们看到的这些数据中,情况都是相反,像北宋,北宋没有土地的统计,但是有课户的统计,所谓课户就是没有土地的农户。如果按照当时的统计,北宋初年户口中有41.7%是课户,也就是说无地农民占到40%多,到了北宋末年,就下降到32%,也就是说无地农民是逐渐减少的,从王朝初年到王朝末年是逐渐减少的。清代没有全国性的数字,但是有一些地区性的数字,我们看到江南苏州府有一个地方,康熙时期有土地册,根据这个土地册可以算出那个时候的土地相当集中,基尼系数达到0.8。而到清末民初,这个地区的指标已经下降到0.5左右,民国后期,这个指标继续下降,这一点我前面已经讲过,无锡、常熟都是这样。

郭德宏教授曾经分析过,民国年间,从20年代到40年代的状况,我前面已经讲过,他认为地权在旧中国几十年间是趋于分散,不是趋于集中,而且如果只计封建性占有部分,这里我要讲所谓封建性占有部分,就是我们过去讲的,地主把土地出租的那个部分,如果这个地主是不出租的,是自己种的,把这一部分的土地刨除。如果只计出租部分的话,那么这种分散趋势就更加明显。这是我们看到郭德宏先生书中描绘的两个曲线,也就是说地主土地占的比重越来越少,农民占有土地的比重越来越多,而农民和地主自耕的土地加在一起占的比重增加的更快,地主单纯用来出租的土地减少的也更快,就是这个意思。

既然这样,我们就要问了,为什么王朝末年会产生社会危机呢?王朝末年的社会危机是因为农民没有土地吗?农民没有土地他就要造反吗?农民有土地他就不会造反吗?这恐怕又是一个问题。关于这个问题,我要讲的是,如果你看看历史的发展你就会知道,在每到一个王朝,王朝末年的时候,我们经常看到的景观,不是说很多农民没有土地、很多地主积极在兼并土地,不是的,很多地主积极在买地,那是在王朝初年,可能是这样,但是在王朝末年,社会发生严重问题的时候,你会看到的一个情况是大量土地被抛荒,大量农民有地不耕,弃地出走。我这里要走,不是他们把土地卖掉,而是他们把土地抛荒了,自己跑掉。

在每个王朝末年产生社会危机的时候,一般来讲很少看到地主买地,很少看到所谓土地兼并的,因为那个时代,老实说没有人喜欢拥有大量土地,所以那个时候产生的一个现象,你想卖都没有人买。那个时候出现的现象,就是所谓受田者与田为仇、地之价贱者亩不过一二钱,其无价送人而不受者大半。那个时候的农民想把土地送给人,都没有人要,大量的土地被抛荒,原因是什么呢?原因是农民负担太重,种地不划算,种地不能糊口,不是说当佃农不能糊口,当自耕农尤其不能糊口,因为国家的各种苛捐杂税加在一起,比地租还要高。这是我们国家每年王朝末年,快要出现农民战争时,经常是这样的一个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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